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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以后,中国和尚尽管在大脑里小乘,但在小嘴里却大乘了——中国和尚不吃肉了。……两相对比起来,匹夫匹妇为“功利”不吃肉;高人高僧却为“功德”大开其荤,真是你丢我捡了!
——李敖《论和尚吃肉》
不管离得多远,我们都必须回到法律的身边——这不是平坦的鲜花之路,也没有“巨大的快乐”;我们踏上的,是充满险境、人迹罕至之处,我们必须穿过雾气腾腾的峡谷,渺无人烟的海洋、横扫一切的暴风雨,感谢上苍,只要不必穿过混沌和深渊!
——[英]卡莱尔
有法律的土地会兴旺,没有法律的土地会荒芜
——福尔赛提[1]
大慈大悲鲁智深菩萨
几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电视上演的连续剧《地臧王菩萨》,其中有个情节说地臧王在他修行的村子里遇见了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屡屡害人,地臧王出于他的慈悲心,一直不忍心惩罚他,但是,那个恶棍不但没有因此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作恶,最后,地臧王不得不将这个恶棍处死,处死他的时候,地臧王菩萨说了一句:“惩恶即是扬善!”这个故事大大地震撼了我,促使我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怎样才算大慈大悲?宗教里有许多非常绝对的教义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变通?
现在,我们来看看又一个大家喜欢的水浒人物——鲁智深(去五台山前叫鲁达)。从某种程度上说,鲁智深是水浒中最为行侠仗义的英雄好汉,从义救金翠莲父女(第三回),到大闹桃花村(第五回),火烧瓦罐寺(第六回),再到大闹野猪林(第八回),为救史进而谋刺贪官贺太守不遂,被捕(第五十八回)无一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金圣叹谓其阔,可谓的评!鲁智深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只要他看到有什么不平事,他就会忍不住要插手,要痒手,要出手,若以一般人而言,金家父女的死活关他什么事;周通逼婚又没碍着他;瓦罐寺的和尚有没有吃的,受没受人欺负,都与他无关。林冲墙外一声赞叹,鲁智深一生引为知己,为救护他,一路送到沧州!如此义举,古今几人能有?
鲁智深爱管闲事,而且管得彻底,他一定要管得自己放心了为止,所谓自己放心了,也就是他觉得自己所救护的对象基本上安全了。所以,鲁智深尽管是个粗放的人,但他也是一个极其细致的人。他在救金家父女时,不是先打郑屠逞一时之快,而是先将他们父女俩安顿好,让他们先逃走,并且担心他们跑得不够远,“恐怕店小二赶去拦截他,且向店里掇条凳子,坐了两个时辰。约莫金公去得远了,方才起身,径到状元桥来。”(第三回)平时,我们在公共汽车站等车,等五分钟,都觉得烦躁;《围城》里不急不躁的儒雅文人方鸿渐请心上人唐晓芙吃饭,还没等几分钟就心急火燎,在饭店里魂不守舍地看书;可是鲁智深如此粗犷之人,在旅店门口无所事事地坐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这真是太难为他了,此处的鲁智深可谓心细如发。袁无涯评论说:“为人为彻,偏不躁。”李卓吾则直批一字“佛”!鲁智深之所以能够耐心坐四个小时,完全是因为他内心的责任感,他一定要让金家父女安全离开渭州,而且他也知道一个是老头,一个是小脚女人,他们可没有“俺”的好脚力,所以一坐就是四个小时。可是就在前一天,他一听说了金家的事就迫不及待地要揍郑屠,被劝住回家后“晚饭也不吃,就气愤愤的睡了”(书中原话)第二天,“天色微明”(书中原话),他就早早地来替金家张罗。前面的急噪与此时的耐心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于此更显示其急公好义然心细如发之难得。
鲁智深的细心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表现,他在桃花村救了刘太公的女儿,用武力逼迫周通不得娶她为妻。打周通之前,他心里便有个计较,怕把刘太公吓住,就不告诉他自己要揍这小子,架打完了,人也救了,他又考虑到周通、李忠与刘家近在咫尺,自己拍拍屁股走了,一旦周通这小子反悔,刘家可真得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周通尽管答应了不再对刘家进行性骚扰,他还是不放心,硬给周通戴顶高帽子将他的军:“大丈夫作事,却休要反悔。”(第五回)周通无奈,只好折箭为誓,本不想做大丈夫,这时也只好稀里糊涂赶鸭子上架地去做了大丈夫,一做大丈夫,就没法做“丈夫”了。李卓吾在此又一次直批“佛”字。救林冲的时候也是知微见著,见到有人找董超薛霸就开始留心有无异常,在野猪林救了林冲以后,索性一直护送到沧州,深恐途中有变。估计不会再出什么事了,才分手,临分别时,还一禅杖把松树打折,不忘了向董超薛霸两人炫耀一下武力,免他们又生歹心。鲁智深在这里可谓苦心孤诣了。不如此不足以震慑那董超薛霸,不如此也不足以使自己放心。袁无涯读到此处,评点道:“必如此显个手段,方去后常有个莽和尚现前,不敢起一毫歹心。”李卓吾则又阿罗汉、菩萨地大大夸赞一番,老李之所以如此往“死”里夸,自有他的道理,因为鲁智深若没有深重的侠义精神,他就不可能两千里地风风雨雨地跟过来;他若没有彻底的侠义精神,他也就不可能如此细致入微地提防两个公人。
说鲁智深是大慈大悲的菩萨,仿佛是句戏言,因为这和尚除了“邪淫”之外,佛门戒律一概不守。你看他在五台山,又喝酒,又吃肉,不讲卫生,随地大小便,一点文明礼貌都没有,喝醉了酒,谁不小心惹恼了他,他还要揍你;下了五台山,则更是又杀人又放火,哪象个出家人?但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这个不守戒律的花和尚呢?关键还在于他的急公好义,他没有杀过无辜的人,打死郑屠是他下手重了,并非真要杀他,他也没有什么流氓习气,五台山下的酒店不肯卖酒肉给他,他也没闹过事。他在五台山喝酒打人,也并不全是他的错。他只有一次喝酒以后,发酒疯把半山腰的亭子给弄折了柱子,他打那些和尚,都是正当防卫——也就是说他是后动手的,如果那些和尚们在他酒醉时,不去理他、打他,估计也不会挨揍,这一点只有他师父最清楚,其他那些和尚还真是蠢秃。当然,鲁智深在一个集体里生活,也应当遵守纪律,否则,作为五台山来讲,长此以往,寺将不寺,僧将不僧——但是,这仅仅是从稳定压倒一切的角度来讲的,经不得深究。
所以,我们不妨来深深地究一究,不喝酒吃肉是否就算参修佛法了?不吃葱蒜韭菜就算参修佛法了?不跟老婆上床睡觉就算参修佛法了?为了早日成佛,见了无端杀人的恶棍视而不见,空了四大,避了三舍,任其作恶便算参修佛法了?不是,不是,不是,这一切通通不是真个参修法门。那么什么是真的参修佛法的法门呢?为了说明问题,我来讲个故事,明代末年,张献忠部将李定国奉张贼之命屠戮无辜民众,当时高僧破山和尚为民请命,要求他别再杀人,李定国让人摆出一大堆猪狗牛羊肉,说:“你要是敢吃这些东西,我就封刀不杀!”破山和尚说:“老僧为百万生灵,何惜如来一戒!”于是,大吃特吃牛羊猪狗肉,李定国只好说话算数,不再滥杀。破山和尚是破戒了,但是与佛门戒律比起来,到底是人的生命重要,还是那几条破戒律重要,我想不难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这个故事,在李敖先生的书中多次提到,他也是借以说明什么是真参修,什么是假参修,尽管李敖自己并非形式上的佛教徒,但是,我相信包括那些号称深通佛理的人在内,没有几个人比他更懂佛法——因为他一直就在为正义的事业而斗争,不惜付出青春和自由(李敖品质上的其他问题另说)。对于真正明佛法的人来说,参修佛法的关键在于行愿,象地臧王菩萨一样发下大愿,而后不断地朝这个目标努力,地臧王菩萨的誓愿是:“众生渡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这才是佛家真本色。守戒律自然有必要,但是他不是教条,所以说,鲁智深尽管喝酒吃肉,不避荤腥,是个不折不扣的破戒和尚,可是,他比那些只知道机械地死守戒律,对世事心如止水,冷漠如铁的和尚们不知要高出多少倍。佛法是出世法,但时时不离世间法,它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对于鲁智深来讲,酒是要喝的,不平事更要管;肉也是要吃的,但不平事比肉更重要。所以,他才会打死郑屠,逃亡他乡,颠沛流离而无怨;才会风雨两千里送林冲方才心安;也才会为杀作恶多端的贪官,身陷囹圄而无畏!对于金家父女来讲,对于刘太公父女来讲,对于林冲来讲,对于青州城的黎明百姓来讲,鲁智深岂非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无怪乎,李卓吾要誉之为“佛”、“大丈夫”、“真男子”、“勇人”、“仁人”、 “圣人”,卓吾先生此誉也许并不过分。金圣叹则说得更加有情感,他说:“写鲁达为人处,一片热血直喷出来,令人读之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
鲁智深对于自己的生命也是看得很淡,当然,他也象所有的人一样,珍惜自己的生命,但他绝不因此而吝惜自己的生命,第五十八回,因刺杀作恶贪官贺太守而被捕,他也全无惧色。到征方腊结束,在杭州六合寺按其师父给他的四句偈中所谓“听潮而圆,听信而寂”得知自己就要去世的时候,他也一点都不觉得难过,书中写道:“鲁智深笑道:‘既然死乃唤做圆寂,洒家今已必当圆寂。烦与俺烧桶汤来,洒家沐浴。’”(第一百十九回)他如此不当回事,以至于大家都不相信他真的准备“圆寂”了。真是个知理达命的真罗汉。
白璧微瑕说“菩萨”
鲁智深是个“菩萨”,但是,他终究还是个人,只要是人,就不免会有缺陷。前面我们着实狠夸了一番鲁智深,下面,我们不妨吹吹毛,求求疵。
毛中第一疵是鲁智深赊帐。
《水浒传》第三回,鲁智深刚一出场,便欠了一泡茶钱作“出场费”。他和史进喝完茶以后,不付帐就走了。书里写道:“鲁提辖挽了史进的手,便出茶坊来。鲁达道:‘茶钱洒家自还你。’茶博士应道:‘提辖但吃不妨,只顾去。’”是鲁智深没钱吗?好象不是,你看他后来给金家父女,一掏就是五两银子,还说今天身上没带钱,由此可见,鲁智深不穷,再说了,他身为提辖(相当于今天一个地级市的人武部部长兼公安处处长),朝廷命官,怎么可能有那么穷呢?接着,鲁智深和史进又约了李忠去喝酒,在此遇见了金家父女,赈济了五两银子给他们,喝完酒,三人走时,鲁智深又喊了一声:“主人家,酒钱洒家明日送来还你。”主人家连声应道:“提辖只顾自去,但吃不妨,只怕提辖不来赊。”我们知道的结果是第二天,鲁智深打死了人,一溜烟走了,茶钱、酒钱只好先赊着,待来世再还。好在鲁智深是活佛,下辈子定还无误。
可是,依我之见,鲁智深即便不打死人,他也不会归还茶、酒钱。读者不要惊讶,怎么我们的活佛成了个白吃白喝的家伙。原因何在?鲁智深是公安处长,以他的地位,在当地茶坊酒肆吃点、喝点,算得了什么?人家还以提辖来吃为荣,咱们多嘴岂非愚不可及?事实上,鲁智深不是爱贪小便宜的人,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受了那个社会的一个普遍观念——官本位思想的毒化[2],他白吃白喝,重不在吃喝本身,而在于他能赊帐;他能赊帐也重不在赊帐本身,而在于赊帐能显示他的地位——人家不行,老子可以,因为老子是当官的!
当官的白吃白喝,不,不能叫白吃白喝,应该叫给你面子。给你面子在我们当今这个社会,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一般真正的高级官僚是不会赊帐的,否则显得太没身份,辱没他的地位,现在的官本位还是一如既往地严重,可是,那些当官的也多少学会了一点遮羞术,不再那么招摇;中下层的官员则很复杂,难以一语道明,不过,许多官员已经无须自个儿花钱吃饭了,因此也谈不上什么赊不赊帐的问题,这跟“秦以后的中国有没有过封建时代”一样是个伪问题,或者好比说,你有没有亲眼见过苏格拉底,都是伪问题。由此可见,历史真的在不断进步,至少在官员们那里是进步的,咱们只能让一部分人先白吃起来,最后达到共同白吃,所以,历史的进步是缓慢的,点点滴滴的进步,总比没有进步要好。而且,如果我们不抱成见的话,就会发现,这一进步实在是日新月异,以前,县衙皂隶是很难“给你面子”的,比如说,我们就没见到武松当了都头以后常常“给你面子”。可是,现在我们的人民警察也常常来“给你面子”了,税务官员也来“给你面子”了,尤其是许多村干部也来“给你面子”了,看来离共同“给你面子”已经不远了。谁说共产主义虚无缥缈?至少共餐主义、共给你面子主义还是有可能的嘛!鲁智深真是太小儿科,还傻乎乎地说一声赊帐,要我的话,给完你面子了拉倒,拍屁股走人,难道老子吃顿饭还要给钱,你就不怕我不来吃,你就不怕我不给你面子?不是有一首当代民谣吗,“干部不怕喝酒难,万盏千杯只等闲。五粮茅台腾细浪,乌龟王八走鱼丸。蛇汤燕窝喝成病,大肚翘横嘴流涎。更喜小姐颜如雪,三陪过后尽开颜。”这首民谣真是当代杰作,最传神地描绘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美好前景。只是,喝水不忘挖井人,“给你面子”古已有之,至少咱们的鲁大菩萨便树立了一个榜样,在没有别的根据之前,我只能把鲁大菩萨做为“给你面子”教的教主,当然,这个教不是鞋教,而是地地道道的袜教。
咱们鲁大菩萨的毛中第二疵是打郑屠非正途,行事卤莽,没有法律意识。
鲁智深听了金家父女的一面之词,就要去找人打架,这未免轻率了些。当然,在当时的情况下,金家父女的泣诉已经足以让人相信他们了,但是,如果从一个更为严格的角度来讲,把这件事置换到一个法治社会的时空中,鲁大菩萨就应该再去仔细地调查一下事实的确切真相——他本来就有这个权力,等到所有的事实真相都已经水落石出了,主要证据全部收集到了,然后把郑屠这厮拘留起来,讯问讯问,同时通知他家里人,他要是想找个律师,没问题,洒家成全他,只要你有钱,找最好的律师随你的便,接着,洒家移交检察部门,而且说不定他自己就有公诉人的身份,可以直接按照司法程序提起公诉,在法庭上当面质证,金家的控诉全部成立,再以法律的名义对郑屠实行制裁,这样,郑屠受到制裁也会心服口服。倘若司法太腐败了,所有可以救济的合法途径都已经尝试过,而且都失败了,郑屠还是没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时再去把他揍一顿,岂不合情合理,又大快人心,而且法律的正义也得到了维护。
确实,这样来苛求鲁大菩萨可能会激起一些读者的愤怒,好象不合常理,但是如果我们心平气和的想一想,我讲的并非一点道理都没有。作者也好,鲁智深也好,读者也好,无疑都站在金家父女一边,他们代表了受欺负的一方,代表了正义的一方,可是我们是否也可以质疑一下,金翠莲所讲的一切,难道真的跟事实一点出入都没有吗?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为自己辩护,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所以金翠莲讲的一切就有可能与事实有一定的出入,要把事实搞清楚,就得认真地调查事实真相,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冤假错案。古往今来,大量的冤假错案不就是这么偏听偏信导致的。
我们还可以再换个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假设郑屠这厮恶人先告状,找到我们的鲁大菩萨哭诉,说金太公欺负他了,要他主持公道,鲁智深也给他来个“急公好义”,不问青红皂白地把金老揍一顿,岂不坏菜?当然,我们可以说,鲁智深没那么蠢,一看郑屠这满脸横肉,就不是好东西,不会上他的当去打金公。但这依然不是建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的,依然是一种猜测,事实还是不确定的事实。要把事实搞清楚除了扎扎实实地调查研究,只有这一个郑屠(正途)别无他途。
我们还可以换第三个角度来看待这件事。在一个公民社会里,郑屠跟金翠莲一样都是法治之下的公民,金翠莲有控告他的权利,他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金翠莲或司法部门有举证的义务,郑屠若辩解,也有举证的义务。他们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在法庭作出判决以前,郑屠未被判决有罪以前,他至多是个犯罪嫌疑人,还不是罪犯。所以,法律保障他的基本权利,是为了保证法律的正义性和公正性,否则,如果法律不保障他的基本权利,也就难以保障金翠莲们的基本权利。特权是产生腐败的温床,产生不公正的温床,更是产生罪恶的温床。但是,建立在人人平等理念基础上的法律是否定特权的。传说在很久以前,北欧的弗莱斯昂人要订立一部大家能够共同遵守的法典,就派了十二个德高望重的长老去收集各部落的习惯风俗,作为制定法律的基本素材,当他们泛舟大海的时候,遇上了暴风雨,于是他们向真理与正义之神福尔赛提祈祷求援,突然,他们发现他们中间多了一位素不相识的长老,帮助他们掌舵,终于脱离了危险,当他们上了一个小岛以后,这位长老才开始说话,向他们口述了许多基本的法律原则,说完这些话以后,长老突然消失了,他的最后一句话是:“有法律的土地会兴旺,没有法律的土地会荒芜。”这句话从此成为北欧人的至理名言。
也许,法律程序是很繁琐的,不比鲁大菩萨三拳两脚来得干脆利落,来得痛快,来得解恨。但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要想赋予人间公正,又不肯脚踏实地地探索事实真相,这不是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吗?天下没有不吃草的千里马,千里马得不到充足的草料就会“骈死于槽枥之间”,再也跑不了哪怕是一寸地。司法公正若不是建立在有效严密的程序基础之上,它就不可能真正被达到。为此,英国思想家卡莱尔曾经说过一段极其精彩的话,他说:“不管离得多远,我们都必须回到法律的身边——这不是平坦的鲜花之路,也没有“巨大的快乐”;我们踏上的,是充满险境、人迹罕至之处,我们必须穿过雾气腾腾的峡谷,渺无人烟的海洋、横扫一切的暴风雨,感谢上苍,只要不必穿过混沌和深渊!”
可是,直到今天,我们还常常处于混沌和深渊之中,因为我们喜欢看包公戏,我们喜欢鲁智深们,我们喜欢海瑞们;我们依然希望有一个说了算,定了干的明君圣主,我们依然希望无数的清官来听我们无助的叹息,我们依然希望有一个为民作主的“民主”,可就是没有希望过社会能够按照法律来运行,哪怕是没有明君圣主,没有青天包大人。我们希望公正,可是我们又不知道怎样获得公正;我们只有对实质正义的偏狭追求,就是没有对程序正义的深切寻求。因此,我们追求正义,可是正义只在舞台上;我们盼望拨开乌云见青天,可是青天永在乌云上;我们希望出现清官,可是清官却永远只在我们的梦影阑珊。
鲁大菩萨的毛中第三疵是他清醒中的糊涂。
此话怎讲,且听我慢慢道来。鲁智深深知朝廷黑暗,因此他一点都不热中于功名,也根本不同意招安,在梁山排坐次后的菊花宴上,宋江又在那里做他的招安梦,李逵和武松都提出反对,当时宋江要杀李逵,被众人劝住,宋江就问武松为何招安便冷了弟兄们的心,鲁智深答道:“只今满朝文武,多是奸邪,蒙蔽圣聪,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杀怎得干净?招安不济事,便拜辞了,明日一个个各去寻趁罢。”(第七十一回)所以,鲁智深很明理。但他跟武松、李逵一样,喝了宋江的小义迷魂汤,囿于江湖义气,而无法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最后,鲁智深尽管清醒,可是终究把持不了自我,跟所有的梁山好汉一样,不管情愿不情愿,都跟着宋江为那昏君奸臣卖命,南征北战,伤的伤,死的死。鲁智深尽管没有死,而且立下不世奇功,但是他只当这一切为儿戏,根本不入他法眼。这也是他比谁都更加安详地面对死亡的原因,他甚至会觉得洒家终于可以不管这些罗唣事了,可以安息了。当然,他不厌生,若给他端上鱼肉,他照样会风卷残云,不然,他或许又会埋怨“口中淡出鸟来”。
给大菩萨定级
据说,现在五台山方丈的行政级别是厅局级,鲁大菩萨若尚在人世,不知将作何感想。不过,由于写作本文的需要,我到兜率天去采访他,我原本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写这些劳什子很容易得罪人的。好在他根本就不在意。
他说:“随兄弟写,不要管洒家高不高兴,不过俺倒挺想知道你怎么评价当年弟兄们的事情,自来得此地,也见不到弟兄们,只有少数几个人还时常联系。”
我很惊讶:“怎么,他们都没在这里?”
“唉,休提这事,宋江哥哥落在第十八层地狱,寂寞得很,好在李逵兄弟一直陪着他,其他弟兄也就住得比他高几层,没甚鸟劲。”
“那有没有可能相见?”
“如今幽明远隔,如何得见?洒家这几日正寻思,怎生见他们一见,……劫狱不抵事……”
我看他老毛病又要犯,就提醒他道:“大菩萨不可造次,这事可得细细掂量了,方可计较,须得便宜行事。这是他们自己造孽的结果,须怪不得别人,别人也救不得他们,你就别胡思乱想了。”
“兄弟讲得也是,有了,你莫非恰自彼处来,便托付兄弟着俺带封书信去罢,也好一时绝了洒家挂念之想。”
他倒会找人,偏偏让我到地狱里去给他送这破信。不过,看来做了菩萨也还有深情厚谊,此人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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