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演变不可阻遏
江棋生
今年10月下旬,我在家乡常熟对自己的新书作了最后校定;当月底,该书在香港面世。在书的“自序:良知是第一推动力”中,我写道:我将“点燃良知的烛光”取为本书的书名,一是表明这些年来,我自己所做的,无非就是这七个字而已。二是呼唤我的同胞,能不能将良知的点燃作为我们共同的底线?尽管我知道,良知也有它的软肋,即她有时候难以抗衡人对权威的下意识服从。但是,我真的认为,国人破拆或越离无形之心狱,逐步变臣民认命为公民抗命,从而在中华大地上驱动文明前行、迎来民主转型的第一推动力,确非良知莫属。
或许是一种应然的链接,或许仅是一种纯粹的巧合,就在几天之后的11月3日晚上,我在东方卫视的《东方直播室》节目中,耳闻目睹了一位退休检察官点燃自己良知、践行公民抗命的真实故事。
这位检察官名叫孟宪君,退休前任职于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故事发生在2005年,当时他被指定为一起经济案件的公诉人。在这起案件中,他和检委会成员一致认定当事人“无罪,同意不起诉”。然而,他们的意见被一位市领导强行否决,案件于2006年在相山区法院开庭一审。在庭审中,这位检察官当场正面回应法官,震撼性地如实披露:检察院的起诉,其根据是“无罪也要起诉”的上级要求!当法官询问孟宪君:当事人高尚挪用资金86万元证据何在时,孟宪君先生再次据实相告:这个数字出自“领导意见”!我相信,如果不是良知的力量战胜了恐惧,如果不是抗命的心志驱走了纠结,孟先生是不会公开说出那样的真话来的。
相山区法院一审判决高尚无罪之后的第9天,孟宪君被逼执笔,在良心的折磨下为相山区检察院写了抗诉书。随后,淮北市中级法院终按市领导的意图,二审判决高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还将高尚挪用资金的数额,从86万元再次莫须有地推高为360万元。
这起错案被铸成之后,当事人高尚先后向安徽省高院和最高院提出申诉,要求启动再审程序。然而,蒙冤受屈的当事人长达7年的一再申诉,均被冷冷地关门落闸、“依法驳回”。2013年,已经退休4年但一直觉得俯仰有愧的孟宪君听闻此事,又一次震撼性地站了出来,他于当年11月1日到最高检自我举报,举报自己“办了错案”。
孟宪君创举式的自我举报,撬动了锈迹斑斑的案件重审之门。在他上京举报1年零19天后的2014年11月20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开庭再审了高尚案。
再审结果人们不妨拭目以待,但是,孟宪君秉持良知开罪权力的公民行为,具有直指人心的励志力量和示范效应,必将鼓舞和鞭策更多的国人,去像他那样凭良心行事,过真实生活。而孟宪君的正直和担当,也足以使五毛们——无论是统一加餐的还是自带干粮的——的行径,更为令人不齿、遭人鄙视。
在中国大陆,计件领酬的五毛们雪藏良知、见利忘义,早已是丑闻一桩举世皆知,此处不必多说了。就说那自带干粮的周小平,顺着权力意志说话,满嘴跑火车,甚至故意胡编乱造,又有什么良知可言?而比周小平更为高级的自干五——王绍光和汪晖们,又有多少良知可言呢?在不久前完成的“中国新左派批判(二)”一文中,张博树先生精准而尖锐地指出:在对当代中国政治的讨论上,王绍光和汪晖一样都是权力的“抬轿”者,只不过作为“学者”,他们对中国现存政治制度的直接吹捧(王)或明批暗捧(汪),其水平远高于周小平这样的五毛,自然也就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读完博树先生的透视性批判全文,人们不难得到一个“别无选择”的结论:高级自干五们向权力靠拢乃至献媚,原因不在于认知问题,而在于良知问题。
在相关的后续报导中,我特别注意到:孟宪君先生点燃自己的良知,站出来力推错案的纠正,对此他并不感到恐惧;而且,他所接触的人,几乎都支持他的“自我举报”。这一事实使我感触良多,也使我在解读《辽宁日报》公开信事件上,有了自己独特的感悟。
11月14日,《辽宁日报》异乎寻常地发出了“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一封公开信”。信中指称,在被调查过的大学生中,80%以上表示碰到过课堂上“爱发牢骚”的老师,“法律、行政管理、经济学等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尤为突出。”……
这封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公开信,使我想到了什么呢?我想到了哈维尔对后极权社会的一段经典描述:
中学老师讲授他自己并不相信的东西,因为恐惧自己的前途不稳,恐惧丢失自己的饭碗;学生则跟在老师后面重复他的说教,因为恐惧不被允许继续自己的学业;……由于恐惧说“不”会带来的后果,导致人们参加选举,给(官方)推荐的候选人投赞成票,并且假装认为这种形同虚设的走过场是真正的选举。出于对生计、地位或者前程的恐惧,人们投票赞成每一项决议,或者至少保持沉默。
如果辽报公开信并没有夸大事实、危言耸听(我倾向于相信这一点),则对比两种不同的描述,可知中国社会已经发生了不容忽视的重大变化。什么叫“爱发牢骚”?就是对自己看不惯、不认可的东西不再保持沉默,而是有感而发,针砭时弊;就是不仅不讲授自己并不相信的东西,而且还揭穿、抨击那些可憎的东西。中国课堂上的老师“爱发牢骚”了,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们从双重人格的“夜间人”走向了单一人格的“课堂人”,他们不再是课堂上与官方保持一致,夜里对家人或挚友发发牢骚,而是在课堂上就表达异议,袒露自己内心的不同见解。在这里,我看到了一种质的飞跃。我要说,正是中国大学老师们敢在课堂上“发牢骚”,正是人们普遍支持孟先生的自我举报,正是戴翔先生力创《清明上河图·2013》,加上许许多多中华大地上的公民抗命行为,共同汇成了中国社会的历史性演变。
这场意义深远的演变,其最为深层的动力,来自良知激发勇气、勇气战胜恐惧。无论是当局将自干五邀为座上宾、将浦志强打成阶下囚,还是王伟光、逄先知和张全景轮番上阵施放“阶级斗争”和“阶级专政”的狼烟,由人的良知所引领、所推动的这一历史性演变,都是不可阻遏的。
2014年11月28日 于
北京家中
(自由亚洲电台11月29日播出)
(2014/11/28 发表)
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宋参谋通知我,要过年了,准备去洗一个澡。我很高兴地准备好换洗的衣服以及毛巾、肥皂等用具。上车的时候宋参谋没有去,而是指定了另一个排长和三个战士同我一起去。
一进浴室,就只见几个水管子全部都被冻住了,他们用柴烧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烧开。我说今天不洗了,等明天再洗吧。但是看守人员不准,用木柴烧了一大堆火,叫我先烤火。又等了好久,他们才浇开了两个水龙头,让我勉勉强强地洗了一个温水澡。
洗完澡以后,他们又叫我在那里接着烤火,说是要等外面天黑了以后才能回去,怕是有人看见。我说:“你们不是白天来的吗?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天黑以后才能回去呢?”他们回答:“这是上面规定的。”
等到了天黑以后,我们回到楼里,刚一进门,那位副连长就说:“今天晚上有地震,不要上楼了,就在楼下休息、吃饭,现在我们正在给你做饭。”我感觉情况不对头,但是当时身不由己,又有什么办法呢?后来才弄清楚,当时他们正在楼上搜查我的东西,所以不叫我上楼。
刚刚吃完饭,团政治处的主任就来跟我说:“今天晚上,有‘中央首长’来同你谈话,你准备一下就走,要穿上衣服,免得受冻。”我心里想,“中央首长”找我谈话,可能是要解放我们了吧?心里好一阵高兴。
一出门,只见门口停着两辆吉普车和一辆警卫车。那位政治处主任带着几个警卫人员坐在前面的一辆吉普车上,让我坐在中间的一辆吉普车。宋参谋坐在前面司机旁边,我坐在后排,两边各有一个警卫员。后面是一辆警卫车,上面大约有一个排的部队。
车一出门,就向南走,然后转向东面。我不禁问宋参谋:“‘中央首长’找我谈话应该是在城里,北京城不是在西面吗,车怎么向东开呢?”宋参谋回答说:“走环城路好走。”我不相信,又不能问。越走离北京市区越远,我又问究竟到哪里去。宋参谋说:“到一个地方去,有首长找你谈话。”我说:“你们不要再骗我了。”宋参谋的态度比较冷淡,他说:“确实有首长找你谈话,在北面的一个地方。至于是什么地方,前面政治处主任知道,我们也不清楚。”
车到了沙河大桥,天空出现了月亮,外面的道路看得比较清楚,这时我才猜到,车是在往秦城监狱走。车越走,就越接近秦城监狱,就更加证实了我的猜测:是要把我关进秦城监狱了。
大约到了半夜十二点,看到前面有一个大城堡,高大的铁门和围墙,上面电网的红灯亮着。一进大门,只见有二十多辆车,我心里想,大概把我们黄、吴、李、邱全都弄到这里来了。
这就是著名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监狱——秦城监狱。秦城监狱是解放初期由苏联人帮助设计修建的,关押的差不多都是原来共产党自己的高级干部。
下车以后,就有几个人把我带到一座大楼二层楼上靠北面的一间牢房里。在这间约十步长、三步宽的牢房里,放了一张约有二尺宽、四尺长的“床”,上面已经铺好了被褥。有一个人开口,叫我坐在床上。接着又进来几个人,其中有押解我来的宋参谋和一个副连长。这时,外面走廊上挤满了人,乱哄哄的,也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
进来的几个人里,有一个是监狱的管理员,看样子顶多是一个连级干部,这就是宋参谋告诉我说的“中央首长”了。他向我宣布说:“中央决定叫你们到秦城监狱来学习、反省和改造,要遵守这里的一切规定。”
然后他们就开始交换我的个物品,并搜查我的全身。他们先把我的手表和身上的皮带拿走,再把衬裤上的裤带剪断拿走,还把衬衣上的钮扣也剪了下来,同时将洗脸盆、牙刷、缸子、牙膏统统拿走,把烟和茶叶没收,把我箱子里的东西统统翻出来,登记一遍拿走,搞了将近一个小时。
看到他们居然把我的牙刷和牙膏拿走了,我不禁发问:“用什么刷牙?”
答:“用牙粉。”
问:“用什么缸子?”
答:“用洋瓷碗。”
问:“用什么系裤子?”
答:“给缝上两条短带子。”
问:“长裤呢?”
答:“同样用短带子。”
问:“给看报纸吗?”
答:“给《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
问:“可以看书吗?”
答:“可以借马列的书、毛主席著作和一些小说。”
问:“可以听广播吗?”
答:“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规定,以后可以装一个有线广播,但现在没有。”
没等我再问,这个管理员就说:“不用问了,以后的一切,由我们负责安排,给你什么就有什么,不给就是没有,问也没有用。你要老老实实地服从监狱的管理和规定。”
他们搜查了我以后,就叫我休息,然后把两层门,一道铁门和一道木门关上就走了。我一个人在里面,头脑发涨,血压升高,手脚冰凉,恶心欲吐。没有手表,也不知道脉搏到底跳多少下。就这样,一直到天亮,我也没有闭上眼。
过去在历史书上看到的情景和戏剧、电影上看过的情景,在我的身上再现了。当然过去是满门抄斩,抄家灭九族,锒铛入狱,打入天牢。现在是进步多了,起码不是杀头。但是不论功、过、是、非,连事实缘由,都是次要的。一切服从政治需要,这才是真谛啊!
我实在想不出送我到这里的理由。毛主席、周恩来在世,恐怕是不会送我到这里来的。一切事实翻来覆去已经清查了五年,事实难道还不清楚吗?我没有参与“政变”,我没有反党反毛主席,大量的事实还不够吗?相反,正是因为我没有用头脑去分析,没有保留地执行了毛主席、林彪、周恩来和当时的中央的一切指示。在这个问题上,包括汪东兴在内的当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所作所为,并不会比我少,他们的心里应该是有数的
我思前想后,能送我到这个地方来的,当然主要是华国锋、叶剑英、汪东兴了,当时只有他们三个人是说了算的。华国锋不熟悉我们,叶剑英虽然熟悉,但“文革”中有一段时间“靠边站”了,有些情况不了解,我也不怨他。但是汪东兴,我们共事多年,无话不谈。当时,我们十分支持你的工作,很多事情是你鼓励我们做的,在庐山上共患难。我们的情况你不了解吗?到了这个时候,“四人帮”倒台了,却竟然把我们送进大牢,是出于什么需要?是要把我们当作替罪羊吗?凭良心自问,你内心里不受到自责吗?
我从十五岁起参加革命,跟着共产党、毛泽东,几十年的枪林弹雨,拼命工作,什么样的危险都遇到过,什么样的后果都想到过,也随时准备为党的事业而献身。但是唯独没有想过,要为党的事业这样“献身”,要坐共产党自己的大牢。要做一个全党共株之、全国共讨之的大坏蛋,忍受一切屈辱,受到这样的折磨。
我只有把这一切和满门抄斩和灭九族来比较,这还算是比较幸运的。这一切不怨天、不怨地,只是自己的运气不好。我想到了谭震林的“三个不该”,至于是不是“不该参加革命、不该跟毛主席、不该活到六十岁,”我并不一定同意。因为不参加革命、不跟毛主席我也是死路一条。但是思考再三,有一个不该,就是不该到中央工作。可怨谁呢?
第二天,就是一九七七年的元旦了,这是我一生中最感屈辱的一个新年。早上,他们给我拿来了两个馒头和两片咸菜,我一口也没有吃。整天我都拒绝吃饭,心想你们既然要置我于死地,我就死了算了!
他们派医生给我量血压、做心电图,但是什么也不告诉我。我要求给我吃一点安眠药,医生也不给,最后给我打了一针。但是我仍然不能入睡。后来,他们又给我输入了一瓶液,到了晚上,我睡着了。就这样,我一直不吃不喝地睡了两天。到一月三日,他们才有一点着急了。他们拿来一碗牛奶,硬是灌我喝了下去,又给我打了一针葡萄糖。我才从迷糊中醒了过来。
到了上午十一点钟起床以后,就有一点想吃饭了,情绪也稳定了一些,想到我还是要活下去。所以中午饭打来的时候,一碗米饭、一碗白菜,我都吃了。到了晚上打来两个馒头、半碗萝卜,我也吃了。吃完就睡,但是还是睡不着。我要求医生给我吃安眠药,医生给了我一粒速可眠,看着我吃了下去他才走开,但是仍然睡不着。我又要求医生给我打一针,叫我再睡一天。经过大约两小时的周折,医生于当晚十二点来给我打了一针,之后我才睡着了。
一月四日,我醒得比较早,但是仍然让我睡到七点开饭时才叫我起来。管理员告诉我,以后我每天在走廊上活动,等天转暖了,可以到室外活动。以后我牢房外面的铁门不关了,只关里面的木门。
以后,除了每天三顿饭和他们有事打开牢门以外,其它时间牢门是一直关着的。我蹲在这一米宽的牢狱里,什么也看不见。这里的条件比卫戍区差远了,但是为了活下去,为了有朝一日能澄清自己的问题,我决心什么样的苦也要吃下去。脑子里什么也不想了,只要搞好身体。为此我在牢房里,不断地活动身体,早起早睡,每天在牢房里甩手锻炼,饭后就在房间里走一千步。“放风”时,我就在走廊上来回走一个小时。吃饭时,不管什么样的饭菜,只要能维持生命,我就把它吃下去。
到了秦城,我们就都没有了名字,只有号码。我的号码是“七六〇二”,大概是一九七六年进来的第二号。我想“七六〇一”大概就是黄永胜了。但是在秦城监狱关了五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面。无论是在监狱里,还是在“放风”的时候,我一直都没有见到任何其他的“囚犯”。这里好像是一个只有看守和我的世界,与世界上的一切都隔绝了。这所监狱里究竟关押了多少人,我不知道,但是好像不少的人都进过这里。监狱设计的如此巧妙,竟然谁也见不到谁,真是一个杰作。
这样,我的思想慢慢地安定了下来,想到自己所受到冤屈和不公平的待遇,我决心不管处在什么样的境况中,都一定要顽强地生活下去。
收音机被没收,广播是听不成了,学习英语也就半途而废。书也全被没收了,一本也不给看。为了消磨时间,也为了保持自己的正常思维,我把每天仅有的一份《人民日报》都一字不漏地全部看完。后来,他们又发给我一套简装的《毛泽东选集》,我又反复地学了几遍。
在牢记房里,钢笔、毛笔、铅笔什么都没有,写字也写不成了。有一天我用筷子蘸水在水泥地上写字,卫兵看见了马上就予以制止,还要看我写的是什么。当他看到我写的是“毛主席语录”时,就告诉我,不准在地上写字,更不准在墙上写。
牢房里没有桌子和凳子,墙上也没有钉子,我的衣服和碗筷都放在地下,就有许多小虫子往里面爬。吃饭的时候,再洗一下。监狱里给一个塑料水壶,每次送饭的时候给我打一次开水。还给一个小盆子,把洗脸毛巾、牙刷和牙粉放在盆子里。洗衣服也用这个盆子,但衣服不能拿出去晒,就晾在铁门上,让它阴干。牢房里有一个碗大的水池,上面有一个水龙头,洗漱就在这里。另外大小便也都在牢房里。
一九七七年三月,第一次允许我到楼下的院子里活动。他们在一棵大树下面,划了一个五尺见方的圈子,叫我在圈子里走了一个小时。我在散步的时候,看到院子里有许多土坑,上面盖了一些草垫子,坑里有一张张的木板床。我猜可能是唐山地震的时候,给“犯人”们住过的。
经过大楼出门的时候,我看见有一排高大的围墙,上面没有顶棚,外面有铁门,都上了锁。我当时想,可能是“犯人”们洗澡的地方。但后来他们叫我也到这里,我才知道,这是“放风”的地方。这样,“放风”的时候,谁也见不到别人。这样的“房子”每间大约五平方米左右,墙高约七、八米,墙厚七十到八十厘米,里面长满了草。每一排大约有十五到二十间。另外,围墙的上面修成了一条走廊,互相可以通。上面有两个哨兵看守着“犯人”,还有一个流动的带哨的人。
每次“放风”的时候,一个管理员押解一个“犯人”,关进一间“放风室”里把门锁上,他们就走了。等到“收风”的时候,再来将门打开,叫人回去。“犯人”每人带一个小马扎,如果不愿意走动,就可以坐下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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