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二十一日表示特别費案偵查終結,起訴呂遊陳等十一人、五人緩起訴、三人不起訴。(中央社)
 台特别費案呂秀蓮等遭起訴
台灣檢察官員在星期五(21日)向包括副總統呂秀蓮在内的幾位民進黨政府高層官員提出貪污腐敗的起訴。
台灣媒體報導說,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有關民進黨高層的特别費案的偵查工作終結,決定對副總統呂秀蓮、民主進步黨主席遊錫堃,以及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提出起訴。三人被指以假發票核銷特别費。
檢察官員全案共起訴呂秀蓮、遊錫堃及陳唐山等十一人,五人獲緩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爲不起訴,陳雨鑫則是職權不起訴。
起訴根據
台灣特偵組發言人表示,呂秀蓮在五年多期間,由副總統辦公室、随扈等收集他人消費發票,共計一千多張,金額達新台币560多萬元;遊錫劏堃則在大約五年期内由夫人、院長辦公室、随扈等收集他人消費發票共五千多張,金額達新台币240萬元;陳唐山則于兩年期内,由外交部長辦公室、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等收集一百多張發票,金額爲新台币36萬元。
發言人說,上述發票皆以原始憑證報銷首長特别費,違反刑法216條、210條、214條等有關僞造文書罪,以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因此提起公訴。
謝、蘇不起訴
被告謝長廷、蘇貞昌部分,特偵組表示,兩人于任高雄市市長或台北縣縣長時,系存入其自己銀行帳戶之内提領支用,而其特别費存入之銀行帳戶所支出之現金總額均多于其特别費之入款總數額;于任行政院院長或總統府秘書長期間,系以現金支領及支用,而非以票據、彙兌等方式爲之,且事實上亦确系由被告等出具領據報銷,而無需檢具發票等原始憑證辦理核銷,無法追查其金錢流向與用途。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在星期五傍晚召開了記者會,說明全案偵辦結果。
這是牽涉台灣政界要人的一系列貪污腐敗指控的一部分。
有關的特偵組4月成立,所偵辦的官員包括多位台灣高層人物,總統陳水扁夫婦也曾牽連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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