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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对/狗的哲学/丑陋的中国酒桌文化/千年国考渊源长/王道政治
發佈時間: 12/3/2016 1:52:25 AM 被閲覽數: 11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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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件箱 :  bangtai.us@gmail.com





世界上最离奇的对联:无情对

知古鉴今


在对联家族中,有一种“无情对”。这对联十分别致,上下联可谓风牛马不相及,两边对的内容越隔得远越好。但细读起来,则又字字相对,十分工整、巧妙。

这“无情对”也是有很多讲究的:

1、首先做到基本要求,即字字相对,意意相离。

2、上下句的词性、结构、节奏等等要颠覆。

3、上下句不能有可能的解释相关。

4、上下句都不可以出现为了迁就对应句而牵强的字眼——雕琢,但要不露痕迹。

5、上下句要一庄一谐。

品赏这类对联,最能使人领略汉字的无穷妙趣。

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对这个无情对十分好奇,别急,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色难


容易

没错,这的确是一个对联。

明成祖朱棣曾对文臣解缙说:“我有一上联‘色难’,但就是想不出下联。”

解缙应声答道:“容易。”

朱棣说:“既说容易,你就对出下联吧。”

解缙说:“我不是对出来了吗?”

朱棣愣了半天,方恍然大悟。

“色难”一语,出自《论语•为政》:“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意思是子女侍奉父母,要经常保持和颜悦色,是件很难的事。

解缙所对“容易”,见于西汉东方朔《非有先生论》:“於戏!可乎哉?可乎哉?谈何容易!……今则不然,反以为诽谤君之行,无人臣之礼,果纷然伤于身,蒙不幸之名,戮及先人,为天下笑,故曰谈何容易!”

意思是在君王面前指陈得失,不可轻易从事。

解缙巧借“容”为容貌之意,与“色”(脸色)恰成对,“易”与“难”则是一对反义词,极为工巧。


庭前花始放

阁下李先生

上联写景,庭前百花正在盛开;下联却是个人物的称呼,意义无法相对,但细读之,却能发现下联三用借对(“阁下”既指一种尊称,又指楼阁之下;“李”既指姓氏,又指李树;“先生”既指尊称,又指最先长出)巧与上联字字工对:“庭”与“阁”小类工对,“前”与“下”方位名词对,“花”与“李”植物名词对,“始”与“先”副词作状语对,“放”和“生”动词对。

公门桃李争荣日

法国荷兰比利时

上联出自《资治通鉴》:“或谓狄仁杰曰:‘天下桃李,悉在公门矣!’”指唐代名臣狄仁杰门生之多;

下联是欧洲三个国家名,上下联虽南辕北辙,但却字字对仗工稳:“法国”对“公门”,“荷”对“桃”,“兰”对“李”,“比”对“争”,“利”对“荣”,“时”对“日”。

树已半残休纵斧

萧何三策定安刘

这也是一副无情佳对。上下句意义毫不相干,上联为一古诗句,是说要爱护树木,不要乱伐残树。下联却以萧何献策定汉业的历史故事相对,相差十万八千里,却在字性上结成缘份,有天造地设之妙。

上联尾字“斧”是工具,下联尾字“刘”指兵器,在本句中则指汉高祖刘邦;“树”对“萧”,萧,植物名即艾蒿,乃植物相对;“已”对“何”,为虚词相对;“半残”对“三策”为数量词相对;“休纵”对“定安”都为虚词相对。联中惟“残”与“策”乍看不似工对,但二字在这里均可视为动词,“残”为伤害之意,“策”有拄、扶之意,仍然对仗工整。

五月黄梅天

三星白兰地

民国初年的一个黄梅季节,汪精卫在一次宴会上为助酒兴,出联句给众人对——“五月黄梅天”。大家正思索间,传来侍者上酒的吆喝声:“三星白兰地。”

这时席中才思敏捷者忽拍手称妙:“这不正对得天衣无缝吗?”大家细品,果然是一副浑然天成的下联。“三”对“五”,“星”对“月”,“白兰”对“黄梅”,“地”对“天”。

何其工整,何其美妙!真是天衣无缝的一副“无情对”。

是不是觉得意犹未尽?再送大家几副“无情对”,大家可以好好琢磨琢磨。

上联:青稞

下联:丹麦

上联为一植物名,下联为一国名。

上联:汉子

下联:唐寅

下联为明才子唐伯虎之名。

上联:推拿

下联:拖把

“推”与“拖”,“拿”与“把”均动词相对。

上联:回信

下联:汉书

“回”对“汉”民族名相对,“信”对“书”,上联为常用词,下联为古籍。

上联:唐三彩

下联:清一色

上联为古工艺,下联为麻将番目。“唐”对“清”朝代名相对。

上联:乔国老

下联:石家庄

此联中上联为三国人物,下联为一地名;老对庄是以老子对庄子。

上联:资治通鉴

下联:物理透镜

此联上联为古籍名,下联为科学用具。第一字合为“物资”,二字合为“治理”。鉴是镜的古称。

上联:那天有诺重千斤

下联:此地无银三百两

上下联皆为俗语。

上联:天地不仁,视万物为刍狗

下联:祖宗无德,遗诸位似蠢猪

此联为一日有人集《老子》出联,无情故无情对之。

大家这么开心是吧?

那就再来几个对子:

皓月一盘耳,红星二锅头。

水发千支终入诲,风流万种尽归天。

细羽家禽砖后死,粗毛野兽石先生。

五品青天缎,六味地黄丸。

雄黄酒,牡丹姻。

树已半寻休纵斧,果然一点不相干。


狗的哲学(转)

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头猪和一条狗。每当给猪喂食的时候,母亲就让我看着狗,怕它偷吃。
  
  狗低眉顺眼地卧在一旁,一副与世无争的表情。但你只要一个不注意,它就溜过去,迅捷地在猪食槽里舔上几口。等我回过身来,它又卧在一边,嘴唇上的食儿还没干呢,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有一次,它又偷食,被母亲拦腰踹了一脚。骂曰:你个狗东西,猪的食你也敢抢!是的,那个年代,猪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一年到头,把头猪养大了养肥了,然后卖掉,便是家庭的全部收入。
  
  狗似乎对此没有异议。骂也好,打也好,待在家里,从不耍狗性子,或者玩什么离家出走。每次猪吃饱之后,一扭头,懒洋洋地走掉。石槽的边缘上,还残留少许米粒和糠末儿,母亲一瓢水倒进去,便是狗的食物。狗埋头舔食,把一槽泔水舔得音乐感十足,混个水饱后,一扭头,也走掉了。
  
  狗是没有怨言的,依旧看家守院。有一年,有贼人到邻居家偷牛。狗觉得不管不行,叫声尖锐,咬个不休。三邻五舍的人都被惊醒了,扛着铁锹,举着镰刀奔出来。贼人走了空,临逃的时候,打折了狗的一条腿。狗拖着伤腿,无精打采地过了一段日子。父亲每天往街里去一回,看有没有收狗的,想把狗赶紧卖掉。
  
  狗赶在屠户来之前,竟然不声不响地好了。看来,要保住自己的狗命,靠别人是行不通的。这个世界,主人们或主子们都是实用主义者,他满心想着自己的时候,是不会顾惜一条狗命的。
  
  有一年冬天,家里跑来了一条小狗。大狗在它身上嗅了嗅,没有咬它——算是收留了它。小家伙来了之后,不知道天高地厚,有时候母亲连踹几脚,即便痛得叫声尖厉,但依然埋头跟猪抢食,而且不屈不挠。大狗卧在一边,眼皮微抬,有点不屑。自从小狗来了之后,大狗有意让着它。它抢食的时候,大狗就卧在一边看。狗大了,总会有一点风范的。
  
  小狗最终被赶走了,原因是八个字:不顾廉耻,祸猪殃家。后来,整个院子又成了大狗的天下。它这儿转转,那儿转转,把个院门看得紧紧的。院子里边,有个高高的草垛,有时候,它跳到草垛上,凝神端视着整个村庄。
  
  这条狗在我家活了好多年。后来死了,是老死的。它在家乡山岭间,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安静地死去了,没给家和村庄带来一丝惊扰。
  
  父亲平时很少去评价什么。它死后,父亲说了一句话:嗯,这是条好狗!


丑陋的中国酒桌文化 国人却无法摆脱



酒桌上,有可能是中国人中表现得最丑陋的场合,也是感觉最滑稽最荒唐最不可思议的场合。因为大家都能感受得到,中国酒桌文化有以下特点:
第一,劝酒
到了酒桌上,酒不是你自愿在喝,而是别人在强迫你喝。这个来敬酒,一看是领导,那个来敬酒一看是什么什么,你都很难拒绝。不是不能拒绝,而是拒绝可能会伤人情,所以你最终难下决定。这样,酒桌的气氛就很不好,给人造成一种身不由己的感觉。你不劝酒不喝酒就是不懂事,你是带着任务来走人情的!你可能放开心情畅饮吗?
第二,以多为荣
中国人喝酒往死里喝,说什么〝喝死咋也比枪毙强〞。我没感受过枪毙,但创造这句俗话的人恐怕深有体会,要不怎么会把喝酒和枪毙联系到一块。喝完一杯又一杯,喝少了就该挤兑你了,〝你不行啊……你看谁谁谁多能喝,多够意思〞。言下之意你不多喝,不往死里喝就是不够意思,人家不会考虑你的酒量,不会考虑你的身体健康。他把你挤兑的喝了酒完成任务(他未必就很爽),你身体难不难受就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了。中国人的身体素质普遍不如欧美,我觉得与酒桌文化是有关系的。男人们一个个挺着比孕妇还大的肚子,看着就让人反胃。
第三,势利
在酒桌上进行敬酒,给领导敬酒是重中之重。你应该看准时机,要善于给领导挡酒,等等等等,把与领导喝酒当成是博取他好感的机会,我想问你这么为领导考虑,真的是为了他好吗?如果你是领导,恐怕又该等着人来敬你了,在下属谄媚的祝福中获取一份优越感。
第四,虚伪
我之所以称之为酒桌文化而不是酒文化,因为我认为中国现在根本没有酒文化。酒桌上的那一套不配称为酒文化。中国人喝酒从来不关注酒,只关注喝酒人。他们把绝大部分的精力花在喝酒人身上,最多考虑这个酒的味道好不好,恐怕从没有人在酒桌上探讨过关于这个酒的口感、工艺、厂家、产地以及包装等等,可能你会说:有病吧?谁会想这些?如果有这样的人,我会感到很欣慰,因为中国酒文化有了复兴的机会。
第五,浪费资源
喝了那么多酒,你还吃得下菜?上了满满一桌子菜,恐怕到最后动不了几筷子。饭店不心疼,反正交钱了,还能剩一大堆泔水。可这实际上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我们有多少 GDP是由餐饮创造的?有多少是由酒桌带动的?这种浪费比奢侈更无意义,因为奢侈好歹能让人得到满足,我从来没在喝酒上得到一丝快感,喝少了觉得是一种味道一般的饮料,喝多了酒感觉难受。这些资源放到更有意义的用途上恐怕更好吧?
第六,动机复杂
很多饭局是为了进行不正当交易而开设的,饭局之中掺杂大量假恶丑的东西,酒桌之上权钱色交易不绝,最后可能一筷子不动。有人说,喝酒真能办成事啊!?如果对方真爱喝酒,你们干喝好不好?还能给你省钱。如果你觉得人喝多了容易松懈,想要趁机拿下,我告诉你,没用的!对方并不傻,你的意图他很清楚,因此他会有准备的,万一你真的在他酒醉的时候成功了,他酒醒后一定懊悔,从而对你怀恨在心,你们以后的关系就很难说了。不如在清醒的时候说开,让对方做出理性的选择。
所有种种,都是酒桌文化丑陋的表现。从前李白斗酒诗百篇,你看看现在的酒桌上出的了李白吗?红楼梦中还行个酒令,比比文化,现在的酒桌上即使有酒令,有文化吗?酒桌文化是对其他文化的破坏,是对人身心的伤害,在我有生之年,应该是看不到这种恶心巴拉的文化消失,但至少我能看出这种东西是好是坏,希望大家尽早醒悟。
——转自《大千世界》


千年国考渊源长——漫论中国古代科举


  

  投稿/张宝强

  · · ·

  国考在即,眼看全国各地的有志青年纷纷致力于成为公务员的学习和考试中,不禁让在下想到了曾经天朝的科举。其实,科举与现在的公务员考试是一脉相承的,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被称为中国第五大发明,对中华文明影响深远的中国古代科举。

  为了选拔人才,历朝历代可谓煞费苦心:秦汉实施“征辟制”察举孝廉为官。三国时期魏国首创“九品中正制”,但不久即被大地主世族所把持,门第成为了最硬的指标,“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风行三百多年。

  (寒门士子:南朝世族的将军连枪都没摸过,比如王右军)

  (王羲之:好吧,我写个字也中枪......)

  隋朝一统天下后隋朝废除九品中正制,隋文帝时诏令官员举才参加分科考试,可谓是科举的滥觞。

  

  唐朝继承和发展了科举制度。唐太宗时令天下士子自由报考,政府各级学堂、书院的士子也可以报名参考。考试设置进士、明经诸科,考试内容有经义、时务策、诗赋等。其中进士科最为重要,百里挑一。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科举制度业已确定。无数寒门子弟为出人头地开始了数年至数十年不等的苦读、应试。

  (史官: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唐太宗的儿媳更加重视科举,在武则天时期还诞生了武举考试,选才开始武并举,唐朝名将郭子仪便是武状元出身。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殿试”。

  (话说,陛下您是去看文章还是看小伙儿?)

  唐玄宗时,增加诗赋考试,李隆基曾八次主持殿试,并用高官主考,大大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并成为定制。

  (大boss亲自面试,这可牛大了)

  

  那时考试不单看成绩,还要看是否有名士推荐。如白居易就曾将自己的诗作《赋得古原草送别》呈送给大诗人(也是大官员)顾况,得到后者高度的赞誉后,人气飙升,备受瞩目,考试顺利通过。

  (落榜者:哼,人家上头有人,很硬,还给使劲,能不升吗?)

  考试自然分高下,几家欢喜几家愁。第一被称为状元。中进士被称为登龙门。考试结束后同科进士要在一起庆贺,孟郊曾作“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可见喜悦之情。而落榜者要么回家复读,要么去大官门下充任幕僚,再慢慢步入仕途。很多唐朝著名文人如岑参、韩愈等,都有为高官做幕僚的经历。

  (岑参:要不是当年差几分,我才不会在这送武判官归京呢!)

  科举考试为唐朝选拔了大量优秀人才,唐朝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各级地方官更是如此,科举选拔出的人才成为行政官僚队伍的主体。

  宋朝时国家重文轻武,朝廷扩大了录取范围,确立了地方、中央和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并定时三年一次。

  (某秀才:三年等一会,我无悔啊啊)

  

  宋太祖为了防止考生与考官联结以便日后徇私舞弊,特别命令中举者不得认自己考官为师,这样一来所有的及第者就成了“天子门生”。

  (某公公:从此陛下多了个职业——老师。)

  从宋朝开始对于考试作弊违纪的防范与查处也更加严格周密。在中央级考试时封闭考场,不许任何人进出,被称为“锁院”。并派禁军看守。

  (考生:我要上厕所!军士:憋着!,就地解决!)

  为了防止考生与阅卷官、主考官勾结舞弊,宋太宗下令将试卷糊名,但糊名后还可以从笔迹上或在卷面上做记号来舞弊。然后在中央级考试时封闭考场,不许任何人进出,被称为“锁院”。为此宋仁宗命礼部组织专人负责誊抄试卷内容,这样一来就极大限制了考官徇私取舍,有效防范了舞弊。

  (宋仁宗:小样,我看你们这些走后门的还能咋整!)

  宋神宗时改革大臣王安石主政后对考试内容进行了大幅改动,根据时代发展与现实的需要,取消了诗赋、帖经和类似填空的考试项目,专以经义、议论、时务策取士。这也是王安石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王安石与苏轼两大文豪长期争执较量,考试形式也随着政治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最终王安石的主张成为定式,今天的国考甚至都有它的影子。

  (王安石:考诗赋有个鸟用!断个案还用做首诗吗?)

  (苏轼:你懂个P!腹有诗书气自华!)

  

  元朝时,蒙古大爷们入主中原后也沿用宋朝的科举制度选拔人才。元朝科举分左右榜,左榜汉人,右榜蒙古等少数民族,考试方式难度区别对待(史官:不公平!)由于元朝统治者并不重视科举与汉人士子,通过科举选拔出的人才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与影响。

  (蒙古皇帝:咱是喝马奶酒的命,不操那吃地沟油的心!)

  明朝驱逐蒙元之后,第一逆袭者朱元璋对关乎万千草根、屌丝命运的科举格外重视,变得无比严密,科举在明朝进入鼎盛时代。

  明朝以前学校(书院)只是士子参加科举的途径之一,到了明朝成为了唯一的途径。地方府县的读书人需要通过本省考试进入县学、府学、州学等学校,这些人被称为生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秀才”。中央设立最高学府国子监,监生成分复杂,有地方生员考试考来的,有花钱捐来的(像儒林外史里的严监生),还有当官老爹给儿子带来的福利名额等等,这些人再经过考试并通过才能有参加科举初试的资格。

  (十五岁的范进:娘呀,考个试怎么这么费劲!)

  (别急,八股文让你更费劲!)

  老叫兽朱元璋改变了考试的内容,规定文章必须写八股文。八股文有固定的形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文章题目必须是四书五经中的原文,考生写文章必须平仄对仗,模仿孔孟夫子的口气说话。其实八股文作为一种议论文的格式并没什么不好,但由于科举考试必须用这种文体,所以就成了科举制度的替罪羊。影响中国数百年,直到20世纪初。

  (八股文很多人都写过,毛主席都曾经写过非常漂亮的八股文。)

  

  一个生员要首先参加所在地方的乡试。乡试由所在省组织,一般在秋季举行,又称秋闱,三年一次。乡试通过,称为举人,有了参加上一级考试的资格也具备了当官的资格。

  (某中举考生:三年等一回,我无悔啊啊)

  乡试第二年,中举之后各地的考生来到京师,参加会试。会试是中央级考试,由中央大臣任考官,通过者被称为贡生。贡生们接下来还要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殿试排出名次,前三甲就是我们熟知的状元、榜眼、探花,者三巨头被授予进士及第,第二等(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者则被授予同进士出身。

  (若干年青灯黄卷,今朝终得展宏图)

  前三名和二三甲中的优秀者成为庶吉士,进入翰林院。翰林院是内阁大学士的摇篮,明朝的内阁成员基本都出身于翰林院。明清科举中走出大量杰出人才,英雄豪杰。如于谦、王阳明、张居正、林则徐、曾国藩等等。

  清朝建立后延续明朝的科举制度。到了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西学东渐和洋务运动发展的需要,科举再次发生重大变化;1888年清政府首设算学考试,第一次将自然科学内容引入科举考试。十年后清廷戊戌变法,设经济特科。传统科举行将就木。1905年科举制度正式废除,历时一千三百多年,经历五朝的科举制度及考试正式终结。

  

  (落第士子:哼!你终于寿终正寝了!)

  一千多年的科举尽管有着各种各样的弊病与问题,但作为一种相对最为公平的方式还是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产生了十万进士,为中国选拔了数不胜数的杰出人才,他们引领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推动了华夏文明的进步,对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持久的影响,并时至今日。

  (老外:当我们还在纠结如何选拔官员的时候,中国已经有了无比先进完善的考试制度,这真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啊!)


著名学者蒋庆:一人一票的西方民主具有巨大缺陷,须用王道政治提升


整理者按:孔元二五五四年盛夏,西元二零零二年六月末,遵义周北辰至龙场阳明精舍向蒋庆先生问道请益。时值奉元楼繙经阁初竣,阁内书案古雅明净,楼外白云天心相逐。推窗送目,远山青而林烟紫;凭栏低首,湖波碧而岸草绿。清茶一杯,凉风几缕,山中论道,此乐何极!周北辰向蒋先生请教有关王道政治诸问题,蒋庆先生不吝详答。现将讲话录音整理如下,文中蒋庆先生简称蒋,周北辰简称周。

  周:今天专程到精舍来,主要是想请先生谈谈有关王道政治的问题。在传统中国社会,王道政治的基本理念、政治理想以及它的基本表征是什么?另一个问题是,王道政治怎样在现代社会落实?这个落实,即与西方民主政治怎样结合?现代王道政治以什么样的文化作为它的基本形式与表征?

  

  蒋:王道政治问题,是中国文化最根本的问题。王道政治,不仅是政治问题,涉及到文化的结构、涉及到人、涉及到天,也涉及到历史。所以,要讨论王道政治,不能仅仅局限在政治领域来讨论,要扩大到宗教、文化、历史、道德、法律等领域来讨论,王道政治的内涵要比现代人所理解的政治概念的内涵大得多。首先,我们来谈谈第一个问题,即王道政治本来的含义是什么?

  王道政治,可以说体现了儒家政治思想最核心的价值。对于这个“王”,有很多意义上的理解。从人格上理解,王道意义上的“王”是古代的圣王,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都是圣王,不过孔子之前是有德有位的圣王,孔子是有德无位的素王,孔子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圣王,而周公则是有德摄位创制立法的圣王。孔子以后出现的“王”都是对古代“圣王”的僭称,本不足为训,只是为了了解历史不得已而用之。最早春秋时楚国吴国僭称王,战国时许多国君都自称王,以后称王一发不可收拾,有权势都可以自称王。不过,按照孔子“正名”的原则,孔子以后所有的“王”都没有资格称王。王道的“王”从尧到孔子有一个谱系,儒家所讲的“道统”,实际上是“王道之统”,不是抽象的道统。

  现在有许多人对儒家的“道统观”有误解,把儒家“道统”的“道”看作是抽象的“道”。抽象的“道”,用现在的话来说,是普遍真理、最高价值。但儒家所说的“道”不是离开历史文化的普遍真理与最高价值,而是历史文化中的普遍真理与最高价值,这种历史文化中的普遍真理与最高价值就是“王道”,而“道统”就是“王道之统”。若从人格上来看,就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在他们的生命中体现了历史文化中的普遍真理与最高价值,他们是“王道”的开启者与传承者,即他们创立、承担并传递了“王道之统”。

  以上是从人格上来理解“王道”,此外,还要从义理上来理解“王道”。从义理上理解王道,就是公羊家的说法,“王道通三,参通天地人为王”。也就是说,王道包括了超越神圣的价值——天的价值,包括了人心民意的价值——人的价值,包括历史文化的价值——地的价值。

  如果从政治服从的角度说,这三重价值则代表了三重合法性。公羊家讲王道法天而王,代表了超越神圣的合法性;王道天下归往为王,代表了人心民意的合法性;王道继承的是历史文化中的“圣王之统”,代表了历史文化的合法性。除公羊家讲“王道通三”,“以一贯三为王”外,《中庸》也讲‘王三重’,即治理国家要取得“三重合法性”,“王三重”就是王道政治必须以三重合法性为基础。《中庸》说:“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是指超越神圣的合法性;“考诸三王而不缪,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是指历史文化的合法性;“本诸身,征诸庶民”,是指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可见,不仅“政治儒学”讲王道政治的三重合法性,“心性儒学”也讲王道政治的三重合法性,可证王道政治的三重合法性是儒家的通说。可惜历来解《中庸》者均囿于“心性解经学”传统,看不出《中庸》“王三重”的真义深义,直到二千年后南海康有为才窥破其义,我才继而发扬光大。

  上面所讲是中国古代典籍中对王道政治的一些阐释,王道政治在义理的层面包括三重价值,落实到政治中包括三重合法性,即王道政治包含了天地人三重价值与超越神圣、人心民意、历史文化的三重合法性,所以我们说,王道政治除包含政治外,还涵盖宗教、道德、历史、文化、民族等领域,其内涵要比现代人所理解的政治的内涵大得多。

  现代流行的政治概念,只涉及到人,只包含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不仅现代西方如此,古代中国历史上的法家也如此。法家主张的是君主政治,而不是王道政治,法家在讲政治时,主要讲人,讲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尽管法家的具体施政违背了人心民意,如严刑峻法,但其自认为合法性的标准是建立在人心民意上。他们在合法性上没有讲到“天道”和“历史文化”,他们的所作所为实际上违背了“天道”与“历史文化合法性”。有现代世界上,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儒家才讲“三重合法性”。所以我们说,王道政治是一个比现代人所理解的政治概念更广泛的概念。

  我们现在讲王道政治意义上的政治,就与西方人所理解的政治以及我们一百多年来所理解的政治不一样。所以我一直认为,“政治”概念与经济、法律等概念不同,“政治”概念的内涵要广泛得多,政治不只是涉及到权力的获取、运用以及行政管理的问题,还涉及到人的生命信仰,宇宙的生成意义与历史文化的价值与传承等问题。也就是说,政治涉及到宗教与历史文化的问题,政治是一个包合着宗教与历史文化的特殊范畴。所以,经济、法律等概念可以工具性地了解与工具性地接受并运作,政治则不能。政治是目的,而不是工具。政治涉及到超越神圣的价值与历史文化的价值,工具理性不能真正如实地了解、把握、运作政治,只有将自身生命投入到政治所体现出来的超越神圣价值与历史文化价值中才能真正如实地了解、把握、运作政治。

  政治不是一个理性问题,按韦伯的术语,不是一个法理问题,而是一个生命信仰与历史文化信仰问题。中国人理解的政治要就比西方人理解的政治更周全更圆融,西方中世纪理解的政治是神权笼罩下的政治,是以神权消解政治,近代以来所理想的政治又是与教分离的纯法理的政治,是极端理性化世俗化排斥神圣价值的政治。而中国的王道政治则是将超越神圣、历史文化与法理民意三重价值圆融地统一起来的政治。每一重价值都有其存在的正当性,但又不能独大不受其他价值制衡而排斥侵害其他价值。可见,王道政治包含了民主政治的价值——法理民意的合法性,但又比民主政治周全圆融,因而是比民主政治更理想更优越的政治形态。

  从王道政治的义理价值来看,用今天的话来说,它的最大特征,就是强调三重合法性圆融无碍又各住自位地同时存在于一个既统一又制衡的政治形态中。从我们现在所能了解到的政治形态和政治思想的历史与现实来看,其他政治形态与政治思想在讲到合法性时,都没有强调三重合法性同时并存又相互制衡,都偏朝一边,不是偏朝超越神圣的合法性(中世纪西方的神权政治与现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就是偏朝法理民意的合法性(现代西方民主政治)。

  这十多年来我为什么非常关注合法性问题呢?是因为合法性问题,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焦虑的问题。合法性问题是要解决政治秩序的长期稳定和谐问题,用中国的话说,是要解决统治秩序的长治久安问题,而这种长治久安又必须是合情合理合法合道的长治久安,而不是建立暴力威慑下的长治久安。因为人是理性的存在,人在服从某一政治权力时,会问:“我为什么要服从这个政治权力”?如果没有明确的理由说明人为什么要服从某一政治权力,这一政治权力就没有正当性,即没有存在的合法性,就算在暴力威慑下强制服从,那也不是真正的服从,而是被迫的服从。被迫的服从没有合法性,虽然可以通过政治高压维持一个权力的存在,但这种存在只是暂时的,其稳定性非常脆弱,随时随地都处在政治秩序崩溃的边缘。这就是中国古人所说“马上得天下,不可马上治天下”的道理,也是“逆取而顺守”的道理。在两千年前的中国汉代,儒家通过“复古更化”解决了当时“汉承秦弊”纯任暴力而缺乏统治合法性的问题。其解决的方法就是“复古”,“复古”就是恢复“古圣王之道”作为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础,即作为获得政治权力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正当性根据,简单说,就是重新把尧舜孔孟之道作为立国之本。

  “古圣王之道”就是“王道”,“王道”包含了三重合法性,回复古代的王道政治就是要求或者说迫使当时的政治权力遵循超越神圣的价值、人心民意的价值与历史文化的价值,即要求当时的政治权力不能违背天道,不能违背人心,也不能违背尧舜以来的历史文化传统。董仲舒说天道是“无穷极之仁”,秦政权刻薄寡恩残暴专横,违背了天道的合法性;长期战乱人心思修养安息,秦政权横征暴敛,穷极民力,违背了人心的合法性;秦政权接受在中国文化传统上无根的法家学说,抛弃甚至打压三代以来盛行中国的“周孔之教”,违背了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三重合法性全部违背,秦政权哪里还有一点合法性,不二世而亡而何!就算秦政权再强大,收尽天下兵器金属防止民间反抗,焚书坑儒不准天下人读圣王经书而强迫士人忘记古代文化传统,暴力统治可谓达到极致。但暴力再强大,也没有人心中合法性的力量强大,只要人心一不服从,人心一开始产生“我为什么要服从这一政权”的想法,再强大的政权也已经在人们心中崩溃了。心中的帝国崩溃,现实中帝国的崩溃就不远了。至于“更化”,就是用“王道”去改变、转化残暴的现实政治,使现实政治尽可能变的仁慈、开明、神圣而人道,给天下苍生带来更多的利益与更大的福祉,而合法稳定的政治秩序就是天下苍生最根本的利益与最大的福祉。

  有人批评儒家有“秩序情结”,不错,儒家确实有“秩序情结”,但这个“秩序情结”不是无原则的“秩序情结”,而是必须遵守“三重合法性”的“秩序情结”,不象法家是只为君主服务的无原则的“秩序情结”。在战国秦汉之际,生民厌乱,中国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定于一”的问题,儒、法、道、墨均在这一问题上达到了共识,但儒家所追求的统一是有条件的,即必须在遵循合法性的前提下才能讲统一,儒家之所以反对暴秦,不是反对统一,而是反对暴秦统一的方式不合法,违背了三重合法性的原则。所以,说儒家有“秩序情结”是好事不是坏事,因为合理合法的政治秩序是人类一切生活所以可能的基本前提。当然,儒家以“王道”作为政治理想,以“三重合法性”作为标准来要求、规范、转化、提升政治权力,并不意味着现实的政治权力就达到了“王道”的标准,就成了王道政治。前面说过,王道政治是中国政治的理想模型,三代以后中国已不再有典型意义上的王道政治,但以王道政治作为现实政治的标准与模型,要求任何政治权力都必须遵循“三重合法性”,虽很难完全做到,但可以作为努力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化解现实政治权力中残暴专横的非理性因素,使天下生民能够在一个相对合法稳定的政治秩序中过一种人应该过的生活。

  周:合法性问题不仅中国有,西方也有。西方是怎样解决合法性问题的?中国和西方在解决合法性问题上有没有区别?

  蒋:合法性问题,就是卢梭所说的,在服从一个权威时,要把服从变成义务,把统治变成权利,统治才有合法性。也就是说,作为一个政治权威,或者说政治权力,别人在服从你的时候,不是因为你有强力(强制力量)或者说暴力,你强迫别人服从,而是别人在服从你时,是属于义务,别人自己认为应该服从你。那么,反过来说,你在进行统治时,(广义的统治,包括政治的统治、经济的统治、价值观念的统治、历史文化的统治等)你不是用强力暴力来进行统治,而是你有权利来进行统治,被统治者通过同意的认可或者说心甘情愿的自觉服从把统治的权利交给了你,你就拥有了合法的统治权。这就是统治的合法性问题。这一问题能够解决,政治权力才会稳定,统治秩序才会长久,法律秩序才会合法,任何对这一秩序的反对或反抗都不能构成对这一秩序的挑战与威胁。

  这就是孟子所说的那种“心悦诚服”的统治秩序。如果一个政治权力缺乏这样一种合法性,虽然人们会服从,但这是被迫的服从,即孟子所说的“力不赡”的服从,这是在强力暴力的威慑下极不情愿又没有办法的服从,是一种非常脆弱的服从,一旦威慑减弱而有可能反抗时,这种统治秩序就面临着崩溃。这种统治秩序往往表面上很强大,但没有合法性作为基础越大越脆弱,就象没有基础的大楼越高越危险一样,我们前面所举的暴秦二世而亡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所以,没有合法性的统治秩序缺乏权威性、稳定性和持久性,并且越强大就越危险。秦王朝的统治力量够强大了,暴力的威慑已到了极端,似乎人们没有反抗的可能了。但就因为秦王朝的统治秩序没有合法性,不能把统治变成权利,不能把服从变成义务,纯任暴力,结果越强大越脆弱,一个小小的偶然事件就导致了秦王朝的灭亡。从历史教训来看,人心的力量比暴力的力量大得多,历史上只有人心最后战胜暴力的,没有暴力永远战胜人心的。

  实际上,合法性问题,用中国的话来说,就是一个“人心向背”问题,就是一个“人心认可”问题,“三重合法性”就是“三种心”向背与认可的问题,即“天心”、“民心”、“历史文化之心” 向背与认可的问题。“三种心”都不认可而背秦,所以秦王朝很快就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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