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革”时期的中国
互相揭发不能根治腐败的毒瘤
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言,当前反腐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听上去很简单,但却透露出一个反腐官员的睿智和决心。中国的腐败问题根深蒂固,光是抓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如今在短期内,中共表明政府的反腐决心,是要重新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的威信和信心,为得是争取给“反腐败”留下“治本”的时间。这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也是关乎一个国家和民众的兴衰关键。
二月河在受访时表示,对当下中国的反腐问题,可以实行让官员们互相揭发。有评论就指出,话语虽出于真心,但揭发一词让人仿佛回到了“文革”时期。“文革”时要搞阶级斗争,进行斗私批修。这种揭发活动在当时是受到提倡和鼓励的,而其表现的是一种“觉悟”。在“文革”时期,中国基本对境外完全封闭,而国内正常信息的传递也陷入瘫痪。有人认为,当今中国人普遍难以建立信任关系问题,以及道德沦丧问题,甚至腐败问题都是“文革”时期人整人,人斗人,互相出卖,互相揭发,互相批斗的结果。因为不论是当时无法无天的红卫兵,还是被批斗的知识分子,现在已经为人父母甚至是祖父母。这些经受了精神折磨的人的子女普遍集成了他们的思想和性格。另一方面,文化大革命实际上使中国的传统道德观念很大程度上被抹去,而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糟粕,却在“文革”以后逐渐浮现。没有经历过“文革”的一代甚至几代人,实际上都在承受着“文革”的负面影响。
揭发的问题不在于揭发而在于调查。理论上怀疑并揭发问题并没有错,只要审查认真或者实事求是,大部分都应当得到澄清。业内人士指出,在政治斗争或帮派体系占主导的情况下,许多审查流于形式或者只是为了找问题,结果凡是受到审查的都能认定问题。一方面是当时被揭发的干部问题确实存在,另一方面有些历史问题很难搞清。二月河将现在中共反腐的进程套进“互相揭发”一词,分析人士称,这不适合出现在现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上,也是违背当今中国反腐的初衷。
文革时期的“揭发”也并非没在官场进行。腐败的问题在当时也属严重,而且大部分都是群众揭发举报才立的案。研究中国史政的学者解释称,“文革”中无论是当权派的问题还是文化人的问题,除了内部互相揭发以外,大部分都是群众挖掘出来的,有一些是因为历史问题,有一些是现行问题。比如刘少奇的问题是当时的知情人揭发其判变;贺龙是原国民党方面揭发其通敌,其曾经的手下战将们揭发其抢班夺权;揭发“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是山西副省长刘格平;周恩来的“伍豪事件”是国务院秘书长周荣鑫的儿子直接找的中央。当时中央对有问题的老干部的立案基本都是群众揭发后才展开调查,在证据面前开始正式立案,几乎没有一个是“无的放矢”。这种揭发立功的社会现象造成了很多情况下捕风捉影,造成了许多冤案。大陆网友对于将“互相揭发”搬到现在中国的反腐行动中发出感言称,“这有点文革的意思,有点不把谁斗死就誓不罢休的意思。”
中国人常说,设宴满屋,大家相争,不如有块饼干,大家相安。满屋财富,一桌珍馐百味,但吃的人却互相争斗,各怀鬼胎,吃什么都没有意思。官场上,勾心斗角,互相指摘,屡见不鲜。分析人士认为,如果今时互相揭发成为中共反腐斗争的手段,中国势必会回到“解放前”,而且若是真的实行这方式并不是“长久”之计,是光治标不治本,倒一批又会来一批。如今只有有效地采取正确的反腐方式进行“打虎拍蝇”,制定适合中国政治制度的措施去实行、实现反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