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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 :馬英九特別費案被判無罪 救了他的竟然是…
發佈時間: 9/11/2007 11:56:18 AM 被閲覽數: 10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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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    2007-08-14

    馬英九獲判無罪,承審法官蔡守訓正好是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法官,他在判決書中引用查黑 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內容。審判長認為,查黑中心同時偵辦2案,就資金流向部分,陳瑞仁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沒有特別調查領據核銷的資金流向,所以侯寬仁偵辦特別費案的流向,也應該遵守這個原則。

  據TVBS報道,扁嫂吳淑珍的名字竟然出現在馬英九的判決書中,原來審判長蔡守訓同時接手兩大案,把同樣來自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內容比較一番。 

  法官認為,馬英九被指控貪污,出在只要領據核銷的特別費流入自己的帳戶,但法官參照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案,領據核銷的部分采從寬認定,錢都用在該用的地方不查資金流向,只查發票內容,所以侯寬仁應該遵守相同原則。

  法官也認為,“總統”長久以來,沒有編列類似特別費的補助款項,所以慣例上,把“國務機要費”視同特別費處理。

  這樣一來,會不會影響“國務機要費”案的審理?陳水扁委任的律師顧立雄表明,同一庭見解不能互相抵觸,“國務機要費”的案子會引用馬英九特別費案的案例。

  馬英九獲判無罪,是不是將有于利吳淑珍?未來將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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