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0月01日 南都周刊
人物專訪系列之王學泰:底層人的憤恨是火藥庫
現在無論是媒體還是一些影視劇,都把上層社會生活描繪得淋漓盡緻(這些有真實的也有想象的),窮侈極奢,讓小資垂涎三尺,讓底層人士憤恨萬分。社會不公,貧富差距,造成的心理陰影是潛在的,平時很難有迹象顯現,但它是一個火藥庫,如有導火索就很危險。社會必須懂得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老百姓不必企盼“包青天”,如果執法不公,民衆可以去告他。這個基礎是兩者權利的對等,如果隻有執法者有權,百姓沒權,整天教育執法人員執法公正,實際上是緣木求魚。
編者按:王學泰先生對“遊民社會”的研究,與吳思先生的“潛規則”研究,是“發現另一中國”的兩把鑰匙。近日,因爲王學泰的《遊民文化與中國社會》增訂再版,人們對“遊民”的思考與讨論再次升溫。
盡管王提出的“遊民”隻是針對古代宗法社會而言,他也不願意将當下數量龐大的農民工稱爲遊民,但是,我們不能否認,改革開放至今,一個脫離了原有秩序的庇護、遊蕩于城鎮之間、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反主流意識的、由進城民工與城市閑散人員組成的新遊民階層,在今天已見雛形。
這段時間有兩個事件引起了極大關注,一是深圳某執法隊放火燒掉外來民工窩棚,一是律師周立太爲民工讨薪反遭民工賴賬。如果說前一事件反映了民工不受現有秩序保護的權利困境,後一事件則折射了民工某些爲人诟病的意識形态。而這二點,恰恰就是王學泰定義下的遊民兩大特征。
當下這一與舊時遊民高度相似的城市邊緣群體,他們因何産生、症結何在、社會當如何待之?對于這些問題,王學泰先生對古代遊民社會的研究,又能爲我們提供什麽啓示呢?
 
以上爲資料圖
 王學泰,1942年12月生于北京,退休前曾任中國社科院文學研究所研究員,後兼任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著有《中國流民》、《遊民文化與中國社會》、《多夢樓随筆》、《偷閑雜說》等。
用遊民稱呼農民工要“審慎”
南都周刊:你寫的《遊民文化與中國社會》在近期再版,在這本書裏你對遊民、遊民文化又作了更爲詳細的闡述。最近不少人提出這樣一種說法,認爲現代社會中也逐步開始産生你所謂的“遊民”,你怎麽看待?
王學泰:其實我不願意稱入城農民叫遊民。我的研究局限在古代到近代,我所說的遊民産生的前提是宗法社會,小農社會。當宗法社會和小農社會出現問題時(例如宗法家族人口的增長超過其所寄居土地容納量),一些宗法人就脫離宗法的控制和保護,離開生活的地方,進入城市,稱作遊民。過去的遊民是盲目地進入城市,今天在這裏,明天也許就到另一個地方了。前途渺茫,爲了生存而奮鬥。
現在的情況,跟過去有相同,也有不同。相同的是經曆和心态,不同的是社會背景。
确切地說,我們現在需要“審慎”地用“遊民”這個詞來歸納現代社會中的一些農民工,或者城市無業人群,因爲背景不同了。簡單地說就是,現在不是沒有個體的遊民存在,但跟過去的那種有組織性的遊民是完全不一樣的。過去的遊民意識在現在也有一些傳承,但也不是很一樣了。
現在的問題是城市化進程的産物,這與經濟轉型和社會變革是分不開的。1978年鄧小平實施改革以來,農民從“集體”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實現包産到戶。從生産的角度來說,它大大提高了生産率,基本上解決了吃飯問題。但生産率的提高帶來的問題就是農村剩餘勞動力的激增。此時,社會也面臨着由小農生産向工商社會、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城市的工商業和服務業的發展,需要大量勞動力的投入。這會吸納大量的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城市改革的過程也基本如此,在轉型的過程中,舊體制下的許多企業垮台了。企業重組過程中,大量閑散人員出現了。
但目前存在諸多問題,在這個進程中,入城農民單方面付出過多的代價。
底層人的憤恨是火藥庫
南都周刊:在你的書中,你分析了遊民産生的原因。那麽如果說現在也出現了所謂的遊民,這些遊民們有些什麽樣的特點?
王學泰:由于經曆坎坷和地位卑下,遊民往往會有反主流的心态。他們希望社會動亂,隻有亂,才有機會改變他們的命運。遊民要自己闖天下,因此就較宗法人多了一份主動進擊的精神。這是帶有明顯的暴力特征的。因爲遊民缺少甚至沒有生存的資源,所以他們熱衷組織,如桃園三結義之類,這就衍生了遊民的幫派性。脫離了宗法網絡的人們往往也要擺脫宗法文明,這個文明是當時最高的文明,擺脫了它不免要回歸野蠻。
現代入城農民本來應與過去的遊民有根本的不同,但如果處理方法缺少現代性,又不能善待他們,使之看不到改革的前景,他們與古代遊民相同的一面就會發生作用。他們的經濟和社會地位低下,其中許多人還受到種種不公正的待遇。就個人來說,他們是弱勢群體,但他們人數衆多,處理不好,這會成爲一股盲目的力量。
南都周刊:你說的遊民有“主動進擊的精神”,有一個很好的例子,我不知道你是否知道。青島一個叫王明殿的人,連續多年爲740名學生捐錢捐物價值累計達100餘萬元,其事迹被報道後卻遭138人上門索捐,不給錢就叫罵威脅,還打恐吓電話。這其實就是你說的“主動進擊”的一個體現。
王學泰:有時真是好人難做。做慈善固然是人性中善的表現,但一定要有制度和法律的規範。缺少規範,好心不得好報的現象很難杜絕。從另一方面說,受惠者的作爲恰恰反映了在近幾十年所謂“階級與階級鬥争”教育下暴民加無賴的心态。這也有待法律的約束,不是隻要一“窮”就事事有理了,“光腳不怕穿鞋的”這是遊民的思想邏輯。
我注意到這樣一種情況,現在無論是媒體還是一些影視劇,都把上層社會生活描繪得淋漓盡緻(這些有真實的也有想象的),窮侈極奢,讓小資垂涎三尺,讓底層人士憤恨萬分。社會不公,貧富差距,造成的心理陰影是潛在的,平時很難有迹象顯現,但它是一個火藥庫,如有導火索就很危險。社會必須懂得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莫讓遊民文化打亂改革進程
南都周刊:周立太事件你聽說過嗎?他爲農民工打官司,卻沒有獲得該獲得的律師費,然後他又大罵農民工賴賬。你怎麽看這種情況?是不是社會的不公使得民工不怎麽注意自己的道德要求?
王學泰:中國現在距離人人有權的社會還很遠。這不僅僅是給不給予權利的問題,而且也包括人們是否能夠很好地運用權利的問題。爲什麽這麽說?因爲很多人在思想上沒準備好,民主是漸進的,不是今天早上起來,所有的人就應擁有全部權利。民主的實現要有個準備期,但是我們也要向這個方向發展。周立太這個事件就說明了民工們過度注重利益,而忽略了自己的尊嚴,而權利維護的不僅是利益,更有個人的尊嚴。1980年代初,有個電影叫《失信的村莊》,就是寫一個農村科技人員是位改正右派,他與一個種西瓜的村莊簽訂合同,幫他們發了财,但發财的人們卻不肯兌現合同的約定,并堂皇地講出一番大道理。人們窮怕了,他們的想象中已經沒有比貧窮更可怕的事物了。其實我們不必責備失信的民工,現在不是大多數人都處在這種狀态中麽?那種“餓死不食嗟來之食”是出自儒家的想象,那隻是極少數殉道者的做法。作爲大多數人來說維持生存還是第一位的。因此,不必一味地指責這些農民工,通過這件事情可以引發我們許多思考。
長期以來,我們受的教育是貧窮是善良的同義語,富有是罪惡的同義語。其實,這隻反映了當時施政的需求,而不是事實。另外城市人對處在貧困狀态下的入城農民應該有同情和理解。作爲周立太,長期與民工打交道本應對這種事情的發生有充分的估計,你從事這件事情本應該有犧牲的準備。
南都周刊:跟你聊了這麽久,一個很深的印象就是,遊民文化感覺在現在的社會上其實已經存在了。而且這種遊民文化和意識形态,對社會還是有很大的負面影響的。
王學泰:我不是社會學家,上面都是從社會角度談遊民問題,很外行,不一定對。其實,遊民更是個文化問題。遊民文化通過某些通俗文藝作品影響國民、波及社會。社會穩定時,這種影響被壓抑,社會動蕩,就要充分表現。當代中國處在社會轉型期間,社會的大變遷似乎給每個人都提供了機會,于是人人躍躍欲試,社會充滿活力。然而,我們缺少規則的訓練,社會顯得有些混亂。“四氣”泛濫,浮躁之氣、油滑之氣、暴戾之氣、痞棍之氣充斥。如果下層社會的人們權利長期得不到保障,傳統的遊民文化所倡導的解決社會問題的手段就會被人們嘗試。從而造成社會的混亂,打亂改革的進程。
人們常講曆史的周期率,過去的中國是50年一小亂,200年一大亂。當人口膨脹到土地的承受範圍之外時,遊民大量産生,形成隐性社會,再遇有大的天災人禍,就會形成以遊民爲領袖和骨幹的農民起義,經曆數十年的屠戮,當人口減少到土地能承受時,每人能分到一小塊土地,于是,重建小農,重建宗法,開始了一個新的朝代。這種社會的更替,基本沒有進步的(有時還退步),隻是一個單純的社會輪回。戰亂隻是小農和宗法制度的修複機制。每次戰亂都使經濟積累和文化積累遭到嚴重破壞,有時甚至是掃地以盡,如東漢末和唐末。原有的文化都遭到了毀滅性的破壞。這是很悲慘的。我們号稱有幾千年的曆史文明,但有時我覺得隻有200年曆史,就是說曆史上戰亂的破壞巨大。
遊民需要一條“保險帶”
南都周刊:現在不少人都認爲有遊民産生,你剛才也說,底層人士心底的憤恨是一個火藥庫,那麽,如何使這些新遊民的負面影響得到控制?
王學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實施過一次“遊民改造”。當時對遊民的定義主要指沒有職業、沒有收入和從事不正當職業的人——如娼妓、乞丐等。對這些人實施教育以後,分配到工廠或農村從事體力勞動。當時是計劃經濟時代,不考慮經濟效益。這次改造似乎很成功。配合社會組織改建,遊民基本被消化了。當時農村實現了集體化,城市是單位化。把每個人都固定在一定位置上,形象的說法是每個人都是社會這台大機器上的“齒輪和螺絲釘”。每個人都依附在一定的共同體中,受到共同體的保護和控制。這種組織形式短期内使得社會穩定、遊民絕迹。但這種方式,依托計劃經濟,優先考慮的是穩定而不是發展,每個人的安全是以交出個人權利爲代價的。這種方式所産生的穩定,隻是暫時的穩定,而且爲了穩定犧牲了發展。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經濟變遷已經如此之大,但與之匹配的制度建設還遠遠滞後。解決上述問題的根本之道是縮小貧富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法治社會與公民社會。在實現這些之前,最迫切的還是普遍推行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障制度。這個不僅應該在城鎮居民中實行,也應該讓那些農民、特别是入城農民和其他遊動人員享受這些權利。這樣使人們不管走到哪裏,總是有一根“保險帶”在維系着他,從而消除由于遊蕩生活和對前途的不确定性而産生的遊民心态。當然社保和醫保的實現不單純是個經濟問題,也與政治改革密切相關。
南都周刊:你覺得現在的遊民身上有沒有這樣一根“保險帶”?
王學泰: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按照規定,老闆都是需要給農民工上的,但是實際上很多單位都不願意給,老闆都不給上。我問過很多工人,他們都是說沒有的。我認爲,國家發現這種問題應該重罰,應該保證農民工的這兩個基本保險。
真正解決問題的隻能是建立法治社會,過去我們所處的是熟人社會(農村人是幾輩子相熟,城市中每個單位也是數十年相熟),而現在所處的則是陌生人社會。熟人社會可以靠道德、輿論、單位懲罰制度來控制。陌生人社會靠什麽來控制每個人員呢?方法很多,最根本則是法治。每個人都是社會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權利,遵守義務,遵守法律。這樣才能使得當代社會底層人士、特别是基本生活缺少保障的人士不堕入古代遊民所行的故道。這不是不可能的。
我們現在在社會控制體系方面,和相應的政治改革方面還沒有跟經濟發展完全配套,所以現在顯得有點混亂,許多應該建立的制度還沒有建立或還不完善。許多社會底層人士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又無助時,他們往往會想到暴力,認爲這是解決問題唯一的痛快而便捷的方法。前幾年,北京郊區有的爲打工者提供服務的餐館名叫“聚義餐廳”、“聚義廳”之類。這些受到什麽影響,讀者可以想見。
弱者有權才不緻遊民化
南都周刊:我有一個疑問,現在也有各種各樣的法律,也說要建立法治社會,但是很多人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比如農民工的問題,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法律對他們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王學泰:說到底,就是一個“權”的問題。這個問題不是抽象的理論問題,而是個實際問題。我們說我們努力建設法治社會,但近代法律不是馴服百姓的工具,而是界定公民權利義務的标尺,因此無論是執法者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老百姓不必企盼“包青天”,如果執法不公,民衆可以去告他。這個基礎是兩者權利的對等,如果隻有執法者有權,百姓沒權,整天教育執法人員執法公正,實際上是緣木求魚。
現在我們不必談農民工收入之低了,就連這點低工資也不能保證拿到。前年有個可恥的口号叫做“嚴禁民工惡意讨薪”。自古以來,欠債還錢。民工辛勞一年,年底回家不發欠薪,“無衣無褐,何以卒歲”?1949年以來,我們的發薪制度是,事業單位,在本單位工作了五天之後就發你全月的工資;企業單位是工作了十五天後發你全月的工資。直到現在,仍是每月5日或15日發薪。可是入城民工幹完一年的活,使用人或單位還賴着不肯給錢;如果民工讨要手段過激一點,還叫“惡意讨薪”?如果民工有權,會出現這種現象嗎?
我們憲法中規定了“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隻是一般原則,真正落實到每個人的身上需要許多能夠操作的實施細則。
老百姓如何實現自己的權利,人作爲個體再剛強,其能力也是有限的。長期以來,個人是無組織的力量,政府是有組織的力量。個體與有組織權利是不對等的。别說與政府權利不對等,買房的業主在物業公司面前都是有氣無力,因爲物業公司是有組織的力量,而業主則是個體,除非組織了業主大會才能與物業公司對等談判。因此要承認農民工們的利益,首先應該承認他們有組織起來的權利,他們知道怎麽保護自己的利益。有人害怕維權者組織起來,其實法治社會,就是在不同的社會集團的利益博弈的社會,在博弈中求得穩定,這才是真正的穩定。真正的穩定是動态的穩定,不是靜态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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