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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的世界/鲁迅先生原創的一个笑话/约翰·洛克 《政府论》/元明清:如何毁灭中华文化
發佈時間: 2/19/2018 11:23:34 PM 被閲覽數: 309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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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如何毁灭中华文化



作者:张宏杰




清明上河图的繁荣景象

前言

总是不断有学者歌颂成吉思汗的伟大成就,日本学者杉山正明的蒙元文明说不过是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伟大在哪里?一是战功大杀人多,蒙古铁骑踏遍欧亚大陆所向披靡,建立世界最大帝国;二是促进经济,游牧民族缺乏管理能力而采取经济放任政策,蒙古大汗鼓励贸易促使世界全方位交流。

问题在哪里?

这其实是混淆了历史的事实描述和价值观。

了解历史,首先是搞清楚历史事件发生的逻辑因果,比如说马嘎尔尼1793年的出使大清,得到了近距离了解乾隆时代的机会,他的观察打破了欧洲流传数百年关于中国盛世的神话,这是个普遍贫穷与野蛮的国度。中华帝国自从被北方满清游牧民族征服150年以来,完全沦为一艘纸糊的破船。由于满清长期实行奴化愚化统治,整个中国从皇帝到底层平民都处于“接近死亡的极端麻木状态”。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和四十多年前马嘎尔尼的出使有密切关联,马嘎尔尼使团的经历证实英国人无法与大清皇帝进行平等的对话,这也是英国议会1840年4月经过激烈辩论后,得以271:262通过对华战争提案的重要因素。

这是关于历史的事实描述。

那是否了解历史就不需要价值观(道德评价)呢?当然不是,之所以历史对于一个国家/民族/家庭/个人是如此的重要,就在于人有价值观道德观,这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差异。比如,在不同的价值观下,发生在1840年庚子农历鼠年的那场战争,被中国人称为第一次鸦片战争First Opium War,因为英国人非要卖鸦片给中国人;但被英国人称为通商战争,因为后面签订的《南京条约》,都体现了通商方面的条款;在中国已经加入WTO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国人可以理解鸦片战争和《南京条约》不过是大清国通往现代化的入场券。

这是评价历史的价值观。

所以,了解历史需要认真了解发生的逻辑因果,而评论历史则体现人的文明价值观。下文节选自张宏杰先生著作《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略有删改。

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人,个个都强悍好战,连吴越地区,也就是今天江浙上海地区,都是非常尚武的土地。那时不论男女,皆以高大健硕为美。当时的贵族,都能下马能文,上马能武,侠客遍地,武士横行,一言不合,就拔剑相斗。

从春秋,到唐宋,再到明清,中国人的形象落差之大,让人不敢相信。春秋时期的中国人,品格清澈;唐宋时的中国人,雍容文雅;及至明清,中国人的品质却大幅劣化,麻木懦弱,毫无创造力。在明朝万历年间到达中国的传教士利玛窦在写给罗马的信中说:“很难把中国的男子看作是可以作战打仗的人。他们彼此争斗时表现出来的,也只是妇道人家的愠怒,相互殴斗时揪头发。”




蒙元史就是屠杀史

中国文明最大的一次倒退,应该说是从元朝开始的,蒙古人极为残暴,成吉思汗教育后代有一句名言:“人生最大的乐趣,在于把敌人斩尽杀绝。”蒙古人杀光了金人,还杀光了西夏人,不光是血统,连这些民族的语言和文字都彻底的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

由于华夷之辨独盛,所以蒙古人在中国所遇的抵抗是他们征服世界的过程中最为顽强的,大屠杀也极为惨烈。

1215年蒙军攻陷金国的中都(元称大都即北京,是当时超过百万人口的超级大都市),对北京城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大屠杀,全城几乎没有幸存者,地面建筑全部摧毁,以至于今天在北京城内,我们无法找到元朝以前的大型古建筑,两千余年的文明古城毁于一旦。

1227年成吉思汗在攻打西夏兴庆府(宁夏银川)的途中病亡,遗诏屠城,蒙军将兴庆府80万全部屠杀,党项族几乎被灭绝,侥幸逃生的人逃亡到藏滇地,从此隐姓埋名,易服改族。

1231年,元太宗窝阔台派托雷攻掠四川,蜀地人口锐减千万,只有不到5%的人活了下来,无比繁华的成都沦为空城。

世人皆称南宋军队软弱,却涌现了众多铁骨铮铮的人物:

襄阳之围,宋人坚守了5年;

1275年冬天,蒙军进攻常州,遭到如此顽强抵抗,数千守军战斗至死,蒙军下令屠城,常州城“止有七人,伏于桥坎获免”;

元兵围扬州,守将李庭芝誓死坚守,甚至南宋太皇太后亲自劝降也拒不接受。他们杀掉元朝的招降使者,焚招降书于城上。“城中粮尽,有自食其子以坚持者”……;

成吉思汗对中国人实行的是种族灭绝政策,认为汉人太多,必须斩尽杀绝,要变城廓和村庄为水草肥美的大草原,若不是契丹人宰相耶律楚材向成吉思汗进言,汉人有技术能纳税,中华文化也就给彻底灭了。根据宋元户藉估算,北方汉人被杀90%约4000万,南方汉人被杀约2400万,累计被杀约6600万。

虽然部分汉人口得以保存,但元代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上层文化遭遇到了毁灭性打击,下层文化或者说俗文化首次取代雅文化,成为主流。忽必烈就曾发出疑问:“汉人惟务课赋吟诗,将何用焉?”虽然后来忽必烈决定以汉法治汉人,但对汉人的礼法传统,始终不予重视。有位著名的外国学者曾说:“鞑靼统治不但压迫了为其牺牲品的人民,并且凌辱而且消磨了他们的灵魂。”  

从另一个角度看,数十年的抗元战争,消耗掉了汉民族最精英的人物。那些有血性、有骨气、有胆量的人大面积地被消灭。有人说,在文天祥赋诗而死、陆秀夫负幼帝蹈海而亡后,中国作为一个文化体已经灭亡,“崖山之后,已无中华”。这一方面是指中国文化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另一方面也指中国的脊梁被打断,中华精英已经灭绝。

蒙元帝国的崛起,给世界人民带来的,是无尽的苦难与黑暗。正应了张养浩的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但更大的苦难还在后面。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水浒传》人物的暴戾是元明时代中国人性格的真实写照。

宋赵时代儒家学说得到了极大尊敬,到了明朝,当彻底的流氓无产者朱元璋登上了皇位,极为反感儒家的士人精神,看《孟子》说“民为贵、君为轻”、“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朱元璋极为恼怒,愤而制定洁本,删除有关人的独立与自由精神的文字。当传统文化剥离了儒家的道德理想,中国人开始染上了重度“流氓气”。

大明王朝的开创者朱元璋无限扩张了政治流氓统治术,核心是十六个字:不讲规则,没有底线,欺软怕硬,不择手段。这一政治统治方式虽令人不齿,然而在政治高压之下,却成为国人求生存的现实写照。

朱元璋为劝导官员不要过度贪腐,在开国初的诏书中曾打了个生动的比方:“且如人家养个鸡狗及猪羊,也等长成然后用……”。明朝制度设计的核心理念,就是打造一个坚固的笼子,把人民作为鸡狗猪羊牢牢关在里面,没有一丝一毫逃逸作乱的可能。因此,虽然朱元璋赶走了蒙古人,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汉族的光复,然而朱元璋的统治比蒙古人更为野蛮流氓。他继承了蒙古人统治的精髓--户口世袭制,把全国人口分为农民、军人、工匠三大类,在三大类中再分若干小类,比如工匠之中,还分为厨子、裁缝、船夫等。职业先天决定,代代世袭,任何人没有选择的自由。凡是威胁到朱家统治的,皆有目的地进行清除和屠杀,往往是满门抄斩。朱元璋在位30年,杀人发二十万,开国的文武大臣基本杀光,仅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杀人即达十万之多。

在明朝,士人们做隐士的自由首次被剥夺。朱元璋认为拒绝为他服务的士人必定是看不起他,发布命令:“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在这道前无古人的律令下,苏州才子姚润、王谟因征诏不至,被朱元璋斩首、抄家。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把左手大指剁去,以示不肯出山做官,被朱元璋“枭令,籍没其家”。中国士人从此失去了最后一块保持独立性格的空间。

朱元璋的统治原则,是消除一切可能不利于江山稳定的因素,断绝与外部世界的一切联系,禁止海上贸易,闭关锁国,由官僚包办一切事情;对内是全面社会控制,打击商人大户,避免商人财富增长可能对政权带来的挑战。当时的命令规定,商人外出经商,必须经官府严格审核,发给通行证才行。在他的统治下,大明社会变成了一个村庄,无事不相往来。大明成了一个大监狱,各级官员都是狱卒,所有百姓都是囚犯。百姓稍有逾越狱规,则惩罚立刻劈头而来:“充军”、“斩首”、“乱棍打死”……

随着明代社会的日益腐败,几乎每个社会成员都学会了颠倒的社会规则:“故夫饰变诈为奸轨者,自足乎一世之间;守道循礼者,不免于饥寒之患。”底层百姓无条件地接受了流氓规则,他们相信,“强中更有强中手,恶人须服恶人磨”。对待社会上的不合理,只能用另一种不合理来压服。因此,明代后期底层社会风气极为败坏,造假之风大兴。假银子虽古已有之,可到了明代,其种类之繁、名目之多、手段之精、工艺之巧,都超越了历代,可谓登峰造极。流氓性格从明代开始,成为中国人性格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雍正乾隆朝的文字狱登峰造极

到了清朝,中国人的野蛮程度进一步加剧。清朝入关以前,经常跑到关内烧杀抢掠。清兵向努尔哈赤汇报时,是把人、马、牛、驴混到一起的,因为满族人是从奴隶社会直接发展过来的,所以满族大臣喜欢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这样一个落后的社会体系,靠暴力统治中国,杀光了有血性的男儿,继续给中国发展造成了大倒退。

清朝的几代皇帝前仆后继,对知识分子大兴文字狱,动不动就满门抄斩,让一个民族彻底停止了思考,变为一具僵尸。当时的清代名臣张廷玉有一个习惯,下朝归家后把身上带的有字的纸条都要烧掉,也很少跟别人通信。因为家里有文字,将来一旦犯事都会成为罪证。

清代的帝王首次提出,大臣应该像狗一样地为皇帝服务,臣子不但身体要属于君主,心灵也应该属于君主,不应该有任何独立意志、个人尊严。康熙非常赞赏朱元璋的村长式治理成就,认为他“治隆唐宋”。雍正在《朋党论》中说:“你们各位大臣如果将朕之所好者好之,所恶者恶之,是非画一,则不敢结党矣。”乾隆更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奸臣”固然并非国家幸事,“名臣”的出现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国家只需要唯命是从办事敏捷的奴才。他说:“乾纲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

在这样的极度专制下,清代的知识分子完全丧失了独立性和创造力,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丧失尊严、人格,无思想无操守,老老实实当奴才,卖命效力,以获得功名利禄,一有机会,他们就大肆贪污腐败,盗窃皇帝的家产。

一百多年的文字狱运动,如同把整个社会放入一个高压锅里进行灭菌处理,完成了从外到里的“全面清洁”,消灭了一切异端思想的萌芽,打造了一个清代皇帝们自认为万代无虞的铁打江山。用乾隆皇帝的话来说,就是:“前代所以亡国者,曰强藩,曰权臣,曰外戚,曰女谒,曰宦寺,曰奸臣,曰佞幸,今皆无一仿佛者。”

在明代的专制基础上,清代皇帝积三代百余年努力,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缜密、最完善、最牢固的专制统治,把民众关进了更严密的专制统治的笼子里,把束缚中国两千年的专制政体修补、加固、完善得更加牢不可破。可以看出,从清朝到民国,很多社会管治办法,其实还有明朝的阴影。



近代

欧洲人认为,中国自秦始皇之后两千年是一个僵化的历史,用黑格尔的话说,中国的时间停止了。但从中国人的角度看,秦始皇以后,中国的皇朝历史也是不断演进发展变化的,其中最主要的是集权专制和统治技术,发展越来越精微,越来越牢不可破。它已经渗透、融化在国民性当中....也正因此,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一样,认为自己的国民性存在劣根性,兴起如此轰轰烈烈的国民性改造运动。

从梁启超到鲁迅到毛泽东,其中有一主题是改造中国人,改造每个中国人的思想。

梁启超说中国人身上有奴隶性,甘于帝国的统治,甘于暴力的统治,不敢反抗;缺乏公德意识,只有私德意识;缺乏尚武精神。梁启超认为这是中国人的三大弊病,国民性的三大弱点。要改造中国,关键是改造每个人,通过写小说、办学校、办报纸的方式,思想启蒙,让每个人都意识到身上的缺点,唤醒老百姓,然后变成新民。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取得政治改革的成功。

梁启超的思路后来被鲁迅所继承下来。鲁迅经过中华民国的建立,以及后来的二次革命,他对这个制度变革丧失了信心。他说如果没有新的国民,这个国家换什么招牌都是没有用的,不管民国还是共和国,但都是原来的人。所以最先要立人,立人后才能立制度。所以鲁迅整整20年时间,不停写作,写小说、写散文、写杂文,批判中国人的劣根性,唤醒老百姓,每个中国人接受了新思想,成为新民众,素质提高了,然后整个中国也就慢慢变好了。

鲁迅的思路后来被毛泽东继承下来。毛泽东年轻时曾经主张湖南独立,主张联省自治,就是成立湖南国,不跟别的省一起混,把湖南改造好。他当时对中国国民性的看法和梁启超、鲁迅一样,认为中国人积病甚深,思想太旧,道德太坏,性情懒惰、虚伪相存、奴隶性强、思想狭隘,身上存在非常大的劣根性,必须得把这个劣根性完全打掉,中国人才有希望。

后面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改造了一百多年,轰轰烈烈的国民性改造运动,鲜有成效者。好像我们整个素质变化不是很大,甚至有些方面还有退步。



小结

从春秋战国一直到现代,特别是元明清阶段,中国人品性的不断劣化告诉我们:不同的制度背景,对民众的素质有决定性影响。在制度建设没有根本改观的前提下,期待国民性的彻底改造是不可能的。

无论关民众的笼子在帝王们不懈的努力之下,变得如何固若金汤、密不可破,终究是纸糊的盛世。当外来者闯上门,无论是野蛮的游牧文明,还是高阶的工业文明,必然是溃不成军、一败涂地。

回望1793年,让英国使团一再震惊的,是中国繁华表象下的贫穷。

在副使斯当东眼里,中国的贫富差距,是他们见过的国家中最厉害的。中国的富人几乎同时都是权力的所有者,财富积累主要是靠权力来豪夺。中国的专制是超经济的,经济永远屈从于政治。穷而无告的人处在官吏的淫威之下,他们没有任何诉苦伸冤的机会。所以,对于中国人来说,做官便譬如他的宗教。

政治上的贫困更令英国人惊讶,“就现政权(清廷)而言,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其高压手段完全驯服了这个民族,并按自己的模式塑造了这个民族的性格。”在这样的政治氛围下,人们普遍的撒谎、奸诈,毫无荣誉观和尊严感,自然也不能指望所谓的法律来保护个人财产权。马戛尔尼认为,专制主义摧毁了中国人的财产安全,从而摧毁了所有刺激中国进步的因素。

—— 原载: 历史之瞳

本站刊登日期: Saturday, February 17, 2018

关键词: 专制主义 中国历史 元明清






狗年的世界,将呈现这三大特征 /占豪


(博讯北京时间2018年2月19日 转载)
    
    作者:占豪
    
    
狗年的世界,将呈现这三大特征 /占豪

    
    一、局势的突变性。
    
    2018年现在才过了一个半月,已经出现了五个意外事件:
    
    一是朝鲜政府在进入2018年后突然转变态度,开始主动示好与韩国缓和关系,并且取得不错的成效,这一变化让美国感到措手不及。
    
    二是土耳其从1月20日发起“橄榄枝”行动,对叙利亚库尔德武装发起攻击,与美国利益形成对立,并且间接与美国在叙利亚北部爆发冲突。
    
    三是整体一直较为平稳的马尔代夫政治突然出现动荡,这一动荡局势实际上是美国在推动的“印太战略”与中国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发生了碰撞,这一碰撞最先显现的就是中印利益的碰撞。
    
    四是以色列战机在叙利亚被击落,这大概率是在俄罗斯和伊朗的帮助下完成的,而这也是以色列和伊朗的第一次直接过招。根据接下来的表态,各方都不会放弃叙利亚的利益,斗争必然加剧。
    
    五是南非内部政治矛盾激化,南非总统祖玛被迫辞职。
    
    仅仅一个半月时间,就出现了这么多的局势突变,因此2018年的世界局势将会具有突变性特点,某个时候突然发生什么大事都将不让人意外。
    
    事实上,在经济领域一样显现除了这样的特点,美股的崩盘式下跌引发全球股市的短期暴跌,也是这种突变性的显现。所以,在接下来的狗年,我们会看到更多的让人意外的突变事件。
    
    二、热点的集中性。
    
    由于中国实力的不断增强,美国与中国博弈在局部实际上已经有些力不从心。
    
    譬如,在南海,奥巴马政府从2010年开始搞起,整个任期都在搞,结果是中国在南海“种”了一堆岛,岛上建了机场、码头、雷达、防空等各种基础设施和军事装备,中国军事部署在南海提升了好几个级数。然而,到了现在的效果是,南海没有国家再跟着美国挑衅了,已经变成了中美你来我往的二人转。
    
    现在,朝鲜半岛局势也出现了突变,虽说表面上是朝鲜主导了这次局势缓和,但那是中国实力支撑下,韩国哪怕弹劾总统也要想方设法不让半岛局势进一步恶化才有的可能。如果没有中国实力的支撑,美日韩直接就干朝鲜了,哪里还有朝鲜表面上的主导局势?现在,美国之所以狼狈,原因也是对朝鲜打不得,但美日韩联盟又没有达到美国想要的格局。在这种情况下,接下来美国很可能不得不被迫在半岛问题上做让步,那就意味着半岛将可能像南海那样让美国无可奈何。
    
    还有像马尔代夫,如果印度敢出兵干涉,那么中国在背后搞印度是大概率的事,因为中国不可能允许印度拦截中国的“一带一路”。如果印度不敢干涉,马尔代夫亚明政府稳下来,接下来印度在马尔代夫就更没影响力了。
    
    中国周边,虽然这些年一直是各种热点,但没有一个热点最终爆了的,原因就是有中国的实力作为基础,没有一个国家敢和中国撕破脸。而随着时间推移,美国及其盟友虽然不断挑事,但挑来挑去其实并未得到什么好处,效果是中国实力越来越强。所以,这实际上是投入产出严重不成正比的格局。
    
    那么,接下来,中美的合作和博弈都显得非常突出。一方面是合作的深化,譬如中国准备大量购买美国的能源产品,而特朗普也开启了基建计划,这都意味着中美合作未来的预期是稳定的;另一方面,中美在一些领域的摩擦也在增加,未来热度还会提升。所以,这种竞争与合作都在深化的两国关系还会持续。
    
    在这样的格局下,未来的热点最集中的地区将还是中东。看看现在的叙利亚,完全一片乱战,现在直接军事涉及的国家就包括叙利亚、俄罗斯、美国、土耳其、伊拉克、伊朗、以色列,叙利亚内部还有IS、叙利亚亲土耳其反对派、亲美反对派、库尔德武装、伊拉克民兵、伊朗革命卫队、叙利亚民兵······叙利亚,实际上只是中东的缩影,其它随时可能爆发剧烈冲突的地方还有也门、巴以之间。这样的不断叠加,会导致中东必然是各方较量的焦点,而这种热点集中性会因为各方提高赌注而不断进一步集中。
    
    三、博弈的高烈度性。
    
    中东的博弈烈度已经在2017年尾到2018年初出现了升级。比较典型的有四个:在也门,伊朗和沙特之间的矛盾依然没有调和的态势;巴以之前美国主导的和平框架已经没了,随时可能爆发大冲突;土耳其已经开始打叙利亚库尔德武装,美国和土耳其的矛盾几乎已经是半公开状态,美军实际上已经伪装成库尔德武装民兵参战了;以色列和伊朗在叙利亚已经有些撕破脸了。
    
    这种格局,都意味着中东的战争已经由之前的反恐战争向代理人战争迈进。接下来,一旦代理人战争开打,大国博弈带来的地区冲突的烈度就将提升,将会比过去反恐时大得多。所以,博弈的高烈度性将可能在2018年出现大的升级。
    
    不过,中国和世界的风景有些不同,中国将在2018年开启新时代,很多新的、大的政策将会从2018年展开。2018年将开启中国新的5年执政周期,这个周期将会奠定中国到本世纪中叶的发展格局。所以,笔者多次分析强调,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否则一旦这个发展的大潮过去了,就不可能有像今天这样高的创业、创新的机会了。
    
    中国的国运不错,在中国需要迈入新时代时,中东的正在将越来越多的火力吸引过去,这对中国来说是有利于中国布局的! _(网文转载) 博讯

哈哈,丧事当作喜事办,宣传干事的心态真是不错。朝鲜改换门庭,奔向美日韩台的发财之路。我们需要一张(上海)投名状,才能够正式成交【千年宿敌】具体实施办法,好好套招一下,呵呵┉







作者: 草蝦   鲁迅先生原創的一个笑话 2018-02-19



据称是鲁迅先生讲的一个笑话

大约1935年,郁达夫曾以“小说”名义给上海《申报》副刊转荐一篇短文,注明作者是鲁迅。不知何故,《申报》在已排版情况下,出于鲁迅本人反对,将稿子撤了下来。那时的鲁迅,乃《申报》副刊《自由谈》支柱撰稿人,因此撤稿内情颇让人费解费猜。其后,这篇东西也从未收录进鲁迅任何文集里。郁达夫的推广行动流产后,这篇精短犀利的“小说”实际上少有人知。

鲁迅口述的这个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某日,一位德高望重的高僧病危,因其一生自洁不近女色,临终前心有不甘,牛牛勃起不退,使之无法圆寂。一众弟子眼见师父痛苦不堪,两害相权取其轻,决定花钱雇个青楼女子让师父开开眼过过瘾。妓女来到后,脱光衣裤,供高僧研究考察。高僧将此女裸体上下里外悉数看透,大失所望,叹曰:“我靠,这女人的玩意儿怎么跟尼姑的一模一样啊?!”话毕,高僧溘然死去。

据郁达夫说,这个故事是他和唐弢与鲁迅聊天时,鲁迅现场口述的。事后他俩查阅很多书籍,都找不着出处。由此认定这其实是鲁迅自己虚构杜撰的故事。郁达夫深感鲁迅厉害,一篇黄色段子抵得上几筐大部头。

独立评论





人类历史的第一巨著、美国的荣誉国父 约翰·洛克 《政府论》耶鲁大学教授讲课记录

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
《政府论》耶鲁大学教授讲课记录(一)

https://zhongguoxianfa.blogspot.com/2016/

一、概述

《政府论》第二册虽是一本薄薄的100页多一点的书,却是塑造人类历史的第一巨著,这令人难以置信。这本书被不同学科的专业人士学习研究。作者约翰·洛克是美国的荣誉国父,他倡导天生的自由是人的本质特征,他认为人天生具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合法的政府是得到认可的政府而且必须是受限制的政府,公共权力必须是被分割的,当政府变成压迫性政府时或侵犯人的天生具有的权利的时候,人们有权诉诸革命,推翻这样的政府。在他所处的宗教不自由的年代,他还倡导对不同宗教信仰的容忍。他的名字永远地与自由主义民主或宪政民主相联系。他为今天的宪政国家定义了今天为我们大家熟悉的各种观念。

政府论的第一册相比第二册更长,是一本驳论的著作,详细批驳了君权神授理论,它针对的是罗伯特•弗尔默的一本书,书名是《Patriarchor》,该书认为所有的政治权力来自于上帝赐予亚当的,因此所有的合法的权力的背后都是上帝赐予的权力。政府论第一册就是极为重要也极为枯燥的著作,逐条批驳了这本书的内容,否定了权力的背后是上帝的说法,政府论第二册就是一个立论的著作,这本书我们现在认为是在光荣革命前不久写成的,时间应该是1688年(注:匿名发表于1689年,也就是光荣革命那一年)。第二册主要的政治观点是:议会应为最高权力组织、国家应当是法治、宪政的国家。

洛克本人的地位相当于亚里士多德在他那个年代的地位。政府论第二册是写给普通人看的实用性的著作,就是说,它不是写给哲学家看的,而是给他那个时代的英国人看的,使用的那个时代的极为通俗的语言,他在书中表达了极为激进的观点,但是他用了一种表述,让读者感到这些观点是水到渠成的结论而不是什么激进的观点。他是一个具有激进革命倾向的人,但是他在公开场合下,十分谨慎,不露声色,让人感觉不到他的激进也感觉不到他的观点。他生活在政治和宗教矛盾剧烈的社会中,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当时的国王查尔斯一世被砍头,当他成人以后,另一位国王被迫流亡。他是比霍布斯年轻的同时代的人。他在牛津大学读书,之后是牛津大学的研究员,但是他处事极为低调,许多年后,他的最好的朋友也不知道他的观点究竟是什么。他毕业的学院院长说洛克是语言策略大师,就是因为你无法直接看出他的文字中透露他的政治宗教等方面的观点。他以匿名方式发表这本书,直到快去世才表示自己是该书的作者。

二、自然法

约翰洛克的核心思想就是自然法理论,在古今任何一位哲学家的著作中,没有任何著作将自然法理论置于如此重要的地位。最好的理解这一理论的方法就是先理解自然的概念或者说“自然状态”,这是一种完美的自由状态。它是自然法运行的表现形式。自然状态,对于洛克和霍布斯(注:霍布斯是文艺复兴后第一个提出自然状态这一概念的哲学家)来说,是完美的自由状态,而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状态,后者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政治性的状态。他说:我们生来就是社会中的一个成员,这个社会可以是家庭、城邦、某种道德团体,这些群体由市民和家族责任等将成员联系起来。洛克认为,自然状态就是完全没有政府和公民义务的约束的状态,这种状态不是从历史上看的某种原始社会的状态,而是一种思维实验(注:这是霍布斯首先提出的认知方法),这种思维实验试图去设想,人在处于一种没有政府和没有任何责任义务的情况下,他的状态是怎样的?

他与霍布斯的看法不同之处在于,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处于一种反道德的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敌对状态与战争状态。约翰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存在着道德,这种道德所遵循的原则被称为道德法或自然法。自然法的作用决定了人际关系为和平状态和友善关系(注:这是川普提名的国家安全顾问福林所公开反对的,他著书认为真正的人际关系是敌对与战争而不是和平与友善)。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就是这个道德法决定了人类处于和平与和平的持续的状态,而不是战争与敌对状态。自然法决定了:任何人不得伤害其他人,包括其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这种自然法,约翰·洛克称之为人类维持和平的意愿。所以,自然法对于洛克来说就是决定和平及维护和平秩序的道德原则,而不是霍布斯所说人们相互之间处于敌视和战争的关系中。约翰洛克的这一观点在他当时的社会被很多人认可,因为自然法在传统道德上很容易被接受,它可溯源到古罗马的希思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古罗马斯多葛学派、圣·托马斯·阿奎纳斯(St. Thomas Aquinas),以及与他同时代的英国人理查德•胡可(Richard Hooker),当时的人都知道这些。正因如此,他的自然法显得很符合传统,也使人很让人感到舒服,而且事实也正如此,所有的社会都建立在理性的规则之上,而且能够为人们的理智所理解与感知。洛克说,自然法宣布:我们所有人都是无限伟大与智慧的造物主的产物,我们是神圣的产物,因此我们不得伤害其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他的理论完美地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与基督教的“人是上帝创造的产物”这一观念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美融合的整体。他很自然地将哲学思想与神学思想结合,让人很方便地理解这一理论。

不过不要被此迷惑,因为即使在同一段落里面,洛克就已经将决定人类和平与维持和平的自然法理论直接转换成了自我保护,每个人具有天然的、可以采取一切手段保护自我的权利。从一开始,可以说,作者就没有清晰地解释自然法到底是道德上的义务,即,人对他人具有一种保护其存在的责任,即不能侵害他人权利的责任,还是以人人享有自我保护的权利为最高原则的理论。自然法不像我们所知的普通的成文法律那样,它没有一个执行自我保护的政府或权力机构,法律不认命任何世俗的人当管理者或监督者,所以,在自然法之下,人们相互维持一种和平的秩序,但是又没有互相的信任,所以,它很快地会蜕变成一种内部战争状态,在这种状态之下,每个人自己便成为自然法的法官、陪审员和执法者。每个人遵从自己对法律(自然法)的判决并自己去执法,而这种状态就是霍布斯所描述的状况——人完全只是为了自我的生存。看第11节:the damnified person (someone who has been injured or mistreated in the condition of nature) has this power of appropriating himself the goods or services of the offender, by right of self-reservation, as every man has a power to punish the crime, to prevent being committed again, by the right he has of preserving all mankind, and doing all reasonable things he can in order to that end.(P100) (根据个人拥有自我保护的权利的原则,在自然状态下受到伤害的人有权将侵害者的物品或服务据为己有,因为每个人都有权惩罚犯罪和防止同样的罪行再犯,同时根据任何人拥有保护所有人类生存的权利的原则,他有权以一切合理的且有能力实施的行为来达到这一目标。下册P8) 换句话说,如果你认为自己遭到不公正了,那么根据自然法,你有权利将伤害你的人的财产或服务据为己有,霍布斯所谈的战争状态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战争状态不是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洛克说,最基本的自然法原则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每个人都有权利尽自己的一切能力去保护自己。这就是一个例子,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关系,以及自己成为法官陪审员和执法者,对任何事件的度量完全掌握在每个个人自己手里。而这里的基础就是,洛克说,人们有权保护自己的生存,所以每个人都有权在能力范围内保护自己不受到他人的危害。在第16节中,洛克说,一个人毁灭一个与他交战的人或者敌视他的存在的人,就好像一个人可以杀死一匹狼或一头狮子那样;因为这个交战的人或敌人脱离了普通人具有的理性的约束,他们唯一遵循的规则就是强力与暴力,所以对待他们就必须像对待那些靠捕杀猎物生存的猛兽一样,这些危险的有害生物毫无疑问地会在你落入他们的强力之下的第一时间毁灭你(P12)。(one may destroy a man who makes war upon him, or has discovered an enmity to his being, for the same reason that he may kill a wolf or a lion; because such men are not under the ties of the common-law of reason, they have no other rule, but that of force and violence, and so they may be treated as beasts of prey, those dangerous and noxious creatures, that will be sure to destory him whenever he falls into their power. P102)从这段话可以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快会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保护堕落为猛兽般的丛林社会。这就是洛克的猛兽理论,在第二册他将人比作猛兽,狮子、老虎、狼等等,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生活在自然法的社会,我们的社会很快就会堕落为以捕杀猎物而生的猛兽社会那样,远离互相合作以及寻求和平的人类。也就是说,正是自然法状态下的自由使人们破坏了自由,最终使得社会必须要有一个非军事化的政府的存在。






人类历史的第一巨著、美国的荣誉国父 约翰·洛克 《政府论》耶鲁大学教授讲课记录(二)

2017年1月7日星期六
《政府论 》耶鲁大学教授讲课记录(二)

三、问题:这篇著作是基于基督教的还是基于自然法思想的

在这里给大家提一个问题:究竟洛克描述的状态是个充满和平与安全的道德社会还是仅仅给霍布斯的所有人与所有人互相敌对的野兽世界下的自然状态披上一层薄薄的外衣,或者是类似披着羊皮的狼那样给霍布斯的理论罩上一层洛克的外衣呢?

洛克好像在说两件互相矛盾的事:一方面,自然状态被描述成传统的人们互相承担责任与义务为基本相处原则的社会,而另一方面,他又在谈当代的霍布斯的天然的权利的理论,这个天然的状态赋予每个人具有保存自己生存的权利。那么,洛克究竟是赞同古罗马希思罗的相互承担责任的自然状态理论还是主张当代的霍布斯的从政治学延伸出来的神学上的理论,如人作为神的产物,其本能决定了他具有自我保护以求生存的权利?那么究竟洛克主张的是责任为先还是权利为先呢?还是说洛克自己在这一点上就是混淆的?他是无意中将两种矛盾的理论混在一起还是有意地不把事情说清楚呢?
在21世纪初有一位著名研究洛克的学者认为,洛克在自然状态理论中所提到的平等就是特别基于基督教神学思想的相关理论。洛克在第4节中(下篇P4)论述道,“显而易见地,在自然中的处于同等物种优势地位的同类物种,其个体之间应该是互相平等的”([T]here being nothing more evident, than that creatures of the same species and rank, promiscuously born to all the same advantages of nature .… should also be equal one another,P97)而这个观点就是基于宗教的平等而来的,因为在宗教观点下,同样的物种,如人,与上帝之间有着相同的道德关系。
然而洛克在下篇中对于神学基础是没有触及的,他在文章中没有提及任何宗教中的重要人物,如耶稣、圣保罗或新约等。所以,我们会有一个疑问:究竟这些是寓意于上帝创造的世界中,还是上帝之作的叙述不过是摆设性的论述而实质上下篇就是世俗性的以自然法为基础的政治理论?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思考美国的政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美国政治以此为基础,这一点从美国独立宣言中尤其是“每个人生而平等”的基本观点上可以看得非常清晰,而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谈及的自然法和自然神又似乎呼应了神学观点。抑或是这种自然法理论本质上是一个纯粹的世俗的自然法论述,因而可以完全不需要神学与上帝的概念呢?

这种争论虽然是纯粹的理论上和学术上的,但是它影响到了我们今天对日常的公共生活的态度,例如对宗教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公立学校究竟要不要保留祈祷仪式?摩西十诫是否应当在公共场合中摆放,如法院和其他的公共场所?如果你采取杰斐逊的另一个著名立场,你要不要支持杰斐逊的观点认为在宗教与政治之间必须设置一道防火墙,使之完全隔离。这些问题都依赖于我们对洛克的自然法与自然的状态的论述的解读。

你们也可以从这一点上看到我们的日常的公共政治生活中是如何深深地在各个层面受到了洛克的影响。这里我们可以自问:我们今天与三个世纪前的约翰洛克时代的人们有很大差别吗?可能没有,我们和三个世纪前的人们,在公共政治的认知上,可能没有本质上的差别。

四、财产理论/劳动价值论

洛克的自然法理论的核心是对自然状态的描述,而这个描述之所以重要,因为它进一步延伸到了洛克的财产理论。这个财产权来自于我们的工作:我们在自然资源上花费了我们的劳动,而这个劳动里面具有价值,这个价值就是我们的财产。

自然状态下,自然资源原本是属于整个社区的而不是某个个人的,卡尔马克思称之为“原始共产主义”。这种自然状态是所有共享自然资源的人的共同财产,而一旦某个人将自己的劳动加在自然中的某个物质上,这个物质便为这个人所有了。

在第27、28节中,洛克有一个著名的公式(P19-20):”每个人身体里面就有着财产,而这个财产任何其他人都不享有,唯有他自己能享有。”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带着自己的一份私有财产,是自己身体里面带着的,任何其他人都无权拥有它。“他身体里的劳动能力,他双手的工作能力,我们可以说,都是属于他个人的……因为劳动是劳动者的无可置疑的财产,因此只有劳动者自己能够决定在什么样的大自然物体上施加他的劳动,只要这个劳动仍然会为其他人保留自然界中足够的好的资源。……这样,劳动便将大自然共有的物质区别于他个人:因为是他在这些物质上,在大自然共同母亲的物质之上,加上了他个人的劳动,使这些被他的劳动加工过的物质具有了属于他的私人的财产权。” ([E]very man has a property in his … person: (this) nobody has any right to but himself… The labour of his body, and the work of his hands, we may say, are properly his…. for this labour being the unquestionable property of the labourer, no man but he can have a right to what that is once joined to, at least where there is enough, and as good, left in common for others…. That labour put a distinction between [him] and the common: that added something to them more than nature, the common mother of all, had done; and so they became his private right. P107-108)
在这一节,洛克从自然状态,也就是所有人共同拥有的状态,转移到了另一个状态,就是我们有我们的劳动能力的身体和能够劳动的双手,我们可以决定选择在哪些物质上进行劳作,而这样的劳作使得原本共同拥有的大自然的物质变成了可以私人拥有的财产的源泉,而这样的私人所有就成了一种权利,即劳动者私人的财产权。

五、经济理论

洛克认为,自然法决定了私人的财产权,而正是因为要使得这样的私人的财产权获得安全保障,人们最终成立了政府。洛克在此提出了一个惊人的道理,那就是:世界创造出来的目的是为了使世界转向文明并提升文明。那些努力提升文明和发展文明的人,他们在大自然基础上施加劳动,他们是人类的贡献者。

他在第34节中说到(P23),上帝给予人类的是公共的世界,但既然他为了人类利益而给予了人类,人便可以从这个公共世界中汲取资源,我们不能设想上帝给予这样的世界后,只是希望世界总是处于公共拥有并且不被开发的状态”,然后他说,“他将世界给予了可以使之产业化的理性的人,……而不是给予那些成天争吵不休的幻想者或贪婪者。(God gave the world to men in common; but since he gave it for their benefit, and the greatest conveniences of life they were capable of to draw from it, it cannot be supposed he meant it should always remain common and unclutivated. He gave it to the use of the industrious and rational…. Not to the fancy or coveteousness of the quarrelsome and contentious. P110)
洛克在这里暗示着,这样一个状态应该是一个商业状态,也就是说,洛克的共和国是一个商业的共和国。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他们将商业看作是文明人生活中的附属物。柏拉图要在花园土地上建立一个共产主义制度,亚里士多德将对于私有财产认为是个人的需要,是一种能够让文明人(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工具。经济一直都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它隶属于政治。洛克将这种古代的教义后来变成中世纪教义的观点完全改变了。他认为世界属于有生产能力的和理性的人,那些通过劳动和工作丰富了整个社会财富的人。

从约翰洛克走向一个世纪后的经济学创始人《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的这一步相对约翰洛克这一步而言就是比较小的顺理成章的一步了,只剩下最后一点点。对于洛克而言,个人的财富没有天然的限度,这个从某种角度上说,是一个非常核心的观点。在自然状态下引进的货币的概念为资本的原始积累奠定了基础,不仅使得资本的原始积累成为了可能,而且这个过程成为了一种带有高尚道德的社会责任。我们承担了一种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在原始的资源基础上去工作、去提升原始的自然物质的状态。通过让自己变得富裕,劳动也使得劳动者无意中为他人的利益而做出了贡献。

看下面这一段,非常震撼:印第安的庞大而富饶的土地上的一个国王,他的生活条件不如英国一个拿日薪的工人(注:最低级的打短工的人)(A king of a large and fruitful territory in America, feeds largest and its clad worse than a day labourer in England) 当然这就是因为我们的工作提升了所有人的生活水平。在共同的财富基础上创造价值使得共同体(commonwealth)增值的观点,使每个人得以从历史上的先哲在道德和政治上对劳动的限制以及宗教传统对劳动的压制中解放出来,劳动成为了价值的源泉并且成为拥有私人财产权的依据,这是一个惊人的极具说服力的观念上的转换。洛克将劳动而不是自然作为人获得财产的方式,并肯定了人可以借此拥有无限量的财产。

高玉秋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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