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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孟府/政治的起源/真皇帝与假皇帝/袋一世变笑一世的深层意义
發佈時間: 6/20/2015 11:41:52 PM 被閲覽數: 17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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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孟府(高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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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真皇帝与假皇帝



2015年6月20日 


    
       (从皇帝外衣看第二期中国文明的存在)(2013年6月17日)


    
     何谓“皇帝外衣”?
    
     有其名而无其实者,谓之“外衣”;皇帝外衣,就是有皇帝之名而无皇帝之实者,例如就本文的范围而言,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的皇帝,皆有皇帝之名而无皇帝之实,都是披着皇帝外衣的方国诸侯、蛮族酋帅、军阀首领,其地位甚至不及袁世凯大总统。
    
     那么,如何才算“有皇帝之名亦有皇帝之实”呢?
    
     按照“皇帝”一词的定义:“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制曰:‘可’。”(《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由此可见,皇帝名号的确立,乃是秦完成统一大业的产物。
    
    “皇帝”这一名号,创始于秦王嬴政,根据他的专利权要求,需要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1、兴兵诛暴乱,天下大定。
    
    2、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3、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
    
    4、还有附带的一项表现是:六王咸伏其辜,也就是说要征服六个敌国。
    
     请问,这些要素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的皇帝们具备吗?
    
     如果不具备,他们如何称帝?
    
     如果不具备,他们怎能不是假皇帝呢?
    
     在我看来,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的皇帝们,很像“西周封建”制度之下的共主,而不具备大一统帝国的独裁君主本质,而大一统帝国的独裁君主本质,才够得上“皇帝”的称号。因此,可以和秦汉帝国的独裁君主相提并论的,只有在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之后、后来居上的元明清的独裁君主。
    
     放眼看去,在五胡乱华到蒙古统治的千年之间(312——1279年),中国大致处在政治分裂状态,其间最为统一的隋唐时期,也不过短暂恢复了秦汉的格局,而未能长期抗拒藩镇的分离倾向;更未能在秦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张——这两条,就决定了这千年之内的“皇帝”们其实不够资格,是冒牌货。
    
     下面一一说来“皇帝”的独裁君主本质:
    
     第一条“兴兵诛暴乱,天下大定”,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的皇帝们,只有隋唐差强人意,其余都不及格,最多只是方国诸侯、蛮族酋帅、军阀首领罢了。
    
     第二条: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这一条也只有西晋十几年和隋唐之初能够做到,但不旋踵之间就发生了八王之乱、五胡乱华(西晋),以及十八路反王(隋)、安史之乱(唐)、。
    
     第三条: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这一条恐怕没有一个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的皇帝可以胜任。说来惭愧,如果不怀民族偏见,倒是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之后的蒙古忽必烈可以比肩于秦始皇,因为他不仅实现了全面专政,而且达到了秦始皇没有到过的疆域。
    
     第四条:还有附带的一项表现是:六王咸伏其辜,也就是说要征服六个敌国。
    
     能做到这一点的,也只有忽必烈,后来的朱元璋、多尔衮,不过是征服了三两个敌国罢了,远远没有秦始皇那么多。也就是说,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的君主,大多是“安内”的,而不是“攘外”的
    
     孛儿只斤·忽必烈(1215——1294年),蒙古族,元朝的创建者,原是监国托雷第四子,元宪宗蒙哥之弟,蒙古号曰“薛禅汗”。此厮青年时代,便“思大有为于天下”,一生杀戮,一统天下,建立了幅员辽阔的统一帝国元朝。忽必烈和秦始皇相似,也是在完成统一大业后十多年就死去了,不同的是,他的帝国随即瓦解,而是又维持了七十多年——不过在历史进程中,元朝和秦朝作用是类似的。
    
     忽必烈建立行省制,加强中央集权,使得社会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他也曾两次派兵统一日本、爪哇,但遭失败,并激发了日本民族主义,使得日本产生了统一中国大陆和太平洋版图的战略。
    
     忽必烈生于1215年9月23日,那一年成吉思汗攻克了金中都。有关忽必烈的童年、所受教育以及他早期生活的资料很有限。忽必烈生活于蒙古帝国的黄金时代。他出生之时,蒙古人开始开疆扩土;他长成之时,蒙古大军已经无远弗届,把疆域远远地扩张到了北方和西方。在这段蒙古史上最辉煌的时期里,忽必烈和他的祖父成吉思汗无疑是两个最显赫的蒙古人。欧亚统一的历史是从蒙古人开始的。在十三世纪最初的几十年间,他们经过不断的蚕食,建立了世界历史上最庞大的帝国。其疆域北部从朝鲜半岛一直延伸到俄罗斯西部;南部从缅甸一直到达伊拉克。他们的军队曾一路打到今天的波兰和匈牙利。在此过程中,他们消灭了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王朝,包括统治中东和波斯的阿巴斯王朝、金朝和南宋王朝、中亚的花剌子模等。在几十年间,蒙古人统治了欧亚大部分地区,并对其他地区形成威胁之势。
    
     宪宗元年(公元1251年),忽必烈受命总领漠南汉地的军国庶事。忽必烈早在藩王时期就思“大有为于天下”,并热心于学习中国文化。曾先后召僧海云(宋印简)、僧子聪(刘秉忠)、王鹗、元好问、张德辉、张文谦、窦默等,问以儒学治道。先后任用汉人儒士整饬邢州吏治;立经略司于汴梁,整顿河南军政;屯田唐、邓等州。忽必烈在蒙哥汗时受命治理漠南汉地军国大事。他依靠一批汉人儒生幕僚的帮助,几年内,在中原若干地区内建立起统治秩序,并搜罗和培养了一批治国人才。同时,他还奉蒙哥之命,领兵发动了灭亡大理国和侵掠南宋的两次战争。
    
     忽必烈从青年时代就已结识中原文士,熟悉中原汉地的情况。1251年蒙哥即位后,忽必烈受命治理汉地,在以后十年间,继续聚集流落的儒生和地方军阀的门客,在他周围组成一个幕僚集团。1252年,宋军攻打河南边地。忽必烈请准蒙哥在河南设经略司,任命忙哥、史天泽、杨惟中、赵璧为经略使。1253年,蒙哥分赏诸王,忽必烈得到京兆封地。忽必烈建立京兆宣抚司。1254年夏,忽必烈驻六盘山。1256年,忽必烈又增受怀孟州封地。1260年,忽必烈派幕僚覃澄为怀孟路总管。
    
    1252年六月,忽必烈去曲先脑儿(蒙哥驻夏之地)进见蒙哥汗,蒙哥命忽必烈率军征云南。1253年,忽必烈率军在六盘山度夏。秋天,蒙军经过临洮进入藏族地区,到达忒刺(今四川松潘)地方。1254年初,忽必烈军包围了大理城。大理军民出城迎战失利。段兴智和高祥弃城逃走,大理城陷。忽必烈派大将也古和霸突鲁追击高祥,杀之于姚州。
    
     但是忽必烈势力的发展,引起蒙哥的疑忌。1257年,蒙哥命阿蓝答儿等在关中设钩考局,查核京兆、河南财赋。阿蓝答儿等从河南经略司、京兆宣抚司的官员中,罗织一百余条罪状,旨在除灭忽必烈所信用的官员,削弱他的势力。这年十二月,又亲自去朝见蒙哥。蒙哥见忽必烈来朝,相对泣下,要他不必再作表白。
    
     蒙哥汗去世了,遗留下三个弟弟:忽必烈、旭烈兀和阿里不哥,忽必烈成为未来蒙古帝国的大汗。旭烈兀自1256年成为波斯汗后,由于远离蒙古高原,而没有要求继承大汗位。剩下的只有忽必烈和阿里不哥。阿里不哥作为幼子,已经成为蒙古汗国本土的统治者,并在蒙古都城哈拉和林扎营。作为蒙古地区的统治者 ,他准备在蒙古召开库里勒台,以确保他被举为大汗。而忽必烈抢在他之前行动。他率军从武昌北上,在中原的开平上都府(位于今察哈尔和热河之间的多伦诺尔附近)建大本营 ,早些时候,他时年四十四岁,在这儿建起了他的夏季驻地。1260年6月4日,他时他44岁。在此被他的党羽,即他的军队,拥立为大汗,采取了典型的“军阀建国”的模式,后来的元、明、清、“两个中国”的统治者,基本上都是采取了这一不法的路线。
    
     即使草寇成吉思汗的法律,忽必烈这次仓卒的选举也是非法的。按传统,库里勒台应该在蒙古召开,会前应召集成吉思汗(元世祖)的四个兀鲁思的代表们出席。实际上,阿里不哥在蒙哥的丞相、克烈部聂思托里安、教徒学鲁合的支持下,毫不踌躇地在和林得到了大汗的称号。在汉地,控制着陕西和四川的蒙军将领们倾向于阿里不哥一边,但忽必烈不久就把这两个省的军队争取到他一边。忽必烈的副将们在甘州东部(甘肃境内)打败了阿里不哥军,这次胜利巩固了忽必烈在对蒙古统治下的大理、西夏、吐蕃、金国的所有权。忽必烈把他的优势兵力向大蒙古汗国本土推进,他于1260年年底,在哈拉和林以南的翁金河畔度冬;而阿里不哥则朝向叶尼塞河上游撤退。接着忽必烈错误地设想战争已经结束,在和林留一支普通军队后,回到中国。1261年年底,阿里不哥卷土重来,驱逐了这支驻军,并进军迎战忽必烈。在戈壁边境上打了两仗。第一仗忽必烈获胜,然而;他再次错误地没有追击阿里不哥,十天后打了第二仗,尽管战斗十分激烈,但却没有决定性的胜负。
    
     站在孛儿只斤.阿里不哥一边的有窝阔台系的领导人、塔尔巴哈台的叶密立地区的统治者海都和察合台宗王阿鲁忽(Alghll或AlllghLI),阿里不哥曾帮助阿鲁忽从其堂兄妻、兀鲁忽乃手中夺得察合台兀鲁思。由于这一支持,阿里不哥的势力与忽必烈的势力相匹敌,直到将近1262年年底,阿鲁忽背弃阿里不哥投靠忽必烈。这一出人意料的“起义”改变了形势。当忽必烈赶走了阿里不哥的人,重新占领和林时,阿里不哥被迫在伊犁河流域与阿鲁忽作战。阿里不哥被两军拑住,最后于1264年投降忽必烈。忽必烈为了笼络人心,没有杀他,但是,处死了阿里不哥的主要支持者,包括聂思托里安教丞相孛鲁合。为谨慎起见,他把阿里不哥作为重要俘虏囚禁起来,直到1266年阿里不哥死掉。
    
     趁着忽必烈和阿里不哥的内战,西北地区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纷纷自立,此时尚在西亚进行西征的旭烈兀也准备自帝一方,不论忽必烈还是阿里不哥都只得到一部分宗王支持,没有召开元太祖成吉思汗四子嫡系后裔参加的大忽里台,忽必烈不被广泛承认,于是,忽必烈将大汗在西亚的直辖地(阿姆河以西直到埃及边境)封给旭烈兀换取旭烈兀的支持,旭烈兀建立伊儿汗国(其实旭烈兀留在西亚忽必烈也没办法,但忽必烈给了旭烈兀统治的合法性)。忽必烈将大汗在中亚的直辖地(阿尔泰山以西直到阿姆河的农耕和城郭地区)封给察合台汗阿鲁忽换取阿鲁忽的支持。而钦察汗国早在元定宗贵由和元宪宗蒙哥统治时期已经取得实际上基本独立的地位。 因为大蒙古国 (蒙古帝国)的分裂,忽必烈实际管辖的政治版图仅止中原地区、东北地区(包括整个黑龙江流域)、吐蕃地区(包括今青海、西藏等地)、蒙古草原全境,西伯利亚南部地区以及现在的新疆。与后来的清朝版图,大致相当。
    
     自从1206年成吉思汗建国以来,以族名为国名,称大蒙古国,而没有象北魏和辽、夏、金那样建立国号。忽必烈称汗后,建年号“中统”,但也没有另立国名。1271年11月,在建国十多年之后,他的统治地位已经逐渐巩固时,才按照中国的方式,正式建国号为“大元”。下诏说:“顷者耆宿(指子聪等)诣庭,奏章申请,谓既成于大业,宜早定于鸿名”,“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忽必烈依据汉族的古代文献《易经》,改建国号为“大元”,这就表明他所统治的国家,已不只是属于蒙古一个民族,而是中原王朝的继续,以此作为建立合法政权、进取南宋的依据。
    
     忽必烈建开平,成为称汗建国的基地。但忽必烈已将中原地区作为他的立国基础,开平显然不适于作为国家的都城。1263年五月,忽必烈升开平为上都,作为驻夏的纳钵。1264年八月,又下诏燕京(金中都,金亡后称燕京)仍改名为中都,作建都的准备。忽必烈建立“大元”国号后,1272年二月,采刘秉忠议,改中都为大都,宣布在此建都。1273年,大都宫殿建成。次年正月元旦,忽必烈在正殿接受朝贺。
    
     元朝从此即定都在大都(现今北京市)。大都代替和林,成为元朝多民族帝国的政治中心。至此以后,明、清两代,北京一直是中央帝国的首都。元大都的修建,世界历史的影响深远。
    
     忽必烈推行一种二元政策,该政策的方位是取决于人们把忽必烈看成(或者他自认为)是成吉思汗的继承者大汗呢,还是把他看成中国十九个王朝的继承者和所谓的“天子”呢。从蒙古人的观点来看,他在原则上(如果不是在现实中)始终如一地维护了成吉思汗帝国精神上的统一。作为至高无上的汗,即成吉思汗和蒙哥统治的继承人,他坚持不断地要求成吉思汗各大封地的服从,每一块大封地都成为一个自治汗国。为强制使窝阔台家族和察合台家族作出这种服从,他的一生是在蒙古的战争中度过的。波斯对他来说只是他的帝国的一个省,那儿由他的弟弟旭烈兀统治。在他的眼中,波斯汗——旭烈兀(1256-1265年在位)、阿八哈(1265-1281年在位)和阿鲁浑(1284-1291年在位)——只是一些从属的汗,即高级总督伊儿汗,他们要得到他的任命,并与他保持密切联系。忽必烈这个拥有全中国的人,原则上是突厥斯坦和蒙属俄罗斯的宗主,以及伊朗事实上的宗主,确实如马可·波罗所说,是真正的“大君主”,“从亚当时代至今,世界上曾有过的、统治着人民、土地和财富的最强大的君主”。
    
     当忽必烈在亚洲的其他地区成为成吉思汗的继承人时,在中国,他企图成为十九个王朝的忠实延续者。除了秦始皇之外,其他任何一位君主都没有像他那样复合皇帝的资格。他恢复的行政机构治愈了一个世纪之久的战争创伤。宋朝灭亡后,他不仅保留了宋朝的机构和全部行政官员,而且还尽一切努力得到了当时任职官员们的个人的效忠。在征服土地之后,他也完成了对人们头脑的征服,他想获得的最伟大的名声也许不是“他是世界上第二位征服全中国的人”,而是“第一位以外国人身份治理中国的人”。
    
     忽必烈还更新郡县制度为行省制度。
    
     行省制是蒙元统治者在行政区划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抚的高层督政区体制较稳定地确立了下来。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究竟如何?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 。笔者认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壮大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完善的产物。它并非单纯的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元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创立了一种以行省为枢纽,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该体制有三个特点:行省性质具有两重性又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纪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较大变动,对元代社会和后来的明清、近代影响至深。
    
     元代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其渊源可追溯到魏晋隋唐的行台和金代行尚书省。只不过此类两重性仅表现在云南等少数行省范围内,多数行省的性质仍然是朝廷的临时派出机构。
    
     大约在世祖末成宗初,随着江浙、湖广、江西、陕西、四川、甘肃、辽阳、河南等行省的改置或增设,行省逐渐演化为常设的、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府。几乎与此同时,元廷又对行省的名称、品秩、事权作了重要调整:其一,“嫌于外重”,一律取消中书省宰执“系衔” ;其二,降行省品秩为从一品,通常以平章政事二名为长官、少数行省特许增置左丞相一员,但品秩仍比都省低一级 ;其三,江南等处行枢密院并入行省,实行“絜兵民二枋而临制于阃外” 的体制。这三项举措大体奠定了行省作为地方常设机构的规模和权力框架。
    
     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在古代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螺旋式发展三阶段中,地方高层督政区的相应演进是至关重要的。元行省又是这类高层督政区较成熟、较完善的形态之一。这类高层督政区往往具有监察、军事、财赋三大权力,以达到督责郡县,使之完全听命于中央的目标。然而,西汉州刺史和唐前期十道巡察使或按察使,因其临时和单纯的监察职司而成效有限。东汉魏晋的州牧都督和唐后期的方镇节度使则因监察、军事、财赋三大权集于一身而转化为地方割据势力。两宋转运、常平、提刑、安抚四监司并存的体制,又导致极端的中央集权和地方无权。元帝国建立前后,随着黄河、长江流域的开发及其向边疆地区经济文化的辐射,可供中央政府直接而深入治理的区域越来越扩大。
    
     尤其是成吉思汗的后继者将阿尔泰山以东、喜马拉雅山以北的牧业区、农业区首次正式纳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版图之后,设置适当的高层督政区,以利中央对地方的直接控制,就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和要求。元行省制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的。元行省本身既是大军区,又是财赋征集区。另外,辽阳、陕西、甘肃、四川、云南五行省又与五道肃政廉访司的监察区完全重合,其它五省内廉访司监察区又分别与行省直辖区、宣慰司辖区相对应。就是说,行省区划多半构成了相应的监察区。与前述军区、财赋区略有区别的是,军区和财赋区的两大权力统一由行省实施,而监察区的监察权则由廉访司及行御史台独立行使。总之,元行省及其内部特有机制的问世,使军事、财赋、监察三位一体的行省高层督政区成为比较稳定、成熟的建置,而且长期发挥了主要为中央集权服务的作用。明清的三司督抚就是在元行省高层督政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演化而成的。
    
     然而,元行省制中央集权也发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如行省将路府州县各项权力削夺大半,使其处理庶务的正常功能显著降低;行省区划面积过大,对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弊多利少等。这些也是不容忽视的。
    
     尝试总结一下“三期中国文明”:
    
     忽必烈作为“第一期中国文明的总结者或终结者”秦汉皇帝之后唯一能够施展“攘外安内”的扩张能力的真皇帝,堪称“第二期中国文明的总结者或终结者”,也有其败笔,那就是始终未能触及大陆以外,未能深入海洋。
    
     这一不足,要留待第三期中国文明来完成了。
    
     在第三期中国文明开始的时候,日本人企图超越这一不足,例如,日本的“大东亚共荣圈”就是一个“海陆一体的元朝梦”。日本人作为第三期中国文明的先行者虽然失败了,但却依然不失为第三期中国文明的一个开局;正如忽必烈是第二期中国文明的结局——元明清大一统帝国后来的皇帝们,基本上承袭了忽必烈的统一大业,就像汉朝皇帝基本上承袭了秦始皇的统一大业。
    
     至于毛泽东呢,未能统一中国,所以只能算南北朝或 南北宋的假皇帝。
    
     而他连袁世凯都不如,还不敢公然称帝,所以只能算是一个“伪皇帝”。谐音是“伟大”,其实是“伪大”。 博讯




政治的起源
     


     
2011-01-22      

 

黑格尔说:“逻辑的展开就是历史。”其实也可以反过来说,历史的展开就是逻辑。人脱胎于动物,但人不是动物。动物只会撕咬,而人类懂得契约。只有当人不再杀人的时候,人类走向了文明。回首人类社会漫长的历史,可以说大体经历了野蛮、流氓和文明三个时期,对应着暴力、权力和权利三个阶段。

 

人类最早的社会是一个野蛮社会,也是暴力社会。社会处于“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之中。暴力阶段是最原始的平等阶段。暴力首先是一种恶,暴力的出处是人性的恶。因为与生俱来的暴力欲望,所以形成“性恶论”。暴力来源于一种体力上的平等,弱肉强食,强者生存。社会依靠暴力和复仇保持着一种正义平衡和原始秩序,“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对自然模式下的人们来说,减少暴力的唯一方法是互相隔绝,“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大同世界”是一种最理想的野蛮社会,人与人因为距离疏远而减少了暴力。中国人之所以热衷于筑墙,就是为了与人隔绝、与暴力隔绝。可以说,长城是世界最早、规模最大的暴力隔离墙。

 

非暴力主义的先驱托尔斯泰批评社团体制说:“不管哪个党上台,若要保住政权,它不仅必须利用现有暴力手段,而且还必须发现新的暴力手段。”权力社会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前的流氓阶段。流氓指的是精神与物质的双重短缺。在流氓时代,暴力经过体制化整合后变成一种权力。权力隐去暴力的血腥,将引而不发的暴力变成一种恐怖和威慑。未被使用的暴力并不掩饰其残酷的本性,因此流氓权力是对暴力的统一和垄断,是一种极端的不平等。

权力最容易激发起人类本性中最肮脏、最低级的那部分东西。当权力的不平等严重到社会无法承受时,当暴力的恐怖彻底崩溃时,最后一根微不足道的稻草就会压垮一个和谐的权力社会,使社会重新回归暴力社会的平等野蛮状态,“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暴力使人们重新处于平等野蛮的自然状态。

 

在自然模式下,暴力泛滥导致权力彻底消失,最后一支最为强大的暴力流氓胜出,从而剥夺和消灭他人的暴力,形成一个垄断的流氓性的权力社会,也可以称其为“极权主义”。哈维尔曾说:“最好的抵制极权主义的做法是将它从我们自己灵魂中、我们周围的环境中、我们的大地上彻底地驱逐出去,从当代人性中彻底地驱逐出去。”但实际上极权主义常常深入到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而不自觉。

在现实中,这种极度不平等的流氓极权状态继续依靠暴力威胁和镇压来维持一种恐怖和谐的社会稳定,如同依靠不停地喷水以控制火的蔓延。当流氓权力越来越失控时,人们在恐惧与愤怒的纠结中崩溃,社会冲动又会回归平等野蛮时代,以野蛮暴力清除流氓权力的迫害。正如爱因斯坦所言:“强迫的专制制度很快就会腐化堕落。因为暴力所招引来的总是一些品德低劣的人,而且我相信,天才的暴君总是由无赖来继承,这是一条千古不易的规律。”如此周而复始,这就是中国王朝周期更替的“黄炎培周期律”。

 

日裔美国政治学家福山在1989年发表了“历史终结论”,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为方向的人类普遍史”。权利社会是目前人类社会所能达到的最高文明状态。权利社会延续了暴力社会的平等与正义,只是通过契约和法律进行了“去暴力化”,将原始的“暴力”变为一种文明的平等的不可剥夺的“权力”,从而建立了一个文明稳定的社会新秩序。这种权力仍然来自最原始的野蛮暴力,并且这种权力只接受有限的授权或让渡,绝对拒绝任何剥夺和垄断。这种分散的均匀的平等的权力通过契约精神和法治精神,最终形成高级文明的“权利”,暴力完全退让到权利的身后,整个社会实现了文明化和去暴力化,人类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因为放弃暴力并没有失去平等和安全。

从法理上讲,国家是“政治人”之间的一份契约。如霍布斯所言,人们忍受不了“人对人是狼”的战争,于是纷纷收起利爪,同意让渡部分权利,建立一个可以保卫自己的主权国家。国家权利是人民权利的集合,国家作为主权的载体,必须以维护让渡权利者的权利为主要目标。正如爱因斯坦所言:“国家是为人而设立的,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 国家应是我们的仆人;我们不应该是国家的奴隶。”

 

 

卡尔•波普尔在《开放的社会极其敌人》中说:“权力崇拜是人类最坏的一种偶像崇拜,是洞穴时代的遗迹之一,也是人类的一种奴性。”人类社会从野蛮的暴力社会开始,或者进入准暴力的权力社会,或者进入去暴力化的权利社会,这一过程实际就是政治诞生的过程。政治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权谋,而是人类共处的美德;政治不是一切服务于权力,而是用一切权力服务于公益;政治不是暴力征服,而是和平协商的艺术;政治不是面包和温饱,而是人的自由和尊严,并为了赢得自由和尊严而进行的不屈抗争。政者,正也;治即不乱。政治指的是一种正义的秩序。

 

野蛮社会属于一种古老的自然社会形态,暴力和复仇是一种常态,有正义,但没有秩序。权力社会是少数流民和流氓无产者通过集体暴力建立的一种流氓专制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暴力并没有消除,暴力只是被流氓集团垄断,他们以垄断暴力构成巨大的权力威慑。在权力社会中,恐惧和不平等是一种常态,有秩序但没有正义。只有在一个文明的权利社会中,暴力才得到彻底的分化和消解,人们才是平等的,并且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最难得的是,这里实现了正义,也实现了秩序,因此这个社会结构是极其稳固的。也只有到了文明的权利社会,政治才得以超越自然,摆脱体制,从而真正的出现,正义和秩序成为社会常态。

 

打个比方,野蛮社会里大家都是狼,互相撕咬,互相伤害,互相戒备;流氓社会里分化为狼和羊,狼有吃羊的权力,羊只能等死,徒劳的乞求饶命,没有反抗也就没有暴力;在权利社会,权力和暴力的狼被关入法律的铁笼,大家都是羊,相安无事,各自幸福。如果用公式表示,可以更为简洁的表达如下:

-

 

 

自然模式  (野蛮社会 / 狼世界)  :暴力 = 正义 秩序

体制模式  (流氓社会 / 狼与羊)  :权力 = 秩序 正义

政治模式  (文明社会 / 羊世界)  :权利 = 正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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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说:“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恐怖的目的是平静。但这种平静不是太平。它只是敌人就要占领的城市的缄默而已。在专制国家里,人的命运和牲畜一样,就是本能、服从和惩罚。”在流氓的权力社会,没有政治,只有体制。体制是一种暂时有效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依靠恐吓和威胁维持一种不平等的等级秩序,将社会分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有权力者和无权力者,或者狼和羊。体制不是政治,因为它为了秩序牺牲了正义。

在一个流氓的权力社会中,权力者只关注秩序,无权力者只关注正义。无权力者常常被称为“无产阶级”或者“奴隶”、“老百姓”。当他们的愤怒战胜恐惧时,暴力就成为新流氓的武器,这就是所谓的革命。革命是自由之子,也是专制之父。从本质上说,革命是一种嫉妒。革命将彻底摧毁一个不正义的流氓权力体制,从而建立一个“正义”的暴力体系,社会重归自然野蛮时代,有正义,但没有秩序。因为对正义的不同理解,形成针锋相对的意识形态。在正义的旗帜下,无数人沦为暴力的牺牲品。

 

权力是暴力的延续,也是欲望的产物。在流氓社会,权力就是法律;而在文明社会,法律就是权力。流氓社会的原则是恐怖,它的美德或意识形态原则是服从。在流氓社会中,狼以吃羊的权力来代替暴力,暴力只用来消除羊的反抗欲望。当羊不再反抗时,狼称之为秩序和稳定,其吃羊的权力可以得到从容不迫畅通无阻的行使。对羊来说,它有活着和长肉的权利,否则它就没有任何价值。对羊的统治在于塑造羊温顺的性格,使羊接受“狼吃羊天经地义,羊被吃合理合法”。如此,吃与被吃都相安无事,从而达到和谐。

 

以暴力推翻的方式,所产生的只能是新的暴力;以夺取权力为目标,所导致的是对于权力的极度崇拜和死死抓住权力不放。在暴力和权力主导的社会,一切刑罚的终极目的无非是把一颗“心”给治死,让恐惧和战粟牢牢占据人心。暴力是一种成本最高的竞争方法,它必然要求高得多的回报,也就是高度特权。在这种丛林社会中,人们通过暴力获取权力、再通过权力抢夺一切资源。在这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永远不变的真理。弱肉强食,互相厮杀掠夺对方的财物和资源。在这群 “野兽”中,谁最残暴最狡猾谁就最后胜出,成为最高权力者。

可以说,暴力是人类社会的出处,社会形态的核心力量就是暴力。在权力社会,垄断的暴力时刻处于一种威胁和恐吓状态,以镇压任何对垄断的不满和挑战。在权利社会,暴力保持着一种均衡状态,从而实现了暴力抵消和去暴力化。权利和权力的不同在于,前者“利”在自己,后者“力”及他人。国家权力是个人权利的剩余范畴,而个人权利却不是国家权力的剩余范畴。权力越大,权利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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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袋一世变笑一世的深层意义



2015年6月20日

    
    
     梁政权劝香港人「袋住先」;5.31深圳李飞说,中共要香港人「袋一世」;想不到中共港共用了20个月,投入无数人力物力,花了亿计冤枉钱,到决战的立法会投票日,居然制造出一个让人「笑一世」的惊天结果。纳入香港立法会的投票记录是8票赞成,28票反对。这结果被世界媒体广为报道,建制派开记者会、发声明,特首帮他们讲话,都无法改变这个正式记录。


    
    梁特前天说:「投反对票的议员,刹停了香港的民主进程。」这话与立法会记录不符。投票结果显示,即使反对的28票都投了赞成票,方案还是得不到三分二支持而被否决。因此,否决的责任应该落在口口声声说支持的建制派身上。不是很滑稽吗?
    
    当惯奴才不须用脑
    
    这个笑一世的事件反映两个深层次问题。一个是多数建制派没有个人意志,一味听阿爷的话,中共说过「一票也不能少」,他们就争着对这句话表忠。因此尽管一票对结果无关宏旨,仍然要等这个人抱病赶来,以体现中共意旨。事情发生后,有建制派议员第一时间约见中联办解释事端,还有一个忧心忡忡说,怕中央「会嬲」。声声遗憾,流泪,就更多了。不就是没有投票而已,尤其是即使投票预计也不会改变结果。慌什么?怕什么?奴才闯祸就要在主子面前发抖?
    
    另一个深层问题,是没法想像当了多年议员的建制派会如此不懂议事规则,可以这么蠢。要拖十几分钟等发叔,一个建制派议员发言就可以了;要暂停会议,也不能在主席宣布开始投票并计时之后提出,这应该是常识;在会议室的议员是否不足半数,小学算术就够了,怎会算错?有网文说,民主派议员多年挨打,苦研生存之道,知道如何利用议事规则拉布、点人数,甚至司法覆核、街头抗争,议会中虽属少数,发言却往往击中要害;反之,建制派越来越倾向做奴才,只听主子号令,发言除了表明立场完全不着边际,按中共指示投票就万事大吉,以领旨、领赏、吃喝从政,完全不用大脑,突然间要学民主派玩流会,却没有搞清楚规则就拉队离场,终于铸成大错。
    
    用这个笑一世事件来看整个政改议题,关键不仅是真普选、假普选,或是否应该袋住先的问题,而是香港的选举制度是按照《基本法》规定还是按照中共一党决定的问题。中共国的体制,众所周知,是党领导一切,而党的领导原则是下级服从上级,任何人事任命、人大的法案,都是中共中央常委作决定,然后交给人大盖橡皮图章,或下级执行。中共称之为「一支竹竿插到底」。中共的所谓民主,也讲明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实际上不是民主而是执政党当「民王」。 《基本法》定下的改变特首选举办法的法定规则,是由香港本地启动,立法会三分二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再上报人大常委批准。人大常委作为上一级立法机关,是审视下一级的香港立法会的决定,再定批准与否。 8.31决定却把人大这个上级定下的框架,交给下一级的香港立法会表决。如果议会只是中共党的橡皮图章,那当然就照通过如仪。问题是香港立法会至少有半数以上的议员由普选产生,其中大部份在选民授权下不可能当人大常委的橡皮图章。当中共人大把一个选举框架交给港府,并据此炮制出政改方案,却要低一级的香港立法会去批准高一级的人大决定,这本身就是对《基本法》所定体制的颠覆,其实也不符合中共的下级服从上级的体制。如果香港立法会通过了,那就意味着香港立法会以后都要唯中共之命是从,不再是独立运作,没有立法机关应有的尊严。因此,通不通过政改,显示香港立法会会否沦为人大那样的奴才组织的问题。如果过了,相信2020年的立法会普选,也一定会沿用这种特首选举方式,即变为「一党提名」的立法会普选。
    
    不要被「合作」麻痹
    
    还剩几十秒,作为民建联的党团召集人,叶国谦站起来离场,他认为其他建制派也一定会跟随。他大概习惯了中共领导的一贯作风。谁料自由党不跟从,包括陈婉娴在内的另4人也不跟从(其中1人没有投票),于是闹出这个笑一世的事件。立法会的「党领导」没有实现。
    
    否决假普选,并没有带来民主的进步,但深层意义不可低估,它显示中共在香港推行「人民民主专政」碰壁,建制派要体现中共党的「一票也不能少」的「集体意志」 ,却碍于能力与权威失败了,而且衍成笑话。基于中共「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的战术,上任以来一直阶级斗争上身的梁振英,昨天忽然讲合作了。
    但民主派没有赢,而是应该更加警惕,不要被「合作」麻痹了。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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