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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达赖喇嘛:做最坏的打算,抱最好的希望/亚洲周刊:浙江再拆十字架 三自教會分裂
發佈時間: 9/11/2014 1:01:35 AM 被閲覽數: 320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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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喇嘛:“做最坏的打算,抱最好的希望”


      
     
     在达赖喇嘛访问汉堡期间,他接受了德国之声专访,谈到伊拉克、叙利亚局势,中国佛教徒人数的增加,以及他对西藏未来的乐观态度。
    
    达赖喇嘛:“做最坏的打算,抱最好的希望”


    
    (德国之声中文网)在1989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 达赖喇嘛上周六(8月23日)抵达德国汉堡开始为期4天的访问。
    
    德国之声:中国在政治、经济上越来越强大,并愈加利用其实力来孤立您--因为您是为藏人争取实质自治权的名片。那么您认为:中国如果在1989年已经像如今一样强大,您是否还会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达赖喇嘛:自2011年起,我已经完全告别政坛。您提出的是一个比较政治性的问题。不过既然您已经这样问了: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经济上、军事上越来越强。但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中国人非常支持我们的基本权利。因为我们没有在寻求独立。我们早在1974年就决定不寻求独立。我们只是尝试寻求哪些宪法中规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应该得到落实。这是我们的要求。因此,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完全支持我们--其中包括刘晓波(于2010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自2009年被判有期徒刑11年起一直在中国监狱服刑)。在过去的4年里,我们注意到有大约1000篇中文文章--由本土华人或者境外华人撰写,完全支持我们的 "中间道路"主张。他们对于其政府政策持批判态度。这些不是我们的批评,这些批评来自中国社会内部。
    
    除此之外,中国有众多佛教徒。大约3、4年前,一家中国的大学进行了一项有关中国大陆佛教徒人数的调查,调查结果是超过3亿人,其中很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如今越来越多中国佛教徒对藏传佛教感兴趣。连一些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甚至高级干部,也对藏传佛教感兴趣。
    
    在实践层面上:中国政府非常关心中国的形象,而军事、经济本身并不能在世界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中国需要道德权威、需要更多尊重,需要外界的更多信任。而且中国人自己也非常关心中国的形象。很多中国人告诉我,虽然其国家有13亿人,但却缺乏道德权威以及道德力量。
    
    不过目前习近平主席正严肃打击腐败。在不久前的欧洲之行访问巴黎时,习公开表示,佛教在中国文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佛教徒应承担起更多责任。对我而言,这非常不寻常:一位共产党领导人公开赞扬、积极评价佛教!事情正在发生变化。
    
    达赖喇嘛:“做最坏的打算,抱最好的希望”


    
    达赖喇嘛8月25日在汉堡
    
    然而您看到西藏本地出现了任何改善吗?
    
    我们的斗争是军事力量和真理力量间的斗争。短期来看,军事力量强大的多,非常果断;但长远来看,真理力量更强。我相信这一点。目前已经有很多迹象表明,中国领导人或者知识分子开始提问,现行政策在长远上是否真的有助于中国的利益。
    
    但是截至目前我的印象是,中国领导层仍然认为,处理新疆、西藏少数民族问题的方法是压制和投资。这是他们的双面战略。
    
    投资是好的。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应当谨慎对待环境问题。我认为,压制到处都有,不仅是在中国。无论其动机多么真诚,压制--武力手段,作用往往适得其反。以伊拉克危机为例:我知道当年布什总统的动机是好的,想要在伊拉克实现民主。然而他的方法是错误的,因此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后果。在中国,实际上也是类似的情况。
    
    谈到伊拉克,这让我想到一个目前在德国困扰着很多人的问题:如何对付"伊斯兰国"。您在世界各地受到尊敬和爱戴,因为您的主张是对话和宽容。然而如今在德国我们的争论是,德国是否应该向伊拉克北部的库尔德人提供武器支持,对抗"伊斯兰国"--这意味着脱离之前的政策。难么,如果对话失败或者另一方不愿对话,您会怎么做?
    
    我学习佛教心理学,而且我是因果法则的坚实信徒。世界上有一些无法想象、令人悲伤的事件:对人们无情的杀害,被害者也包括妇女和儿童。我认为这是某些原因导致的结果。针对伊拉克危机:如果美国当年采取了更和平的方式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我想今天的情况可能会稍好一些。我认为,发生在21世纪开端的这些无法想象的危机是前几个世纪过失的结果。
    
    您的建议是什么?
    
    基本上我认为:放弃使用暴力更好、更安全。然而当今现实是:那么多的人正在遭殃。如果世界仍然对此漠然以对,这也是不道德的。最好的是尝试进行对话。
    
    达赖喇嘛:“做最坏的打算,抱最好的希望”


    
    回到西藏问题上。听起来您对西藏通过中国政府而发生积极改变的前景非常乐观。您对您自己能够重访西藏、再次看到拉萨和布达拉宫是否一样乐观呢?
    
    我将中国过去的60多年描述为四个时代:毛泽东时代,邓小平时代,江泽民时代和胡锦涛时代。这四个时代发生了很多变化。毛泽东时代特别强调意识形态。然后在邓小平时代,他(邓小平)认为经济、生活水平比意识形态更重要。因此他毫不犹豫地发展主要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甚至也包括资本主义。到了江泽民这里,他发现因为新的现实,中共已经不再是工人劳动阶级政党了,因此他提出"三个代表"这个概念,富人和知识分子也被纳入党内。这在毛泽东时代根本无法想象。再然后倒了胡锦涛时代:因为贫富差距扩大,他(胡锦涛)强调创建"和谐社会"。因此,同一个政党在面对新的现实时,拥有发展新想法、提出新倡议的能力。
    
    当胡锦涛提出"和谐社会"时,我完全支持。然而十年过去了,我认为在"和谐"方面,情况恶化了。目标和动机是好的,然而方式方法呢?他们使用的是武力。中国政府的国内安全预算比国防预算还要高。我记得世界上大概有200个国家吧,然而我不记得哪个国家的国内安全预算比国防预算高。
    
    然而习近平的政策和行动似乎更具现实性。就像邓小平所说的:从事实中寻找真理。我认为新领导层在遵循这一主张。而已经去世的胡耀邦当年正是遵循这一主张。习近平主席似乎倾向于胡耀邦的作法。在胡耀邦上世纪80年代初访问拉萨时,他的公开讲话和评论都非常具现实性。那个时候,人人怀着巨大希望。我至今认为,如果胡耀邦掌权时间更长的话,西藏问题已经解决了。习近平似乎也在遵循这种现实性的主张,因此还有希望。无论如何:还是怀着希望做最坏的打算比较好。
    
    我还想补充一点。每当我遇到中国人,我都会指出:13亿中国人拥有了解现实的权利。要做到"从事实中寻找真理",他们应当了解现实。一旦13亿中国人了解了现实,他们也就具备了判断对错的能力。所以审查是不道德的,长远上会导致自我毁灭。因此,中国作为一个无需害怕的强大国家,应该变得更加透明。另外中国司法系统应提升至国际标准,否则太多穷苦的中国人没有保障。官员们现在只关心钱,而不关心贫穷的村庄。
    
    我讲这个和对中方持"负面看法"无关。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人口最多、人民开化、工作勤奋的大国,确实能为世界作出重要、具有建设性的贡献。
    
    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采访记者:Matthias von Hein 编译:万方




亚洲周刊:浙江再拆十字架 三

自教會分裂


2014-08-25


被拆下的救恩堂十字架

鄒思聰

浙江省持續拆除教堂十字架,引發官方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基督教協會(兩會)分裂,全國「兩會」五月份曾呼籲停拆,但浙江省「兩會」合理化省政府的決定,某些縣市級「兩會」領導則辭職抗議。

由浙江省「三改一拆」運動所引發的拆十字架風潮,半年來已經遭遇衆多基督信徒的抵抗,也引發廣泛的國際關注與爭議,但這一行動還遠未結束。進入八月以來,浙江省多所教堂的十字架仍然勢若岌岌,危如累卵。

當地政府最新「攻克」的堡壘是溫州市平陽縣救恩堂,這座教堂已經與政府對壘僵持一個多月(見亞洲週刊二零一四年第二十八卷三十二期封面報道《浙江省拆十字架風暴 書記夏寶龍VS百萬基督徒》),卻在八月十三日晚突然失守。

在此前的七二一「平陽教案」流血衝突中,政府強拆力量曾陷入短暫被動。而後,當地政府展開了周邊攻勢,更有效地清除了阻礙力量。

八月三日,長期在微博上批評政府強拆行為的黃益梓牧師被刑事拘留,罪名為「涉嫌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熟識黃益梓牧師的一位信徒透露,「他很可能被重判」。

八月初,倍感壓力的救恩堂堂委主任張正創向政府交出了救恩堂的大門鑰匙,這一行為招致教堂專職同工和數位核心兼職同工的強烈不滿。隨後,主任張正創、長老黃兆樓、執事張正共、教授主日學的三名教師,以及五個兼職執事和數個核心同工都宣布辭職。「幾乎都辭職了,連看大門的兩個門衛都辭職了」,一位專職同工告訴亞洲週刊,「我對他們的行為不滿,只能(用這種方式)」。

對於其他教堂過來聲援守夜的衆多信徒,面對「其他理由」為名進行的抓捕,產生了強大的震懾效果。較常見的方式有「釣魚執法」——「一位開三輪車的信徒在守夜時,晚上十點多,一名年輕的顧客招呼搭車,就沒再回來。我們以為他回家了,過了一天他的妻子來找人,我們才知道他沒回家,而是被抓走了」,在場的信徒唐鋼(化名)回憶,「警察的理由是他沒有牌照,不能開這樣的三輪車。」

除此以外,跟蹤威脅也是方式之一。唐鋼對亞洲週刊稱,他平時出入救恩堂的私家車也被跟蹤多次。「他們用各種手段把人搞走,人心惶惶的,誰在那邊守,就把你帶走。所以到當天,已經沒多少人了」,他說。

周邊清除阻礙勢力效果顯著,這讓八月十三日夜裏的拆遷行動順利進行。這一夜,巨型吊車開進救恩堂,警察隨即封鎖大門。兩排密集的安保力量鎮守在外,堵住入口。五六十個得到消息趕到現場的信徒只能站在周邊禱告唱詩,束手無策。到八月十四日淩晨六點,堂頂已無十字架。

而在一天以前,位於杭州市區的鼓樓堂十字架被當地政府迅速移除。這座始建於一八五五年的百年教堂,於二零零二年市政府已經因為修高架橋而被全部拆除,異地重建,佔地一千二百八十八平方米。

八月十二日夜裏九點多,至少四百警力團團圍住鼓樓堂,七、八輛警車停靠路邊,禁止圍觀信徒靠近教堂,但仍然有二百人以上的信徒趕到現場,唱詩禱告。「我是九點鐘才得到的消息,我到的時候,設備已經全部架好,保安、警察、特警都攔在外邊」,當日在現場的作家昝愛宗說。

一開始,為了防止信徒們拍照攝影,沒有任何燈光照射即將被拆的十字架,拆遷工人在房頂嘗試了幾個小時,均告失敗。到接近十一點時,拆遷隊伍才架起了照射燈,一下子,漆黑的十字架變得明亮。

「他們怕人圍觀,怕人拍照,但最後也沒辦法,太難拆了,只好開燈」,昝愛宗說。他提供給亞洲週刊的現場視頻顯示,在十字架被照亮以後,衆多的圍觀信徒拿起手機拍攝,十字架在唱詩聲中被切割。 八月十三日十二點四十分左右,十字架被成功切割,繼而被巨型吊機高高吊起,懸入夜空。

對於當地政府來說,這並不是結束,接下來,目標已經瞄準平陽縣肖江鎮的曾山福音堂和桃源堂。此處信徒和政府也曾激烈對峙,政府早已切斷供電,停止供水,而信徒則在教堂大門口堆滿大石頭,以作抗衡。然而,據當地信徒稱,八月十九日曾山堂和桃源堂遭遇政府突襲,巨型吊機已在對面等候多時。

八月接踵而來的拆十字架運動,比起之前數月的強拆風暴來,更讓信徒們措手不及。因為本月初,他們曾短暫地以為拆十字架風暴就要結束。

停拆「謠言」

這源於一則廣泛流傳於基督徒群體的消息。在杭州鼓樓堂與平陽救恩堂被拆除十字架以前,這則網絡「謠言」讓信徒們充滿希望。

一個叫做「@基督教」的微博賬戶在八月六日發布了一則消息——「【浙江終於停止強拆十字架】今天上午中央統戰部及宗教局在杭州傳達俞正聲、中央政治局文件指示,停止拆十字架的行為,拆十字架傷害了信徒感情,會給國外反華勢力有機可乘。(已證實)」

這一消息一經發出,即在基督信徒中口耳相傳,因為不明出處,信徒們或喜或疑,有人擔心這是一廂情願的「謠言」。然而,這並非個人的有意造謠,記者多方獲取資訊顯示,這是一則出口轉內銷的放風消息——由統戰部放風給對華關係良好的美國葛培理佈道團,再由葛培理佈道團告知其他海外基督教組織,隨後才進入國內互聯網。

美國華人基督教人權機構——對華援助協會會長傅希秋於八月七日證實,「葛培理佈道團跟我說,昨天中共統戰部官員赴杭州傳達政協主席俞正聲指示,要求停止強拆十字架」,傅希秋同時附上葛培理佈道團發來的英文原話,「stop removing the cross, which hurts the feelings of believers, confuses foreign friends, and further gives chances to those who are against China」(內容與「@基督教」發布的微博內容基本一致)。

收到消息以後,傅希秋牧師認為「需要進一步求證」,但僅隔幾天,杭州鼓樓堂的十字架就宣告倒掉,傅希秋牧師憤怒評價「謠言不攻自破」。

一位了解中國基督教管制模式的神學學者向亞洲週刊解釋:「這則消息應該是真的。但是在中國,宗教是多頭管理。同一級部門有公安、國安、宗教局,宗教事務不單單是一個宗教事務,很難去協調起來。」

「並且,拆十字架是從省一級權力機關下達的命令。統戰部、宗教局和浙江省委是同級的,即使是統戰部放風,也很難迅速對浙江省政府過激的地方進行糾正。」

官方「兩會」分歧

與此同時,從八月五日開始,「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基督教協會」正在上海總部舉行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成立六十週年紀念會活動,「基督教中國化」成為這次紀念大會的主題。這也給浙江省衆多基督信徒帶來短暫希望。

因為早在五月份,全國「兩會」 就對浙江拆十字架表達了措辭嚴厲的聲明,認為浙江省政府的作法「極不妥當,應當立即停止」。然而,之後全國「兩會」就再無進一步聲音,而浙江省的拆十字架行動則毫不顧忌地大面積展開。在此次會議上,信徒們仍然希望「兩會」能就浙江拆十字架問題傳達指示。

然而,據了解三自六十週年紀念大會的消息人士告訴亞洲週刊:「(三自六十週年紀念會)整個會議過程中,根本沒有提到任何關於浙江省拆十字架的事情,就好像這件事情根本就沒有一樣。只有在私下裏,有些牧師才悄悄交流這件事。」

很快,浙江省在十二號到十四號連拆兩座教堂十字架的現實,就讓信徒們不再指望全國「兩會」。與此同時,浙江省「兩會」則完全站在了當地基督徒的對立面。從救恩堂十字架被拆除當日起,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官方網站的首頁便連續出現六篇高級神職人員的頭條文章——《基督徒也要遵紀守法》、《從神學上看基督徒的權利與義務》……作者則包括省基督教三自會主席潘興旺、副主席孫彰道、秘書長陳孝浪等浙江省兩會最高層。

信徒文達(化名)是神學學者,他讀完這些文章後對亞洲週刊說:「潘興旺引用加爾文的話,是他自取所需,能夠為政府說話,但這可以看出他對加爾文根本不了解。加爾文改教,就是從一種protest(抗議)開始,所以才叫Protestantism,改教抗議的是教皇的權威和謬誤,抗議敗壞的人對真理解釋的壟斷,但潘興旺卻只是把他的話拿過來為我所用,無條件順服政府。」

官方背景的南京金陵協和神學院副院長陳逸魯牧師並不避諱兩會的失職,他在早前就已撰文批評,由於當地基督教「兩會」不能發揮作用,許多信徒不再信任「兩會」,「兩會」已經變成了「兩不會」。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博士袁浩對亞洲週刊分析,在此輪拆十字架風波中,不同層級的兩會,其立場存在差異,「基層基督教兩會,如縣市一級,較注重維護教會的正當權益,有些兩會領導甚至以辭職表示抗議。而在省級兩會,他們則在合理化政府的決定。所以你可以看到省級和地方兩會,已經斷裂。」

而對於全國兩會的失語,他認為:「全國兩會是表示過不同看法。但它的聲音並非自主的聲音,所以有可能因為其他因素的干擾而很快改變立場。此輪拆十字架事件加劇了不同層級三自系統的分離,讓這個系統更加分裂。」

基督教要配合中國夢

就在浙江省十字架繼續被拆遷時,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在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六十週年紀念會上發表了代表官方意志的講話,他提出「中國將建設符合國情的基督教神學體系」,「引導基督徒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將個人小夢融入國家大夢」。

分析人士認為,從程式上講,局長講話只是政策改變的開始。和以往一樣,每屆政府都會提出自己的執政理念,在胡溫時代,彼時國家主席胡錦濤曾提出和諧社會,很快宗教局、統戰部就回應當局,也提出和諧宗教,作為對主旋律的回應。現在王作安提出建立「符合國情的基督教神學體系」,則是與現任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的「中國夢」相結合。

這被外界解讀為對浙江省拆十字架所引發爭議的微妙回應——是否國家層面開始支持浙江省的拆十字架運動?諸多分析人士接受亞洲週刊訪問時表示,兩者並沒有直接相關關係,但能透射出中國政教不分的現實。

對於宗教回應當局執政理念的現象,山西大學哲學教授安希孟撰文批評: 「強調『實際國情』,其實包含著對基督教真正信仰的曲解和篡改,包含著對現實不恰當的妥協、默許與遷就,從根本上把信仰與非信仰、宗教與非宗教混淆起來。『國情』是『建設社會主義』的依據。基督教並不因國情而改變其信仰真諦。」

他同時指出,教會不應當成為培養愛國的場所,「培養愛國主義可以參加各種政治文件的學習……而不必進教堂。人們進教堂,是為著宗教的目的,出於宗教的動機。基督教本身則輕視國家利益。耶穌不是愛國者,而是世界主義者。」

然而,這種批評只停留在學者的文章,袁浩告訴亞洲週刊:「中國內地政教關係較為特殊,不同於香港與台灣。與政府的互動中,基督教兩會並沒有太多選擇的空間。當國家提出一個新的執政理念,而相關政府部門對基督教界有進一步要求時,作為建制組成部分的兩會,無法不回應政府的要求。」

對於建立「符合國情的基督教神學體系」,他認為:「從實際功效來看,這種社會運動或政治運動式的做法,是否能帶來有生命力的中國神學,尚且存疑。」

信徒被打傷狀告當局

由於統戰部的放風與三自六十週年紀念大會相繼讓信徒失望,溫州市平陽縣救恩堂七二一事件中被打傷的數名信徒決定用法律手段維權。他們已經委託十四名律師,於八月十八日向平陽縣公安局和平陽縣檢察院出具了律師意見書。

七二一事件被當地信徒稱為「平陽教案」,數十名護教信徒被當夜強拆的警力打傷,多名信徒被打至重傷住院。但在家屬向政府討要說法時卻被政府告知:「如果認為我們做錯了,可以到上級去告我們。」而此前,警方於八月十四日回覆律師,「本案係政府行為,公安警察沒有參與」。

十四人組成的律師團在意見書中,要求「立案偵查,並且追究幕後政府負責人濫用職權的責任」。

在意見書最後,律師團寫道:「近來作為國家主席的習近平同志多次表示『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想必這不是一句空話。」




参考:



徐邦泰被列入“新三种人”名单:中国人与神圣的一票/谁夺走了我们的选举权
發佈時間: 6/15/2009 9:35:51 PM 被閲覽數: 16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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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本站编辑部      来源日期:2008-11-25  
“中国选举与治理”是一个从选举和治理的角度探索和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中英文网站,由中国人民大学比较国际政治经济研究所与卡特中心中国项目联合主办。
 
 
 
中国人与神圣的一票
 
盎山
 
 
        几年前,电视剧《走向共和》曾在央视播映,成了荧屏上的一道异彩,但再未获重播。该剧虽名为“走向共和”,却只拍到民国六年的张勋复辟,而中国走向共和的实际道路还很长,甚至可以说直至今天尚未结束。这样说是需要重新厘清一下“共和”含义的。如果从政治体制的角度理解,“共和”应与英文republic相对应,含义是一个人民以选举为手段实现“人民最大”的体制,通过被选举出来的官员依照法律进行管理,官员要对人民负责——简单说就是“代议制”。在谈到民主时我们还常提到“宪政”一词,如果硬是要区分的话,“宪政”强调的是依法对政府权力进行制衡,宪法主要是用来限制政府权力的,而“共和”强调的是通过选举而实现的代议制。
         
        民主不完全等于选举,但选举却是民主的要件之一。很多人一想到民主选举,就觉得中国人的素质还不行。但在中国走向共和的百年路上,颇有一些引入瞩目的选举,其选民参与之广是今天都比不上的,在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连不识字的农民都有选举乡长的权利。哪怕在今天,选举活动最活跃的地方也是通常被认为教育水平最低的农村,而相对“素质高”的城市却在选举上显得死气沉沉。这或许是“素质”论者始料不及的。
         
        让我们回顾在走向共和的道路上,何时何地又是哪些人曾经有权利投下他们神圣的一票。         

民国初年:第一届国会选举与宋教仁之死

        如果不算清末各省咨议局的选举,那么1912年底和1913年初的第一届国会选举可以算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选举。但并非所有人都有投票权,选民资格包括:21岁以上男子、在选区居住两年以上、当年纳直接税2元以上、不动产500元以上、至少有小学或是相当学历。哪怕有这样的限制,登记的选民也号称有四千万,占人口十分之一,是清末咨议局选举中选民数量的24倍,所选出的权力部门是省议会、国家众议院和参议院,其实权也远非“咨议局”所能比。
         
        当时可选的政党也颇为可观。起码有300个以上形形色色的政治团体,但真正有影响的无非是国民党、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这几个。国民党的目标就是希望获得众议院、参议院和省议会的多数,于是积极投入了各地的竞选活动。被国民党预定为内阁总理的宋教仁更是利用自己的好口才,频频去各地发表演说。
         
        其他政党也不甘落后。共和党视国会选举为“最注重之事”,并向选民散发《选举须知》,鼓励党员“不争做官,而争做议员”。据统一党的众议员王绍鳌回忆说:“当时的竞选活动,除了一些人暗中进行贿选外,一般人都采取公开发表演说的方式。我在江苏都督府任职期间,曾抽暇到江苏的苏、松、太带作过四十几次的竞选演说。竞选者作竞选演说,大多是在茶馆里或者在其他公共场所里。竞选者带着一些人,一面敲着锣,一面高喊‘××党××人来发表竞选演说了,欢迎大家来听呀!’听众聚集后,就开始演说。”
         
        1912年12月选举帷幕拉开,人们欢欣鼓舞,以为“吾国今日之国势已如是,强弱兴亡,在此一举”(申报)。虽然有收买选票、虚报选民、冒投等乱象,甚至少数“列名指定”和威逼胁迫,但总的来说选举的组织还算像模像样,有不少选民既不受金钱利诱,也不受暴力胁迫,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选举结果也反映了民望。国民党大获全胜,获得了众议院的596席中的360多席,在参议院274个议席中获得123席(未考虑跨党派人士),在两院中取得压倒性多数。孙中山未料到这样大胜,评论说:“本党竟占有过半数,……足见国民尚有辨识能力,亦可见公道自在乎人心。”
         
      然而这样大规模的选举最终却带来了宋教仁的喋血。袁世凯本无党无派,但却密切关注选举结果,因为按照规定,总统将是由国会选举的。国民党想组成政党内阁架空袁世凯,深为袁世凯忌恨,而宋教仁则是袁心目中的“梁山匪魁”。1913年3月20日晚,宋教仁与黄兴到上海火车站乘车赴南京,宋被人连放三枪,击中要害,至22日凌晨绝命。
         
         
        宋教仁被刺,已经预示了民国初年万象更新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         

陕甘宁边区:“豆选”的红色回忆     

        “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办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这说的是陕甘宁边区“豆选”的故事。
         
        蒋介石时期的国民党没有宋教仁时期的国民党那么“相信群众”,他们认为中国需经过“军政”,再到“训政”,最后“宪政”。正当他们还在“训政”时——训练人民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利,领导陕甘宁边区的共产党显然更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开始了一系列有名有实的新民主主义实践。选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从1937年底开始,陕甘宁边区就实行了选举制度,并制定《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虽然大多数选民文化程度不高,而且很多人不识字,但群众的创造力是不能低估的,他们想出了多种投票方法:识字多的选民用票选法,识字不多的选民用画圈法、划杠法,完全不识字的选民就投豆——这就是“豆选”的由来。虽然候选人还是要由各党派团体推荐(主要是共产党),但起码不是“等额选举”,能用自己的“豆”直接投出乡长、副乡长和村长总是好的。选民热情很高,边区的投票率总能维持在百分之八十以上。
         
        “在抗日局面最艰难、党的生存空间最狭窄、民众的物质生活条件最艰苦的时候,共产党坚决地唤起了民众”。在那时,持“素质论”的是国民党,他们对边区的选举冷言冷语:“谁不知道,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八十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他们既不能记自己的名,更不会记共产党所指派那一群大小官吏的名了。这种政府只能叫做‘魔术政府’,不能叫做‘民主政府’。”
         
        然而国民党的冷嘲热讽却无法阻碍延安成了当时社会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的精神圣地。不少开明绅士都参与了“三三制”的边区政权(即共产党员、无党派中的左翼人士、中间人士和其他方面人士各占三分之一)。选举也促进了民心的包容,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一个反战的日本兵森健居然被选为参议员。
         
        曾几何时,从文盲都能用投豆来表达意见的选举,慢慢地变成了少数人在会议上的举手,甚至只是鼓掌,中华民族又一次失去了活力——这是后话。但1945年2月《新华日报》的一篇社论——“民主的才是合法的”,那时候说的还是理直气壮的。         

抗战前后:“制宪”、“行宪”的两次全国选举

        抗战结束后,蒋介石再不能拖延民主的许诺。虽然和共产党尚未谈拢,国民党还是联同青年党、民社党单方面召开了“制宪”(1946)国民大会,并进行“行宪”(1947)国民大会代表的全国选举。
         
         
        “行宪”国大代表名额按县分配——每县选出一人、人口超过百万的县选出两人,然而却限制了候选人的资格,必须要由党派提名,否则要“经500名以上选举人(即选民)之签署”。蒋介石发表很大度的讲话,说:“这次国民代表选举的结果,如果本党同志只占半数,则可以说是我们的成功,若是超过半数甚远,甚至占百分之八十或九十,则是本党的失败,而非建国的成功。”然而,国民党却私下里和青年党、民社党分配了名额,最终导致了一场选举纠纷。选民并不配合他们的私分。选举结果出来后,青年党和民社党所得席位远少于原先拟定的数目,于是便把矛头指向夺了他们名额的国民党或是“签署”的候选人。国民党为了搞平衡,竟称“签署”代表无效,于是引发了“签署”代表抗议、绝食,终于获认其代表资格。
         
        “行宪”国大虽然在1948选出了总统蒋介石和副总统李宗仁,但其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中华民国宪法》终于只能在台湾生根发芽,经过十多次的修改,特别是经过1991年后宪政改革时期后,台湾人民终于有了宪法保证的民主政治。         

大陆高校:风起云涌的八十年代

        中国高校的堕落是90年代的事,在80年代初,被文革压抑的能量不断逐渐释放,而新的激情尚未遭到重大挫折,也没有多少出国或是商品社会的诱惑——大学是新思想的孵化器,大学生是政治的积极参与者。
         
        1979年下半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把县级的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其中还规定:“任何选民或者代表,有三人以上附议,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这样的条款几乎是向所有人敞开了大门,高校的师生员工积极地投入了1980年的选举活动,学生自荐为人大代表的候选人。这股大学生选举风潮源于上海,随后扩展到湖南、贵州、最后移至北京,一浪高于一浪。文革后恢复高考招收的77、78届学生在入学前已经有不少社会经历,对社会现状有自己的看法,其中不少人自荐参选。这些自荐候选人在竞选中都提出了个人对改革中国社会的政见或政纲,还在校园里公开答辩。其中,复旦大学的徐邦泰选上了上海市宝山县人民代表,成了解放后大陆第一个民选代表;由于湖南师院内定当选人,还引起了当地师生罢课、绝食进行抗议;北京也有19所高校开展了有声有色的竞选,也选出了一些自荐候选人。
         
        然而,这一短暂的热潮很快就被浇上冷水。所有参加竞选的人全部被列入不可信任和使用的“新三种人”名单,进行内控、追查、批判,确定了对其不予信任和重用的政策。1982 年12 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修改了《选举法》,将代表候选人推介重新集中到各级党组织手中,不再允许“竞选”代表。普选的一丝希望之光破灭了,体制刚刚露出一个小缝隙,群众的热情刚刚被激发,门却又很快关上了。         

农村的故事——“海选”

         
        1986年12月,吉林梨树县选择问题较多的北老壕村,进行基层政权建设试点工作,成立了村委会整顿补课试点领导小组。活动开始后,北老壕村每10户选一个代表去村里开会,学习文件,然后要求村委会干部述职接受这些代表的评议。村民代表对当时的村委会副主任很不满意,有些村民代表直接提出,下次选村干部,乡党委不要再指派了,希望上面撒手让老百姓自己整一把。
         
        村委会整顿补课试点领导小组向上级请示后,说可以尊重村里代表的意见,让老百姓不计名投票。县里特别明确了“三不原则”:不定调子,不划框子,上级不提名候选人。就这样,经过三轮选举,北老壕村选出9人村委会——成了“海选”的雏形。随着“海选”在梨树县其他村的开展,形式越来越成熟,其特色是村民自荐参选、举行竞选演讲、多轮不记名投票。
         
        吉林省总结推广了梨树县的经验。1993年,首都十几家新闻单位对梨树县老壕村村委会的海选联合采访、集中宣传,产生了强烈的辐射效应。1998年正式通过并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海选”原则写入其中。虽然有法律规定,但全国执行起来却是另一回事。直到2008年,仍能在报上能看到某某村不再由上级指定或推荐、直接“海选”村干部的新闻,可见就这么一点点法定权利都是来之不易的。
         
        不管怎么说,村委会选举都是目前中国唯一像点模样的选举。然而,在西方成熟的选举中都尚有不少可诟病的地方,中国施行村委会选举年头尚短,问题自然多多。在村委会和村党委的关系上、在村委会和基层政权的关系上都有理不清的头绪,关键问题仍在于村委会本身的法律定位不清晰——它到底是村民自治的代理人,还是行政命令的执行者。         

星星之火

        村委会常常被称为“村官”,但法律意义上,村委会不属于一级政权,只能算村民自治组织。中国基层的政权是乡镇一级和城市里的区级,在这个级别的选举上,仍旧是农民显示出了非凡的创造力。
         
        对于不那么关注选举的人来说,几乎没听说过四川省还有个遂宁县步云乡,然而这个乡却有着“中国直选第一乡”的骄傲。1998年12月,步云乡进行了直选乡长的改革。全乡选民共推荐出初步候选人15名,经选区联席会议预选,得票最多的步云乡中学教师周兴义和10村村委会主任蔡荣辉两人成为正式候选人,再加上由地方政府提名的候选人乡党委副书记谭晓秋,共3位候选人进入最后的乡长直选。3位候选人到全乡10个村和1个居委会举行了13场竞选演说答辩会。最后经全体选民投票,谭晓秋以50%的得票率当选为步云乡第12届乡长。这场选举是由时任区委书记张锦明支持的,但事先都没向上级党委请示,因为“若层层请示,谁来拍板?”
         
        步云的选举实践一直受着“违宪”的质疑,没有得到推广。深圳大鹏镇曾在1999年举行了“两推一选”式镇长选举,但3年后又悄无声息地回到旧的做法。这顶“违宪”的帽子太大,其它一些进行选举试点的地方都采用了不那么彻底的“公开推荐、差额选举”,虽然试点并不多,但总能吸引公众的注意力。
         
         
         
        在今年11月美国大选紧锣密鼓的同时,中山大学的大学生也进行了一次民主操练,他们投下选票选出了自己的学生会主席,投票率达到61.3%。虽然仅仅是校园选举,但由于选举在中国的罕见,还是吸引了不少媒体。中国人从来不缺少对选举的热情——等额选举除外,连居委会选举都是值得重视的事情。如同村委会一样,居委会、学生会等类似组织在中国尚无明确的法律定位,这些本该是自治的社团组织却运作得像行政部门的最后一公里延伸,这就难怪连这样的“社团”选举都值得大书特书了。
         
        这些星星之火点燃了人们的希望,虽然尚未形成燎原之势,但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们给中国的民主带来了曙光,使我们看到中国人的活力虽经多年压抑,但仍旧蕴涵巨大的能量。         
         
        如果说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人民,那么选票则是全体人民行使权力的最主要手段。从清末新政到如今,中国走向共和的路上已经有百多年,选票曾几度和中国人民擦肩而过,可直到今天仍显得可望而不可即。2008年11月4日,美国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在总统竞选中大票数落败,他在败选演说里说:“人民说话了,说得十分清楚。”选票就是人民说话最直接的途经,比媒体、网络言论更全面,比民意调查都更准确,比一切空降的“代表”更权威。
         
        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不少人也富起来了,可他们什么时候能清楚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呢,中国人离那“神圣的一票”究竟还有多远?邓小平在87年时曾说“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近日接受采访时又把目标提前了,说中国在12年内逐步走向民主。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九年后实行立宪”,那时的人们恐怕怎么也想不到100年后这个宪还没立起来,还要等十二年或是更久。谁能不感叹中国人命途多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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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2008

谁夺走了我们的选举权

民主的发酵和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为了保障民主的顺利发展除了有言论自由和媒体监督外.更重要的就是平等的选举,在平等而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使得我们真正的去行使做为公民的'天赋人权'.避免政治势力或人物肆意玩弄'民意',这次台湾选举就是一个极为生动的注解.那么我们公民权中极为重要的选举权是谁给夺走了呢?

我国早在1908年就有了议员选举法《谘议局章程》,最早的一次民主竞选是在1912年12月至1913年3月,共选出615名国会议员,其中,刚刚成立的国民党员就占了392人。这次选举在政治上起了作用,那时任何人想当总统,都要获得这个国会的认可。中国的第二次普选是在1946年10~11月进行的,共选出“国大代表”2050人;1947年颁布了颇为完善的民主宪法——《中华民国宪法》。姚立法(湖北民间竞选上的人大代表)说:“1949年后,中国的选举倒退了。1949年至毛去世,这时期实际没有选举,直到1980年才开始了具有选举含义的全国普选。”

而1980的普选最先风起于各高校.大学生选举风潮源于上海,随后扩展到湖南、贵州、最后移至北京,一浪高于一浪。1979年下半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从1980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逐步展开了直接选举活动。但是,由于多年来地方党组织严重的官僚主义与党阀作风,与选民的民主要求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各高校的师生员工以积极态度投入了选举活动。尤其是七七届、七八届学生,很多在入学前从事过各种社会职业、故对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有较清楚的认识,对任命制、终身制积压了强烈的不满。在这种选举活动中,一个突出特性是,学生自荐为人民代表的候选人。如上海师院的徐政宇,复旦大学的徐邦泰,湖南师院的梁恒、陶森,北京大学的王军涛、胡平、房志远、夏申等。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在上海,青年工人傅申奇在所在的工厂采取了同样的竞选方式。学生、工人自荐而通过竞选表达参政的意愿,这在中国当代史上,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自荐候选人在竞选中都提出了个人对改革中国社会的政见或政纲。既有马列主义派即所谓科学社会主义派,还有自由主义派的观点。这些自荐候选人,获得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得票数名列前茅。从他们发表的政见看,一致抨击官僚统治及当权者的政治、思想,并涉及改造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实质问题。在形式上,各院校的选举运动仍采取文革中“四大”的办法,特别是在校园中举行公开答辩----这在《选举法》中是明文规定允许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斗争方式是,各地各校的学生有目的的相互联系,交流经验,互相支持和声援。这是民主运动发展过程中,第一次出现这样大幅度的联合意识,并将这一意识付诸于行动。

1977年徐邦泰考入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在校读书期间,筹组了学生组织“四五新闻学会”,并被选为会长,他在复旦大学的《大学生》杂志上,发表了《社会主义报刊民主与新闻法》及《制定新闻法并非空想》等文章,鼓吹新闻自由。1979年,徐邦泰利用《大学生》杂志,向学生发出了五百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3的复旦大学的学生不信仰共产主义,过半数以上的人认为特权是中国大陆最大的社会问题。这是在大陆进行的具有真实内涵的首次民意测验,故引起官方的震怒,使其调查结果未能发表。

1980年的县(含县级市)、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复旦新闻系的同学推选徐邦泰竞选上海宝山县人民代表。1980年5月,他当上了上海市宝山县人民代表,这是中国大陆第一个民选代表。《中国青年报》正面报道了复旦大学的竞选结果。

1980年8月底至9月上旬召开的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民日报》首次刊登了部分代表的发言摘要。解放军代表陈昊苏说:“人民代表怎样名副其实地发挥作用,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人民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代表选民的利益。可是现在代表们没有同选民们接触的必要条件,没有可循的法律去执行自己的职责。”天津代表李梦华、路达说:“要使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最高权力机关,还有许多问题要花大力气进行研究……像现在这样,只作两三个报告,加上小组讨论,就完了,也感到有问题。”“要作出一些具体规定,使代表的意见不仅在开会期间,而且也能在平时随时转达上来。”北京代表王惠德、程纯枢、钱钟泰、王若水等说:“将来人大组织法要修改,人大常委会要脱产的、专职的、有精力的,不能是荣誉的、年老的、安排性质的,下边要设若干委员会、小组,成为名副其实的工作班子。要使人大变为权力机关,组织上就要跟上来。”“比如人大要成为最高权力机关,还要做许多事情。现在是在党中央决定了东西,交人大议一议,并不能真正发挥最高权力的作用。”

10月初,因湖南师院校方在选举中钦定候选人,激发了大规模学潮。大多数选民对新法律抱有浪漫的、理想化的信任,有“为争自己神圣的一票,不惜流血牺牲”的壮志豪情。当校方准备把自称不信仰马列主义的候选人梁恒拿下来,硬塞一名学生会主席时,激怒的群众在一次次抗议无效的情况下,把正常的选举活动转化为对官僚统治的反抗运动。有数千学生游行、示威、请愿、罢课,以至进行了绝食斗争,最后发展为组成请愿团赴京示威,逼迫中央表态,要求罢免学校党委副书记,选举领导小组组长苏明之职。

徐邦泰与另一位新当选的上海宝山县人大代表孙德炜向全国人大发出意见书,对“长沙发生的因民主竞选遭受阻碍、干扰而引起的学生绝食事件”表示震惊,要求人大责成有关部门调查真相、“依法惩处任何破坏直接选举的人”。1981年初,校方党委成立了专案小组,审查徐邦泰的所谓“问题”,将其定为“自由化份子”,并开除党籍。大学毕业后,他四处奔波求职,但一看到档案,便没人敢要。最后由一家手表厂“收留”了他。随后,徐邦泰开始申请到美国念书。1985年,他终于得到了批准,在太平洋彼岸开始了新的生活。

1980年10~12月间,北京市各区进行人民代表换届选举,各高校学生纷纷自发地开展竞选活动。某些中央的领导人否定学生的竞选活动,并下令禁止共产党员学生参加竞选,如执意参加,则开除党籍。胡耀邦返京后,立即加以纠正,声明党组织对学生竞选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由此,各校的竞选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北京大学选举活动,与湖南师院猛打猛冲的斗争方式不同,采取了柔中有刚、和风细雨式的斗争,把选举运动提到一个更高的水平。在竞选期间,教育部把多数学生都恶意地加以丑化,并逮捕几个活跃分子。耀邦指示中央办公厅抽调十名干部到北京大学深入调查。他们的调查结果完全否定了教育部的报告。

据统计,北京共有19所高校(占当时招生的高等院校的大多数)开展了竞选。不少竞选者还组织了自己的竞选班子,竞选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北京14所高校的竞选中,陈子明积极介入、推动的就有9所。当时陈子明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他本人也出马竞选中科院研究生院的人民代表并顺利当选。陈子明的妹妹陈子华参加了她就读的北京商学院的竞选。在北京高校的竞选活动中,不少参选者是民主墙运动的积极参加者,如:陈子明、王军涛、李盛平、房志远、姜渔和胡平。最初,《北京之春》和《沃土》联合策划在北大开展竞选活动,由王军涛作为候选人,胡平为其顾问。竞选开始后三天,胡平也参加了竞选。胡平在竞选中修改发表了《论言论自由》并为此演讲答辩,一举将北大竞选活动推向了高峰。胡平被选为区人民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并成为市人大提案审查委员会的委员。这使当局极为恼怒。1981年毕业后,有两年未被分配工作。1983年8月被分配到北京出版社任编辑,85年7月转至北京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这期间,他参与了多种半民间丛书的编写工作,并受邀到过北京、武汉、重庆等二十多个城市演讲。王军涛因参加竞选,受到了打击;他说:“我在1978年被选为共青团十大代表和主席团成员,在十大上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80年团中央开会的时候,当时的第一书记韩英,派了两个书记、三个部长到北京组参加讨论说要处理我。后来是被胡耀邦制止的。胡耀邦从外地回来,韩英到机场迎接,向胡耀邦汇报了我的问题,胡耀邦说年轻人愿意讨论一些新问题,没有什么,可以批评,但不要组织处理。”

这次轰轰烈烈的选举运动被官僚特权阶级扼杀了。所有参加竞选的人全部被列入不可信任和使用的“新三种人”名单,进行内控,对一些人进行了清洗,对一些人进行了追查,对一些人进行了批判,确定了对其不予信任和重用的政策。北京市对这些人的处理方式相对和缓一些,外地的处理则更重乃至开除学籍。通过这次运动,使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党官僚统治下的法律具有极大的虚伪性。当人民利用他们制定的法律进行合法斗争而威胁到他们的地位时,官僚们就会撕毁一切法律条文,以暴力和恐怖维持他们的秩序。所以,钻其法律的空子进行斗争,虽然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斗争方式,但不能抱有天真的幻想和寄予过高的期望。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修改了《选举法》,把1979年《选举法》中“任何选民或者代表,有三人以上附议,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党派、团体和选民,都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等有利于竞选的条文悉数删去,对介绍候选人的方式作出了极大限制,将代表候选人推介重新集中到各级党组织手中,不允许“竞选”代表。1986年修改的选举法第30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2004年10月下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选举法》修正案,恢复了预选制度。李凡认为:一是在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恢复预选程式,把候选人产生方式中的协商酝酿,改成协商酝酿或预选,这便于百姓自主参选。二是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允许候选人自己向选民自我介绍。这意味着可以竞选了,可以张贴宣传海报了。三是适当提高罢免县乡人大代表的门槛。四是加大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姚立法在评价《选举法》修正案时说:现在新的选举法仍然是个恶法,全文只有7000多字,语义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所有的关键环节都没有如何操作的细节,如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投票程序、计票程序等等,这样的选举法在实际中不能使用。湖北省选举细则,全文只有6000多字,含糊其辞,令人不明不白。而美国怀俄明州的选举法有13万字,还不包括选举的监督、宣传、筹款、媒体报道等等。第二就是新选举法没有如何救济选举权的条款。当选民权被侵害时,没有法律保护。像太石村农民的罢免权以及政府官员操纵选举等,选民不能到法院起诉。法学上有一个常识就是“没有救济的权利就是没有权利”。中国的选举法缺少救济的条款,所以,它是一个很恶的法律。在法律上,清末、民国的选举比中国先进,可行;那时有选举法庭,可以进行选举诉讼。国民党政府的时候关于选举的法律都有明明白白的关于救济的规定。正常情况选民应有的21项民主权利,在这部选举法中没有一项得到了保障。正因为如此,地方官员才敢于肆无忌惮的违反选举法,操纵选举。

尽管独立候选人面临种种困境,姚立法说,他们还是应该也会继续站出来。独立候选人竞选,就是要挑战中国的假选举,真正实行宪法,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不打破权力操纵选举的状况,宪法就不能落实,法治社会就不能实现。姚立法说:“二十几年来的选举都是假选举,是欺骗选民的选举。宪法规定,选民是选举的主体,但实际上中共掌控着选举,把选民当道具,做门面。选举法规定得很清楚,领导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机关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但是在中国,党取代了人大常委会领导选举。他们在选举中提出三条: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就中国的现况,我们独立候选人接受这几条。我们承认党的领导,但要求党主持正义,代表人民。首先是看中共是否依法领导选举;再,看中共是否真正尊重民意,把选举权真正还给选民。如果能依法选举,尊重民意,选民享有自主投票权,受老百姓拥护的人能当选代表,那么你这个党就代表正义和人民。反之,你中共操纵选举、欺骗选民,领导的选举不依法进行,打压老百姓拥护的候选人,安排那些唯命是从和人人憎恶的腐败分子当代表,那么你中共就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人民。”

姚立法说:“民主,以民为主。但中国的选民什么权利都没有,只有服从党的意志的权利。我们独立竞选人大都不是党员,但有民意基础。我们竞选、当选都是为了依法行使选民和代表的法定权利和权力,不必考虑党的见不得人的意图。”

所有这些其实有着历史的必然性,看看1931年6月1日的《苏区中央局为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宣告:“苏维埃政权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民主专政。共产党是这个政权的领导者”。自己给自己以特权。我们就知道政党是如何"天授领导权"了!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通过的“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只有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中国苏维埃政权在选举时给予无产阶级以特别的权利,增多无产阶级代表比例名额。一切剥削者的政治自由,在苏维埃政权下都绝对禁止”。在这个政权的武装力量上规定“惟手执武器参加阶级斗争的权利,只能属于工农劳苦大众”。它的民族政策是“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由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中国区域内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在宗教政策方面规定“一切宗教,不能得到苏维埃国家的任何保护和供给费用。一切苏维埃公民有反宗教宣传之自由”。在“外交”政策上则宣称“中国苏维埃政权宣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苏联是客观存在的巩固联盟”。

“给予无产阶级以特别的权利,增多无产阶级代表比例名额”;歧视农民、压迫富人阶级;对一部分人专政,不让他们享有人权;实际上是否定了人权。这是公开的阶级权利等级制。这是中国史上第一次以最高“法律”规定一个阶级可以凌驾于其它阶级之上,是对辛亥革命所建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理”的肆意破坏。这个伪“宪法大纲”是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天坛宪法》基础上的严重倒退。由孙中山先生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为永远之民主国”,设立有上下两院的国会并充分保障人权。1913年由袁世凯颁布的《天坛宪法》也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并保障国民的言论、出版、结社、请愿、营业和迁徙自由。即使是被人指为一党独裁、于1931年5月5日制定“训政时期约法”也明确了委托国民党代管政权是临时的,最终目的是回归宪政,而实际上国民政府也于1936年公布了“五五宪草”,规划回归宪政,还政于民。可见不管是孙中山时代、还是袁世凯、蒋介石时代,追求民主始终是时代主流。即使某些政治家心怀不可告人的目的,但他们也不敢公然主张实行阶级专政。中国社会一直在民主政治的路程上艰难跋涉,没有一个政治集团公然宣称进行专政统治。

然而,伪“宪法大纲”在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以最高“法律”形式规定一个可以阶级凌驾于其它阶级之上,规定只有它才能手执利刃实行阶级专政并剥夺其它社会阶层的一切政治权利;在“选举”权上第一次给一个阶级以特别的权利,肆意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公理;它剥夺所有人的自由经营权利,排斥、拒绝一切宗教,公然践踏公认的基本人权;它的所谓民族政策无疑为国家分裂打开了绿灯;它的“外交”政策显然是一纸投靠苏俄的卖身契,是甘做苏俄儿皇帝的政治宣言。这个伪“宪法大纲”与《临时约法》、《天坛宪法》比较,不管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和保障公民权利上都出现严重倒退,而且公然主张建立一个恐怖的独裁专制政权,从世界政治史和中国政治史上衡量,都称得上是一部臭名昭著的恶法。

“不给资产阶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包藏祸心的。“资产阶级”究竟占多数还是少数?如果是多数,那“不给资产阶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是剥夺了多数人的民主权利;如果资产阶级是少数,那有必要限制他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多此一举。

“不给资产阶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际上是一个打击异己的花招。如果你对他们有不同见解,他们可以把你说成是“资产阶级”,剥夺你的权利;也可以把你说成“资产阶级的代理人”,哪怕你从来没有过财产,从而剥夺你的权利。比如:王实味讥讽了“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延安等级制,就被毛泽东定为托派而杀了头。彭德怀立了战功,毛就说“唯我彭大将军”;彭德怀触怒了毛,就说彭德怀从小就是野心家,从小叫彭得华,想得整个中华。由这样的人来决定谁有资格参与民主的话还叫什么“民主”?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说:“‘你们独裁’。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说对了,我们正是这样。”

1952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问及“社会主义法律应当怎样实现平等”这一问题时,毛泽东答道:“我们在立法上要讲阶级不平等”,周恩来也强调:在我们的选举法里,规定各阶级的代表比例就不能讲平等。例如,对工人、农民就不能平等,她们虽然都是劳动阶级,但工人是先进的领导阶级,她的代表比例数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应当比农民多。……但这是合理的、正确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和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确立了城乡不平等的选举权制度。《选举法》规定:民族自治州、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每一农村人大代表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人大代表;在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一农村人大代表代表的人口数五倍于城市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每一农村人大代表代表的人口数八倍于城市人大代表。其第20条规定:“各省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人口每80万人选代表一人”,“中央直辖市和口在50万以上的省辖工业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人口每10万人选代表一人。”这一比例规定一直延续到1995年。

邓小平当时的解释是:“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工人阶级所在,是工业所在,这种城市与乡村应选代表的不同人口比例的规定,正是反映着工人阶级对于国家的领导作用,同时标志着我们国家工业化的发展方向。因此,这样规定是完全符合于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实际情况的,是完全必要的和完全正确的。”这种观点貌似有理,其实非常虚弱。因为城市居民并不是工人阶级的代名词,城市居民4倍或8倍于农民的选举权并不意味着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城市居民中工人阶级也只占很小的比例,而占更大比例多的是干部、企业主、个体工商业者、自由职业者。而且,在历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纯粹属于工人身份的,也仅占非常小的部分,与农民代表所占的比例不相上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04年修订后仍然保留城乡人大代表所代表的选民数1:4。这种歧视性的规定就令人无法容忍了。

首先,《选举法》的歧视性条款严重侵犯了大多数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权和平等权,因而不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选举法》使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选举权被剥夺了3/4,这不仅是对农村公民的极大侮辱,是“不拿农民当人看待”的“最大的人权歧视”。

其次,《选举法》的歧视性条款违反了现行《宪法》中“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选举权是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但农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法》剥夺了3/4,反过来说,选举法不正当地使市民拥有4倍于农民的选举权。因此可以认定,现行选举法与宪法的平等原则相悖。对于违反宪法原则的法律,根据《立法法》第78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选举法》中歧视性条款的长期存续,严重地侵犯了大多数公民的平等权和选举权,应及时纠正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使一切歧视农民的违宪立法无效,从根源上遏制不平等的蔓延。

再次,《选举法》的歧视性条款违反了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一人一票”是现代世界公认的政治文明底线。《世界人权宣言》第21条第3款明示“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以定期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规定“每一缔约国承担尊重和保证在其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一切人享有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际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第25条规定,公民“在真正的定期的选举中选举和被选举,这种选举应是普通的和平等的并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保证选举人的意志的自由表达”,“在一般的平等的条件下,参加本国公务”。可以推出,在投票时,“一人一票的原则必须得到执行,每个选民的投票必须是等值的。”

美国建国初,当费城制宪会议讨论国会众议院议员分配时,在怎样计算人口的问题上曾发生了激烈争论。南方蓄奴州不给黑奴以平等的公民地位,但他们又怕黑人不计入人口数,在按人口比例分配议员时吃亏。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讨论,最后采用妥协方案,南方在人口普查中把黑人以3/5的比例计入。麦迪逊说:“奴隶兼有这两种特质:我们的法律在某些方面把他们当作人,在其他方面又把他们当作财产”;“它使我完全满足于制宪会议所定的选举标准。”这标准就是一名黑人奴隶只等于3/5白人,史称“五分之三妥协”。

20世纪下半叶,美国国会和最高法院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消除种族隔离”的法案和判例,如1957、1960、1964和1968年的四个民权法案以及1965年和1970年选举法的制定。1964年的《民权法案》规定了包括选举、就业和公共场所方面“消除种族隔离”,并且规定联邦政府“消除种族隔离”的主要手段是对州和地方政府继续推行种族歧视的机构停发联邦补助。1971年美国国会还通过了宪法第26条修正案,规定在联邦和州及地方选举中选民最低年龄统一为18岁。并相继废除了人头税、文化测验等作为选民条件的限制。此后,黑人在美国社会中的处境逐步得到改善,不同种族的平等与融合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

然而,中国权贵以农民素质低劣为由拒绝给农民平等的选举权。1995年前的中共国选举法规定,农民选举一个人大代表的人口数是城里人的8倍,也就是1个农民=0.125个城里人。1995年选举法的修改把从城乡人大代表所代表的选民数从1:4、1:5、1:8统一调整为1:4。中国农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农民数四倍于城市一名代表所代表的城市居民,即1个农民=0.25个城里人,比两百多年前的美国黑奴还不如。中国的《选举法》剥夺了3/4农民的选举权,没有任何公正性,对这样的《选举法》作任何辩解都是不能容忍的。

城乡不平等选举权造成了严重恶果。一届人大到十届人大的五十年间,农民所占总人口比例从第一届时的86.7%降到了十届时的60.9%,其间农民代表比例一般都稳定在5~10%左右。中国农民名义上在全国人大里代表总名额里占8%,实际比例不超过1%。县里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一个城里人的代表权。就是一个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没有几个是纯农民,几个纯农民也是干部提名的。2003届政协委员共2238名,农业界委员68名,占政协委员总数的3%。在这68名委员中,真正的农民委员只有来自安徽省的一名”(春晓:《为何“九亿农民,一个委员》)。

现在政府在制定大政方针时,往往考虑弱势利益过少,甚至会有损害弱势利益的政策法规出台。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立法上的不平等带给中下阶层的伤害要远远大过任何具体的个案。缺少一个反映中下阶层的政治结构及过度的中央集权是许多损害中下阶层利益进而损害全社会利益的政策轻易出台的重要原因.前者导致这些人的声音非常的微弱甚至出不来;后者导致中央在立法和政策制定上'大一统'的惯性思维,不能放权让各地因地制宜平衡不同的诉求.这个制度也就是为什么弱势享受不到改革成果而长期受穷的制度性根源!殊不知对一个弱势集团的损害,最终会导致对整个社会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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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陈泱潮 于 北京时间 04/20/2009 () [累积66285分 给陈泱潮发悄悄话]

主题:跟帖照转:知情人披露伍凡的军阶

[博讯论坛] 跟帖照转:知情人披露伍凡的军阶

来源:http://www.zhhzg.org/frame-php4.html

伍凡原名XX。1955年入伍即为特务兵,做情报收集员,至今已有54年军龄。隶属总参三部。1980年受命移居美国执行特殊任务。2000年在成功\捣毁海外敌对势力喉舌『中国之春』后,经江泽民主席亲自批准升任少将军阶。2009年又因功\经胡锦涛主席亲自批准,获中将衔。实质上是我党海外特殊纵队总司令兼统战部海外局副局长。

From: 知情人 - April 17, 2009 (21:03)


所跟主帖:No.1234 : 【伪总统真骗子伍凡】的三大骗术

【伪总统真骗子伍凡】的三大骗术

陈泱潮(陈尔晋)
2009-4-15

【伪总统真骗子伍凡】,不仅是要彻底砸烂民间民主政府这块牌子,而且是要从政治上彻底毁坏法轮功\及其媒体的信誉!就像他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骗取了王炳章及其同事们的信任窃夺了《中国之春》董事长和总编权利,然后把《中国之春》彻底埋葬在他伍凡手里一样!

伍凡当年是以

1.编造假履历;

2.伪装坚决“反共”;

3.“筹得到款”这样三个基本骗术手段,

骗取了王炳章的信任,窃夺了《中国之春》的领导权和控制权,从而最终达到彻底埋葬了《中国之春》的目的!

今天,伍凡点点滴滴又在玩弄他当年欺骗王炳章窃夺《中国之春》的领导权和控制权的老套路,在进行着更大的阴谋活动!

据说伍凡募捐了若干万美金给新唐人电视台,从而获得在新唐人电视台主持独立评论栏目的权利。

试问伍凡这若干万美金是怎么\募捐来的?从哪里募捐到的?伍凡以【过渡政府】这样的名义在网上开展募捐活动,经过几年的努力,未来中国论坛公布总共只募捐得2万多美金!那募捐给新唐人电视台的若干万美金究竟是以什么名义、怎么\“募捐”来的?后台老板究竟是谁?

现如今伍凡手下直接控制着中国过渡政府网站、未来中国论坛网站、中国事务网站、中国过渡政府办公室……等等若干网站和机构,这样庞大的网站群和机构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写手,到底有几个是真正的法轮功\修炼人和民运人士?

……面对这一系列疑点和事实,法轮功\还不该醒醒吗?民运人士还不该醒醒吗?国内与之联系的人士还要自投罗网吗?

呜呼!中国人盲目迷信“反共”口号、盲目迷信“政府”招牌的政治糊涂\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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