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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民主功能/教会是罪人的医院. 不是圣人的博物馆/披着羊皮的狼 牧师性侵多人被捕
發佈時間: 7/18/2017 11:41:16 AM 被閲覽數: 449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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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件箱 :  bangtai.us@gmail.com



与基督徒们讨论 - 应当如何认识Pride


作者:舌尖上的世界  于 2016-10-17 --贝壳村

 

我有个想法,华人基督徒们应当直接把'pride'这个七罪之首用中文的'自豪'来表达。

恐怕全体中国人民全世界华人,信基督的不信基督的,都会反对说,'自豪',那是个好的、正面的东西嘛!怎么可能是'罪'?

对于Pride,基督教文化有它与世俗世界不同的认识。Pride,按St Augustine的解释,是'the love of one's own excellence','自豪',难道不是很合适的中文表达吗?

C.S. Lewis解释得更加详细:“Pride是为诸恶之首,与之相比其它那些罪都好比是几只跳蚤的叮咬,微不足道。… Pride引领其它诸恶,是与上帝彻底背离之心态。… Pride无法从仅仅拥有获得满足,而是永远要比他人拥有得更多。人们可以在吃喝嫖赌中结识酒肉朋友,pride却永远带来敌意 - 它本就意味着敌意,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而且是人对上帝的敌意。”

Pride,因着人的自以为是。自豪感,不管那是为自己而豪,还是代表着民族国家文化而豪气冲天,都有一种自我放大在里面作祟。自豪,因为自觉 I'm better, smarter and tougher than others,川普先生的话可以为它作个极好的注脚。

英文圣经直接了当选用pride这个词来描述'罪',清楚明白地把基督教信仰与世俗世界的不同表达了出来 - 一个世俗世界里相当正面的表述在其教义里却代表了'罪'之源泉。华人基督徒也不应当回避信仰与世俗间的这个冲突,旗帜鲜明,pride,那就是'自豪'。

When pride comes, then comes disgrace,
but with humility comes wisdom. (旧约11:2)




披着羊皮的狼 牧师性侵多人被捕



21US旧金山同城网编译报道,Menlo Park地区一名牧师因为涉嫌性侵数人而于上周四(6月1日)被捕。遭到他性侵的受害者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据nbcbayarea消息,牧师Victor Elizandro Tax-Gomez面临六项性侵罪名指控。最年轻的受害人年龄仅14岁。

牧师是47岁的East Palo Alto居民,他所从业的教堂是位于Chilco街1300号的El Senor Justicia Nuestra教堂。

警方怀疑牧师Tax-Gomez大多数性侵事件都发生在教堂之内。

警方尚未证实是否所有的受害人都是Justicia Nuestra教会组织的成员。

警方于周四锁定Tax-Gomez之后将他拘捕,并在Menlo Park警察局对其进行问话。

他最终于问话结束之后遭到正式逮捕,并被关押在San Mateo郡监狱。

他被指控多项与性有关的罪名,包括与三人进行性游戏,其中包含未成年人。以及与14岁以下人士的淫秽行为,等等。

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同时呼吁更多知情者与他们联系,电话:650-330-6360或者650-330-6395。

(编译:思华年)






芦笛:向远志明先生请教基督教问题



(博讯2004年12月26日)
    
    
     (博讯 boxun.com)

                       听说远先生(先生怪姓,不知此姓是否在《百家姓》上?先生的远祖是汉族吗?请原谅老芦出於好奇问这种私人问题)要来《大家论坛》开讲,作为论坛的主顾,老芦责无旁贷地前来捧场(就凭我这辛辛苦苦的劳动,《多维》应该酌情发点编外的工资或花红给我才对)。只是周末晚上我都有社交安排,分身无术,只得写个帖子贴在这里,到时请哪位网友或版主转送一下,谢谢!阿拉弗是万金油,也弗敢充桂林的芦笛岩作光怪陆离状,对宗教问题虽有兴趣,然而搞弗灵清,所以想趁此机会请教一下先生。
    
    伏尔泰说:如果没有上帝,人类也得造出一个来。此话非常有道理。灵性需要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之一。法轮功那种准宗教(或许我的定义是错误的)在中国的蓬勃兴起就是证明。从功利的角度来看,中国人太需要基督教的宽恕、博爱和忏悔精神了。
    
    前两天见到魏碑先生的大作,对“中国需要忏悔精神”似乎不以为然。他老弟台把毛时代那种“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的反人性的“人人过关”当成了基督教的忏悔精神,似乎犯了逻辑错误。这个问题,老芦准备专门写篇东西和老碑商榷。
    
    然而老碑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它反映了为毛主义邪教毒害的人们在觉醒后对宗教的逆反心理。我见过先生和郑义先生的公开通信(似乎是登在先生主办的《海外校园》上),先生力劝郑先生归依,而郑先生执意不从。作为郑义先生的同代人,我可能明白郑先生的心理。我自己初到西方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国内看不到的《圣经》来看,想迅速归依我主,填补心灵的荒漠。可惜那玩意儿犹如北京的紫禁城,千万别进去,最好还是让它保留在自己美好的想象里。如今我冒冒失失地闯进去,反而弄得说不出的失望和厌恶。如果先生不以我的胡说八道为冒犯,我愿意在此讲一下自己的感觉。
    
    我读《旧约》的感觉是:这是一个邪教,其中的耶和华,或先生的“夷希微”,犹如咱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其心眼之小,手段之残毒,和伟大舵把似乎也没有多少差别。他老人家念兹在兹的,不是象父母一般怜惜小儿女,而是儿女是否孝顺他。如果有人胆敢不相信他、不崇拜他,去拜偶像邪神,他就要从天上掷下雷电,降下硫磺和火,把你化为盐柱,让信徒用石头砸死你(哪怕你只不过是周末到中餐馆打工挣学费),让你全家害上皮肤病(这好像是有洁癖的摩西最讨厌的东西),还要让你全家的锅碗瓢盆都蒙受诅咒。为了满足肤浅的虚荣心,他老人家竟能和魔鬼打赌,把最忠于他的某位好同志的全家弄死,最后该同志忍不住抱怨,他老人家还要申斥:“你懂什麽?墨索里尼总是有理,过去有理,现在有理,将来也有理!”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他竟然命令人家去杀子,虽然在最后一分钟止住了老亚的手,然而这种残忍的试验给老亚带来的心灵摧残不难想像。这样的“天父”,还不如老芦这种人父──我将来如果作了祖父,绝对不会逼我孩子去杀他的儿子,以此来证明他对我的孝顺!
    
    至于摩西那位好同志则是法西斯的先驱。所谓“promised land” 就是最早的侵略理论。而且他老人家居然有本事详细规定对己方永久占领区、双方争夺区、无法占领只能骚扰袭击的区域的不同政策:对於前者,应加以保护;对於后者,则杀人放火也不妨,对於中者,可以掠夺妇女,杀了男丁,但最好留下树木房屋,以防日后会占领那个区域(此处只是凭记忆,可能有误)。我曾把这一段法西斯政策勾出来让孩子去请教老师怎麽理解,老师沉吟了半天只能说:“那毕竟是几千年前的经书。古人的认识不可能象现代人一样。”先不说那据说是上帝本人的神谕,不存在类似人类的伦理观念的进步,就算那是人写的,你在更古老的佛经上从来就找不到对战争的美化和歌颂,找不到什麽“holy war”的概念!
    
    宗教最主要的任务,是提供对人类存在的本质、灵魂从哪儿来、死后上哪儿去等等重大问题的解释,而在这个方面,基督教是惊人的浅薄。福音书里似乎从来就没有涉及每个人的灵魂是怎麽制造出来的,死后又上哪儿去的问题,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末日审判”。民间流传的死后下地狱或上天堂,其实在《圣经》里找不到有关的论述,这一点“耶和华见证人”的出版物早就指出来了。我的猜想,是上帝开了一个造灵魂的工厂,每日每时大批量生产要降生人世的灵魂。然而跟佛教(其实抄自印度教)的轮回转世的学说比起来,后者使用循环再生的经济手段,不仅富于想象力,不存在地狱和天堂“魂口爆炸”的问题,而且比起那渺不可期的“末日审判”来,对庸众作恶的本能提供的吓阻作用更直接具体。而且,没有轮回转世说,基督教就无法解释人世间的不合理:为什麽有的人生下来就钟鸣鼎食,而倒楣如老芦者就得累断脊梁,更倒楣的就得在青藏高原上受苦受难。佛教徒都知道,有人生来就享福,是因为人家前世积了德。自己此生积够德,下辈子就能投生成查尔斯王子;而富人在作威作福时也心存忌惮,不但怕下辈子当牛作马,而且还有可能遭“现世报”。基督教有这些东西麽?与佛教不同,基督教让穷人看不到希望,让富人没有忌惮,这是它在中国永远也打不过佛教的根本原因。
    
    我这里想请教先生的是:
    
    第一、先生在归依基督教时,是如何做到对《旧约》上那些恶心话视而不见的?对於象老芦这样对党文化深恶痛绝的、顽固到能从《圣经》上找出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崇高形象的知识分子,先生又准备如何去说服?
    
    第二、基督教抄袭犹太教的《旧约》,加上了一个无比肤浅、然而具有“宽恕”的伟大伦理学内容的《新约》,再经过多年的演化,竟成功地发展出了一个非常美好的宗教来,其中“耶稣赎罪说”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尽管耶稣本人在我看来连“天公将军”张宝都不如──老张还弄出了个八十万黄巾军,耶稣只有十三个弟子,其中一个出卖了他,另一个还在鸡叫之前否认了他三次。不过幸好耶稣不成功,才导致“赎罪说”的出台。不管怎麽说,我不否认现代基督教大概算得上个最好的宗教,因为佛教太消极,回教太好战,我想知道的,是我们可以从基督教的发展里获得什麽启示,用来把共产主义这种深入中国人灵魂的邪教改造成一种好东西?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党文化已经成了我们民族魂的一部分,无论今后什麽样的政党上台,这个问题都不能忽视。
    
    第三、中国人的急功近利和“斗争哲学”造成的趋于仇恨的心态,使得从“赎罪说”中派生出来的宽恕、忏悔、博爱的精神与我们的民族精神格格不入,从而使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广泛地接受这种善教。先生是否认识到并承认这个现实?如果承认,先生的对策是什麽?
    
    末了,想对先生个人的工作再放肆一番。我随便看了一下《多维观点》上登出的先生的大作。我想坦率地说,先生的努力虽然值得尊重,然而却象韩愈的“古文运动”和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一样,是一种“托古改制”、出於某种现实需要而穿凿古籍的东西。当年邓拓同志的《燕山夜话》上就曾“证明”了创立“原子论” 的不是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而是咱们的老子,他的证明方法跟先生您的也差不多──“道冲”据说是“原子旋风”!要用《老子》那种用模糊文字写成的古籍来证明现代的一切问题似乎都不是难事,起码要找个“撒但”的词儿是毫无问题。
    
    其实先生只要客观地细看一下《旧约》,就能立刻看出耶和华是犹太人的神,犹太人是耶和华的选民,这个铁的事实几乎写在每一页上,根本用不著象找“夷希微” 那样去伤脑筋。我觉得先生去忙这些事似乎没有什麽必要,就算证明了夷希微是野荷花或太平天国的“爷火华”“爷哥王”(即“天父天兄天王”的农民式的简称),中国人也不见得就此会归依我主,何况现代人中知道“老子”除了是“爸爸”之外还有别的意思的人也不多。其实,康德老先生早就说过,灵性不在理性的范畴中,要用理性去找“夷希微”只会导致“二律背反”。不知先生以为如何?
    
    最后请先生原谅我的胡说八道。因为先生也算是公众人物,在公众场合开讲,所以按西方的规矩,可以随便唐突先生。不管怎样,请先生原谅我的放肆。谢谢先生!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基督教的民主功能




2004年10月07日


    (按语:谢谢巴乔推荐此文。此文值得一切从事民主、法治、人权和为正义、自由、平等、社会公正而奋斗的人士深思和猛醒,特此转载。小溪谨识。)
     (博讯 boxun.com)

                       基督教是在众多民族和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基督教内部在圣经的理解上常发生意见分歧。他们通过开普世的代表会议,通过讨论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统一的纲领和教义,这是一种民主机制,是一种协调基督教内部的分歧和维系基督教统一的方法。西方当代的民主制得益于基督教的普世会议可能多于希腊罗马的共和政体。新教的马丁•路德和加尔文强调,圣经的字字句句都是真理。他们认为,凭借每个人自己的信仰和上帝的恩惠,就能够认识上帝所启示的和耶稣所亲授的真理,这否定了教皇的代理作用;否定了少数教会领袖对圣经的解释权,提高了个人的自主性,为西方近代自由民主运动作了精神准备。
    
    基督教为民主提供了文化因子有:
    
    1.人的原罪性和有限性学说,为权力制衡和法制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最初的思维诱导和最终的理论根据。
    人有选择的自由。人可以听上帝的话,服从上帝的旨意,这意味着选择了善;也可听蛇的话,违背上帝的禁令,这意味着选择了恶。既然人有选择的自由,人就要承担选择的责任。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最初听上帝的话,在伊甸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后来经不起引诱,听了蛇的话,犯了原罪而承受苦难。上帝因人犯罪而处罚人类,但上帝仍然爱人类。由于罪是要赎偿的,人本身没有能力来赎偿这个罪,所以上帝的独生子化身成人,以其在十字架上的死替人赎罪,克服人离弃上帝的罪况,使人与上帝重新修和。这就是耶稣基督拯救的意义。这种拯救是上帝白白施于人的恩典,所以被称为“救恩”。耶稣基督的救恩还意味着使人从罪恶的状态中警醒过来,决心做一个与上帝重新修和的新人。
    加尔文神学认为,即使一个已经蒙恩得救的人,身上仍然有残余的罪性,今生今世难以达到完全。 有限且有罪的个人所组成的任何政府都是有限的,也都受到罪的污染。每个政府都有各自的区域和界限,各司其职,互相监督。无论是个人、家庭、教会,还是国家,都不能扮演救世主(savior)的角色,只能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仆人(servant)的角色。
    
    人为罪人,这是基督教的基本观点。圣经里说的罪,是指人违抗上帝的旨意,妄想僭越上帝的地位以及行不义之事。人若将无限的价值加到自己人生的有限性中,就陷入到骄傲的罪性中。个人骄傲的罪有三类:权力的骄傲,知识的骄傲和德性的骄傲。(1)权力的骄傲,表现为人不承认自己的软弱,想通过攫取权力操控他人来克服、掩饰自己的软弱。(2)知识的骄傲,即理性的骄傲,它集中表现为人把自己有限的知识当成绝对真理。知识原本是某一方面有限的知识,却妄以为是终级的知识。知识的骄傲来自于人类不知自己的心智的有限性,来自于人欲掩饰知识的有限和知识所沾染的自私色彩。(3)德性的骄傲,乃是有限的人以他有限的德性为终极的义,以他有限的道德标准为绝对的标准。灵性的骄傲直接由道德的骄傲产生,表现为人将自己视为神明,将自己的偏私标准和有限成就当作无上的善,这是人的罪性的最后表达。团体的骄傲是个人的骄傲的集中表现,并且比个人的骄傲更加严重,它追求自私目标的行动更加不受限制,较个人更为专横,虚伪、自私和残酷。国家崇拜是团体的骄傲的最高峰。
    
    正因为人的罪性,人人皆有犯罪作恶的可能,必须用制度来制约个人的权力,防止掌权者滥用权力。人如果不受限制,什么罪恶都能干得出来。历朝历代的皇帝、官员、警察、军队,由于自己就是法律制定者、执行者,故作恶多端、丧尽仁义天理。而那些有信仰的国家的首脑、官吏,由于知道有个高于自己的上帝,由于坚信来世会受到审判和惩罚,即使他们拥有作恶之后不受现实惩罚的权力,他们也不逾越规矩,不为一己之私丧尽天良。
    
    1992年1月美国副总统奎尔说:“世界历史上的专制暴政,并非人类不幸的根本原因。专制暴政有人类灵性上的根源,这就是不承认人的有限性,不承认人人都有原罪。哪里的人们把自己的命运和前途完全建立在对人的信赖之上,而没有超越个人、政党及其‘主义’之上的信仰作为文化的、心理的基础,哪里就难免滋生专制暴政。”
    
     保罗•蒂利希说,人的生存勇气首先是“接受自己的有限性的勇气”。正因为人的有限,人应该谦逊而不独断;人应忏悔而不是指责;应承担责任而不是推卸责任。正是承认每个人的有限、无知这一事实,社会才需要自由与宽容。而长期受到“人定胜天”教育的中国人,很难认识到自身的有限性,很难从狂妄的迷雾中脱离出来。没有“原罪”,便没有民主。对人的罪性和有限性不醒悟,是专制的灵根;意识到人的罪性和有限性,则是民主的起源。
    
    《圣经》里有个故事:有妇人犯通奸罪,依摩西的法律当乱石砸死。法利赛人把这案子交给耶稣裁决。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砸她。人们听了这话,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离去了。结果,没有一个人敢把手中的石头砸向这位妇人,耶稣放了她。假如那人群中掺杂着一个中国人,这妇人就遭殃了,准有一块石头击中她的命门,叫她一命呜呼。中国人不承认人人有罪,只承认“个别人是没有罪的”。为证明自己没罪,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诬陷别人。仇恨、争斗就难以避免。愈窝里斗,愈发罪孽深重。最终有一个人会让天下人知道他是最清白、最高尚的,此人就是皇帝。自古皇帝加尊号,可以用十几个最好的词藻,九五至尊以自我神化为乐。此等教化下,普通百姓也无自我反省之心。一块石头,在《圣经》里是检验人皆有罪的试金石,在中国却进入了一个很不光彩的成语:“落井下石”。
    
    神才是人类道德、法律的源泉和根基。公元890年,阿尔弗烈德(Alfred)国王——英国惟一伟大的君王,他把摩西十诫及耶稣的金律做为英国法律规条的基础。1215 年总主教兰顿(Stephen Langton)使用以圣经为基础的英国法律,拟成了英国《大宪章》。文件一开始就说:“恭承神恩,英格兰国王……”由此可见基督教因素对人权、自由的重大影响。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一书中表明,没有教会法,没有一连串的宗教改革,现代西方法文化的基本质素是不可想象的。“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为狂信”。宗教是信任的根基,是法律产生的根基。由于法律来自上帝(摩西十戒),因此法律高于国王。国王犯罪也应推上断头台,总统有错也遭弹劾。任何人都不能在法律之上,只能在法律之下。人们在法庭作证都要手按《圣经》发誓,这是借助于上帝不许说谎的命令,迫使人们讲真话。因为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它知道过去、现在和未来;它不仅能知人们做了什么,而且更知人们想什么。所以,在上帝面前讲假话是逃不过末日审判的。西方民族具有好讼精神。为一、二元钱的琐事打官司常见诸报纸,这种好诉精神来源于基督教的平等正义,凡事讨个说法、弄个明白。正是这种精神推动了西方法治文明的进程。
    
    2.上帝按照它的形象造人的说法为人奠立了极高的地位,极大地提升了人的主体性,使人意识到自己的尊严、自由和平等,这种意识是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心理基础。
    《圣经》教导我们,人与人之间应当是平等的关系。“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埃及记21:24)。这段教导的精义是要求人们要限制报复的程度,保持对等原则,报复不能超过原罪行造成的伤害。大约在公元前1750年的巴比伦“汉摩拉比法典”里也有这样的记载,“一个人如果毁掉别人的眼,则应以毁掉他自己的眼为惩罚”。上帝颁布律法,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有限的报复来约束无休止的杀戮,是对没有反抗能力的弱者的保护,这正是体现了上帝的大爱。除“以命还命”的罪外,都可用赎价去替代。“子不必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以西结书18:20)。相比之下,中国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的连座制则是多么惨无人道!“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民数记27:8)。“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寡妇说:若他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歌林多前书7:8)。《圣经》中上帝借他的使徒之口给人类这种人性上的自由、平等与尊重和妇女解放的教导,比起儒家倡导的妇女从一而终、女人只能守寡、男人却能三妻四妾的婚姻奴役,不知文明多少倍!看看皇帝刘邦的诗:“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我若不是妇人生,天下妇人都杀尽。”
    
    基督教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建立起所有的人一律平等的观念。基督教主张信奉基督的人都是兄弟姐妹,都是上帝的臣民;无论是国王还是平民,无论是奴隶还是公民都处于主的恩惠之下。基督教每一座乡村教堂的基本格局、基本功能、崇拜礼仪和崇拜对象,都同王公贵族甚至皇帝宫内的教堂完全一样。罗马君士坦丁大帝接受了基督教,并参加崇拜仪式。有一次,他的随员发现有一位讨饭的也和君士坦丁大帝一起崇拜,认为高贵的皇帝不应该和低贱的人在一起崇拜。君士坦丁回答说,在上帝面前人与人没有贵贱之分。普通的基督徒,也是同王公贵族处于同等地位的。一个下等阶层的基督徒,完全可因其信仰虔诚而得到比堕落腐化的王公贵族更高的尊敬。反之,神职人员、王公贵族甚至皇帝本人,都被视为带有原罪的人,在宗教方面是无法趾高气扬或享受特权的。著名的卡诺莎城堡事件就是一个明证。
    
    为什么人人平等的观念只有在神权关系中才能确立?因为:人是有限的,人与人之间不可能在自身之内求得平等的对待。贺卫方先生最近慨叹:中国的法院越来越成为迫害人权的阵地;法院里的司法伦理已经跌破了底线。跌破底线是由于人心中的正义缺乏一种超验的支持。所以要重建伦理的话,必须使正义有一个更高的来源,超越于人本身。只有在人之外设定一个超越的第三者,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权利、社会的正义才能确定起来。这个第三者既然是与人有区别,不是上帝又是什么呢?
    
    无神论者和经验主义者不承认有普遍的人权,就从实质上否定了人权。一个无神论者当他要求别人尊重他的生命权利如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时,却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你既然相信人性本善,相信人不过是动物中的一种而已,相信动物社会的法则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优胜劣汰,那么当你面临别人的欺凌压迫时,按无神论的人生观理当逆来顺受,你有何权利抱怨呢?现实生活中,人们并不能安然接受别人的欺凌[象刘少奇]。这是无神论者无法自园其说的哲学难题。当我们否认上帝的时候,我们就否认了生命的价值、权利、意义和尊严,不可避免地要沦落到动物界血腥专制的奴才境地。
    
    3.上帝作为全能的主宰和绝对的正义,在人心中是超越一切的权威。当人的良知直接与之沟通时,人就获得了独立评判人世间一切事情的勇气和准则。这时,人具有超越性。
    《圣经》里有个故事:美丽善良的姑娘苏姗娜遭人诬陷,一个名叫但以理的青年在上帝的启示下,凭借正义和智慧解脱了苏姗娜,并使恶人受到了惩罚。这一案例以上帝的名义昭示了两种司法精神:一是正义精神,坚信上帝的天启“切不可将无辜者处死”,所以他能够以无畏的精神主持公道,惩恶扬善。二是理性的精神,但以理不是简单地凭一种信念为无辜者辩护而是以超众的智慧,采用将两名证人分别询问具体情节的方法,最终使诬陷者漏洞百出。可见伸张正义不仅需要一种无畏的精神,更需要有一种过人的理性。
    
    4.公平的规则要满足模糊面纱的原则。模糊面纱的原则是说,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在制定规则时,不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要照顾对手的利益。这是正义秩序的起码的要求。怎样才能做到模糊面纱的原则呢?第一,你要有爱敌人的意识;第二;你要有害怕下地狱的恐惧。只有信教的人才会做到。信仰上帝能树立一种谦卑,人就会自觉地约束自己[如华盛顿]。这样外在的民主监督加上内在的自觉就会使一个制度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
    
    5.领导就是服务、人民至上的观念。耶稣为门徒洗脚,他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佣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不但没有一点作威作福的意思,反过来,是要为天下的人舍命(《马可》第10章43~44)。在这里,耶稣规定了领导就是服务,同时也等于间接否定了一切以暴力手段把持领导权以谋求一家一党一派利益的丑恶现象。民主政治对领导人的要求是:领导人勇于或乐于辞职,不应当有过分的权力欲,而只应忠实地为神为民工作;领导人应当具有诚信的素质,使他具有实现选民意志的能力。“上帝选民”并不意味着自命不凡,自觉高人一等,颐指气使、盛气凌人地对待别人;相反只意味着应谦卑柔和地实行上帝之家,服侍帮助他人,在世间努力惠及每一个最小的“小子”。在耶稣心目中,普通的人民,是人类活动最高的目标,他说:“你们中间最小的,他便为大”(《路加》第9章48节)。人民至上,领导就是服务是耶稣为人类幸福确立的至高无上的政治原则。
    
    中世纪最早提出民主的是加尔文教派;而最早推翻暴君的是路德教派的人。1989年的大变革还证实了基督教的民主功能。在波兰,一个虔诚信教的造船厂电工瓦文萨竟成了自由工人运动的核心,率先瓦解了一党专政。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东德不少教区牧师把教堂向市民敞开,为他们的抗议活动、为有思想的年轻人上演戏剧和创作诗歌提供了讲坛和场所,直到后来教堂里无法容纳那么多人为止。在成千上万的东德人选择去西方之后,他们涌上街头,在德国历史上发动了第一次不流血的革命。一个正派的、关心他人但又不热衷于政治的蒂米什瓦拉新教牧师挺身而出抵制其苟且偷安的主教,结果无意中激发了一场革命,导致了罗马尼亚共党暴君的倒台。所以,没有坚定的宗教信仰及其教会组织,实行民主是极其困难的。
    
    (原文载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教会是罪人的医院. 不是圣人的博物馆



任何加入教会生活的人,很快就会发现,那些自称基督徒的人在性格上有许多缺陷。有的教会比其他志愿机构更有争斗性,结党纷争的现象更严重,而且基督徒领袖在道德上的失足人尽皆知。虽然说媒体可能过度地乐于刊登这些丑闻,可是这些事件并不是无中生有的;教会领袖的腐败似乎并不输给世界上一般的领袖。
然而世界上同时也有许多没有正式宗教信仰的人,他们活出了值得我们效法的道德生活。如果基督教真如它自己所宣称的那样,那么基督徒的整体表现不是应该比别人更好吗?
其实,这样的假设来自对基督教真正内涵的误解,其中之一就是不了解基督教神学中所说到的“普遍恩典”(common grace)。《雅各书》1:17说:“各样美好的赏赐,各样完备的恩赐,都是从上面、从众光之父降下来的。”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不论表现出好行为的人是谁,每一个良善、智慧、公义和美好的行为,都是出自上帝所赐的能力。上帝“出于恩典”赐下智慧、才干、美丽和技艺等美好的礼物,完全不是因为人有什么配得这些礼物的功德;而且上帝所赐的这些礼物普及所有人,并不分宗教信仰、种族、性别或其他特点,为的是要使这个世界更加丰富、明亮并得以维持。
基督教神学也说到真正的基督徒在性格上仍会有严重的缺陷。圣经的核心信息之一是说我们之所以能和上帝建立关系,单单是出于上帝的恩典。我们在道德上的努力是极为薄弱的,而且动机也不正确,完全不足以让我们用自己的功德来赢得救恩。
救恩乃是靠着耶稣——借着他的死和复活——赐给我们的,而我们只是白白地接受这个礼物。所有的教会都是以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出所相信的这一点。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以后,就会逐渐地在性格上成长,并且在行为上改变,这是一个过程。
然而许多人误解了基督教,以为人必须先把生命“清洁干净”,才能赢得上帝的同在;但这并不是基督教的信仰。不过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教会中充满了不成熟和心灵破碎的人,他们在情感上、道德上和灵性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一句话说得很贴切:“教会是罪人的医院,而不是圣人的博物馆。”美好性格的塑造大多是靠一个充满爱、有保障和稳定的家庭与社会环境,但这些条件都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
今天许多人成长的背景是一个不稳定的家庭,没有好的榜样,生命中充满了悲剧和失望的经历,因此他们背负着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和过度的敏感,并且缺乏自信心,他们也因此就落在各样困难的挣扎中,例如无法控制愤怒、羞怯、瘾癖等等。
假设有一位女士,她过去的生命是很破碎的,现在成了基督徒,性格就开始有显著的改变。虽然如此,比起另一位生活适应力较强、自觉不需要任何信仰帮助的女士来说,她仍然较为缺乏安全感和自制力。
假如你在同一周内遇见这两位女士,除非你知道她们的人生过程有着完全不同的起点,否则你就很可能会下结论说基督教的价值不大,基督徒也达不到他们自己的高标准。在通常情况下,那些生活比较艰难、品格比较“低于标准”的人,往往比较可能承认他们需要上帝,并且归信于基督教。
所以我们不应该有错误的期望,因为许多基督徒的生命的确是比不上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正如住在医院中的人的健康状况,一定比不上那些参观博物馆的人。(本文摘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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