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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即力量?/黑色优势/黑暗的中国吃人史/此人练毒后竟成北大校长/我难搞,但我很骄傲
發佈時間: 2/15/2017 12:49:51 PM 被閲覽數: 213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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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件箱 :  bangtai.us@gmail.com






无知即力量?



2017年2月15日


    
    特朗普总统在马阿拉歌庄园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新闻发布会前。


    特朗普总统在马阿拉歌庄园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新闻发布会前。
    
    我在亚洲旅行时,经常在机场看到有人举着牌子,写着“保罗先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在亚洲大部分地区,姓在前,名在后,日本首相在国内被称为安倍晋三(Abe Shinzo)。如果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接一位教授时犯了这种错误,是完全可以被原谅的。
    
    但如果美国总统在欢迎我们最重要的经济和安全伙伴的领袖时犯同样的错误就非常不能原谅。但这种事还真发生了:唐纳德·特朗普把安倍首相叫成了晋三首相。
    
    据我们所知,安倍没有称他为唐纳德总统。
    
    你觉得这事无关紧要?呃,如果这是个孤立事件,你可以这么说。但它不是。在过去三周里,我们在各个方面看到了可怕的一无所知。更糟糕的是,不管是白宫还是它在国会的盟友似乎都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他们似乎认为,专业知识或对某个话题的基本了解是懦夫才需要的,无知就是力量。
    
    我们在法律问题上看到了这一点:在一份被广泛引用的分析中,法律专家本杰明·维茨(Benjamin Wittes)将关于难民的臭名昭著的行政令描述为“被无能冲淡的恶意”,称它读起来“好像完全未被称职的律师审核过”——这是在法庭上败诉的捷径。
    我们在国家安全问题上看到了这一点:总统继续依赖一名似乎从右翼阴谋论者那里获得战略信息的首席顾问,且不提他与克里姆林宫那令人生疑的亲密关系。
    
    我们在教育领域看到了这一点:教育部长贝茜·德沃斯(Betsy DeVos)的听证会表明,她甚至对最基本的问题都一无所知。
    我们在外交方面看到了这一点。让国务院的某个人确保白宫把外国领导人的名字弄对有多难?显然是太难了:在弄错安倍的姓氏之前,英国首相特丽莎‧梅(Theresa May)国事访问的官方日程多次把她的名字拼错。
    
    在经济方面——呃,完全没人在家啊。本应提供技术专业知识的经济顾问委员会(Council of Economic Advisers)已经被从内阁降级,不过那也无所谓了,反正没人获得任命。还记得关于1万亿美元基础设施计划的那些讲话吗?如果你还记得,请你提醒白宫,因为它还没提出一丁点儿具体方案呢。
    
    不过我还是不要对这位Twitter统帅太过苛刻了:在他的党内,对专业知识的鄙视很常见。比如,最有影响力的共和党经济学家不是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严肃学者——这种人其实很多——而是连数字都弄不对的著名笔杆子。
    
    或者想想共和党目前对医改法案的恐慌。共和党内的很多人似乎震惊地发现,撤销奥巴马法案的任何主要部分都将导致数千万人失去保险。任何研究过这个问题的人都本可以在多年前告诉他们医改的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到一起的以及背后的原因。实际上,我们很多人都多次解释过。不过,称职的分析并不被需要。
    
    那当然才是问题的关键。称职的律师可能会告诉你,你的穆斯林禁令违宪;称职的科学家会告诉你,气候变化是真实存在的;称职的经济学家会告诉你,减免税额不会没有成本;称职的选举专家会告诉你,并不存在数百万非法投票;称职的外交官会告诉你,伊朗核协议是合理的,而且普京不是你的朋友。所以,称职必须被排除在外。
    在这方面,有人会说,“如果他们那么蠢,怎么会赢?”一个原因是,对专家——对不起,是“所谓”的专家——的鄙视引起了很多选民的共鸣。偏执并不是在选举中起作用的唯一黑暗力量,还有反智主义以及对“精英”的敌意——精英们认为,观点必须基于认真的研究和思考。
    
    另外,竞选与统治截然不同。当新闻媒体把更多的时间用于报道对手的伪丑闻而不是对所有切实政策问题展开研究时,尤其如此。
    但现在,他们要处理的是现实的事务,但各种迹象表明,掌管大权的人在各个方面对自己做的事情一无所知。
    
    在某些方面,这种一无所知可能是好事:敌意的确可能被无能淡化。不只是在移民问题上的诉讼失败。共和党的无知把对奥巴马法案的突袭变成了泥潭,成百上千万人因此受益。人们对特朗普工作认可度的骤降可能帮助减缓独裁进程。
    不过与此同时,谁在掌控大局?危机发生时,我们的顶层存在一个智识的真空。要警惕,要十分警惕啊。
    
    欢迎阅读本文作者保罗·克鲁格曼的博客"一个自由派的良心"(The Conscience of a Liberal),并在Twitter上关ע@PaulKrugman。
    翻译:王相宜
    来源:纽约时报



一个华尔街大佬的“黑色优势



2017年2月15日

    
    加普:一个粗鄙且不按套路出牌的人,对经济学、策略甚至买卖股票的公司毫无兴趣,最终无情地把华尔街带向了他的方向。
    


    许多人不信任华尔街。他们认为华尔街只是为在那里工作的人服务的一个赚钱机器,在实践中无意像其宣称的那样,为企业输送资本,并帮助企业成长壮大,从而造福于整体社会。对于这些怀疑者来说,史蒂文•科恩(Steven Cohen)是一号证据。
    
    科恩曾经执掌的对冲基金SAC资本(SAC Capital)当年主导着华尔街的股票交易,后来在2013年承认从事内幕交易,并支付了18亿美元的罚款。科恩本人逃过了刑事起诉,尽管他是SAC资本的灵魂人物(该基金名称来自于他的姓名的首字母缩写)。现在科恩运营着一家拥有110亿美元资产的私人基金。
    
    他可能处于低谷,但并未消失。有迹象显示,在了结一宗民事诉讼后,他将于明年再次进入对冲基金业务。这位亿万富翁最近接受了采访,在被问及SAC资本垮台的时候坦承道:“我觉得自己非常有福、非常快乐。当我从总体上回顾职业生涯的时候,我不想拿它跟世界上任何东西交换。”
    
    不懈追踪SAC资本故事的《纽约客》(New Yorker)作家施拉哈•科哈特卡尔(Sheelah Kolhatkar)详细揭示了这家对冲基金如何变得“非常有福”——该案是继上世纪80年代末伊万•博斯基(Ivan Boesky)被判刑以来华尔街最大的内幕交易丑闻。这是一个阴暗的故事,对科恩以及为其提供便利的高盛(Goldman Sachs)等投行来说都极不光彩。
    
    检方和监管机构无法找到科恩的罪证,尽管它们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他们取得的最大成果是将马修•马拓玛(Mathew Martoma)判刑9年,后者是科恩的亲信,从一位从事阿尔茨海默病药物试验的医生那里获得了内幕信息。没有足够证据表明科恩的行为构成犯罪,尽管SAC通过交易相关公司的股票斩获暴利。
    
    任何看过科哈特卡尔撰写的《黑色优势》(Black Edge)的读者都不会得出科恩清白的结论。他打造了一台依赖大量数据的庞大机器,其中一些数据是非法的。就连他获得合法洞见的方式也让人皱眉。他向银行支付巨额佣金以便最先掌握新信息,让他抢在其他对冲基金和投资者前面进行交易。这使SAC得到了科恩渴求的东西:领先于竞争对手的“优势”。一位SAC的交易员当年总结道,该基金有多种优势:“白色优势”是创造合法交易机会的专业知识和洞见;“灰色优势”可能是一位公司高管在透露业绩线索时点头或眨眼,这很难算得上非法行为;还有就是马拓玛的“黑色优势”。
    
    科恩向交易员们施加巨大压力,要求他们取得优势,自己却回避了解这些优势的性质。他要求交易策略附上1-10的“定罪评级”,而不要求解释这些策略从何而来(马拓玛给他的阿尔茨海默病交易评了9级)。这使得SAC的创始人避免了法律风险,就像“保护公司最具价值财产的护城河”一样。
    
    最能保护他的特质是,他曾是、并且一直是出色的交易员。他是在华尔街好斗的一侧起家的,在一家名为Gruntal的交易公司、而非高盛或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等光鲜的大公司。一名前同事回忆称,科恩“比其他人出色得多”——具有独创思维、直觉灵敏、毫无忌惮并且渴望冒险。
    
    科哈特卡尔清晰讲述了科恩如何从局外人——一个粗鄙和不按牌理出牌的人物,对经济学、策略、甚至他买卖股票的公司毫无兴趣——起步,最终无情地把华尔街带向了他的方向。他是推动力量平衡从银行转向对冲基金(监管宽松、不受约束的资本剥削者)的先驱。
    来源:FT




此人练毒 培养女杀手 后竟成北大校长



2017年2月15日


    
    作者:秦皇汉武 
    
    

    
    1901年,清朝与英美俄日等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此后沙俄趁机染指东北和蒙古,借机侵吞大片中国国土,制造所谓的“黄俄罗斯”。急于拯救中国于水火的中国教育会成员在1903年成立了上海拒俄义勇队,但这个消息被清王朝侦知,认为拒俄义勇队名为拒俄实为鼓动造反,密谕各地督府镇压。
    
    此人练毒 培养女杀手 后竟成北大校长

    1933年2月17日,鲁迅与萧伯纳、蔡元培在上海中山故居合影图/何建虎提供
    
    本为一片丹心,却换来这样的结局,义勇队不得不将目标转向反清革命,组建暗杀团,希望通过“怀炸弹,袖匕首,劫万乘之尊于五步之内”的暗杀活动,推翻清王朝统治,再造中国。
    
    1904年,暗杀团成员杨笃生、何海樵等六人首先将目标指向清王朝的掌权人慈禧太后。但埋伏京师数月,无隙可乘,只好返回上海。
    
    也就在这一年,一个重要的人物加入了进来。此人17岁即中进士,还任过清朝的翰林编修,不仅才华出众,而且在教育界非常有号召力。这个人就是蔡元培。
    
    此人练毒 培养女杀手 后竟成北大校长

    1934年3月,蔡元培一家在南京国民政府主席林森的寓所前留影,右为其秘书许寿堂图/秦风老照片馆提供
    
    蔡元培原为爱国学社和爱国女校校长,他的加入,为暗杀团提供了极大便利。蔡元培在爱国女校开辟一间化学实验室,发展化学教员钟宪畅、俞子夷入伙,负责秘密制造毒药氰酸。
    
    但由于氰酸为液体,使用起来不便,蔡元培又将另一间空教室辟为炸弹实验室,先后尝试制造棉火药、雷酸银和硝化甘油,可惜那个时代条件简陋,始终无法制作出合格的炸弹。最后不得不从日本买来若干弹壳,才制成第一批炸弹。
    
    此人练毒 培养女杀手 后竟成北大校长


    1905年,蔡元培又将目标转向培养女杀手。他首先扩大爱国女校的招生规模,并特别增加一小时化学课,为将来制造毒药和炸弹打基础。同时暗中挑选部分“有自信之青年妇女”作为暗杀培养对象。
    
    只可惜这个计划尚未成功,革命党就发生内讧,光复会与同盟会发生分裂,章太炎、陶成章等人联合反对孙中山。蔡元培大失所望,前往德国留学,重新走上学术救国之路。
    
    此人练毒 培养女杀手 后竟成北大校长


    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蔡元培才重新回国,任教育总长。1916年,蔡元培正式成为北京大学校长,完成了从暗杀团领袖到最高学府校长的华丽转身。




黑暗的中国吃人史/樊苗





2017年2月15日



    
    作者:樊笛
         
    希腊神话说,神用火和土造人。大洪水后,丟卡利翁用“石头”造人,这是西方人勇敢的原因。中国神话说,女娲用“泥巴”造人,这是中国人软弱的原因,拜龟加剧了奴性。普罗米修斯偷火与智慧给人类。用火是人别于动物的第一个标志,智慧即理性是人类的本质。希腊酒神神话认为:灵魂(奴斯)是不死的理性神,是以火即光明为基础的。希腊人一开始就理解了人的本质,拜火爱智。中国人一开始就反人类的本质。老子拜水反智。因为水是农业的命脉,中国人盼风调雨顺,故拜龙,龙吸水腾云施雨也。但水不是人别于动物的标志,水是以黑暗为基础的,秦朝为水德尚黑,尚黑必邪恶。在神农架地区流行的《黑暗传》被学界公认为汉族的历史史诗,可见,黑暗就是汉人的信仰,这就是中国流行《厚黑学》的原因。鲁迅说:“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这个标榜从未“中断文明”的中国,其实是一味坚持野蛮与愚昧而拒绝进化到文明与科学的愚顽史。
    
    一,唯有中国文化提倡吃人
    
    西方的宗教反对吃人肉。《圣经》中三次提到“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埃及记》23:19、34:26、《申命记》14:21)。上帝不能纵容类似于“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的事情的发生,更不容许人吃人。
    
    克洛诺斯神喜欢吃子女,他的妻子是女神瑞亚。瑞亚每次生下的孩子就被克洛诺斯吃掉。当瑞亚生下宙斯时,她用布裹住一块石头谎言称这是新生的婴儿,克洛诺斯将石头一口吞下肚里。于是,宙斯躲过一劫。宙斯长大成人后打败了吃子的克洛诺斯。用正义的政治治取代了吃人的政治。公元前800多年的赫西俄德在《工作与时日》提出:宙斯赋予了人正义,正义是人的本质,正义的人反对弱肉强食。中国文化里缺乏宙斯,所以中国文化被称为杀子文化(鲁迅)和吃人文化!
    
    希腊神话说:坦塔罗斯把自己的儿子做成肉泥招待奥林匹斯诸神。众神因此把坦塔罗斯打入地狱,他被浸在齐头颈深的湖水里,湖周围有许多果树,结满了果子。当他口渴低头喝水时,水就下降,因此他永远喝不到水;当他伸手去摘果子时,树枝就扬起来,他永远也够不着。更可怕的是,一块大石头悬挂在他的头上,随时都会掉下来要他的命。这惩罚真让人害怕,英语的tantalize(折磨)就是这么来的。
    
    希腊神话还说:宙斯以大洪水毁灭人类是因为人类邪恶到吃人肉。原来,阿卡迪亚国王吕卡翁请众神吃儿童的内脏,主神宙斯推翻宴席,用闪电把吕卡翁的儿子们全部烧成灰烬,吕卡翁被变成狼,终日在森林中嚎叫。随后,宙斯与诸神商议决定以大洪水惩罚人类。
    
    唯有中国文化譬如中医提倡吃人肉。唐玄宗开元(713-741)中叶,陈藏器的《本草拾遗》写吃人肉可以治病。连玉皇大帝都要靠人肉(女儿的手和眼睛做药)来保命。1578年李时珍完成《本草纲目》,鼓吹吃人对人的身体有好处。他搜集药名是为了“凡经人用者,皆不可遗”,“人部”举凡毛发、指甲、牙齿、屎尿、唾液、乳汁、眼泪、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车)、体垢、月水、人势(阴茎)、人胆、结石······皆可入药。头发可治伤寒、肚疼,男性阴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级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崇祯十二年(1639年)郑鄤以“杖母、奸妹”罪被磔死。《明季北略》记载郑鄤被凌迟3600刀后,为“都人士”药用:“炮声响后,人皆跻足引领,顿高尺许,拥挤之极······归途所见,买生肉为疮疥药料者,遍长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气节,功名显宦,竟与参术甘皮同奏肤功,亦大奇也。”
    
    古希腊的大力士,赫那克勒斯打破主奴、尊卑、等级观念,把战俘当人看,给予怜悯和优待。这和黄帝吃战俘蚩尤,有天地之别。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帝经》,对发生在冀州中部的黄帝蚩尤大战有较为详细的记述。黄帝把战俘蚩尤的肉腐为肉酱,让天下人尝食。吃战俘乃中国悠久的文化,所以,岳飞才“壮士几餐胡虏肉,笑谈渴饮食息怒血”。“胡虏”即战争中的俘虏。
    
    大禹吃了防风氏的肉。刘邦命令下属吃彭越的肉酱。王莽的肉被汉人吃了;董卓在朝堂上命令众人吃人肉,他的肉也被汉人吃了。三国演义》里诸葛亮骂死王朗:诸葛亮说“天下之人,愿生食汝等之肉”,王朗当场被吓死。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帝王沿用同样的把戏:强迫臣民吃人肉。中华文化在观念上,一直保持着丛林时代的水平,几乎没有发展,即:人只是一种工具、一种食品,父母妻儿莫不如是。中华文化中,从根本上说没有爱的概念。清末民初的中国大陆,一位大名鼎鼎的土匪被公开砍头处决,群众一涌而上、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馒头抢沾土匪脖子上的鲜血吃,认为这种带着土匪血的馒头吃了可以驱邪百病不生,随后土匪的尸首更被不肖官吏盗卖,做成包子出售,市场上百金难购,多可怕的吃人文化与食人民族啊!
    
    从中国史书上常可以读到诸如“人相食”、“啖肉”、“癵肉”、“肉刑”、“割股事亲”、“割肝炒菜”、“弱肉强食”、“人市”、“人肉包子”、“人肉市场”、“人肉筵席”、“杀妻宴客”,甚至“干尸”、“盐尸”、“人彘”等骇人的字眼,可见中国不仅饥荒时人吃人,战乱时人吃人,即使平时,也常以人肉当美食,生病时以人肉当药补,并发展出一套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人肉料理学。韩国裔的美国人郑麒来在《中国古代的食人》一书中说,中国的“食人”记录,在世界上是少有的。食人的多次性、残酷性和有理论的吃人,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中国历史上共有118个年代发生过人吃人的记载。平均每18年就有一次大规模的人吃人。这还仅限于有官方文献可考的官方纪录(不包括地方志、野史杂记),也仅限于大饥荒时的人吃人。若至于战乱时的人吃人,平常时的吃人肉······那就更无计其数了。
    
    在基督教未传入的地区,食人的习俗是很普遍的。中国文化一开始就是吃人的文化!一部关于周口店北京猿人头盖骨的一个电视片说,为什么只有头颅而没有其它的身体部分?是因为当时的人有吃人脑的习惯,被发掘出来的头盖骨正是被带到山洞里吃掉脑浆的人头。刘仲敬说:殷商是一个吃人的民族,人吃人发展到最后,连自己民族的人都吃,纣王因吃本民族的人而灭亡。美洲的阿兹特克人(殷商的后裔)用几十万人几十万人的规模进行活人人殉和献祭,把他们吃掉。最后被小股西班牙人灭了,因为被压迫民族欢迎西班牙人。当周人来灭殷商亡的时候,殷商周围的族群纷纷欢迎周人。在古城城墙外的肉锅中常是死尸的存放处,让最穷的人将它拿来烹煮当作食物。他们以为吃下敌人之后,可以让对方的力量与自己相结合,以致能战胜他们的对手。因此,阿兹特克人(Aztec)为了要寻求力量而吃了数以万计的人。不过,在福音所传之处,食人的习俗都被废止了,人们在信基督后便有了新的眼光,看到了生命的真正尊严。一位学者在描述斐济岛上所发生的事时,他以一句话总结了在大部份地区食人习俗被连根拔除的情形:“从食人到爱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太平洋一个的小岛上,一位美国大兵遇到了一个手持圣经且会说英文的当地国民。士兵指着圣经笑道:“受过‘教育’的人不再相信那本书了。”这位岛上的居民也笑道:“嗯,我们这么做对你们是有益的,”他一边抚着肚皮一边说:“不然,你现在就已经在这里面了。”
    
    二,中国文化提倡吃人,被审美化了。
    
    林冲须提人头才能入梁山集团。“母夜叉”孙二娘卖人肉包子。宋江被抓住后,王矮虎要取宋江心肝来吃。“黑旋风”李逵在杀掉“假黑旋风”李鬼后,在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吃。朝廷命官黄文柄被梁山众好汉给生吃了!《水浒传》第40回道:把黄文柄剥了湿衣服,绑在柳树上,待众头领团团坐定,宋江问道:“我与哥哥们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于是李逵便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可见,水浒英雄个个都是杀人高手,吃人甚在行。这个吃人集团被中国人所崇拜,恰恰证明了中国的野蛮落后性。在1920年代井岗山又重演过,在21世纪的中国仍在演义这类野蛮故事。那个抢劫武汉广场和银行的湖南张君集团,其入伙的条件就是必须先杀个人!
    
    春秋战国、秦代比后来的朝代生产力落后,也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吃人;而汉代尊儒以后,却出现大批的吃人案例,并把吃人当做实现“忠孝”的手段。杀自己老婆给他人吃,被儒家称为“忠”;割股救亲被称为“孝”;把满城的人都吃了为官僚集团守城,被儒评为“忠和义”、吃敌人的肉喝敌人的血,称为“勇、义”······这些例子在中国的史书中很多,根本见不到其它文明公开表彰和肯定“吃人”的典例。所以,儒教与吃人有着必然和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个无法否认。
    
    孔子赞扬晋文公的政绩,可从没有谴责过晋文公吃人肉。晋文公继位前曾到处流亡,没吃的,介子推就割自己的肉给他吃。这很合乎孔子的杀身成仁的精神,真是仁者吃人!以后历朝历代都规定寒食节来学习介子推的献身精神。此后“割股疗亲”的事就时常发生。用自己的身体的某一部分做药,献给自己的父母,为他们治病,滋养他们的身体。《二十四孝图》尽量赞美的就是这一类的“食人”。
    
    历史上关于割股治病的事,举不胜举。陈泱潮说:我的外祖母身体力行儒学“百行孝为先”的教义,实践过“割股疗亲”(割下腿肉作药引以治父疾)。宋朝就有朱云孙的老婆刘氏,她的婆婆第一次生病的时候,由她的丈夫割股;第二次生病的时候,就由她自己割股了。在《宋史》里头,她是“孝妇”。在元朝,《元史》就记载着河南的秦氏姐妹,为了替爸爸治病,姐姐竟凿出自己的脑浆,妹妹也割下大腿的肉。脑浆是用来熬药,大腿肉是用来煮粥,你说这行为蠢不蠢?元朝还有割肋肉来为亲人治病的例子。割肋肉的人名叫胡伴侣,为了治爸爸的病,才这样做的。这种行为,还特别得到政府的奖励(除了荣誉奖以外,还给绢五匹,羊两头,田一顷)。你说这种政府蠢不蠢?
    
    咸丰皇帝临死前,怕慈安被慈禧欺负,特别给慈安一个密令,内容说如果慈禧欺负人,就可以把她宰掉。咸丰帝死后,慈禧对慈安非常尊敬,目的就是要骗慈安,使慈安毁掉那个密令。有一天慈安病了,慈禧竟在胳膊上割下一块肉来熬药,送给慈安吃。慈安很感动,认为慈禧简直就是她的亲姐妹,遂把密令烧了。密令一烧,慈禧再也不听话了。后来慈安(以及光绪皇帝)的暴毙,据说是慈禧下毒。这一切,都是吃人肉惹来的麻烦。
    
    曹操手下一个将军,打仗的时候,眼睛被一支箭射中了,他赶快一拔,眼珠子都被拔了出来。他当时大叫说:“身体是爸爸妈妈给的,不能丢掉,所以这颗眼珠子,我把它吃到肚里去!”说着,就吃下去了。《三国演义》第十九回讲:刘备被吕布打败而投奔曹操,在途中住在猎户刘安家中。刘安非常崇拜刘备,刘安家中又没吃的,他就“杀妻以食之”。这样他以“食人”的行为实现了“忠孝两全”的儒家理想。曹操知道后还给刘安百两黄金。奴隶主灌输给奴隶这样一种伦理:一个奴隶,只要忠诚地侍奉奴隶主,即使残杀并吃掉另外一个奴隶,也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罪责。假如这种残杀和虐吃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奴隶主的统治,那奴隶的行为还会受到褒扬和奖励。作者是赞美这种的德行,而读者看书时也没感觉到可怕,可见我们的心灵麻木到了什么程度!这种吃人有理的文化说明了中国人根本是一个“妖魔”的种族,无需别人来“妖魔化”。恐怕全人类找不到第二个这样没有人性的民族。在这个以“仁”为道德核心的国度,几千年来,这样大规模、肆无忌惮地食人,这种被被儒家学说所默认、所鼓励的食人,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都是毫无人性到了极点!
    
    每一种文明都必须具有道德底线,才能防止人的集体性道德犯罪与无意识地全面堕落。道德底线,是守卫人的最基本的尊严、良知的最低防线,是做人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或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良知),是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好与坏的分水岭,也是使人不至于堕落为禽兽的最后防线。道德底线要求人们谴责并反抗伤天害理、泯灭人性的事。如果整个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一代代的重复那些灭绝人性的事,对泯灭人性的制度、习惯熟视无睹,那么这种文化绝对是出了重大的问题甚至是野蛮到了极至而使人丧失了觉悟能力,是一种野蛮的变态文化,是文饰野蛮的伪文明。
    
    明末,河南和山东发生饥荒和蝗灾,可以吃的东西都已经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于是便有了公开的人肉市场,其贩卖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称之曰“菜人”。清代纪晓岚(1724-1805)在《阅微草堂笔记》叙述了中国北方的饥馑和食人情形。人肉在市场上公开出售,这一地区的人们以人肉为消费品是常见的事,因而政府正式认可这种减缓食品短缺的非人道交易。书中说:“有客在德州、景州间,入逆旅午餐,见少妇裸体伏俎上”,马上要被屠宰出售,旅客起了恻隐之心,愿意付双倍的价钱从屠夫手中赎买下她。不料在帮她解开绳索时,旅客无意间“手触其乳”,少妇当即义正辞严地说:“荷君再生,终身赋役无所悔。然为婢媪则可,为妾媵则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诸此也。君何遽相轻薄耶!”仍旧伏身砧板,闭目受屠。这位“不肯事二夫”而被卖为“菜人”的少妇,其实多半就是为其丈夫所卖,却还要为这样的丈夫守节!舒芜不无激愤地指出:“这个故事如果完全真实,自然可见儒家的仁义道德、儒家的礼教、儒家的女教,确确实实是在吃人,是在使被吃者心甘情愿地被吃。而且说故事者意在歌颂赞美这样甘心被吃的女子,而他[指纪昀,字晓岚]平素还是思想通达的学者,这一点同样可怕,或者该说更加可怕。”
    
    隋朝末年即墨人王君操6岁时,父亲被李君则所杀。20年后,当李君则回州府自首时,被王君操杀死。王君操取出李君则的心肝当场生吃。由于他杀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事后还获得了皇帝李世民的赦免(施剑翘杀孙传芳也被民国赦免)。王君操破坏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神法,且人吃人更为上帝所禁止。可见,儒家孝道不仅破坏了法律,而且使人堕落为吃人野兽。文明必须在吃上有所禁忌,汉人恰恰在吃上没有禁忌,无所不吃。1958年初南宁会议时,MZD与众大臣吃一顿“龙虎斗”。龙就是蛇了,是一种叫做三花蛇的毒蛇;虎就是猫了,但不是一般的猫,而是一种野生的猫科果子狸。果子狸带有非典病毒,加上汉人不讲卫生、肮脏不堪,吃出令全球恐怖的“非典”。“非典”的爆发说明儒家文化已经腐烂,成了危害人类的瘟疫。
    
    当1215年英国剥夺国王权力的时候,中国正在人吃人呢!1149年,金朝发生了自然灾害,金熙宗下令翰林学士张钧为此事起草大赦诏书。张钧在诏书中用了套话“顾兹寡昧”“眇余小子”,就被皇帝用剑剁成了肉酱,让众人吃。两宋之际吃人成风,被吃的人被称为“两脚羊”。当英国民主革命建立共和国的时候,明末上万的中国人吃了袁崇焕的肉。崇祯二年(1629年),杀袁崇焕。张岱《石匮书后集》:“(袁崇焕)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荆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犹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所谓活剐者也······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噉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五)。当日本脱亚入欧的时候,清末的谭嗣同在被押往刑场的路上,愤怒的中国人群骂做他是汉奸、洋奴,用鸡蛋砸他······鲁迅《狂人日记》里提到:近代的徐锡麒被抓后,他的心被炒着吃了。秋瑾遇难时,麻木的看客把她的血做成人血馒头吃掉······林彪围困长春、大跃进、文革,数十万中国人被吃掉······
    
    三,先秦吃人史
    
    《尚书·虞书·皋陶谟》“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者,有人解释说“一日”是将犯人缚在十字架上砍下四肢和头颅,“二日”是把绑犯人于十字架上任其死去,“兢兢”(借为矜)是举矛刺喉,业业(借为削)是割削犯人肌肉,“有邦”是炙饔,也就是火烤犯人而食之(详见蔡枢衡《中国刑法史》)。
    
    商朝末年,纣王任用九侯、鄂侯、姬昌做三公。九候把自己的女儿送给纣王。该女不善奉承,纣王就把她们父女杀了,剁成肉酱。鄂侯反对,也被斩杀而熏成肉干。姬昌听到消息叹了一口气而被捕,囚禁在羑里(河南汤阴)。纣王还把姬昌的儿子伯邑考处决,做成肉羹给姬昌吃,姬昌为了显示对纣王的忠诚,吃掉了用自己儿子做的肉羹。
    
    《管子》中记载:齐桓公有一次说:“易牙做的饭太好吃了,只是还没有吃过易牙做的蒸婴儿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3岁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齐侯尊周室,九合诸侯,讲礼教;却吃起了人肉。竖刁知道齐桓公好女色,就把自己阉割成太监,以便能经常接近齐桓公。齐桓公叹曰:“竖刁自宫以事寡人,是爱寡人胜于爱身”。竖刁因此得宠。这就是“竖刁自宫”的典故。后来齐桓公病倒了,易牙、竖刁乘机囚禁齐桓公,追杀太子姜昭。齐桓公被活活饿死,死在宫中后67天,还不让人收尸,以至尸体上的蛆虫,纷纷爬出宫门。
    
    公元前682年,南宫万、猛获杀了宋国的国君和华督后逃跑。南宫万被抓回宋国后,据《左传》的记载,“宋人皆醢之”,即南宫万和猛获都被切碎做成肉酱被人分食。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左传》记载:宋国的都城被楚军围困时,宋国人都“易子而食”。
    
    赵襄子联合韩国与魏国灭掉智伯,赵襄子更将智伯的人头当酒杯。
    
    战国时,魏国的将军乐羊率军攻打中山国,中山国把在该国为人质的乐羊的儿子做成羹送给他。乐羊知道羹的来历,他还是喝了下去。他的行为受到魏国人的广泛赞扬。乐羊消灭了中山国后回到魏国,但魏侯却对他存有介心,不再重用他。
    
    《墨子·节葬下》:“子墨子曰:······昔者越之东,有骇冰国,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四,两汉三国吃人史
    
    人相食,死者过半。汉高祖二年(前205年),七月左右“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汉”(《资治通鉴》)。《汉书》卷24上《食货志》:“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前196年夏,刘邦以梁王彭越阴谋造反为由,将其杀死,作成肉酱,并把肉酱分发给地的诸侯食用,以示恐吓。《史记·黥布列传》记载:“汉诛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不但皇帝吃人肉,还要诸侯遍尝人肉兹味。刘邦一面讲礼教尊孔子,一面吃人肉。
    
    汉武帝独尊儒术,穷兵黩武,弄得民不聊生,人相食,户口减半。汉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河南······父子相食。”汉武帝鼎元三年(前114年):“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多杀士众,竭民财力,奢泰无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过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秋至今未复。”(《汉书·夏侯胜传》)
    
    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九月,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转旁郡钱、谷以相救。”初元二年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
    
    汉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梁国平原郡人相食······”
    
    汉王莽时:“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王莽天凤元年(14年),“缘边大饥,人相食。”王莽地皇三年(22年),“关东,人相食。”王莽被杀,悬首示众,“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
    
    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民饥饿,相食”。建武二年,关中大饥“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资治通鉴》)。
    
    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十二月:“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
    
    汉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任城梁国饥,民相食。”
    
    汉灵帝建宁三年(170年),“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年),曹操军困钜野西南;大饥,人相食。“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人相食(人吃人),州里萧条”(《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汉献帝兴平元年初,曹操乏食,程昱向曹操抢来的三日军粮中就夹有不少人肉干(“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三国志》)。汉献帝兴平元年(194年),出现煌灾,“六月,蝗虫起,百姓大饥,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臭秽满路。”兴平二年(195年),臧洪被袁绍所围,城中食尽,臧洪让士兵吃自己的妻子。“绍兵围洪,城中粮尽,洪杀爱妾,以食兵将,兵将成流涕,无能仰视”(《后汉书·臧洪传》)。董卓死,民争食其肉。当时关中“三辅民尚数十万户。李榷、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饥馑,二年间民相食略尽”(《资治通鉴》)。
    
    《后汉书·南蛮传》说:南方的“啖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汉末有兄弟与伴避乱,遇粮绝则兄弟杀伴而食。兄弟两人竟遇赦无罪。孔融曾为两兄弟“吃人”辩护,认为他们杀伴而食合乎尽孝与亲疏有别这两条原则。他说吃不认识的人,就好比吃猩猩吃鹦鹉。吴虞在《吃人与礼教》一文中说,“把人当成狗屠,把他人的生命拿来供自己的牺牲”,然而,就是“这样蹂躏人道蔑视人格的东西,史家反称他为‘壮烈’,国人反慕他为‘忠义’,真是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了······孔二先生的礼教,讲到极点,就非杀人吃人不成,真是惨酷极了!”他得出结论说,礼教就是“吃人”,“吃人”就是礼教。
    
    吃人的强盗将人当作牲口一样,用绳子穿过手心牵着走。曹操手下有位将官王忠,在关中当亭长时就吃过人;曹丕知道王忠的老底,在和王忠同行时,竟叫随从的小丑将荒坟中取来的死人头骨系在王忠的马鞍上取乐。皇帝对吃人不当一回事。其它人可想而知。
    
    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嗜杀人而饮血,日暮,必于宅前,后掠行人而食之”)。
    
    魏明帝青龙四年(236年),辽东公孙渊反。景初二年(238年)正月,使司马懿将四万人讨渊。六月,至辽东,围襄平(辽阳市)。七月,大雨,雨霁,合围,百计攻之,矢石如雨。渊窘急,粮尽,人相食,死者甚多。八月,渊请降,不听。城溃,斩渊父子于梁水上。
    
    五,两晋南北朝吃人史
    
    公元304年,当时还是“八王之乱”。幽州刺史王浚引进慕容鲜卑来对付成都王颖。慕容鲜卑乘机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富,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回师途中一路上大肆奸淫,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王浚发现后,要慕容鲜卑留下这八千少女。慕容鲜卑一时吃不掉,又不想放掉。于是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为之断流。
    
    永嘉五年(311年),“关西饥馑,白骨蔽野,民存者百无一二”(《资治通鉴》)。《晋书·卷37司马模传》:“时关中饥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疫,盗贼公行,模力不能制。”
    
    晋愍帝建兴四年(316年),八月,刘曜进逼长安。司马模之子司马保遣胡崧兵入援,打击刘曜于灵台(长安西)。“崧恐国威复振,则曲索(曲允、索琳守长安)势威,乃帅城西诸郡兵屯渭北不进,遂还槐里(长安西兴平)。曜攻陷长安外城,曲允、索琳退保小城以自固。内外断绝,城中饥甚。斗米值金二两,人相食,死者大半,亡逃不可制。唯凉州义众千人守死不移。太仓有曲数十饼,曲允屑之为粥以供帝,既而亦尽”(《资治通鉴》)。
    
    《礼记·檀弓上》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父是儿子的“天”,因此必须报仇,不可与其敌共处于天下。往往是杀人还不足以泄愤,作为惩罚,仇敌应被完全彻底地吃掉,包括骨、肉、心、肝等等。西晋末年,马权杀了綦毋翊,因为綦毋翊杀了马的兄弟,马权吃了綦毋翊的肝。阴平太守谯登利用流寇的力量,杀了巴西太守马晚,并且吃了他的肝。东晋初年的赵胤杀了杜曾,并吃了杜的肺和肝。大约是在同一时间,出于同样的原因,谢混活捉了张猛。他为了报仇,对其“刳肝生食之”。因张猛是杀死谢混父兄的凶手。
    
    东晋孙恩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晋书·刘聪载记》记载,十六国时期汉王刘聪当政时,平阳发生过一次大地震,狂风暴雨,大树被连根拔起。当时有一个村妇生下了一个双头小孩,孩子大伯父以为这小孩是妖怪,竟然把他给放在锅内煮熟,吃了。更不可思议的是,吃了小孩三天后,这人离奇地死了。双头儿明显是母亲怀孕时畸变所致,但当时人们却将之与地震的发生联系了起来,荒唐至极。
    
    羯族简直就可以称之为“食人恶魔”了。史载他们行军作战没有粮草,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羯族称汉族女子为“双脚羊”。夜间奸淫,白天则宰杀烹食。羯族的后赵政权使汉族到了灭族的边缘。太子石邃比他爹石虎还要令人发指。石邃残暴,酗酒好色,纵欲无度,有时深夜出宫去大臣家,见凡有姿色的妇女,就强迫交欢。有时他将宫女先浓妆艳抹,然后割下头,将头放在盘上,传示四座观赏。石邃这个恶魔竟然笃信佛教,他命令他所掳掠的汉族女子做尼姑,碰到漂亮的就先交配,然后就把这个倒霉的尼姑身上的肉割下来和牛羊肉混着煮,还把这种食品赏赐给部将吃,让他们猜测是什么原料做的。
    
    公元352年,东北的前燕帝国跟冉魏在廉台村(河北无极)决战,冉闵马倒被擒后斩首。前燕帝国进围邺城,那被石虎千方百计搜罗来的5万宫女,又落入食人恶魔慕容鲜卑的手中。慕容鲜卑奸淫污辱,又把这5万名刚脱离羯族魔爪的少女充作军粮。一个冬天就吃了个干净。邺城城外这5万名少女的残骸堆成了小山。
    
    到了南北朝,拓跋鲜卑的拓跋焘发动30万大军进攻南朝,居然不带一点粮草,如果掠夺的食物不能解决需要的话,就只能是“掠人而食”了。事实上他们确实是这么干的。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前秦苻坚朝飨群臣,时长安饥,人相食,诸将归,吐肉以饲妻子(《资治通鉴》)。太元十年(385年)十月,“燕、秦相持经年,幽、冀大饥,人相食,邑落萧条,燕之军士多饿死,燕王(慕容)垂禁民养蚕,以桑椹为食”(《资治通鉴》)。前秦苻登攻打羌军,是时岁旱众饥,把羌人尸体称为“熟食”,激励手下战士说:“汝等朝战,暮便饱肉,何患于饥!”氐军听从,都甘愿效力,每战必大嚼羌军死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凶猛异常,“欢健能斗”。姚苌闻之,急召硕德曰:“汝不来,必为苻登所食尽”(《晋书》)。
    
    刘宋元嘉18(441)年,北魏世祖拓跋焘遣镇南将军奚眷出击酒泉,北凉沮渠无讳派遣堂弟沮渠天周据守,“酒泉城中食尽,万余口皆饿死,沮渠天周杀妻以食战士。”
    
    宋人刘敬叔的《异苑》:“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殭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食之。”宋文帝元嘉30年(453),刘劭的助手张超之在守卫京城皇宫的战斗中失利,最后被乱兵所杀。“张超之走至合殿御床之所,为军士所杀,刳肠割心,诸将脔割其肉,生啖之,焚其头骨”(《资治通鉴》)。前废帝永光元年(485):“讨义恭杀之并其四子,断绝义恭肢体,分裂肠胃,挑取眼睛以蜜渍之,谓之鬼目粽。”
    
    南梁萧纶骄纵跋扈,受到父亲萧衍责备。他怀疑是何智通告的状,便派爪牙在街巷中将何智通刺死。后来这些杀人凶手被抓获,何智通的儿子何敞之把他们装在车笼里,四面架上火,烧的焦熟。何敞之还用车拉上钱,并备置了盐和蒜,雇人来吃他们的肉。每吃一块肉,赏一千钱。顷刻之间,被分光吃净。
    
    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九江大饥,人相食者十四五”(即40%-50%),建康城(南京)被侯景围困,“数月之间,人至相食,犹不免饿死,存者百无一二。”“军人屠马于殿省间,杂以人肉,食者必病”。侯景死后,侯景的尸体被切成碎块煮成汤(羹),被抢食。元帝承圣元年(552年)“暴景尸于市,市民争取食之骨皆尽。”侯景的妻子凓阳公主也被民众杀而食之。侯景的副将王伟被囚并解往江陵,被梁朝的民众放在炉中烤熟食用。《南史》毗骞:“国法刑人,并于王前啖其肉。”“国内不受估客,往者亦杀而食之。”
    
    《北史》“国人好相攻击,收斗死者聚食之。其南境;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战斗杀人,便以所杀人祭其神。”北齐开国君主高洋极爱喝酒,常发酒疯。有一天忽然向他妹夫元韶发问:“汉光武何故中兴?”元韶是魏朝皇族,因是高家的女婿,活得不错,老实回答:“因为王莽没把刘姓皇族全部杀绝。”于是高洋把魏朝姓元(原姓拓跋)的25家直系皇族全部杀光,共杀721人,弃尸漳水,以至剖鱼的人常在鱼腹中看见人的指甲,致使邺城人都不食鱼。高洋有个宠妃姓薛,早先与清河王高岳相好,后被高洋看中,强行将她迎入宫中。薛氏极受宠幸,被封为薛嫔。薛嫔有个姐姐,高洋干脆将她也弄进宫来。后来高洋探知薛嫔依旧与高岳藕断丝连,便令人当着他的面,将薛嫔的姐姐活活锯成八块,接着又砍掉薛嫔的头,将她的尸体乱刀剁碎;又把两姐妹的血渗进酒里,让大臣共饮。他还叫乐师剔去薛嫔大腿的筋肉,用白森森的腿骨做成乐器。在每次杀人后的酒宴上,让乐师用薛嫔腿骨做成的乐器弹奏“佳人再难得”的曲子,以示对薛嫔的“怀念”。
    
    六,隋唐五代两宋吃人史
    
    隋朝初年,王颁因不满陈国国王陈霸先杀其父,加入了正在南方攻打陈国的隋军。陈国败后,王颁从坟中掘出陈霸先的尸体,焚其尸骨,用水和着骨灰喝了下去。
    
    王文同是隋代有名的酷吏。隋军征辽东时,杨广命令王文同巡察河北诸郡。他到河间时,正值数百名僧人举行佛会,便认为这是聚结惑众,把他们都杀了。杨广得知此事,将王文同斩于河间,以谢百姓。“仇人剖其棺,割肉而啖之,斯须咸尽。”
    
    吃人肉有奖。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正法,罪及九族,并命令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杨广以不忠的罪名逮捕了斛斯政,并把他制成食物。杨广要斛斯政的同僚们吃他的肉,有的吃得比自己所得的一份还多,有的则不肯吃。吃得多的人因此而受到褒扬,并受赐大量的贵重赏物。隋朝末年,张金称被俘,并因叛逆罪被处死。他的头和脚均被砍下来,挂在木柱上示众,身体的其余部分被陈尸闹市。所有恨他的人,都可以分享他的肉。
    
    隋炀帝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着这肉,香美异常,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也效法他们。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当地凡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着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
    
    大业十二年(616),江淮饥馑无食“始采树皮叶,或捣槁为末,或煮土而食;诸物皆尽,乃自相食”即人吃人。
    
    公元617年,薛举占据了陕西、甘肃一代。618年,其子薛仁果俘获了著名文学家庾信之子庾立,但他拒不投降。庾立被炙烤而死。他的肉被切成小块,分给薛仁果手下的士兵食用。
    
    隋代末年,高瓒把一对十来岁的双胞胎男童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做成“双子宴”,与诸葛昂一起享用。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让自己的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盖着。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割下他们的肉烤着吃(《唐人说荟》卷五,引张骞《耳目记》)。
    
    隋末的农民起义领袖朱粲是一位吃人的妖魔。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吃,朱粲用二百石铜钟煮人肉。“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餧贼。生灵歼于此矣!”朱粲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唐代张鷏的《朝野佥载》)。“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超过人肉吗?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军粮。”他下令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后来朱粲降唐,李渊派部将段确劳军,宴席间,段确对朱粲开玩笑说:“人肉到底什么滋味?”朱粲反唇相讥:“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怒骂道:“你这狂贼,既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二月,李世民大败王世充,军傅洛阳城,堑而守之。王世充粮且尽,人相食,至以水汩泥去砾,取浮土糅屑为饼。民病肿股弱,相藉倚道上。其尚书郎卢君业郭子高等皆饿死(《新唐书卷85·王世充传》)。
    
    唐太宗贞观17年(643年)一月,鄠尉游文芝告代州都督刘兰成谋反,一月戊申,兰成坐腰斩。右武候将军丘行恭,探兰成心肝生食之。上闻而让之曰:兰成谋反,国有常刑,何至如此!若以为忠孝,则太子诸王先食之矣,岂至卿耶?行恭惭而拜谢(《资治通鉴》)。
    
    唐高宗永淳元年(682年)“五月,东都霖雨,乙卯,洛水溢,溺居民千余家。关中先水后旱蝗,继以疾疫,米斗四百,两京间死者相枕于路,人相食”(《资治通鉴》)。
    
    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朝野佥载》)。
    
    武则天时期,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他设宴待客,一男仆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周岭南首陈元光设客,令一袍裤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杀之。须臾烂煮,以食诸客。后呈其二手,客惧,攫喉而吐”(《朝野佥载》)。
    
    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
    
    著名的酷吏来俊臣死后,朝廷下令把他陈尸闹市,让民众分食其肉。片刻之间,民众就把他抢食而光。民众还对他的尸体做了异乎寻常的凌辱,以泄其忿。例如,他的两个瞳孔被从眼球中挤出来,皮被剥掉,肚子被剖开,心脏也被掏了出来。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脔割他们的肉,煎炒而食。
    
    《旧唐书》描述了吃人过程:“内给事牛仙童使幽州,受张守珪厚赂。玄宗怒,命(太监)思勖杀之(即牛仙童)。思勖缚架之数日,乃探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
    
    “安史之乱”。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李隆基向西南逃跑;士兵们在陕西马嵬驿发生哗变,杨玉环、杨国忠被杀;杨国忠的肉被士兵吃得干干净净。
    
    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尹子奇久围雎阳,守将张巡、许远誓死守城,因围得太久,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换)。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杀掉。后来城破,这座6万余人口县城吃人吃到最后,只剩下400来人。《新唐书》、《资治通鉴》记述睢阳张巡杀妻妾吃肉裹腹这一事件的时候,不仅未对张巡杀人、吃人的暴行作丝毫的谴责,反而对他“忠心耿耿报君王”的行为大肆赞扬。
    
    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江东大疫,“死者过半”,独孤及描述这次的灾难:“辛丑岁(762年)大旱,三吴饥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为之空虚,而存者无食,亡者无棺殡悲哀之送。大抵虽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弃其骸于田野,由是道路积骨相支撑枕借者弥二千里,春秋以来不书”(《吊道殣文》)。代宗永泰二年十二月癸卯(766),(周)智光素与陕州刺使皇甫温不协,“志斌入奏事······叱下斩之,脔食其肉。”
    
    唐代白居易(772~846年)的《轻肥》说:“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元和(806-820)年间,节度使张茂昭常吃人肉,后来到朝中任职,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人肉腥且,争堪吃”(《卢氏杂记》)?
    
    在许许多多苦难之中,最大的苦难,莫过于人食人;而所有发生在王朝末代的这类人间惨剧,莫过于唐末。而在唐末,所有食人者,又都比不上以黄巢为首的农民起义军。
    
    879年夏天,黄巢兵临广州城下,再次向朝庭上书请求让他做广州节度使,未果,便以屠城泄愤,屠杀城内回教徒、基督教徒、犹太人及各国商人、平民共12万人,摧毁一切教堂,把曾经是海外贸易中心的广州几乎一举荡平。881年初黄巢攻陷长安,称大齐皇帝。有人题诗嘲讽,查不出作者,巢大怒,把当时在尚书省门前警卫的官兵全部处死,并搜捕全城所有会写诗的3000余无辜的儒生,全部杀掉。依附黄巢的乱军在长安城杀人越货、掳掠奸淫无恶不作。当长安的米价涨到每斗三十缗时,盗匪也开始抓人卖给官军做军粮。官军还直接去山寨抓人充口粮,当时一人值钱数百缗,以肥瘦论价。在这种情况下,杀人成了商业。小股唐军乘乱攻城,黄巢带了少数随从潜逃出城。唐军进城后,受到百姓的欢迎。黄巢到了城外定下神来,才发现入城唐军人数很少,随即反攻入城。重入长安的黄巢,对于百姓欢迎唐军一事恨之入骨,居然下令屠城。将城中男丁杀戮殆尽,八万男人被杀,血洗长安城。883年4月,1万多沙陀兵与黄巢10余万人对阵,黄巢一战即溃,只好弃城逃跑。逃出前,下令纵火。长安城化为灰烬。
    
    黄巢所过之地,百姓净尽、赤地千里。大量吃人正是发生在第二次逃出长安之后。黄巢部队为了尽可能多活几天,屠戮平民百姓,以吃无辜百姓的肉来维持自身的生存。《旧唐书·黄巢传》记载:“贼围陈郡三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俄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883年,黄巢在包围陈州300天的时间里;采用过机械化方式,数百(一说3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大批乡民、俘虏,无论男女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供应他的围城部队,并称之为“捣磨寨”。陈州四周的老百姓被吃光了,就“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最保守的估计,吃掉10倍于张巡守睢阳城时的人口——60万。像黄巢以人肉为粮糗的恶行,绝非一般意义的战场上的较量,而是人性灭绝的屠杀。正如《魔镜》云:这是一块被施了魔法的玻璃/吃进人肉,不吐人皮/
    
    黄巢拉起的队伍,在行军作战中病死、饿死、战死的总数至少在100万人以上。他带进长安的几十万人,大部分是饿死的。在黄巢起兵时,中原本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地区,到了他败死之时,这里已是纵横千里,全无人烟,一片焦土。884年,黄巢弃城逃跑到泰山狼虎谷(山东莱芜)时,只剩下残兵一千余人,在朱温的反噬追击之下,黄巢走投无路,众叛亲离,自杀身亡(一说被他外甥林言所杀)。
    
    兽类之生存斗争,不懂得将活人磨成肉糜;不会盐尸;不会······,动物界的生存斗争,对象有选择性,并不伤害与对象无关的它者;使用的武器仅限爪、牙齿和羝角。人类之阶级斗争不以此为限,呼啸的子弹,连天的炮火,墙倒屋塌,老幼妇孺一齐毙命于血泊之中(以及大搞株连),谁不承认阶级斗争更反动、更野蛮呢?马克思恩格斯对阶级斗争情有独钟,才拼命讴歌赞颂它(他痛惜阶级斗争不发展)。如果自己的父母或至亲无辜遭屠戮,磨成肉糜或成盐尸,恩格斯对阶级斗争讴歌的感情还有吗?所有鼓吹阶级斗争的人都人性泯灭!
    
    《资治通鉴》中“人相食”出现频率最高:有人统计该书,发现10页之内就出现“大饥,人相食”之类的字眼;即使是多达百万的民众被吃,史家也若无其事的一笔带过。
    
    据《旧唐书》:秦宗权称帝,军队用人肉干当粮食,“贼首皆剽锐惨毒,所至屠惨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人肉干)而从”(《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光启二年(886年),“荆、襄蝗,米斗钱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来,行而不飞,浮水缘城入扬州府署,竹树幢节,一夕如剪······”
    
    据《资治通鉴》,光启三年(887):“秦彦遣毕师铎、秦稠将兵八千出城,西击杨行密,稠败死,士卒死者什七八,城中乏食,樵采路绝,宣州军始食人。杨行密围广陵(扬州)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料值钱五十缗,草根木实皆尽,以堇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大半。宣州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流血满于坊市。彦、师铎无如之何,颦蹙而已。”当城里粮尽时,“饥民相杀而食,其夫妇、父子自相牵,就屠卖之,屠者刲剔如羊豕”。人像猪羊一样被屠夫切了在市场上卖钱营利,其景象虽比人间地狱亦有不及。“河阳节度使李罕之所部不耕稼,专以剽掠为资,啖人为粮。”唐僖宗中和九年(889年),“杨行密围宣州,城中食尽,人相啖······”(《资治通鉴》卷258)。军队公开抓人来卖,捆起来,像杀猪一样的杀了吃肉。
    
    公元891年5月,前蜀的建立者王建命令武将唐友通生擒韦昭度的亲吏骆保,并把他制成食物。前蜀的士兵抵御入侵的大理军队时,他们生擒了一些敌兵,并吃了他们。《太平广记·蛮夷》引五代王仁裕《玉堂闲话》云:“黔巫之南,谓之南州。······(南州人)烹一犊儿,乃先取犊儿结肠中细粪,置在盘筳,以箸和调在酰中,方餐犊肉,彼人谓细粪为圣齑。若无此一味者,即不成局筵矣。”王延政是闽国的最后一任国君,王延政率军驻扎在军事基地建州时,他在福州的部下伏击叛军,杀了7千余人;死尸都被肢解,骨头扔掉,肉被晾干成脯。这些人肉脯后来多次作为口粮发给士兵,即使口粮不缺时也是如此。
    
    893年3月:“李克用出兵围邢州,辛巳,攻天长镇,旬日不下。(王)鎔出兵三万救之,克用遂战于叱日岭下,大破之,斩首万余级,余众溃去。河东军无食,脯其尸而啖之。”当时军中无粮,李克用准许部下把敌人尸体做成肉脯当军粮。
    
    唐昭宗天复二年(902年),凤翔城被朱全忠包围,“汴军每夜鸣鼓角······是冬,大雪,城中食尽,冻馁死者不可胜计。或卧未死已为人所剐。市中卖人肉,斤值钱百,犬肉值五百。”即狗肉每斤值五百钱,人肉每斤只值一百钱。唐昭宗天佑三年(906年):“时汴军筑垒围沧州,鸟鼠不能通,仁恭(刘仁恭)畏其(朱全忠)强,不敢战。城中食尽,九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资治通鉴》卷265)。
    
    姚洪是后梁的一个小校,曾在梁将董璋的手下供职。后来,姚洪投唐,任指挥使,率一千人守阆州。董璋写信招降姚洪,姚洪把他的信扔进了厕所。董璋军攻破阆州,抓住了姚洪。他命人在火上架起大锅,又挑了十个大汉,将姚洪边割边吃。姚洪至死大骂不绝。
    
    911年9月,刘守光准备称帝,将佐多以为不可。守光大怒,将进谏者孙鹤“伏诸质上,令军士剐而啖之”。
    
    922年10月,镇州陷落,获胜的晋军进城后吃了部分守城官吏及其家属,以示惩罚。
    
    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崇韬征犒军钱数万于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纵火喧哗。崇韬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诛之,籍没其家。蜀人争食宗弼之肉”(《资治通鉴》)。
    
    后晋天福7年(942年),“南汉(割据广东、广西、海南岛)刘龚以胡僧云其名不利,改名刘龑。912-942在位。多权数,自矜大,穷奢极侈,用刑惨酷:有灌鼻、割舌、支解、刳剔、炮炙、烹蒸之法。或集毒蛇水中,以罪人投之,谓之水狱”(《资治通鉴》)。
    
    942年,后晋苌从简屠户出身,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尤好吃人肉。“······从简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儿以食”(《新五代史·苌存简》)。
    
    后晋天福12(947)年,张彦泽因为任意劫掠,被耶律德光处死。百姓剖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其肉,一道烹食。“高勲诉彦泽杀其家人,契丹主亦怒彦泽剽掠京城,并傅住儿锁之。以彦泽之罪,宣示百官,问应死否?皆言应死。百姓亦投牒争疏彦泽罪。次日,斩彦泽及住儿于北市,仍命高勲监刑。彦泽前所杀士大夫子孙,皆绖杖号哭,随而诟詈,以杖扑之。勲命断腕出锁,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争破其脑取髓,脔其肉而食之”(《资治通鉴》)。
    
    武将王彦升对入侵的西方游牧民族的报复,是用手将俘虏的耳朵揪下来,大嚼着下酒。受到迫害的人浑身是血,战栗不敢动。前后受此酷刑的人有几百个。自此,“西人畏之,不敢犯塞”。顽抗到底的人受罪最多。
    
    948~949年,赵思绾喜食人肝,更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说:“吞此千枚,则胆无敌矣!”,共吃人肝66个。“赵思绾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胆,谓人曰:吞此千数,则胆无敌矣。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豖法”(《资治通鉴》、《旧五代史》卷109)。
    
    后汉蔡王刘信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着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更严重。
    
    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妾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着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
    
    北宋开宝二年(969)大将王彦升为原州(甘肃镇原)防御使,他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西人(甘肃少数民族)有犯汉法者,彦升不加刑,召僚属饮宴,引所犯,以手捽断其耳,大嚼,卮酒下之。其人流血被体,股栗不敢动。前后啖者数百人。西人畏之,不敢犯塞”(王辟之《渑水燕谈录》)。
    
    王继勋是赵匡胤的明皇后的同母弟,他依仗权势,嗜杀成性。他因违背上谕被解除兵权后,常怏怏不乐,便把怨气发在无辜者身上,“专以脔割奴婢为乐”。一天大雨冲坏了围墙,群婢逃了出来,状告到赵匡胤那里。他再次被削官爵。后来他任职西京,变得更为残暴,常买民家女子,稍不如意,“即杀食之”,然后把尸骨装在棺材里抛到野外。女人贩子和卖棺材的“出入其门不绝”。长寿寺僧人广惠常和他在一起食人肉。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余人。被斩首于洛阳,洛阳市民拍手称快。
    
    北宋初年,武将杨师璠受命处罚叛将张文表。张文表被捕后,被“脔而食之”。
    
    宋将高永年率军抵御西羌,不慎被羌人所俘,献给了多罗巴人。多罗巴人吃了他的心、肝,因为他们相信是他使其“宗族飘落无处所”,而成为流民的。
    
    宋将李处耘在战斗中捉了很多俘虏。很快,他就选了数十个肥胖的俘虏,“令左右分啖之”,既作为食物,又作为惩罚。詹良臣任缙云县尉时,因抵御盗贼而被俘。盗贼要他投降,他破口大骂,激怒了盗贼。他们从詹良臣身上割下一块块肉,逼他当众吃下。詹良臣一面吐一面骂,至死骂声不绝。每个在场的人都为他的惨死而落泪。这种惩罚是逼迫受惩罚的人吃自己的肉,含有极大的羞辱性质。
    
    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河北大饥,人相食;“河北、京东西大水为灾,人相食,流民入京东者不可胜数”(《续资治通鉴》卷50)。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宋史·卷495·蛮夷广源州》)。
    
    元祐二年(1087年),苏辙《因旱乞许群臣面对言事剳子》:“臣伏见二年以来,民气未和,天意未顺,灾沴荐至,非水即旱。淮南饥馑,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绝。京东困弊,盗贼群起。二圣遇灾忧惧,顷发仓廪以救其乏绝,独此三路所散,已仅三百万斛矣!异时赈恤未见此比。然而民力已困,国用己竭,而旱势未止,夏麦失望,秋稼未立,数月之后,公私无继,群盗蜂起,势有必至,臣未知朝廷何以待此?······”
    
    公元1131年,刘起起义军攻入孙知微镇守的舒州,并占领了该地区。孙知微被俘后,“不屈,忠怒,脔而食之”。
    
    辽天庆八年(宋重和元年,1118年),十二月,“宁昌军(治懿州)节度使刘宏以懿州(治宁昌,今阜新市东北之塔营子村)户三千降金。时山前诸路(此指辽东,非燕山之南)大饥,干(辽宁北镇南)显(北镇北)宜(义县)锦(锦州市)兴中(朝阳市)等路,斗粟值数缣,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辽史·天祚帝纪》)。
    
    甲辰宣和六年(1124年)时转粮给燕山(府治北京西南)民力疲困,重以盐额科敛,加之连年凶荒,民食榆皮野菜不给,至自相食(即人吃人)。于是饥民并起为盗。山东有张万仙者,众十万,号敢炽。张迪者,众五万,围浚州(浚州,平川军,治滑州黎阳)五日而去。浚州去京才一百六十里,而初不知。河北有高托山者,号三十万。其余一二万者,不可胜计也。
    
    宣和七年(1125年)12月,金两路攻宋。王禀皆破之,“然人众乏粮,三军先食牛马骡,次烹弓弩皮甲,百姓煮萍实、糠籺、草茭以充腹,既而人相食。[九月]城破,禀犹率羸卒巷战,突围出,金兵追之急,遂负太原庙中太宗御容赴汾水死,子荀殉之。”
    
    钦宗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高宗即位南京,改元建炎。“汴京大饥,米升钱三百,一鼠直数百钱,人食水藻、椿槐叶、道殣,骼无余胔”(《宋史卷67五行志》)。
    
    南宋时,因元兵打来,齐鲁一带的汉人从山东逃到杭州,半路上没有吃的,他们就吃人肉干:“人腊”,一直吃到杭州。南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1斗米要数十千钱,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15千钱;肉质还分等级,男女老幼不等。庄绰在《鸡肋编》说:“自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豚,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老瘦男子名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不慕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称为‘两脚羊’”。儿童的肉叫“和骨烂”,是最鲜美的,因儿童肉在煮烂后,可以连骨头一起全部吃掉;年轻女子的肉则被称为“不羡羊”,意思是比羊肉更鲜美;男人的肉被叫作“饶把火”,意为烧不烂,是人肉中最不好吃的(需要多加把火);对人肉的通称则是“两脚羊”。
    
    岳飞在第二次北伐中原壮志未酬,写下《满江红》,内有关于食人的诗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此处的匈奴,是指女真人)。一个心中充满了仇恨又想吃敌人肉与血的人,是被反文明、反人道的野蛮专制的愚忠所彻底异化了!到了12世纪,在世界各文明国家中,人吃人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禁止和道德的谴责。因此,岳飞满江红中的“餐人肉、饮人血”的文字表达,无异于向世界发表宣言:汉民族就是野蛮民族,大宋国就是野蛮国家。
    
    岳飞杀了一个汉奸,围观的人们把死人碎尸并食用,以发泄对卖国者的仇恨。有的人来迟了,则从尸体上割食任何部分,包括心和肝。
    
    在泰州保卫战时,岳飞军队被金兵追赶,曾经拿金人的尸体当粮食。岳飞嫡孙岳珂所著的《鄂国金佗稡编·卷第二十五·吁天辨诬卷之五·承楚辨》记载:“先臣(即岳飞)还师保泰,虏骑二十万披城而阵。先臣独以扶伤饥羸之卒,贾其勇于累战之余,柴墟再捷,河流为丹。先臣率先士卒,身被两枪,犹乘胜逐北。虏既退遁入栅,先臣尽护数十万之生聚保柴墟······饷道无所从出。先臣乃刲尸继廪。”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岛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干,叫做“地鸡”、“地鸭”。嘉定11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流放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南宋绍定六年(1233年),南宋大将史嵩之围唐州,“城中粮尽,人相食,金将乌库哩黑汉,杀其爱妾以啖士,士争杀其妻子”。杀妻或杀妾之后,必是“括城中妇人食之”!
    
    七,元朝以来的吃人史
    
    忽必烈在位期间,有个贪官阿合马被人刺死。元大都百姓和士兵怒而食之,狂舞痛饮三天三夜以示庆祝。据说当时京城里的酒因此而全部售磬。
    
    元人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卷九里说,“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食之而使人想也。“淮右之军”即朱元璋之军,这个吃人上瘾的军队,却夺得了天下,何尝考虑过民意。
    
    朱元璋的孙子朱有熹,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若有人经过他的王府旁边,就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代初年,韩雍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
    
    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
    
    明代有个名叫王冠的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余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
    
    花钱买人肉。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灾,民大饥,疫病流行,人相食。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磔死,凌迟三日,共剐3300馀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争以一钱买刘瑾一块肉,生吞以泄恨。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岁,淮扬饥,人相食”《明史·武宗纪》。
    
    嘉靖元年(1522年),韩邦靖“起山西左参政,分守大同。岁饥,人相食,奏请发帑,不许。复抗疏千余言,不报。乞归,不待命辄行。军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嘉靖三年(1524年)“湖广、河南、大名、临清饥。南畿诸郡大饥,父子相食,道殣相望,臭弥千里”(《明史·五行志》)。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余珊应诏陈言曰:“自逆瑾(刘瑾)以来,尽天下之脂膏,输入权贵之室。近年以来,黄纸蠲放,白纸催缴;额外之敛,下及鸡豚;织造之需,自为商贾;江淮母子相食,兖豫盗贼横行,川陕湖贵疲于供饷:田野嗷嗷,无乐生之心。”嘉靖九年(1530年):“畿内、河南、湖广、山东、山西大饥。十五年(1536)湖广大饥。”(明史卷30·五行志)。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二月)“宣大二镇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京师大饥,人相食,米石二两二钱。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辽东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辽东连年饥馑,至有父食死子者,发银籴粟赈之”(《中外历史年表》)。嘉靖时,王忬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忬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
    
    万历15、16年(1587-1588年)河北大饥,“七月,黄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诸县,有以石为粮者。”“河南饥,民相食。”万历29年(1601年)“两畿饥。阜平县(真定西北,邻山西)有杀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康熙十二年修《青州府志》第20卷载,万历43年(1615年),山东青州府推官黄槐开在一件申文中说:“自古饥年,止闻道殣相望与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问矣,夫妇不问矣,兄弟不问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脍,且以人心味为美,小儿味尤为美。甚有鬻人肉于市,每斤价钱六文者;有腌人肉于家,以备不时之需者;有割人头用火烧熟而吮其脑者;有饿方倒而众刀攒割立尽者;亦有割肉将尽而眼瞪瞪视人者。间有为人所诃禁,辄应曰:“我不食人,人将食我。”愚民恬不为怪,有司法无所施。枭獍在途,天地昼晦。”万历44年(1616年)正月,“以山东大饥,致母食死儿,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历史年表》)。万历45年山东大饥,蔡州有人肉市,惨不忍睹。“中州兄弟两无子,去山东买妾,遇二女,自称姑嫂,骗兄弟往。兄得小姑。小姑私语之曰:汝弟已为我嫂制成肉羹矣。兄急往视,弟头尚扔炕下。兄急诉之县,抵嫂于罪,兄带小姑去”(《枣林杂俎》)。
    
    明代“天启辛酉,延安、庆阳、平凉旱,岁大饥。东事孔棘,有司惟顾军兴,征督如故,民不能供,道殣相望。或群职富者粟,惧捕诛,始聚为盗。盗起,饥益甚,连年赤地,斗米千钱不能得,人相食,从乱如归。饥民为贼由此而始。”
    
    崇祯四年(1631年),皇太极攻大凌河,祖大寿死守,史载“旋有王世龙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粮竭,商贾诸杂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马毙殆尽。”(《清史稿·卷234祖大寿传》)。祖大寿疏奏:“被围将及三月,城中食尽,杀人相食”(《崇祯长编》)。《清太宗实录·卷十》亦载:“明大凌河城内,粮绝薪尽。军士饥甚,杀其修城夫役及商贾平民为食,析骸而炊。又执军士之羸弱者,杀而食之。”崇祯六年(1633年),“河间大饥,人相食”《明史·陈三接传》。崇祯七年(1634年),“太原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崇祯九年(1636年),“山西大饥,人相食”(《明史·庄烈帝纪》)。崇祯十年(1637年),浙江闹饥荒,父子、夫妇、兄弟相食。
    
    崇祯十三年(1640年),全国有123州县发生“人相食”,98州县蝗灾。“两畿、山东、河南、晋秦旱蝗,人相食”;“北畿、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浙江、三吴皆饥。自淮而北至畿南,树皮食尽,发痤胔以食。”陕北大旱,小孩或独行者出安塞城外往往失踪。后来发现有人烧人骨为柴,煮人肉为食。食人之人不过几天面目红肿,内发燥热而死。河南“南阳大饥,有母烹其女者”。《陕西通志》第86卷载有明朝崇祯年间马懋才的《备陈灾变疏》,疏中写道:“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甘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崇祯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飞蝗蔽天,食草根几尽,人饥且疫”。十四年二月,时山东荒旱,寇盗益炽,徐德(南端到北端)数千里白骨纵横,父子相食,人迹断绝(彭贻孙《平寇志》)。崇祯十四年,左懋第督催漕运,道中驰疏言:“臣自静海抵临清,见人民饥死者三,疫死者三,为盗者四。米石银二十四两,人死取以食。惟圣明垂念。”
    
    由于全球气候的变化,崇祯时期闹饥荒,持续之久,波及之广,危害之重,实为历代所仅见。人口特别是农村青壮劳动力的锐减,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造成全国性粮价的骤涨。四川汶川地区出现掘食冢中枯骨的惨剧。“蜀大饥,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连岁干涸,至是弥甚。赤地千里,粝米一斗价二十金,养麦一斗价七八金,久之亦无卖者篙芹木叶,取食殆尽。时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数百金,买一饱不得而死。于是人皆相食,道路饥殍,剥取殆尽。无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转相贼杀”(彭遵泅《蜀碧》卷四)。“庚辰山西大饥,人相食,剖心,其窍多。寡不等。或无窍,或五六,其二、三窍为多,心大小各异”(《枣林杂俎·和集》)。计六奇谓“天降奇荒,所以资自成也”(《明季北略》,卷5)。
    
    1627年3月陕西大饥荒,人相食。张献忠、李自成部队乱吃人,他们的战马饮的是俘虏的血,马饮惯了血,对水不屑一顾。上了战场,战马一闻到血腥味,奔腾嘶鸣,眼睛发红,简直像狮子一样。张献忠的部队不论到什么地方都不停地奸淫,他以此笼络士兵。他们往往将丈夫与妻子面对面缚在一起,让丈夫亲眼看着妻子被人奸淫,只要作丈夫的稍微流露不满的神情就会惨遭杀戮。或者强迫父淫女、子淫母,等他们互淫完毕再一起斩首;再制成军粮。有时张献忠命人将被掳的孕妇衣服剥去,他与部下一边饮酒一边猜测打赌孕妇的腹中怀的到底是男还是女,然后剖开孕妇的肚子查验。他还用大锅先将人油煮沸,然后将小孩子扔进去,直到小孩子被活活煮熟了便充作下酒的食物。张用刀子戳锅中小儿的肉,吃饱了之后剩下的赏给兵士下酒。
    
    1641年二月,李自成攻陷洛阳。正月二十,洛阳福王府邸。人声鼎沸中,烈焰腾腾,珍稀香木制成的无数王府家俱皆成为柴木,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最骇人心目的景象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光头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样瞎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其间,这个连阴毛都被剃光的“猪油糕”样的大胖人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此人乃崇祯皇帝的亲叔父、明神宗最宠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大锅周围兴高采烈围观的人,乃李自成手下农民军,他们正在欣赏“福禄宴”的“福”菜的“活性”。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
    
    1642年5月李自成第三度围攻开封,到了八、九月之交,开封城内到了“人相食”的绝境。光天化日之下,时有强壮者掳人至背处,杀掉割肉分食之。有人将马肉人肉相混,每斤卖价数两,一马可值千金。弱民无法杀人,只能吃水草、胶泥、皮革、中药甚至新马粪。城里多水坑浅沟,水中有一种小红虫,也被饥民捞取,拌葱油炒食。有骑马过来者,尾随一群人,争拾新马粪,捧回炒成淡黄,用水吞咽。推官黄澍于九月初一那日,行至曹门,眼见一二人在城墙下,敲人骨吸髓,不忍目睹,旋走之。9月14日夜,李自成掘开黄河大堤,水淹开封城。李自成军躲避不及,溺死一万。一些恶兵奸民架舟泛行,窥有财物,乘四边无人,将难民推入水中,杀人灭口。明末开封30万人口,城破后还剩2·7万。20年过后(康熙元年)才重建开封城。
    
    河南鹿邑县县志记载,李自成军除县西南任集乡的柴庄之外,把鹿邑县其余所有的人口全杀掉了。《明季北略》说,李军蹂躏了南阳府唐县周围的乡镇,百里内的妇女全被抢走了,幸存的男子没有不留下残疾的。攻陷光州,屠杀了全城百姓。打下安徽桐城,一农民在城门口拦住几个大顺军战士,向他们讲述自己的苦难,一个大顺军小头目说:“哎呀,你既然那么苦,何必活在世间?”就把老农杀了。
    
    南明时期的大将刘泽清经常以杀人为乐,并取人心、人脑食用,而“颜色自若”。府中养着两只黑猩猩。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着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着敬酒,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着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着,刘泽清吃着血淋淋的人心肝,喝着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复无常,寻借口把他磔死。
    
    明末降将任珍,烹家丁肉盛之银盆,召众将饮酒食肉,称其美味,大嚼而尽。
    
    据《清史稿》记载,352次灾荒,发生19次食人事件。在清朝统治的260多年间,大约每15年就有食人的情况发生。
    
    清皇太极之天聪元年(1627年,天启七年),“国中大饥,斗米价银八两(天启时金一两合银十两),人有相食者。国中银两虽多,无外贸易,是以银贱而诸物腾贵”(《清太宗实录卷三》)。清顺治“二年(1645年),耒阳、襄阳、光化、宜城大饥,人相食。”《客滇述》记载,清初四川地区战祸不断,饥馑严重,人刚死倒地,肉立刻会被人割去食用。成都身强力壮者聚集几百人,掠人而食,“若屠羊豕然。”四川雅州地区,顺治4年粮价也高达一斗米十数金。为了生存,人们饥不择食,江南一些地区以黄白土和石屑为食,不几天就因腹胀下坠而死。《江变纪略》载赣州被围时,一斗米涨到六金,最后即使一斗60金也买不到一粒米;赣州被围数月后,食人行为充斥整个城市,以至街道上“非十五成群不敢行”。
    
    “顺治五年(1647年)春:广州、鹤庆(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东北)大饥,人相食”(《清史稿·灾异志三》)。
    
    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方士刘海蟾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信之,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很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弄死了许多小孩。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事随彰闻,被害之家,共置方士于法。”(王士祯《池北偶谈·鹿尽心》)
    
    清顺治9(1652)年南明将领李定国攻新会,城中粮尽,守城的清军杀居民为食。新会被围8个月,被吃掉居民近万。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县令不同意收留,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有莫氏妇,其公婆将要被食,妇叩头请求代公婆死,被烹杀;又有李氏妇,“守者将食其夫,妇泣曰:夫未有子,若杀之,是绝翁姑后,即余亦终无子也;请食我乎?守者烹之而归其夫。”民国《新会县志·烈女》对此大加褒奖道:“城中屠人以食,此皆女代父、妻代夫,媳代姑者也”。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着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离去。
    
    顺治九年八月,郑成功包围漳州城达半年之久,城中粮尽,杀人为食,“至有妇女群击男子而分食其肉者”。“城中人自相食,百姓十死其八,兵马尽皆枵腹”。顺承门内大街骡马市、牛市、羊市,又有人市。旗下妇女欲售者丛焉。牙人或引至其家递阅。噫!诚天之刍狗斯人也(谈迁《北游录纪闻下》)。
    
    康熙十八年(679年),山东“终年不雨,大饥,人相食。”康熙20年(1681年)十月,“世璠将余从龙降。詷知粮将尽,人相食,与诸将环而攻之。世璠众内乱,欲擒世璠以降,世璠自杀”(《清史稿·卷254赉塔传》)。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夏:永年(邯郸东北)、东明(大名府之南部,山东曹州西)饥。秋:沛县、亳州、东阿、曲阜、蒲县(属隰州,非蒲城县)、滕县大饥。冬:汶上、沂州、莒州、兖州、东昌、郓城大饥,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灾·异志五》)。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泰安大饥,人相食,死者枕藉。肥城,东平大饥,人相食。武定(惠民)、滨州(武定东)、商河(武定西南)、阳信(武定北)、利津、沾化饥;兖州、登州大饥,民死大半,至食屋草;昌邑、即墨、掖县、高密、胶州大饥,人相食。
    
    嘉庆六年(1801年),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开始吃俘虏,共吃3500多人。
    
    “道光十二年(1832),紫阳大饥,人相食”(《清史稿·卷44灾·异志五》)。
    
    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价格大涨。皖南、苏北的人肉价目,高不过百余文,低仅数十文,远较猪羊肉为廉;人肉开始卖到30文1斤,后来涨价到120文1斤;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80文1斤。《曾国藩日记》记载:“洪杨之乱,江苏人肉卖九十文一斤,涨到一百三十文钱一斤。”最初人肉市场中出售的只是死人肉,以后便发展为当场屠宰活人,谓之“菜人”。受雇于李鸿章的英国军官“戈登”,在他的回忆录中,也数度指出中国军民吃人肉的盛况,书中还附上了安徽省常熟地区市场上人肉的价钱,清楚列出各种男、女、老、少,以及人体各部份器官人肉的价钱。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时逢战乱,瘟疫并起,人相食。
    
    1875年,吴光亮率领清军翻越台湾中央山脉抵达玉里的八通关道路,在开路过程中与“奇密(奇美)”社人爆发激战。吴光亮所率领的广东飞虎军,将所击毙的阿美族壮丁烹煮食尽。1895年8月,广东一个村子为水发生了武装冲突;被俘的人被杀死,他们的肉、心和肝被分发给胜方食用;胜方的小孩子,也可以参加这一人肉“盛宴”。
    
    黄文雄在《中国的食人文明》一书证实:中国人是地球上唯一爱吃人肉、而且认为人肉是具有治愈各种绝症的上品妙药!番膏指的是清朝至日治时期在台湾开垦的汉人把捕获原住民将其人肉及脏器食余的人骨所熬制成之药膏。此风当时在台湾难以禁止。胡传(字铁花,即胡适之父亲,曾任清国户官)在《台湾日记与禀启》中说:“民杀番,即屠而卖其肉,每肉一两值钱二十文,买者争先恐后,顷刻而尽。煎熬其骨为膏,谓之‘番膏’,价极贵。”除了番肉、番膏,还有番鞭、番下水等。以水缸包装的原住民腌肉,从台湾鹿港出口到厦门,据说非常抢手。1921年任职台南地方法院通译官的片冈巖所着《台湾风俗志》记载汉人习惯吃原住民肉的史实:“南投厅埔里社以北邻接番地,住民若杀一个番人时,举庄都来庆祝,将番人首级插上枪尖······打锣鼓欢呼游行各庄······有人将番人尸体寸断煮熟,然后切片分给每一个人吃······”“民前一年前后(明治四十五年),宜兰山地发生二个脑丁(采樟脑工人)杀死番人吃肉的事件。”一位六十余岁的苗栗客家老人对记者说:你们杀了那些原住民后,尸体都哪里去了,那位老人居然很爽快地回说:“统统吃掉了!”这句话解释了从清道光十四(1834)年起,以客家人姜秀銮为首的“金广福”武装移垦集团,开始屠杀新竹北埔、三湾、竹东赛夏族人抢夺土地,以及光绪初年黄南球的“广泰成”武装移垦集团,屠杀狮潭赛夏族与大湖乡泰雅族抢夺土地后,在整个足足有新竹市十余倍大的土地上,居然找不到丝毫被害原住民万人冢的原因,原来都是被汉人垦民给吃掉了!汉人从河南陕西不断向周围扩展成中国,是以吃掉原住民为代价的。难怪中国的国歌高唱“用血和肉”筑起长城,原来有吃人瘾。
    
    1948年6月国共内战期间,林彪进行长春围城,造成很多人饿死街头,到了10月长春城内开始卖人肉,10月21日城内守军郑洞国投降。65万人相互吃得只剩下17万了。活过来的人说,“就喝死人脑瓜壳里的,都是蛆。就这么熬著,盼著,盼开卡子放人。就那么几步远,就那么瞅著,等人家一句话放生。卡子上天天宣传,说谁有枪就放谁出去。有枪的,真放,交上去就放人。每天都有,都是有钱人,在城里买了准备好的,都是手枪。咱不知道。就是知道,哪有钱买呀!”参加围城的中共官兵说:“在外边就听说城里饿死多少人,还不觉怎么的。从死人堆里爬出多少回了,见多了,心肠硬了,不在乎了。可进城一看那样子就震惊了,不少人就流泪了。”
    
    1958年大跃进引发的大饥荒(1959-1962),造成了“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饿得啃砖头”;饿死的人数5千多万,是人类历史上因饥荒导致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1959-1961年,吃人肉情况不断发生,人肉的交易市场也随之出现在城郊、集镇、农民摆摊等。1959年,重庆石桥卖人肉包子,当年有人发现馅肉里有手指甲,告发了······“信阳五里店村一个14、15岁的小女孩,将4、5岁的弟弟杀死煮了吃了,因为父母都饿死了,只剩下这两个孩子,女孩饿得不行,就吃弟弟。”河南省固始县官方记载有二百例人吃人事件,青海人吃人事件110多起,汉东公社杨家滩生产队的妇女竟吃了9个小孩。
    
    阶级斗争理论把人异化成了魔鬼。1966-67年,广西、湖南一带风行杀地主,将人肉煮了吃;吃人肉时,为了防止旁人告发或将来嘲笑自己,领头的便强迫在场的所有人都吃人肉。广西有2万“反革命分子”被活活吃掉,甚至人脑被生吃。
    
    1976年唐山地震中一个困埋在地下的男人,因为将刚刚死去的妻子的胳膊啃吃了一条,才维持着生命等到了救援。2011年8月,韩国SBS电视台称中国吉林省有医院使用死婴做的“人肉胶囊”流入了韩国市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卫生部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经责成吉林省卫生厅立即开展调查。

[博讯来稿]



我难搞,但我很骄傲



2017年2月15日



    
    凯拉韦:我是一个难搞的人吗?一位同事说:“你不是难搞,你是顽固、犟筋、死心眼,有时还不可理喻。”
    


    前些天,我在工作中跟某人就一个原则性问题吵了一架。回到家,我将吵架的过程一字不落地讲给我闺女听,指望得到她的力挺。不料她翻了个白眼。
    “对方真可怜,”她说,跟我的对头站在一边。
    “真可怜?”我重复道,很是吃惊。
    “你很难搞,”她解释说。“你自己还不觉得。”
    
    她后半句说得没错。我没觉得自己难搞——我明明很讲道理。想看看别人是不是也这么认为,第二天一早我做了个调查。我逮住见到的第一位同事审问:“我难搞吗?”刚脱下外套就被人当面质问让他看起来很尴尬。“是的,”他说。我又问了三个人。他们也都这么回答。
    
    难搞在工作中通常不是什么好事。亚马逊(Amazon)上有1387本书教人们怎么对付难搞人士,比如《对付难搞人士不用纠结》(Since Strangling Isn’t an Option)。但我却找不出哪怕一本小册子叫做《我很难搞怎么办》(What to do When the Difficult Person is Me)或是《怎样成为有影响力的刺头》(How to be Difficult and Influence People)。
    
    作为一个专栏作家,难搞是工作的一部分——要是不喜欢时不时惹恼一下读者,那未免太乏味了而且也写不好专栏。事实上,作为一名记者,个性难搞还能帮上大忙。我能想到一两个作者,他们难搞到极致,所以稿子从来没被修改过。他们写的东西总能登在最好的位置,因为否则的话,由此引发的鸡飞狗跳没有哪个编辑能招架得住。
    难搞还有其他好处。比如别人不会拿鸡毛蒜皮的小事找你帮忙。最重要的企业生存法则之一就是要避免吃力不讨好,因此难搞可以说是纵横职场的一大利器。难搞还意味着你更能坚持自我。这是一种微妙的平衡——你得难搞到足以坚持按你的主意办事,但也不能做过头让别人都拒绝和你共事。
    
    难搞的人也分很多种。书上列举出一些常见的分类,他们的共性是不讨人喜欢:自恋狂、变态、被害妄想狂、长舌妇、怨妇还有那些脾气火爆的家伙。
    然而,还有一种人很难搞却没见哪本书提到过,而这些人一点也不讨人厌。那就是女人。人们认为女人的难搞程度远胜于男人。在谷歌(Google)上搜“一个难搞的女人”显示出的结果比“一个难搞的男人”多一倍——而且与难搞的男人相关的搜索结果多数都不能算数,因为这些搜索结果紧接着就是“去搞定”。
    与此同时,说女人难搞的大部分人都是男性。我一大早询问的四个同事都是男的。后来我又问了四位FT的女同事。人家就一致认为我“不是特别难搞。”
    
    如果有位女性有时打算反驳别人,或并不总是和大家意见一致,又或者为了自己的立场而抗争,那她就会被贴上难搞的标签。而如果你想做些事或者改变点什么,就必须做以上所有。英国首相特里萨•梅(Theresa May),被英国前内阁大臣肯•克拉克(Ken Clarke)称为一个“难搞得要死的女人”——考虑到首相面临的巨大挑战,本人倒真希望如此。
    为解决我自己的问题我又问了一位男同事,此人本身就难搞无比,而且讲话总是命中真相。“不,”他说。“你不是难搞。你是顽固、犟筋、死心眼,有时还不可理喻。”
    
    这让我很是希望自己仅仅只是难搞。其实被称作“难搞的女人”让我还挺受用的。除去感情色彩,这个词本身也是一种恭维,它意味着“人们得有一定水平才能理解我们”。普鲁斯特(Proust)就比伊尼德•布莱顿(Enid Blyton)难以理解得多。
    关于难搞还有一点。它是地位提升的特权。如果你的职位很低,难搞很有可能导致被炒鱿鱼。而你的职位升得越高,让你发挥难搞的空间也就越大——同时你也越需要变得难搞一些。
    今年夏天,我将告别新闻业重新开始一项新职业,受训成为一名数学老师。我将不得不跟新同事们好好相处,所以我要充分享受自己尚能难搞的时光直到最后一刻。
    译者/偲言
    来源: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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