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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馬英九私收2億元 周玉寇將賠一千萬並道歉
發佈時間: 4/4/2019 12:29:13 PM 被閲覽數: 292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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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馬英九私收2億元 周玉寇將賠一千萬並道歉

王瑞德

台北——台灣媒體人周玉寇於2014年公開稱時任總統馬英九收受政治獻金2億元,馬英九提告求償。一審判周被判無罪、免賠,但刑事二審改判周拘役50天、罰金5萬元,已先定讞,民事二審也改判周須賠馬180萬元,並將在4家報紙頭版登報道歉各1天,最高法院今駁回周的上訴確定。

馬英九(右)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左)圖片來自網絡

判決指出,周玉蔻於2014年12月間,接連在個人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電視政論節目,指稱時任總統馬英九於2012年競選連任總統期間,疑收受頂新魏家2億元非法政治獻金,她喊話要馬公開解釋。

馬英九認為遭周玉蔻抹黑,名譽受損,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周加重誹謗,另提民事訴訟要求周賠償1000萬元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但一審刑民事採信周宣稱有查證的辯詞,認定她本案言論非全然惡意虛構,均判馬敗訴。

刑事二審,高院認為周在沒有相當理由確信下,卻陳述不實的事情,這不是善意評論,“僅為個人意見與主觀臆測,卻過度信賴自己的判斷”,2017年4月改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並在判決書里表示指出“希冀爾後能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

民事二審隨後也以張榮豐等人證稱,周玉蔻並沒向他們查證有關馬英九收取頂新魏家2億元非法政治獻金等理由,認定周沒善盡查證責任,2018年1月改判周須賠馬180萬元、以年利率5%加計4年多的利息,並須在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各1天,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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