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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被斷章取義誤用的五節經文/保羅在羅馬巡撫前受審/区别真假基督教会的分水岭
發佈時間: 11/23/2014 10:59:50 PM 被閲覽數: 746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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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 祢為何揀選我

送交者: 瓦器 2014年10月14日于 [彩虹之约] 




最容易被斷章取義誤用的五節經文


 特約記者方仁宏╱編譯
 

聖經充滿智慧的亮光,更重要的,聖經的字句就活在我們的生命中;聖經是人類最清楚聽到上帝聲音的方式。整體看來,聖經是我們藉著摸著上帝心意、認識上帝的媒介。然而,要感謝13世紀坎特伯裏大主教的貢獻,聖經開始有了章節段落,使得今日的我們得以引用;然而,這可能也是問題的開始。

馬汀桑德斯(Martin Saunders)是《青年事工》雜誌編輯,他常在青年聚會中演講,目前亦創辦《青年播客》網路社群,以下為他的分享:
聖經章節段落讓我們更容易閱讀聖經,但也可能讓我們因自己的解釋而斷章取義;有時,章節段落讓我們更容易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去解釋聖經。有時聖經的意義經翻譯後有些微落差,有時也會因時間的顛倒。(這些是無神論者最常用以攻擊聖經聲稱『自相矛盾』的點)且有時,若我們只讀一段經文,會造成對聖經智慧的錯誤理解,甚至會對神的認識產生問題。以下,是聖經最常被誤用的五處經文:

一、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馬太福音七章1節)

斷章取義解釋:在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最大的「罪」,可能就是不寬容。這看起來很像是耶穌告訴我們,不要批評或挑剔彼此的生活方式。

經文背景:在同一章的3-5節,耶穌要我們關注的焦點,是自己的生命問題(自己眼中的樑木),而第五節告訴我們要先解決自己的生命問題,才能夠幫助別人處理他們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要能夠謙卑自己,才能以不論斷他人為本協助人。

二、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腓立比書三章13節)

斷章取義解釋:這節經文已經成為近年來教會領袖道德標準下滑的主要原因,因為保羅似乎在此建議我們不要看過去的錯誤,而我們只要不斷「努力」就可以。

經文背景:保羅並非用這節經文指忘記過去的錯誤,或過去遇到的問題;反之,這節經文是要我們忘記過去許多的成就以及自義,並且拆毀自己的驕傲,且不掩飾自己的錯誤。

三、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十八章20節)
斷章取義解釋:這經文似乎成為我們號召人來聚會的根據,並暗示著為了增強我們的禱告或更經歷神,我們應該召聚一個小型聚會。
經文背景:這節經文乃是出現在處理弟兄間紛爭的最後一句話。耶穌在此說明了處理弟兄紛爭的原則及合一的美好,但祂並未暗示特意聚集禱告且放大禱告力量,進而否定個人服事的價值。

四、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利米書廿九章11節)

斷章取義解釋:很多人都將這節經文列為自己最喜歡的經文,似乎暗示著,上帝保證我們生活會越來越好,前景繁榮。但問題是如果我們遇到了困難,且認為上帝一定會賜下更好的生活時,我們不就會問上帝:「神為何要這樣對我?祂怎能打破自己的應許?」

經文背景:這經文不是對任何一個人的應許,這對象是被巴比倫擄去的以色列民。神透過先知應許以色列民祂沒有放棄他們。1-3節的經文清楚地說明了這信息的始末。若我們單獨看這節經文,很容易以為上帝保證給我們更豐富的生活。

五、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八章32節)

斷章取義解釋:很多俗語是從這句經文衍生出來,這似乎也是對說真話的肯定,而不是建立在謊言的生活;是一個「個人的自由路線」。就字面的意思,這句話也十分有意義且正確,但是,這句話要說的,卻有著更大的目的…

經文背景:耶穌講這句話,是對相信祂的信息的猶太人說。因為當時的猶太人仍守著「舊約」,且不知自己為何需要「新約」。耶穌解釋道,他們是「罪的奴僕」,而祂的信息,則可以讓他們得以自由,而祂自己也表明,祂就是真理(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

在許多情況下,聖經的信息似乎很簡單,如果我們只用片面的字面解釋,當然簡單;然而透過整本聖經的查考,才能夠明白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所要說的話。(來源:Christian Today)





保羅在羅馬巡撫前受審


[福音论坛]

 
经文:徒24:1-27
一. 前言:《使徒行传》记载,使徒保罗两次被罗马官员審问:被罗马巡撫腓力斯審问(第二十四章)和被亚基帕王審问(第二十六章)。本章可分为三段:犹太人对保羅的控告(24:1-9),保羅的自我辯護(24:10-21),和巡撫腓力斯的反應(22-27)。
二. 猶太人對保羅的控告(24:1-9)
“過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幾個长老和一個辯士帖土羅下来,向巡撫控告保羅”(24:1)。
“過了五天”:二十三章说,當千夫长得知猶太人设计谋要殺害保羅後,派兵将他带到安提帕底 ---大希律王所建的军事基地,在耶路撒冷北50公里;第二天抵达安提帕底北面45公里的該撒利亚 --- 罗马政府管辖撒玛利亚和猶太地的總部。所以,該撒利亚距耶路撒冷95公里。按当时的交通条件,猶太人在两三天内就赶到該撒利亚,是很及时的。
“辯士”:辩護者。猶太人不熟悉羅馬律法程序,请律师协助控告在当时是常见的。
“帖土羅”是拉丁名字,此辯士可能是羅馬人,也可能是猶太人。
帖土羅首先奉承巡撫腓力斯(24:3),一方面是讨好腓力斯,一方面是為控告保羅作铺垫。
帖土羅對保羅的控告有两项:
1)“鼓动普天下猶太人生亂”(24:5)
“拿撒勒教黨”:即基督教,是贬义;“瘟疫”:喻指保羅的传染性、破壞力强。
帖土羅刚奉承了腓力斯治理有方,接着就控告保羅反其道而行之:煽动猶太人暴亂。民眾暴亂會威胁保羅帝国的安全,是触犯羅馬法律的,是很严重的罪,足判死刑。
2)“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24:6)
此处,“污穢”有“亵渎”、“冒犯”的意思。有学者指出,羅馬政府为了安撫猶太人,容许他们對聖殿的自主權,若有人带外邦人擅闯聖殿内院、玷污聖殿,特准他们按猶太律法处死。
所以,若这两项控告中的任何一条属实,都可能置保羅於死地。
猶太人一心想殺死保羅,竟結伙作假见证诬陷保羅:“眾猶太人也随着告他说,事情诚然是这樣”(24:9)。“眾猶太人”:大祭司一行人,也可能包括随同来的猶太人。

三. 保羅的自我辩護(24:10-21)
保羅對腓力斯不卑不亢:“我知道你在這國裡断事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诉”(24:10)。此时,腓力斯已在猶太地任巡撫已有七年之久;而且,他上任前,還曾帮助前任巡撫处理過案子。所以,腓力斯在断案方面是有经验的。保羅只是说了事实。虽也是出於礼貌,但并未夸奖腓力斯断案断得好。
接着,保羅逐一反驳帖土羅的指控。
1)他没有聳動猶太人生亂
A)他这次来耶路撒冷,只有很短的时间:
“你查问就可以知道,從我上耶路撒冷禮拜到今日不过有十二天”(24:11)
“十二天”: 保羅在該撒利亚已有五天,所以,在耶路撒冷僅有七天;原文没有
“到今日”這一短语,所以,“十二天”也可能保羅指他在耶路撒冷的时间。不管
怎樣,停留这么短的时间,保羅是要作禮拜,不可能鼓动生亂。
B)“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殿裡、或是在会堂裡、或是在城裡和人辩论,聳動眾人”
(24:12)。鼓动猶太人生亂更不無從谈起!
C)“我带着赒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献的物上去”(24:17)。
当时,耶路撒冷遭遇大饥荒,“捐项”是外邦基督徒的奉献,由保羅带到耶路撒
冷赒济窮人。赒济的对象主要是耶路撒冷的猶太基督徒,但这批人的数量是很多
的。使徒雅各和長老們對保羅說:“兄臺,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并且
都为律法热心”(徒21:20)。保罗上耶路撒冷帮助窮人,是有利於社会安定的。
所以,“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對你证实了”(24:13)。
2)他没有污穢聖殿
A)“我在聖殿已经潔净了,并没有聚众,也没有吵嚷”(24:18a)。
行潔净禮是猶太人的自愿;為了避免猶太信徒的误解,保羅聽從雅各等人的建
议,行了历时七天的潔净禮(徒21:20-26)。潔净禮包括在祭坛前剃頭和献赎
罪祭和燔祭。完成七日潔净禮之时,猶太人所看到的保羅,只是獨自一人,“并没
有聚众,也没有吵嚷”。况且,保羅作了一般猶太人没有作的,表明他是完全遵守
聖殿规矩的。
B)“惟有幾個從亚西亚来的猶太人,他们若有告我的事,就應當到你面前告我”
(24:18b)。诬陷保羅污穢聖殿的,是幾個從亚西亚来的猶太人,说“他又带着
希利尼人进殿,污穢了這聖地。(這话是因他们看见以弗所人特罗非摩同保羅在城
裡,以为保羅带他进了殿)”(徒21:27-29)。
然而,控告保羅污穢聖殿的亚西亚来的猶太人,居然没有到场!按照羅馬的法律,
如果原告没有出庭,则控告自动撤销,被告便可無罪释放。

在自我辯護中,保羅很自然地把信仰穿插其中。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们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记载的,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恶,都要復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個盼望。我因此自己勉励,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24:14-16)。
保羅告诉腓力斯,他所事奉的神,不是另一位神,就是猶太人祖宗的神;他传讲的道,尤其是死人復活,是记录在猶太人所相信、尊崇的舊约《聖經》中的。比如,“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12:2)。
因此,大祭司等人對他的控告没有道理的。
相反,因为将来的一個普世性的復活之後,就是普世性的大审判,没有任何人能逃避。保羅竭力传扬这樣的道,就是要人们作好准备。只有这樣,他才能坦然见神,對世人也没有虧歉。
指出诬陷他污穢聖殿的当事人没有出庭的事实後,保羅进一步挑战大祭司等人:
“即或不然,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會前有妄為的地方,他们自己也可以说明。縱然有,也不過一句话,就是我站在他们中间大声说“‘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24:20-21)。
保羅對大祭司等人说,你們不在聖殿,但是在公會在现场。我在公會裡有甚麽可指责的呢?我只不過宣稱死人要復活罷了!保羅知道,传讲復活,不触犯羅馬法律。而且,雖然大祭司等撒都该人不相信復活,但法利赛人是相信的:
“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说:‘弟兄們,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孫,我现在受審问,是為盼望死人復活。’说了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論起来,會眾分為两黨。(因為撒都该人说:没有復活,也没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樣都有。)於是大大的喧嚷起来,有幾個法利赛黨的文士站起来,争辩说:‘我們看不出這人有甚麽惡處,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對他说過话,怎麼樣呢?’那时大起争吵,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撕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带進营樓去”(徒23:6-10)
既然反对保羅的法利赛人也相信復活,大祭司怎麼能以此定保羅的罪呢?
保羅的辩護,猶太人无言以對。

四. 羅馬巡撫腓力斯的反應(24:22-27)
腓力斯的反應是八個字:“支吾他們”和“甚覺恐懼”。
控、辩雙方陈述完毕,轮到巡撫判案了:
“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就支吾他們说:‘且等千夫長吕西亚下来,我要審斷你們的事。’於是吩咐百夫長看守保羅,并且寛待他,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24:22-23)。
“詳細曉得”:副词“詳細”用的是比较级,意为腓力斯比控方或一般猶太人了解更为详细。
“支吾”:这個动词在新约《聖經》僅见於此,意为“拖延”、“延遲”。
腓力斯更详细地曉得保羅传讲的道,一是,他已任职猶太地多年;二来,他的现任妻子是猶太人。他“支吾”的理由是要等千夫長下来。其实这是托词。因為千夫長給他的信中,已清楚講明:“因要知道他們告他的缘故,我就带他下到他們的公會去,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并没有甚麽該死該绑的罪名”(徒23:28-29)。
腓力斯虽知保羅無罪,但又不愿意得罪大祭司等猶太人,所以並不释放保羅。
保羅既無罪,又是羅馬公民,故腓力斯没有苛待他。

“過了幾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來到,就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保羅講論公義、莭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來。’”(24:24-25)
经文没有说明腓力斯夫妇是否真的對基督教有兴趣;既然他们要聽信基督耶穌的事,
保羅就不会放过机会。作為黎民百姓的父母官,保羅希望腓力斯公平审理事情,伸张正义;在個人欲望和與人交往中,应该有自制力。因為,作為審判官的腓力斯,將來有一天也要站在神的審判台前,接受神的審判。作為被告人,保羅如此勸勉羅馬巡撫,需要何等的勇氣!
“腓力斯甚覺恐懼”。据史料记载,腓力斯曾当过奴隶,後来成为自由人,然後他和他兄弟都当上羅馬政府的高官。羅馬史学家塔西图评论他“拥有暴君之權,却具有奴隶的品格”在猶太史学家约瑟夫的笔下,腓力斯是一個贪婪的人。土西拉是大希律王的曾孙女;腓力斯引诱她離開前夫、成为自己的第三任妻子。腓力斯在公義和莭制方面都很失败。保羅的话戳到他的痛处。所以,他急忙要保羅離開。

“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银錢,所以屢次叫祂來,和他談論。過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裡”(24:26-27)。
为甚麽腓力斯指望一位基督教传道人送他錢?可能因为他得知保羅携带着赒济耶路撒冷信徒的捐项。保羅当然不会贿赂他。所以,腓力斯一个劲兒地约谈保羅,足有两年,直到他离任。

五. 反思
第一,面对敌对者的诬陷,基督徒有辩護的权利;但只需充分地摆事实、讲道理,不以惡还惡。
主耶穌教導門徒说:“人带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樣分訴,說甚麽話,因為正在那時侯,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路12:11-12)。面对審判,保羅心平气和,侃侃而谈,不僅使控告他的猶太人哑口无言,而且也令審判他的羅馬巡撫支吾其词。许多弟兄姊妹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我们應勇敢地為福音作见证。
第二,保羅勸勉信徒:“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5:11)。保羅也是这樣身體力行的。在腓力斯面前受審时,他也抓住機会传讲福音,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是基督教的根基、福音的核心(林前15:17-19)。耶穌基督“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1:4),并要審判一切活人、死人(徒10:42)。“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我不以福音為耻,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1:16)。由於忠實地傳講福音,作為被告的保羅,竟使審判官腓力斯“甚覺恐懼”!
最後,腓力斯初次听保羅讲道时,“甚覺恐懼”,表明他知道有神並且自知有罪。可是,他没有在神面前认罪、悔改,而是逃避了。以後再听保羅讲道,他的心专注在得钱财上,恐懼没有了,更谈不上认罪、悔改。
腓力斯有幸遇见保羅这位初期教会的伟大宣教士、並听他讲道两年之久。可惜,眼前的利益、钱财的贪婪迷住了他的心,使他與上帝的救恩、永远的生命失之交臂,令人扼腕!
“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没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12:3b)。 慕道朋友们,當你們有了想要悔改、信耶穌的感动,那是来自聖靈的呼唤。请你們顺服这个呼唤,决志信主。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动”(帖前5:19)。切盼你们不要把聖靈的感动压下去。否则,你們對聖靈的感动就会变得越来越不敏感了。瞬間的選擇可能决定永恒的命運。
愿神引领你們,早日成为祂的兒女。





区别真假基督教会的分水岭


[福音论坛]
 
无数的教会我们认为是属于“基督教”的,但是很多教会对很多事情又存在分歧。
因此,一个实际的问题是:哪些教义是基督教神学中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教义呢?
公平地讲,有一些的基本概念,是必须都要包含在任何神学体系中的,这样才能够配得拥有“基督徒”的称号。也就是说基督教“纯正的教义”要有一个最基本的“分水岭”。
《使徒信经》是一个有名的、普遍使用的基督教信仰内容的概要。因为我们要把使徒信经看为每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都要确定的信条或教义的总结。
下面是现代中文的翻译: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创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降在阴间;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祂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
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我信圣灵;
[我信]圣而公之教会;
[我信]圣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体复活;
[我信]永生。阿们!”





[福音论坛] 《圣经》的历史性

  很多人认为《圣经》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是一部伟大的伦理著作,而非真实的历史事实。十九世纪中叶达尔文提出进化学说后,《圣经》的权威受到严重的挑战,被不少人认为是虚构的、不科学的。为了回答这种挑战,《圣经考古学》应运而生。此门学科的研究范围包括出土文物的鉴定、《圣经》所记录的古代城镇的发掘、与《圣经》有关的古文字的译解等等。十九世纪以前,有关《圣经》的时代背景的知识相当贫乏,一般只有参考《圣经》本身的记载和古希腊史学家的著作。而这些著作主要是关于新约的,有关旧约的却极为稀少。《圣经考古学》虽只有一百多年历史,但已硕果累累。尤其二十世纪以来的许多重大发现,帮助人们建造起《圣经》的历史架构,并验证了一些过去被怀疑和被嘲笑的圣经故事,充分肯定了《圣经》的历史性。

  例如,有人曾基于人类文化的观念,坚持摩西五经不是摩西写的,因为他们认为在摩西时代大多数人还没有文字,摩西不可能写出如此详尽的律法条文。而一九○一年出土了《汉慕拉比法典》(The Law Code of Hammurabi)。它是一块高约210公分,宽180公分的石碑,其上刻有近三百条律法。此法典属于汉慕拉比王统治下的巴比伦时代(公元前1728~1686年),比摩西五经的写作时间还早二、三百年。从此,这种认为摩西五经不是摩西所写论调才消声匿迹了。

  《圣经》中记载了一个民族叫赫人。摩西五经中提到赫人在迦南地居住,亚伯拉罕在希伯仑定居时曾与赫人为邻。但史书上从未有过关于赫人的记载,故批评家们都认为《圣经》的此项记载毫无历史价值。然而,一九○六年在土耳其首都安加拉以东一百四十五公里的哈里斯河湾(Halys River),考古学家发掘出赫人帝国的首都波格斯凯的废墟,发现一大批刻有赫人楔形文字的泥板。证明赫人是一个重要的古民族,曾有两个强盛时期(公元前1800年左右及公元前1400~1200年),其帝国灭亡于公元前一千二百年左右。不仅如此,这些被鉴定和翻译的泥板,开始展现出整个古代《圣经》世界的时代背景。比如,根据赫人律法,在买卖土地时,买主必须同时买去土地上的一切附属物;其买卖须在城门口进行,并有见证人在场等。这与创世记第二十三章记载的关于亚伯拉罕为葬妻子撒拉想向赫人买一块墓地,最后却不得不把墓地所属的田地并田地四周的树木全部买下来的记载完全相符。

  考古学的发现证明,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拉罕的家谱具有绝对的历史性,是都可以证实的历史人物。不仅考古的发现可以证实《圣经》的记载,《圣经》的记载也可以帮助考古发掘。翁格(Merrill Unger)说:“根据新约《圣经》的资料,考古学家们挖掘出好几座古代的城市,发现过去被人视为根本不存在的民族。考古学以惊人的手法增添我们《圣经》知识的背景,也填补了历史上的空隙部分”1。旧约〈列王纪上〉九章15节记载的米吉多、夏琐和基色三个城市都是由以色列王所罗门建造的。一九六○年,当著名以色列学者也丁(Yigael Yadin)继发掘米吉多城后发掘夏琐城时突然有了灵感。他想米吉多城门每边都有三间房子,夏琐城门是不是也这样呢?于是,他将米吉多城门大闸的图形在发掘工地上画上临时记号,然后通知工人挪开瓦砾碎片,按记号挖掘。完工时,工人们都用奇异的眼光看著他,好象他是魔术师或占卜师似的。因为,发掘的结果与他按米吉多米门复制的草图完全一样!

  圣经考古学的资料不断充实《圣经》的背景知识,有助于人们对《圣经》经文的理解。在摩西五经中,在神引领以色列人从埃及进到所应许的迦南美地时,对迦南人采取绝灭的政策。许多人觉得神似乎太残忍了。从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七年在叙利亚海旁的拉斯珊拉(Ras Shamra)出土的大批乌加利(Ugarit)泥板,是公元前1500~1400年的迦南人的宗教文献,充分揭露了迦南宗教的黑暗、败坏和邪恶。有史以来人类绝少有象迦南宗教那样惊人地将暴力、情欲集于一身的。对邪恶的迦南人,神也曾给予宽容,等待其悔改。从考古学的发现看,从亚伯拉罕时代到四百多年后的约书亚时代,迦南人毫无悔改之心,已恶贯满盈,非被彻底剪除不可了。按其恶行和淫虐,即使约书亚和以色列人不加征讨,迦南人也会自取灭亡的。

  新约中的许多记载都为考古学所证实。使徒保罗的三次传道旅程,如今都可根据考古学的资料很正确地追溯出来。史学家们一度对路加著的〈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记载的历史性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在〈路加福音〉第三章一到三节中描写的有关耶稣诞生前的情况是不真实的。因为历史资料找不到有关申报户口的事,居里扭也没有作过叙利亚巡抚。但后来考古学的发现证实罗马帝国每隔十四年就有一次人口普查,要求交税人报名注册。此法令是从罗马皇帝亚古士督任期开始的,首次申报户口是公元前二十三年至二十二年,或公元前九年至八年。路加所记载的可能即后者。同时,考古学家也找到了居里扭在公元前七年左右任叙利亚巡抚的证据。有趣的是,凡是路加的记载与史学家的资料不相吻合之处,考古学都证实路加是对的,史学家是错的。世界著名考古学家兰赛爵士(Sir William Ramsay)甚为钦佩地写道:「路加是位第一流的历史学家,他所写的资料不但真实可靠,他也具有史学家应有的历史感。路加的名字应与世间伟大的史学家同列」2。

  耶鲁大学的考古学家鲍罗斯(Millar Burrows)说:“全面来说,考古学的发现无疑地印证了《圣经》的可靠性。许多考古学家因为在巴勒斯坦的挖掘工作,而使自己对《圣经》的敬畏之心大增”3。犹太考古学家葛鲁克(Nelson Glueck)说:“我可以肯定地说,至今所有考古学上的发现,没有一项是与《圣经》文献相抵触的。……《圣经》中有关历史记载的正确性是无可比拟的,尤其当考古学的证据能印证它时更是如此”4。世界著名考古学权威亚布莱特(William F. Albright)的话,可以作为《圣经》的历史性的总结之言:“十八、十九世纪期间,许多重要的历史学派都怀疑《圣经》的可靠性,虽然今天仍有一部分当时的学派又重复地出现于学术界,但早期怀疑学派之说均已逐渐被否定了。考古学上的新发现一再印证《圣经》中许许多多细枝末节的部分,使人们重新认识《圣经》乃是查考人类历史的一部最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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