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闻社】3月22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浙江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战果通报会。通报会上,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海仁表示,自2015年4月至12月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该省共破获地下钱庄类案件115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10起,捣毁窝点12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7名,涉案总金额9000余亿元。
地下钱庄类犯罪主要有三方面危害:一是冲击金融市场秩序,影响金融政策的有效性;二是为众多企业偷逃税费提供了资金外流的地下通道,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三是为洗钱和掩饰隐瞒违法所得犯罪提供了方便,从而助长了其他上游犯罪行为。
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蔄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近年来侦办的案件情况看,地下钱庄犯罪案件发案率与地区经济活跃度、侨居海外人员数及外贸业务量呈正相关。由于浙江省民营经济发达,专业市场众多,进出口贸易活跃,以正常外贸业务为掩饰,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犯罪活动相对突出,特别是温州、义乌等地,由于华侨数量众多、外贸业务量大等因素,资金跨境往来频繁,地下钱庄类案件相对较为集中。
蔄牛表示,近年来地下钱庄犯罪日益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还成为贪污腐败和暴力恐怖活动转移资金的帮凶。为打击犯罪,公安机关和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付出了巨大努力,在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从去年侦破的案件来看,浙江省地下钱庄类犯罪主要有四种类型。
第一类是较为传统的以境内直接交易形式实施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案例:温州“10·09”特大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10月9日,温州市公安局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组织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某银行门口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点,一举抓获正在从事外币交易的戴某等9人,现场查扣人民币280余万元,欧元31万余元。经查,戴某等人低价向外汇持有客户购买外汇,并高价转手倒卖从中牟利。通过对有关人员涉案银行账户交易情况统计发现,该团伙涉嫌非法买卖外汇总金额达人民币50余亿元。
第二类是当前常见的以境内外“对敲”方式进行的跨境资金汇兑行为。地下钱庄团伙的境内账户接受客户的人民币资金,同时按照汇率折算后通过境外账户支付外汇,从中赚取汇差,反之亦然。案例:“9·16”特大跨境地下钱庄案。
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向公安部经侦局移送一条线索,反映浙江省一些公司账户存在大额资金跨境转移的可疑情况,金额巨大,符合地下钱庄的特征。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移交金华市公安局侦办,代号“9·16”专案。经查,犯罪团伙从香港的银行直接购汇或以略高于国家牌价的汇率从市场收购外汇,加价后出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利差。为了逃避国家监管,犯罪团伙在境内注册大量空壳公司,并在银行开设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为巨额人民币的拆分流转做掩护。与此同时,犯罪团伙在香港注册成立境外公司,在内地开设NRA、OSA账户,并在香港汇丰等银行开设境外公司账户,用于接收、储存、转卖外汇。通过这些境内和境外成立的公司及相关银行账户作资金“对敲”交易,涉案金额达数千亿元。
第三类是涉及澳门的境内银行卡跨境取现套现行为。犯罪团伙利用大量境内银行卡在澳门ATM机取现,并将境内POS机解码后移机至澳门,供他人使用境内银行卡刷取港币等现金。案例:“清卡一号”专案。
2014年以来,浙江省陆续接公安部下发的由澳门警方移送以及各级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移送的相关“境内办卡、境外取现”地下钱庄案件线索。经侦查发现,犯罪团伙利用部分银行卡境外取现免手续费的优惠,办理大量境内个人银行卡,采取“蚂蚁搬家”的作案模式,携带至澳门等地,通过ATM机分散提取港币现金,再进行汇总。与此同时,犯罪团伙还使用澳门的POS机,为客户刷境内银行卡后支付现金或在澳门赌场“洗码”,进行跨境资金汇兑与套现活动,涉案金额达数千亿元。
第四类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为目的的洗钱行为。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案例:温州吕某洗钱案。
2014年以来,吕某在明知其岳母林某与其妻子苏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高息为诱饵,通过经济互助会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下,仍向苏某提供多张银行卡用于会款转账。此外,吕某还将林某违法所得180万元用于购置房产,支付房贷等用途。2015年8月25日,吕某因洗钱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现代金报、中国新闻网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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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1日,人民日报社长杨振武发表8000字长文,强调新媒体不能脱离党的领导,不能成为“法外之地”。要使新媒体在导向上与传统媒体“一个标准、一个要求、一条底线”。
就在人民日报再谈网络媒体管控之前一周,居住在香港的内地知名媒体人贾葭在赴港途中失踪,昨天下午贾葭的律师燕薪证实,贾葭在回香港途中在首都机场被公安带走。贾葭被指涉嫌卷入前不久两会期间无界新闻转发“倒习公开信”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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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除贾葭外至少还有无界新闻的4人因此事被带走调查。无界新闻是财讯传媒集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三方联合组建的新媒体机构,正是杨振武文章所谈到的“新型主流媒体”。人民日报选择在此时刊文谈网络管控,似为对“无界新闻事件”的一个回应。
杨振武发表在人民日报理论版的文章题目是《把握好政治家办报的时代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其中专门谈到互联网是舆论管控面临的“最大变量”。他说,必须要打造新型主流媒体,使“党的声音在互联网上更响亮、传得更远”,否则党管媒体的原则就会在网络上被“架空”。
美国之音称,近年来政府对网络控制一直呈强势收紧之势。“五毛”“自干五”等网评员的存在,以前还局限于网民的调侃以及真伪不辨的网帖,现在则越来越公开化,各级政府和高校等单位都常有“网评员”选拔与培训的新闻见诸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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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2013年,新华网就发布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建170人网评员队伍、“主动依法进行网络舆论引导”的消息。2015年11月5日,湖南省委、省政府重点新闻网站“红网”发布了一篇题为“津市新闻通讯员和网评员培训班开班”的文章,也谈到网评员队伍建设,提升网评员的“舆情应对、舆论引导能力”,还配有两张培训班现场图片。
在媒体姓党的要求下,新浪等微博上的言论管控愈发严格。北京时间3月20日,中共常委刘云山会见脸书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的新闻在微博上一经发布,舆论就受到了严密监控。“新财富杂志”发布的微博下面,跟贴被雷同的正面评论“刷屏”,不同的微博帐号均使用相同的语言,如“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互联互通,迈进新时代!”不一而足。
在严格的管控和培训下,一些审查员和网评员的“业务水平”也有所提高。比如,微博大V帐号“头条新闻”发布的相关消息转发量超过1300,而评论数却只有14条,这种不符合常理的差异说明可显示的评论已经过严格筛选。而可见的14条评论中,绝大多数都是赞扬,批评几乎被完全消声。
实际上,对微博等舆论重地的言论管控很早就开始了,仅今年,继把红二代任志强的声音从网络空间抹去之后,据《央广新闻》2月27日报道,根据网信办公布的情况,@罗亚蒙、@演员孙海英、@王亚军上海、@荣剑2001、@文山娃、@纪昀、@大鹏看天下等少数网络名人无视社会责任,滥用自身影响力,在网上多次发布反对宪法基本原则,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以及造谣、传谣,扰乱社会一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网站依法关闭了上述大V帐号。
相关部门还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虚假信息、非法网络营销等积极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清理造谣传谣,侵权假冒等不良的网络生态信息,对构成违法违规的依法追求责任,同时也将公布一些典型案例,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香港的资深媒体人周兵就中国对网络空间的管制问题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称,习近平在访问美国的时候,也同互联网的一些主要领导人和领袖进行过谈话,但这些都是象征性的,是出于外交礼仪或商业礼貌上的一些举措。现在反观中国,互联网的管理几乎比任何社会都严,而且不光是互联网,包括像移动手机这些移动装置的通信和管理也比以前都严。这些“严”的主要的动因还是不愿意西方观点、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进入到中国。
杨振武文章称,能否让党的声音在互联网上更响亮、传得更远,是检验新闻舆论工作是否适应时代的重要方面。
但是持续地这样封闭下去,无异从互联网层面自绝于文明社会,网络究竟是传播党的声音重要还是求知和沟通重要?相信一个与普世价值背离得如此厉害的国度,仅靠人民日报的8000字长文,是解决不了“时代”的任何问题的。 [博讯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