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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来了 微信微博发假消息关7年/官媒突然宣布放宽电影剧本审查 背后含义令人颇费猜疑
發佈時間: 11/2/2015 8:23:17 PM 被閲覽數: 117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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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来了 微信微博发假消息关7年



苹果日报   



  习近平治下言论自由越收越紧。下月1日起内地新修订的刑法正式实施,其中一项新法规跟微信及微博等社交平台有关,网民若发佈虚假消息属触犯刑事,最高可判监7年。网民闻之惊心,指中共「总跟老百姓过不去」;慨嘆「文字狱来了」!

  下月开始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除了减少9个死刑罪名,亦增加不少新规定,其中最令人关注是第291条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换言之,内地网民今后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或论坛甚至微信朋友圈发放或转发假讯息,便可能触犯刑事,一旦坐实被起诉,最高可判7年。

  微信、微博作为新兴社交工具,要求保证句句属实、件件坚料,谈何容易。例如7月中港股灾,有网民在微博声称看见股民在北京金融街跳楼,便被指造谣遭北京警方行政拘留5天;8月中天津大爆炸,当局对死伤人数守口如瓶,当地两网民分别在微博表示「1,300人死亡」、「方圆1公里无任何生命迹象,普通群众480多人死亡」,结果被指散播虚假讯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遭行政拘留5天及10天。

  新刑法实施后,上述网民后果将不再是行政拘留,而是可以判刑被入狱,留有案底。

  对当局把网络言论列入刑事罪行,内地着名刑事律师陈有西表示:「我向来反对用刑法,治理思想和言论。」他并认为原本刑法设定科学,以自诉程式处理侮辱诽谤(即原告人或其亲属向法院入禀,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不少网民担心有关法例会变成当局的维稳工具,沦为箝制言论自由与打击维权人士的手段。




官媒突然宣布放宽电影剧本审查 背后含义令人颇费猜疑



多维

北京时间10月31日,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刚刚结束之后,新华社发布报道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促进法引起了民间特别是文化界的强烈关注,因为该法案大幅度地放宽电影剧本的审查制度,大规模地放宽外来电影准入门槛,对现在的电影审查制度进行了几乎是颠覆性的改革。几乎完全地放开电影剧本审查制度,这在中共执政后还属首次,背后含义颇不寻常。

中共历来重视文化与言论。从前几日文化部开微博引发抗议人士的聚集,《人民日报》罕见公开批评文化部微博删帖,一直到现在的中共突然放开电影剧本审查,这些可能并非是简单的偶发事件,而是有计划的有目的的一系列动作。十八大后封禁部分美剧和动漫,抓捕网络大V和律师,言论自由明显收紧,文化氛围保守色彩浓厚。封禁美剧、动漫与放开电影审查制度存在着矛盾,中共文化政策打架意味着中共内部对文化发展有不同的声音。而该草案能提交人大,可能说明改革派集中发力并逐渐得势。



封禁美剧、动漫与放开电影审查存在着矛盾,中共文化政策打架意味着中共内部对文化发展有不同的声音

电影审查制度的末日

10月30日,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做了关于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的说明。蔡赴朝称,广电总局鼓励企业、其他组织从事电影摄制活动,鼓励民间的电影事业发展。并且将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还将简化剧本审查,完全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广电总局为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会降低电影活动的准入门槛,下放电影摄制审批、特殊题材电影剧本审批。有观点认为,此举意味着中国电影剧本审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研读草案条文,会发现该促进法并未规定新增行政审批,并取消了2项已有的行政审批。也就是说,今后电影拍摄只需申请《电影摄制许可证》,一般题材的电影剧本只要对梗概进行备案,无需另行审批。在举办电影活动方面,电影摄制审批、特殊题材电影剧本审批、电影公映审批、电影放映审批和涉外电影节审批5项权限均被下放。企业不用再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申请,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申请即可。

众所周知,中国实行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这种电影审查制度脱胎于实行文化管控的苏俄。中国拍摄的每一部电影,都要经过由36人组成的电影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思想内容与政治立场,审查的依据是2001年出台的《电影审查规定》。根据该规定,凡是“贬损革命领袖的”“有刑讯逼供情节的”甚至是表现酗酒、吸烟的电影一律禁播。例如大陆导演姜文的《鬼子来了》,即因为“表现了中国百姓在抗日战争时的愚昧、麻木”,而被禁播。

无论是鼓励民间电影事业的发展,还是取消电影摄制许可证,或者完全取消一般题材的电影剧本审查,对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来说都是近乎根本性的改革。这意味着中共对以电影、电视为代表的文化传媒业管控放松,但其更大的意义是代表了一种趋势,即前几年一直施行的文化与言论管控收紧的现象可能发生改变,中共党内开始发出不同于保守派的声音。这种声音代表了改革派的力量,他们以文化部微博故意打开言论的口子为开端,以《人民日报》力挺微博言论自由为继承,在引起数十万人齐骂广电总局后,顺理成章地推动了电影审查制度的改革。

政策打架意味着党内分歧公开化?

十八大之后,中共对文化及言论的管控明显收紧。2013年公安部抓薛蛮子、秦火火等网络大V,据传中共同时开展了“公知”的污名化行动。2014年高层开启全国范围内的净网行动,广电总局也开始封杀美剧,网络上的国际影视剧和微电影未经审核不得播出。2015年文化部封禁多部漫画,审查人员进入中文小说网站,这是在封杀电子竞技之后的另一举措。在2015年7月,上百位内地的律师和维权人士被抓。

可以看出,中共对文化管控实行的是“白名单”政策,而不是“负面清单”政策。这意味着,只有中共允许的电影、小说等文化产品才能流入市场,而不是只禁止被禁止的电影、小说等文化产品流入市场。文化产品的“白名单”政策,是文化高度管制的表现,其登峰造极时是文革时期的8部样板戏政策。而“白名单”政策,在现在集中体现在电影的审查上。中国所有的剧本和电影,都必须经过电影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查通过才能上映。

中共内部同样存在开明的声音。这次审查制度改革,不仅废除了对一般题材的电影剧本审查,而且可能会放宽对国际电影的引入审核,大大增加每年的配额数。相较于以前实行的电影审查制度,这被认为是极大的放宽。其实中共党内一直存在对待文化较为开明的声音,2010年6月国务院称,“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但十八大之后,开明派的声音似乎被压制,文化管控成为中共最鲜明的特点。外界认为,汪洋、李源潮等改革派十八大时未能入常,这是开明派的声音被压制的原因之一。

放松电影审查与妄议中央、严格管制之间存在着矛盾,两种方案同时出台是中共政策的“打架”。有观点认为,中共政策的“打架”可能代表着中共内部的分歧公开化。十八大之后保守派日渐得势,但胡温时代开明的10年,特别是胡温时代的前5年造就了一大批的开明派,这些开明派期待中共政治体制改革是以法制化、人文性为方向。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具体内容依旧未知,但电影审查制度改革开始推行可能透露出不同寻常的内幕。电影审查制度改革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但其方案数年未能公布,这被认为是不同政治倾向的团体互相斗争的结果。五中全会后“电影产业促进法”能够提交人大,说明也许在五中全会期间改革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电影放映时间禁止插播广告

草案专设一章谈法律责任,其中规定,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如实统计销售收入。

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可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参展的影片和违法所得。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也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不得制作为音像制品。否则,可能遭到没收影片、吊销许可证、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等处罚。

据悉,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自2003年就已启动,原定于2004年形成初稿,却一直“难产”。直到2015年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才通过这部法律的草案,并决定提交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今年前9个月,我国电影票房已突破330亿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83美元),银幕数量从2002年的不足2,000块发展到2.9万块,电影产业总体规模去年已达到6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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