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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暂扣名画26年未归还 称系赝品已丢失/公民欲祭奠林昭住店遭警方驱赶
發佈時間: 4/28/2015 11:50:39 AM 被閲覽數: 186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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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暂扣“名画”26年未归还 称系赝品已丢失



2015年4月27日

     央广网珠海4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吴昌硕、李苦禅,这两位名家的画作值多少钱?如果是真迹,恐怕任何一幅的市场价值都相当可观,此前两人的作品都有过上千万的拍卖纪录。
    
     谁要是有这么一副画,那可就发财了。而北京的孙先生就说,自己曾有家传的这样两幅画,吴昌硕的《梅花》,李苦禅的《鹰》,可是现在,没了。

    
    如此名贵的画作怎么就没了呢?是自己卖了还是被盗了呢?其实都不是,原因大家可能都想不到。26年前,孙先生携画南下广东,两幅画作被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扣押。后来查明并无犯罪事实发生,警方释放了孙先生,但被警方扣押的画作,至今还没有返还。
    
    近日,珠海警方给出的最新回应是,原画作是赝品,目前已经丢失。当年警方扣押绘画作品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如今称画作已经丢失,要承担哪些责任?失踪的名画到底在哪里?
    
    孙先生的事情,发生在1989年。据孙先生称,当时,他出差去广东,随身携带了家传的这两幅“名画”,想去找人鉴定一下,给估个价:
    
    孙先生:我是到广州办事儿去,就去了珠海了。这个画呢,因为不是改革开放嘛,北方和南方(价格上)有一定差距,我想看看北方是什么价钱,南方是什么价钱,随身携带着就去了。
    
    拿着家传的“宝贝”,孙先生在珠海一家酒店住下。当晚,就出了事儿:
    
    孙先生:我一开门,拿枪就顶我脑门子上了。就说:“你靠墙、举手、趴在那儿。”完了他们就进来,三四个人吧,就开始翻东西。翻完了东西把我东西收拾收拾,就给我带走了。我也不知道弄到哪儿去了。然后他就跟我说你是走私吧,你得承认,你不承认就别想走了。
    
    孙先生称,事后他才知道,这些人是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的。而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当时,警方并没有出示证件,甚至也没有告知扣押的原因。
    
    孙先生提供的一份扣押物品收条的复印件上显示,扣押物品中明确标注:李苦禅挂式水墨画一幅,吴昌硕挂式《梅花》水墨画一幅。扣押时间为1989年7月16号,经办人李秀庭、陶勇智,扣押原因一栏空白。下方有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的印章。
    
    7月19号,孙先生所供职的单位,出具了证明,把孙先生接了出来:
    
    孙先生:后来7月19号我们单位来了人,就三天时间,然后我们单位来人就把我接走了。
    
    孙先生说,虽然重获自由,但当时警方并没有归还扣押的两幅画作。1990年,事发第二年,孙先生带着单位的介绍信和证明,去珠海想讨回自己的东西:
    
    孙先生:这个就是1990年5月5号,我去珠海要取回我的东西。然后我们单位给我开的证明,完了我就去了。去了当时有个人接待我,接待完我之后他说你住哪个饭店,你就回饭店等着。我就住在那饭店,我就等,等等等也没人来。第二天呢,有人就跟我打电话了,说你赶紧走吧,他不跟我提画的事儿。那意思就是反正你该干嘛干嘛去。
    
    讨要被警方扣押画作的行为,一直在持续。孙先生称,一直到2006年,拱北分局才给了一个书面的答复:
    
    孙先生:后来我每年都去,经常到珠海办事儿我就去一趟。去了也没人管,一直都在追。直到2006年去珠海之后,他们通过调查给我出了这手续,它这个上边儿就说扣押的梅花和鹰,也说涉嫌走私。经查,他说是赝品,查找工作仍在进行。
    
    拱北分局出具的这份文书,显然无法令孙先生满意。孙先生的代理律师曹志存认为,即便是赝品,也应该归还给孙先生:
    
    曹志存:即便是赝品的话,也应该把赝品还给人家。赝品,也是孙先生合法财产,应该把原物返还给孙先生。所以说,公安机关以赝品为理由,对抗孙先生的索赔要求,显然是错误的。
    
    随后,孙先生又找到珠海市公安局。但得到的答复却是,两幅画作已经丢失:
    
    孙先生:我又上告到珠海市公安局。公安局的答复意见呢,就说此两幅画已丢失,现仍在查找中。相关赔偿事宜,我局将责令拱北口岸分局与你协商解决。
    
    事实+
    
    扣押物与案件无关应退还原主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物品都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
    
    1987年开始实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80条规定,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发现可用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证、书证,需要扣押的,由现场指挥人决定;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并且应该妥善保管。2013年新修订的《规定》第217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应当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也要求了对涉案财物的扣押、管理的法律规定。如果与案件无关的,应该归还给当事人本人。 (腾讯新闻综合报道)





公民欲祭奠林昭住店遭警方驱赶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4月28日中午11点50分,来自全国各地的公民朱承志,贾榀,王亮,徐少华,辛巴,因欲在4月29日上灵岩山林昭幕祭奠林昭,住在依恋宾馆,却遭到警方给店主施压,逼迫他们退房,目前正在交涉中。
    
     据徐少华介绍说:他们在两天前就已经入住该酒店,一直没有发生事情,突然老板娘来对他们说,警方要求他们离开,“我得罪不起他们,请你们谅解”老板娘说。
    
    公民欲祭奠林昭住店遭警方驱赶


     据悉:4.29林昭忌日临近,全国各地志愿者纷纷准备前往苏州祭奠,各地警方也开始布控,对“敏感”人物进行监控,施压。
     另外;
     据南京维权人士江淳发消息称:半个月前,分管我的区国保曾来电话问我:今年去林昭墓吗?我因近期请假次数太多,回答国保:今年不去了。4月28日上午,片警又来电话,问我在家吗?去没去苏州林昭墓?我说我不在家,在家附近。我说我不在苏州,晚饭你请客便能见到我。······。
    
     据江苏淮安成怀山说:这几天他在他打工住地江苏昆山陆家镇长丰小区,当局24小时派人盯梢,不许他离开,门口保安室坐两个便衣,已经三天了,成怀山说:以前4.29和朋友来祭奠,都是将我带往宾馆,今年没办法了。  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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