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是一种错误的理论
徐水良
2014-09-24
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是一种错误的理论。
本人一直表示不赞成亨廷顿的理论,可惜一直没有时间详细批评。现在有网友开始批评这个理论,我这里也来简单谈点看法。
亨廷顿文明冲突的说法,完全混淆了世界上发生的冲突的客观事实本身和它们的本质。
例如,当代的冲突,本质上根本不是文明冲突,而是实行自由民主普适价值的世界,和马列教一神教之间的冲突,包括马列教和一神教内部不同信仰、不同宗教、以及同一种宗教内部不同派别之间的冲突。
例如,在今天,日本文明、以台湾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明,印度文明,与西方文明差别巨大,比出自三个一神教(即亚伯拉罕诸教)的伊斯兰一神教文化主导的中东文明与欧美文明的差别,大得多,但它们与西方的矛盾和冲突,却远远小于伊斯兰与欧美的冲突。
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说,搞错、搞混、搞混和掩盖了现代文明世界与马列教及原教旨一神教的矛盾和冲突,以及由于马列教一神教的极端专制的信仰,他们内部的专制信仰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更加尖锐。亨廷顿错误地把这些冲突说成文明冲突,完全歪曲了和掩盖了自由民主世界与马列教一神教专制之间矛盾和冲突等各种事情的本质和真相。
亨廷顿把不同性质的文化之间的冲突,说成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
一个文明,其内部,往往可以包流行多种不同文化。例如中华文明,往往是儒释道文化等等不同文化共存。现在的中国大陆,还引进了国际文化垃圾马列文化(党文化),并且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文化。
而不同文明之间,也可能会流行同一种文化。例如,佛教、马列教和一神教文化,共产党的党文化,都曾经是,或者仍然是许多国家及不同文明圈的共同文化。
人类本质和本性的同一性,人性的同一性,决定里人类文明的同一性。
不同符号系统的不同文明,符号系统差别再大,符号系统表达的客观内涵,本质上仍然是一致的。汉语汉字文明系统,与英语英文符号系统,符号系统之间的差别极大,但符号系统表达的客观内容,却仍然是一致的。
一个文明,与其他文明差别再大,一旦温和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一旦温和、开放、先进的人性文化主导这个文明,那么,它就不容易与其他文明发生冲突。例如,温和的佛教文化主导的文明,自由、民主、人道、开放的文化主导的文明,就不容易与其他文明发生激烈冲突。除非受到野蛮文化主导的不文明地区的攻击,否则,它们很少主动挑衅攻击其他文明和地区。
相反,偏狭、专制、野蛮、落后文化主导的人们,例如马列教和原教旨一神教,却常常主动歧视、仇视、迫害、屠杀与他们不同文化或不同文明的人,不断挑起冲突和战争。即使属于同一个文明,不同文化之间,不同信仰和不同教派之间,却常常发生非常频繁、激烈和血腥的冲突。今天的恐怖主义及其战争,ISIS等等,就是典型例子。
因此,世界上的冲突,本质上是不同文化、不同思想、不同制度、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而不是不同文明和不同符号系统之间的冲突。
(2014/09/25 发表)
非洲最牛酋长有4千妻妾 死后41个陪葬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9月25日 转载) 来源:环球网
在非洲很多国家,至今都还保留着古老的一夫多妻制,而在这些通常以部落组成的国家中,享有地方绝对统治地位的部落酋长,通常都拥有自己的专属“后宫”。近日,有外国媒体就曝出一则奇闻,在非洲某国一部落中有一名酋长,在他掌政期间竟然先后迎娶了4000多名女子,人数堪比一个师。
非洲最牛酋长妻妾4000多 死后挑选41个年轻貌美者与其陪葬。
据了解,一夫多妻是一种一个男人同时有多于一位妻子的婚姻习俗。始于母权制后期,为父权制婚姻形式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物。一夫多妻最初择妻范围多限于姊妹,进入阶级社会后,性质改变了,择妻范围也扩大了。合法的一夫多妻婚姻多存在于伊斯兰教国家当中。
国王(即大酋长)是各部族联合体至高无上的统治者,拥有绝对的权力,如制定法律,主持行政,指挥战争,担任祭祀,审判案件,征收捐税等等。在有些国家,按酋长领地的大小、人口的多寡和经济上的重要程度,政府法令将酋长分为一、二、三个等级。酋长的职位一般都是世袭的,大多情况下都由长子继承。
一夫多妻在非洲酋长王国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叶布阿酋长就有12个妻子,其中最大的70岁,最小的与他的孙女同岁。他共有65个儿女,死亡的孩子还未包括在内。在这方面创最高记录的是古时候贝宁阿波美王国的一个酋长,他一生共有嫔妃4000余个。酋长死后,从中挑选了41个年轻漂亮者,勒令她们个个饮毒酒自尽与死去的酋长陪葬。
在非洲的酋长王国里,不仅酋长可以多娶妻多纳妾,其他男子亦可娶多个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