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名央企領導人員因審計遭處理”昨天,國家審計署網站公布“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結果”公告。截至2007年10月底,各被審計單位已追回或歸還被擠占挪用的資金41.95億元,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305項﹔審計發現的117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后,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10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1月31日《京華時報》http://news.qq.com/a/20080131/000342.htm)
據國資委提供數據表明:中國160多家央企所有負責人的最高薪酬為118萬,最低為20多萬。(http://news.qq.com/a/20080131/001126.htm)現實用數字鐵証如山的顯示出,一方面是央企頭面人物高的誘人的薪金,另一方面是一大批央企領導人因涉嫌違法犯罪當啷入獄,兩相對照給高薪養不了廉下了一個很好的注腳。
說來也是,通達才160多家央企,一次審計就使得38名頭頭在案難逃,真夠觸目驚心的。這些頭頭拿的是高薪,干的卻是腐敗的勾當。不是有高薪養廉之說嗎,怎么在央企就不靈了呢?道理很簡單,欲壑難填。權力太大,制度就形同虛設,監督更成了擺設,即使違法犯罪付出的成本再大,也杜絕不了腐敗的淵源。
央企頭頭在改革中,好處占盡,在處于壟斷經營的尊位上,即享有企業老板之高薪,又占有行政權力之威。因為有許多央企頭頭都是國資委直接任命的,上從副部級下到副處級,頭上的企業和行政兩頂官帽子,冠以權傾一世來比方一點也不為過。在這種體制下,為官者只要把上面應付好了,就可以說一不二,高薪之下的胡作非為也就在所難免了。
央企頭頭的腐敗,不能歸結為沒有好的制度和好的監督,一切都是權力惹的禍。不論在企業還是在行政單位,一旦個人的權力大到失控的時候,包括高薪在內,所有的都會化為烏有。當然,權力再大,大不了法,只有法律的利劍才會讓權傾者最終付出慘重的代價。
不能再指望用高薪來刺激央企頭頭的所謂創造力和單純的利潤指標了,要從根本上煞住央企頭頭的腐敗,惟有是在央企的體制上來一番脫胎環顧的變革。作為雙重身份的央企頭頭,高薪刺激,刺激的只能是腐敗,還能有什么呢?可不能打著改革的旗號,以所謂高新養廉而毀了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央企啊!
作 者:劉浩平
《聯合早報網》 一個怪夢:大赦天下貪官? 2008/02/01 | 法制日報
雖然大赦天下貪官的做法會損害社會正義和司法公正,并使“政府”擔上保護壞人的惡名,但是可以讓我們放棄過去的腐敗包袱,集中力量打擊今天的腐敗并預防明天的腐敗
在2007年最后一天的夜里,筆者做了一個莫名其妙得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夢:我竟然當了官───一個雖然職位不高但是手中握有實權的官,而且成了貪官。平心而論,我不是一個道德敗壞的人,我是受他人的影響而一步一步走上“貪官之路”的。于是,我的心靈一直處在痛苦折磨之中,既有恐懼,也有悔恨﹔既有彷徨,也有無奈。我也曾想到痛改前非,但是我卻無法改寫自己的過去。我也曾想到投案自首,但是我不敢面對那身敗名裂和身陷囹圄的后果。我怨恨這關系縱橫的社會環境,怨恨這名存實亡的法律制度……我知道,我身邊有很多跟我一樣的官員,其中既有比我職位低的官員,也有比我職位高的官員。我也知道,中國必須反腐敗,不反腐敗就會亡黨亡國。但是,真要反腐敗,我怎么辦?“我們”怎么辦?而且,這個“我們”還包括一些直接承擔著反腐敗職責的官員。看來,“我們”只好繼續走“我們”的路,繼續編織“我們”的關系網,千方百計不要讓那反腐敗之劍落到自己的脖子上。
然而,就在2008年1月1日,我聽到電視新聞里播出了一條令“我們”非常振奮的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特赦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受賄的各級官員,條件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再不受賄﹔如果2008年1月1日以后再次受賄,則要同時追究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受賄罪行。同時,中央政府決定成立獨立而且垂直領導的反腐敗調查機構,嚴格查處2008年1月1日以后發生的腐敗犯罪案件,堅決做到發生一件,查處一件。另外,為了體現百姓與官員的同等待遇,國家還決定特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所有老百姓的偷稅漏稅行為……我太高興了,我又可以開始新的生活,中國社會又掀開了嶄新的一頁……
我醒了,默默地望著窗帘的縫隙處透進來的一絲曙光。我知道,這只是一個夢,一個不可能成為現實的夢。然而,我的思緒卻很久也無法脫離夢中的軌跡───
官員腐敗確實是一種令人痛恨的社會現象。但是在數千年的人類文明史中,官員腐敗几乎從未絕跡,盡管時猖時隱,有起有伏。當然,腐敗與反腐敗是對立伴生的事物,有腐敗,就會有反腐敗。縱觀古今,橫瞰中外,有人在前赴后繼地走上腐敗的道路,有人在不屈不撓地進行著反腐敗的斗爭。當世人剛剛為掃除一時腐敗之后的清明世界而歡呼雀躍的時候,腐敗卻又如死灰般復燃,如沉渣般泛起。腐敗-反腐敗-再腐敗,這似乎成為了人類社會的一種怪圈現象。它確實讓人煩惱,令人沮喪,但也促人反思,發人深省。
由于當下中國社會處于轉型時期,而且法制很不健全,國人的法治觀念和守法意識也非常薄弱,所以社會中違法現象普遍存在,包括官員的貪污受賄。我曾經聽過一個“故事”:某夫婦為傳宗接代堅決要生二胎。丈夫在某實權單位工作,妻子在檢察院工作。檢察院擔心本單位的計划生育工作受到影響,便千方百計勸那位妻子去做人工流產。但是,那位妻子堅決不同意,甚至不怕自己被開除公職。面對這種狀況,一位檢察官想出了一個“狠招”:那個丈夫工作的單位是“腐敗高危區”,估計他肯定有“問題”,便派人對那位妻子說,如果你不配合,檢察院就立案調查你丈夫的受賄行為。結果,沒過几天,那位妻子就主動去做了人工流產。這個故事說明,中國的官員腐敗已經到了相當普遍的程度───至少在某些“高危領域”。現在的問題不是誰有“問題”,而是查誰有“問題”。言外之意,查誰,誰都有“問題”!更為嚴重的是,我們的社會一方面在反腐敗,一方面又在大量產生腐敗。而且,我們的反腐敗似乎只能疲于應對過去───查辦那些發生在多年以前的案件,無法集中力量解決現在和未來的問題。于是,國人背著腐敗的包袱反腐敗,結果是那腐敗包袱猶如滾雪球般越來越沉重。我們的國家似乎已經被腐敗“套牢”,國人必須尋找“解套”的方法和路徑。
常言道:國無常強,家無常盛。在世界上,中國唐朝的文明曾經引領各國潮流,成吉斯汗的金戈鐵馬曾經馳騁亞歐大陸﹔大英帝國曾經占有“日不落”的廣闊版圖,希特勒的飛機坦克也曾經霸道于近乎整個歐洲﹔前蘇聯曾經擁有世界上最強大的軍事機器,而美利堅顯然是當今唯一的超級大國﹔但是已經有人預言,21世紀將屬于亞洲。在中國,自從盤古開天地到如今,各個朝代都經歷了由興到衰、由生到滅的過程。在那世襲制的封建王朝中,開國者往往比較勤政廉明,但后繼者卻日漸荒淫奢侈,直至喪失社稷。國是如此,家道亦然。俗話說:窮不過三代,富不過五代。諸如《紅樓夢》中賈府那般的大家望族,最后不是也都不可救藥地衰敗下去。今天,當各路游客饒有興趣地參觀江蘇周庄的“沈廳”、廣東開平的“立園”、山西靈石的“王家大院”、山東煙台的“牟氏庄園”時,往往都會情不自禁地為這些“大宅門”中創業者的勤奮和敗業者的奢靡而咂舌感嘆。王朝更替,家族興衰,這樣的故事,無論在中國還是外國,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都是屢見不鮮的。那么,在這世道變遷的背后有沒有我們可以把握的規律?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改朝換代是為腐敗“解套”的一條有效路徑,但是往往會讓社會付出高昂的代價───特別是以暴力方式進行的改朝換代。那么,我們能否通過較為平和的方式完成“解套”的任務呢?誠然,我們也可以采取漸進的方式逐步加強反腐敗工作,但是面對如此嚴重的腐敗狀況恐怕難見人民滿意的實效。雖然大赦天下貪官的做法會損害社會正義和司法公正并使“政府”擔上保護壞人的惡名,但是可以讓我們放棄過去的腐敗包袱,集中力量打擊今天的腐敗并預防明天的腐敗。我記得,香港地區的警察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也曾經腐敗得一塌糊涂。香港政府在市民的推動下也想根治警察腐敗,但是因得不到廣大警察的配合而難有成效,最后只好“大赦”貪污警察,并由此建立了清廉高效的警察隊伍。毫無疑問,“大赦天下貪官”屬于反腐敗的下策,但是在別無良策的時候,“下策”也是可以選擇的。不知國人以為然否?
以上只是筆者由一個怪夢引發出來的胡思亂想,讀者請勿當真。(何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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