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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救赎是什么意思/基督的救赎/圣经的核心真理:基督的替代性救赎
發佈時間: 12/27/2019 6:19:10 PM 被閲覽數: 465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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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救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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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末世論
Portal:基督教

基督教救贖論基督教神学救贖的觀點,指基督教信仰中有關耶穌基督的救贖的信仰意義,是基督教哲學中的崇高表現,亦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主題。根據基督教的教義,耶穌基督的救贖所顯現的意義是與全人類都有關的,從過去直至未來。

歷史背景[编辑]

早期教會並沒有發展「不成熟」的救贖理論。教父時期對神學的貢獻主要是在於──「基督論」及「三位一體」的教義。早期的救贖論點都帶有濃厚的神話色彩,成熟的救贖教義是始於坎特伯雷的安瑟莫,直至17世紀新教正統主義時期才算是真正發展。[1]

救贖基礎[编辑]

救贖的基礎有三項[2]

  1. 上帝愛的具體彰顯。
  2. 上帝藉著救贖,在世代與永恆間顯明祂的恩典。
  3. 上帝要「被揀選之人」以善行回應祂的揀選。

救贖定義[编辑]

從人的角度看贖罪:有與上帝「和好」的意思,也有「被救贖」的觀念。「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3]」,人因為罪而與上帝隔離,生命被罪惡綑綁,罪使人成為被奴役者,而救贖者則是要廢除奴役,使人得釋放。從宗教的角度看贖罪:上帝是救贖者,在舊約中,上帝將天選之人從為奴之地領出來[4],新約則預表耶穌基督要將人為從罪惡釋放出來。

聖經中的救贖[编辑]

以弗所書第3章第9-11节:『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上帝裡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這是照上帝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 主耶穌完成救贖工作的方式就是捨了自己的生命,被釘在十字架上。因此人是藉由耶穌基督的救贖而從罪的壓制中得釋放、蒙赦免;所以保羅才會說:救贖既是在基督裡以信心獲得,就不再需要藉著「守律法」來換取了。[5]

俄利根赎价型救赎论[编辑]

俄利根

最早期的救贖觀,Aulén稱之爲“古典的”救贖觀,經常被理解爲“贖價型救贖論”。自從其名著出版後,也被稱之爲“基督得勝論”。這理論認爲亞當夏娃在墮落時,使人類接受了魔鬼撒旦的轄制;而上帝爲了贖回人類,差基督作“贖價”或“誘餌”;而魔鬼不知道耶穌基督不會永久死亡,于是殺害了基督;當耶穌復活時魔鬼就失去了對人類的控制權了。

Aulén認爲,“基督得勝論”Christus Victor是初代教會的主流觀念,也是教會歷史頭一千年的主流觀念,幾乎每一位教父都支持它——包括愛任紐俄利根希波的奧古斯丁,這僅僅是其中幾位。

Aulén認爲神學家們誤解了早期教父的觀念,誤會了他們的救贖觀是一種“贖價理論”Ransom Theory。教父說的“贖價”的原意,並不是說要給魔鬼贖價;教父乃是說人類從罪、從死亡、從魔鬼的轄制中得釋放。正如“基督得勝論”所顧名思義的,“贖價”ransom不是指一種交易,而是把人類從罪的奴役中解救或釋放出來。(但坎特伯雷的安瑟莫把它誤解成是給魔鬼贖價了)。

这部分翻译自英文维基百科的Christus Victor。完整翻译见下面的外部連結

對俄利根的批判[编辑]

『付贖價給魔鬼』的理論與聖經的教導並不符合。

  1. 與上帝公義的本性不符:俄利根的論點似乎是一場最強壯、最狡猾者就佔上風的競賽。上帝的公義是彰顯在每一個層面上,特別是在祂救贖人類的計畫中,上帝以公義、大能的行動來救贖人類,並不需要用其他「手段」來施行祂的拯救。
  2. 人雖犯罪,但並不代表撒但有權控制人類:撒但乃是藉著罪與死來控制奴役人,並不表明它因此而取得「合法地位」來控制人。

人因為犯罪而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因此人需承擔罪的刑罰──死亡。基督用祂生命所付的贖價,將人類從律法的咒詛中贖出來。無罪的基督為罪人死,使上帝的公義能得以維持並成全救贖的行動;這是上帝公義原則的因應之道,絕不是以強欺弱的戲碼。

安瑟莫補償型救贖論[编辑]

第二種救贖觀是“拉丁的”觀念、或稱爲“客觀成就目的”理論。是11世紀的安瑟莫創立的。它通常被理解爲“補償型救贖論”。它是安瑟莫創立的,其中基督代替人類受苦,滿足上帝被虧缺的榮耀。宗教改革時,新教由此發展出“代罰救贖論”penal substitution——其中基督代替人類被懲罰,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于是上帝可以合法的饒恕人。有些人試圖證明“代罰救贖論”源于早期教父,如游斯丁(Justin Martyr 公元100-165)、游社博(Eusebius of Caesarea 公元275-339) 和奧古斯丁

對安瑟莫的批判[编辑]

  1. 「補贖論」的說法太過客觀:整個過程都忽略了人類的活動在內。人類在這「救贖交易」的過程中,彷彿是上帝手中的棋子一般。
  2. 太過注重司法與律法化:強調上帝的榮耀,將耶和華描繪為封建的帝王,耶穌基督為慈愛的朋友,為人類償付罪債。
  3. 忽略了聖靈的角色。

安瑟莫的補贖說受到許多的討論,儘管它有些爭議點,但對於新教舊教的整體衝擊力卻是重大無比,此觀點受到多數神學家的接納。 [6]

辯証[编辑]

教義專家認爲,初代教會裏並不存在“補償型救贖論”或“代罰救贖論”;初代教會裏只能找到另外兩大類的救贖觀念。羅馬天主教的神學拐點是在第5世紀,但11世紀前絕不存在“補償型救贖”的理論;16世紀前也絕不存在“代罰救贖論”。

只有一位著名的教義歷史學家J.N.D. Kelly,認爲初代教會曾有過某種“代罰救贖觀念”。但這位J.N.D. Kelly的論證方法,已被拆穿是學術舞弊了;J.N.D. Kelly是把近代的觀念強塞進教父的詞語中,造成教父有代罰觀念的假象。

這部分翻譯自英文維基百科的Christus Victor。完整翻譯見下面的外部連結

亞伯拉德品德感染論[编辑]

第三種是“主觀成就目的”理論。人稱“品德感染論”(Moral Influence view)——其中耶穌受難是一個典範的舉動,感染相信的人。這種觀念常被錯誤的追溯爲亞伯拉德的原創。實際上亞伯拉德是重申了奧古斯丁的看法,而奧古斯丁則是闡述了他那個年代的一種教義。

12世紀的亞伯拉德公然表示不同意羅馬天主教的「贖罪理論」以及安瑟莫的「補贖說」。亞伯拉德高舉上帝的愛,而不強調上帝的榮譽或神怒。他認為人類需要的是一個新的「行為動機」,對於上帝與人類的情感修復,反倒不是那麼在意,亞伯拉德主張上帝早已接納了人類,人類只是需要有可遵行的榜樣而已,因此人類並不需要「贖罪」。亞伯拉德所提出的贖罪觀點被稱為「道德影響說」。

亞伯拉德所著的《與羅馬人書訓詁》一書中,亞伯拉德認為基督之死最主要的後果便是彰顯上帝對人類的愛。亞伯拉德一方面強調基督的代死是顯出上帝的愛,另一面他又輕視罪的破壞性,認為人類的行為之所以會有善惡的分別,乃是在於人自己內在的動機,而與人性本善或本惡的特質無關。人因為看見那掛在十字架上受難、流血的基督,而被基督的大愛所感動,心中湧起萬分感恩;於是從原本懼怕、遠離上帝,再次回到上帝面前,並且有分於基督的生命不再活在罪惡之中。人類藉著「回應基督之愛」的行動得以與基督結合,並且因祂的受苦而獲益,將基督的完滿道德作為生活的準則。 [7]

對亞伯拉德的批判[编辑]

雖然亞伯拉德強調上帝的愛是成就救贖的源頭,然而他的理論卻拋棄了上帝的公義以及贖罪之真正含意。亞伯拉德的救贖觀完全沒有「法律行為」的意義。根據亞伯拉德的說法,當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難而死之時,發生改變的是罪人受到基督之愛的影響,在純粹道德中並沒有提到「死在罪惡與過犯之中」的人類要如何真正的悔改。因此有些批判者將之謔稱為「主觀理論」。單以上帝愛的屬性涵蓋整個救贖過程,又以人的主觀來解釋基督之死,將基督的死與其他歷史上英雄烈士的感人事蹟相提並論,容易陷入異端的模糊界線中。 [8]

加爾文: 預定論 [编辑]

加爾文主義預定論(英語:Calvinistic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又稱預選說,是加爾文主義神學理論體系的中心理論和加爾文主義者的主要信念。神恩獨作(英語:monergism)是指基督教神學中,信仰上帝的人通過聖靈的工作而無需個人行為配合,從而達到得救的理論。這個理論自聖奧古斯丁以後,主要見於加爾文主義(例如歸正宗長老宗)和其「不可抵制的恩典」教條。加爾文主義者將其「預定論」適用於其救贖論,認為上帝以其恩典指定某些人得救的永恆命運,而留下其餘的人為他們自己的罪甚至人類的原罪得到永恆的詛咒。前者稱「無條件的揀選」, 後者稱「遺棄」。加爾文主義認為,一個人必須被上帝所預定,蒙有效的呼召(更新/重生)而得到神賜給他的信心,然後才會願意相信耶穌基督,或者說想要去被稱義。加爾文主義者相信上帝在創世以前揀選了祂要拯救的人,使被揀選者最終進入神的國;他們同時相信上帝不予拯救的其餘人將下地獄。加爾文主義神學的創始人約翰·加爾文認為「選民」永遠不會失去他們得到的救恩,雖然他們不能確定自己將會得救,但是這上帝預定的人在社會上負擔重責大任,在工作上有傑出表現,在世間的榮耀是來自天命。加爾文亦認為預定論和自由意志不矛盾,兩者是並行不悖的。

反对預定論的宗派[编辑]

對加爾文的批判[编辑]

信义宗[编辑]

信義宗路德派)一向拒絕加爾文主義的「預定受罰論」,認信文獻《協同書》摘要清楚指出,加爾文此教導是「褻瀆上帝而且可怕的錯誤」。他們認為,根據《新約聖經彼得後書3:9提摩太前書2:4,已經清楚教導上帝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改悔,獲得拯救。

普救论者[编辑]

普救论认为,上帝要拯救全世界,耶稣是为全人类死的,所有人都会得救,包括许多没有信耶稣就死掉的人也会得救。这种观点既然相信耶稣会拯救全人类,自然也无所谓“预定”与“不预定”,故有反对加尔文主义预定论之嫌。支持加尔文主义预定论的神学家则认为这明显与圣经中大量描述的众多不信的人下地狱的经文冲突,如启示录21:8启示录20:14马太福音10:28马太福音5:30马太福音13:40-42、25:31、25:41、25:45-46等等,且诗篇37:10,20明确指出恶人要灭亡,并不是像普救论者说得那样“全人类都得救”。

罗马天主教会[编辑]

对于救恩,天主教与阿民念主义者一样,认为救恩能够失去。天主教相信“任何大罪都能使人丧失称义之恩;能够重新得着:借着告解圣事。所以要坚持到底,直到最后一口气,因没有必然把握”。而反对这种观点的教派则认为《约翰福音》第10章第27至29句是指救恩不能失去[9],《约翰一书》第5章第13句是指信徒可以知道自己被拣选有着永生的把握。[10]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1. ^ 麥葛福編著、楊長慧譯,(2003年),《基督教神學原典精華》,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57。
  2. ^ 雷歷,(1996年),《基礎神學》,楊長慧譯,香港:角石出版有限公司,305。
  3. ^ 約八34
  4. ^ 《出埃及記 20:2》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5. ^ 章力生,(1991),《系統神學──救恩論》,卷陸,香港:宣道出版社,146-47。
  6. ^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386;鮑凱索:《基督教信仰之研究》,217。
  7. ^ 雷歷,《基礎神學》,337;周聯華,(1991),《神學綱要》,卷二,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354;麥葛福編著,《基督教神學原典精華》,237。
  8. ^ 奧爾森:《神學的故事》,391;鮑凱索:《基督教信仰之研究》,218。
  9. ^ 《约翰福音》第10章第27至29句:“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10. ^ 《约翰一书》第5章第13句:“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来源[编辑]

书籍
  • Gustaf Aulén. 《歷史性信仰:基督得勝論 Christus Victor》. 1931. 
  • Paul Inns. 《慕迪神學手冊》. 1994. 
  • 吳羅瑜 編著. 救贖,救恩. 《聖經神學辭典光碟版》. 1999. 
  • 沈介山. 《信徒神學》. 2000. 
  • 馬有藻. 《基要信仰概論》. 1989. 
  • 章力生. 《系統神學──救恩論》 卷6. 1991. 
  • 麥葛福. 《基督教神學手冊》. 1998. 
  • 麥葛福 編著. 《基督教神學原典精華》. 2003. 
  • 奧爾森. 《神學的故事》. 2004. 
  • 雷歷. 《基礎神學》. 1996. 
  • 鮑凱索. 《基督教信仰之研究》. 1992.













第十一章 基督的救赎

 

 

    耶稣基督作为救赎中保者(Mediator salutis),唯有通过流血牺牲,救赎了人类。耶稣为了把人类从罪和死亡中救赎,当作神的百姓而流血了。因为他的死和流血才能解决罪(未17:11)。

    耶稣流血救赎了百姓,把他们当作神的百姓并提供了永生。通过赦免才有救赎,而通过基督的血才有赦免。

 

 

一、罪的赦免

 

    人类的祖先背叛了神(创3:1-19),拒绝成为神的百姓,因此跌入死亡当中(创2:17)。人类成为神的百姓是通过遵守神的诫命。这个诫命成了决定生命与死亡的法,若遵守就活,若违背则死亡。人类拒绝成为神的百姓,犯了诫命,所以被定为死亡(罗6:23)。

 

    叛逆的人类继续了他们的叛逆,铸成了违背神的法的生活体系。因此,所有的行为都违背神的法而进行了。即他们的生活都是罪。

 

    要想使这个叛逆的人类回转过来,成为神的百姓事奉神,并按神的诫命生活,必须赎出这个叛逆以及之后所有的罪。神的诫命是生命的法,所以违背这个法的罪过要想无化或被赎,必须是根据生命的赎罪即流血(未17:11)。所以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神的羔羊流血赎罪,信耶稣基督的人就没有罪了。这样人类的叛逆无化了,达到最初亚当的身份。通过亚当引入的罪使所有的人都死(罗5:12),而第二亚当耶稣基督作为义人代付罪价而死,顺从了诫命,构成了义,百姓重又属于神,成为神的仆人(罗5:19)。罪过除掉了,从罪中得释放,成了属神的人即神的百姓(罗6:22)。

 

    一旦犯罪,就不能避免犯罪,不能脱离犯罪的生活体系。这就是人成为罪的奴隶(罗6:6)。然而基督耶稣的血把人从罪中解放了。从罪的生活体系中得释放了(罗8:1-2)。所以不再是罪人。罪过除掉了,所以不是罪人,罪的刑罚解除了,所以是义人(罗8:1-2)。因此不再进入死亡。死亡被免除而消散了。这就是耶稣基督作为救主用自己的血成就的。给害怕被死亡钩住而死的人解除了死亡的恐怖,取而代之赐给了生命(罗6:23)。

 

 

    罪得赦免,人们与神和睦,并归向神(罗5:1)。为了使人们来到自己面前,用耶稣基督的血救赎了。罪使人们不能来到神面前,然而因着耶稣的血把这个罪解除而得生了(林前15:22),能来到神面前,成就人的存在价值。即能看见神。不仅如此,还要事奉神。这只有在靠着血的对罪的宽恕中才能成就。

 

 

二、义的赐给

 

耶稣基督不仅仅是赦免人们的罪,而且积极地赐给了义。义是在神面前的生存权,是通过遵守神的诫命而获得。没有人能守神的诫命而达到义。然而耶稣基督作为第二亚当即新人类的元首,遵守了所有神的诫命而成就了。从而把义赐给那因着犯神的诫命而成为罪人不能活的人(罗5:18-19)。

 

    血赎罪,基督的流血成了义(罗3:25-26)。神把流血赎罪定为义。因此信耶稣的人都达到义(罗3:26)。基督的流血是除罪即使罪无效,所以他的血是义(罗5:9)。

   

    遵守诫命就是顺从神,而耶稣基督以他直到死的顺从成就了所有的义(加3:13)。按犯罪的代价,律法要求死亡,基督顺从这个律法的要求,通过他的死,成就了义。通过这个诫命的成就,耶稣基督获得了义,成为信他的人的义(罗5:18-19)。因此使信耶稣基督的人获得义,成为义人,恢复了生存权。这样把耶稣信为基督的人达到永生。

 

    把十字架的死即耶稣的流血信为自己的救赎的人得了义,达到救赎(罗3:24-25)。神把耶稣基督当作我们的罪,只要我们相信这一点,就向神成为义(林后5:21)。付了罪价之后,付了罪价的人处在死亡的状态,那么这个死就不能正当化。因此基督耶稣因人类的罪死了,却始终处在死的状态中,那么他的死只是罪有应得,不能当作义。但是他的死是代赎的死,若要使他的死正当化,必须得复活。复活使耶稣基督的死作为代赎的死而正当化了。'他的死是付罪价'的正当化就是复活。因此为了使他的死成为我们的义,必须得复活(罗4:25)。他的死达到复活,所以罪得以被除掉,信他的所有人都活了(林前15:17,22)。这样通过耶稣基督的血得以除罪的人获得了义,能在神面前永远的活(罗5:17;约3:16)。

 

 

 

三、赐给永生

 

靠耶稣基督的死成为义的人(彼前2:24)被允许得到在创造主面前生活的生存权。因此相信耶稣基督的死的人达到永生(约3:16)。永生是耶稣基督付了罪价,用血买来赐给信徒的礼物。处在永远的刑罚当中的人因不能解决罪过,所以不能达到生命而是死。因此没有罪过的解决,生命是不可能的,却有神的儿子作为救主而来,灭了引入死亡的魔鬼的工作(约一3:8),应许了生命、永恒的生命(约一2:25)。而且为了实际地赐给永生而来(约3:16)。为了把永生赐给人类,耶稣基督作为永生本身而来(约一5:20)。所以赐给信他的人永生(约3:36)。他的死和流血是除去罪过、建立义,使更多的人成为义人(罗5:18-19),获得永生(罗6:23)。

 

所以,永生只在神的儿子那里,只能通过他的救赎得到恢复。唯有耶稣基督是人类的生命(约14:6),所以只有信他的人才能得永生。生命本身用自己的死立了义,并赐永生。但是达到永生的唯一的一个条件就是信这生命本身耶稣基督。因此信耶稣基督的人,其信心成为义(罗4:24),达到永生(约11:25-26)。唯有耶稣基督获得义,并把永生赐给信徒。

 

 

四、成为儿子

 

    亚当被创造与他的妻子一起成为被造物,被立为事奉神的仆人。并立约成为事奉神的百姓。以色列虽没有完全被救赎,但因为是与神立约的百姓,所以被立为事奉神的仆人和百姓。

    然而叛逆并拒绝把创造主事奉为神的人类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成为儿子,而不是仆人的百姓(约1:12)。这完全是基督救赎的功劳。相信成就救赎的耶稣基督的人不再仅是百姓,而因着信成为儿子(加4:4-5)。把靠耶稣基督的血得救的人看得比没有堕落的亚当还要宝贵,更加加爱于他,并把他们当作比百姓优越得多的儿子。因为是用耶稣基督的血救赎了。

 

    血的功效如此大,用耶稣基督即神自己的血来救赎并当作儿子。仅是百姓已经过分了,却把堕落的人类当作儿子(罗8:15)。

 

    既当作儿子,为分明是儿子,就给信耶稣基督的人赐圣灵,从而当作儿子(加4:5-6;罗8:15)。成为儿子的标志就是受了儿子的灵即圣灵。因此可以把神叫为阿爸父。给基督徒差遣圣灵就是把信徒当作儿子的入养式。因此成为儿子的基督徒随时可以靠儿子的灵,把神叫为自己的父。

 

    成为儿子了,就成为父亲的继承者。因为是儿子。本来,神通过耶稣基督、神的儿子创造天地,叫儿子成为万物的继承者(来1:2)。这个标志就是万物头生的(西1:15)。创造主即创造中保者是所有创造的继承者。所以万物都是属于基督的,是他的所有。

 

    但是神拥有了很多儿子。因着耶稣基督的血得赎成为神的儿子,所以参与基督的所有继承(罗8:17)。因都是神的儿子,所以是神的继承者。但是万物都是基督的所有,只能共同参与基督的继承。因此与基督一同成为后嗣(弗3:6)。直至外邦人也如此成为后嗣。这个后嗣是与基督等同的。本来神的创造是创造主定为自己的所有。由父神创造的万有,当然是神子作为创造中保者成为后嗣。因是自己的创造,所以当作自己的所有。但是连犹太人都不是的外邦人因信耶稣的信(来11:7)成为神的儿子,成为神的后嗣,参与基督的继承。身份的转移不仅在于从罪人转到儿子的地位,而是成为堂堂的儿子即后嗣。那也是与基督同等的后嗣。

 

    儿子受仆人的事奉。因此养子也受仆人的服侍。成为养子的外邦人(弗3:6)受为了只事奉神而创造的天使的服侍(来1:14)。只用来事奉基督的天使(太4:11;可1:13),要事奉被造物基督徒如同事奉基督(太18:10;来1:14)。仅仅是因着相信耶稣基督而被他的血得赎,达到如此的荣耀。耶稣基督、成肉身的神的血成就如此的功效(行20:28;太26:28;约6:54)。

 

    本来人是按神的形象被造,但更是因着基督的血得赎,使人如此上升为儿子而非仆人,并作为儿子成为后嗣。因此在天上得到属天的一切福分,参与神的荣耀(约17:22,24;罗5:2;8:18,21;9:23;林前2:7;林后3:18;4:17)。又让他们参与基督自己作为神享受的荣耀。先让他们有荣耀身体的变化(林后3:18)。从而使他们完全参与基督的荣耀(林后4:17;弗1:18;西1:27;3:4;帖前2:12;帖后2:14;提后2:10;彼前5:1)。

 

    不是因为单单得救就不死有永生,而是因为靠着基督的血成了儿子,所以活在神的荣耀里。能看见荣耀中的神已经是巨大的荣耀,居然把神的荣耀当作我自己的荣耀。得救的人因被当作是儿子,所以得荣耀。

 

 

 

五、保障复活

 

堕落的人类因信耶稣基督,得到罪的宽恕,得到生存权,而这生存权是用复活来成就。神应许把信耶稣的人当作儿子,参与神的荣耀,而这一切是通过复活成就。确实地成为儿子也是通过复活(路20:36)。然而信耶稣的人并非是因信直接达到复活,而是在终末达到复活,这是救世主定的(太22:30;可12:23;路14:14;20:33;约5:29;11:24)。

 

达到复活才能永生,才能成为神的儿子,才能参与神的荣耀(约5:29;行17:18;24:15;罗6:5)。因此用耶稣的血给得救的人作了复活的保证。信徒复活的保证就是差遣到我们心里的圣灵(林后1:22;5:5;弗1:14)。这位圣灵就是把耶稣基督从死人当中复活的那位圣灵,所以如同救活基督一样,救活我们的身体(罗8:11)。

 

耶稣基督从死人中复活(帖前4:14;太27:63;行10:40;26:8;罗8:34;林前15:4,12,15,20),为了使自己救赎的人与自己一样复活,就差遣圣灵当作复活的保证。复活者的灵进入我们的心,所以达到复活是千真万确的。

   

    耶稣基督作为救赎中保者用自己的血把人们赎出来,并为了使他们参与神的荣耀,应许了复活,又为了保证复活,用圣灵作印证了(弗1:13-14;4:30;林后5:5)。

 

 

六、创造的变换

 

    耶稣基督用自己的血救赎了人类,又通过这个救赎,创造世界也有了变化,参与神的救赎。因着人类的叛逆,创造也受咒诅了(创3:17)。因此万物屈服于腐败和解体(罗8:20)。亚当被立为创造世界的王(创1:28),然而王的叛逆导致神对全体创造的咒诅。因着这个咒诅,万物不仅有了变化,而且这种变化是超越了他们的本质。即腐败和解体。人的罪不仅使人灭亡,而且也带来了创造本身的毁灭。

 

    救赎主用自己的血救赎人类,又用他的血净化和救赎创造世界(罗8:21-22;启21:5;西1:20)。作为创造主创造了万物,而创造主作为救赎主净化和更新创造(彼后3:10,12-13)。从而成为新天新地(启21:1)。得救的人类达到荣耀,达到自由一样,创造世界也达到神的子女的荣耀(罗8:21)。人类作为神的儿子完全显现时,创造世界也恰好有与之相应的变化和更新,成为新人类的居所。从而成为义人居住的新天新地参与神的救赎(彼后3:13)。

 

    因为神不会使自己的创造丧失掉,所以用基督的救赎救赎创造世界。因此所有的创造都参与神的救赎。又因创造要成为得救百姓的居所,因此被变换更新。创造被变换更新是通过基督的血和复活的权能。即作为救赎主变换世界(太24:29)。这样把人类和创造世界统一为神的创造(弗1:10)。

 

    基督不仅救赎人类,而且救赎人类的居所,从而完成救赎。只人类的救赎是一半的救赎,而有了创造的救赎成为完全的救赎。因此,耶稣基督用他救赎的权势救赎创造。这样,基督的救赎都包括人类和所有创造,是完全的救赎。这一切是通过基督的血成就和完成。








基督徒的救赎是什么意思?



问题:基督徒的救赎是什么意思?
回答:每个人都需要救赎。我们天性的特点是有罪:“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基督的救赎把我们从罪中解脱出来,“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3:24)。
救赎的益处包括永生(启示录5:9-10),使罪得赦免(以弗所书1:7),义(罗马书5:17),脱离律法的诅咒(加拉太书3:13),得儿女的名分(加拉太书4:5),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捆绑(提多书2:14;彼得前书1:14-18),得神的平安(歌罗西书1:18-20),以及住在圣灵里(哥林多前书6: 19-20)。因此,得救赎就是被宽恕,成为圣洁,被称义,获解脱,被认养及和解。另见诗篇130:7-8路加福音2:38;使徒行传20:28。
救赎这个词意味着“买下全部”。它曾被用来特指买下一个奴隶的自由。这个词用来描述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十分的贴切。如果我们“得救赎”,那么我们先前的状态就是奴隶。神买了我们的自由,我们不再被罪或旧约的律法束缚。“救赎”这个比喻出现在加拉太书3:13和4:5中。
和基督教救赎概念相关的一个词是赎金。耶稣为我们从罪中解脱和由此带来的后果付出了赎金(马太福音20:28;提摩太前书2:6)。他的死换来我们的生。事实上,圣经清楚写明,救赎唯一的可能是“藉着他的血”,也就是他的死亡(歌罗西书1:14)。
天堂的街道将站满从前认为自己没有一无是处,后来发现被救赎,得宽恕,获解脱的罪人。罪的奴仆成为圣者。难怪我们要唱一首新歌 — 赞美被杀害的救世主的歌(启示录5:9)。我们曾是罪的奴仆,注定要与神永远隔绝。耶稣为救我们付出了代价,使我们从罪的奴役中解脱,从罪的永久后果中得救。







圣经的核心真理:基督的替代性救赎[注1]

文/陆昆

 

编者按:

在触及“唯独圣经”这个论题的时候,不单需要护教维度的说明,以及就释经方法的探讨,还应该对圣经的核心真理加以阐释,这关乎到我们能否得着神藉着圣经所要我们得着的,进而使“唯独圣经”在牧养中的实践意义更好地落实。

但是,处于圣经中支配性地位并最具解释力的核心真理是什么?它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被给予的?它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圣经是怎样具体地对它加以说明的?它跟我们有怎样的关联?这关联如何实施在我们的生命当中?

本文基于严格的解经、系统的思考、深切的牧养关怀,带领我们一一来面对这些问题,愿这篇文章能给主内肢体带来帮助和造就。

 

前言

 

今天的基督教世界,有很多群体可能正在失去关注的焦点。由福音引起深刻的道德自省和生存性的焦虑,又因为确切地认识基督的救恩而满怀确据、欢喜和感激——这种历代教会圣徒所熟悉又关注的信仰经验正在被试图寻求基督真理和现世生活的相关性的努力,和由此引起的碎片式的感悟所代替。越少面对、越少默想,肯定也就越少具体地、经验性地了解。基督教关于救赎的核心真理有可能成为人所熟知却少人确知其含义、更少有人经历其真实的宗教空话。这是笔者牧会中越发深切的忧虑。

 

此文不是为了发表而写,乃是为了教导成长中的教会新信徒而做的查经大纲。但因为所涉及的主题对于基督徒而言具有实实在在的大公性,所以与大家共享。

 

宗教改革运动对于今天的基督徒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宗教改革的目标和动力是福音的重新发现和彰显。虽然此运动对于塑造现代社会的诸多结构和格局有重大的甚至决定性的影响,我们当代基督徒领受这些益处,却不必须自觉意识到这些与宗教改革的关系。但是,若我们对于那时再发现的福音缺乏自觉,则不仅陌路于宗教改革的根本动力与旨趣,也隔绝于基督教之根本动力与益处。这会是不可思议的损失。

 

笔者期待本文能给关心在牧养中聚焦福音的同工同道一些可供讨论和参考的资源。文中内容是关于如何具体地在牧养中教导福音,如何引导圣徒在信仰成长中更确切地认识福音等值得耗心思、费力气的问题。因为有时我们会热切地强调福音的中心性和重要性,多过热切地去讲解和教导这又重要又核心的福音本身。

 

笔者在牧养现场中,深切期待圣徒们能全神贯注地学习关于“替代性救赎”的真理,首先是为我们自己,其次也是为我们所面对的世人;因为这正是使徒彼得所说的:“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b)我也同样期待本文的读者能全神贯注地研究、理解和教导“替代性救赎”这一基督教最为核心的真理。

 

正文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

                    ——彼得前书2:24a

 

一、替代性救赎是基督教真理的核心

 

替代性救赎是圣经的中心。圣经涉及被造世界万千事物,但更重要的是神和他百姓之间约的关系,这约的实际就是耶稣基督,因为神是在耶稣基督里和他的百姓亲密相交的。

 

全部圣经都是在告诉我们关于耶稣基督的事:或者是直接向我们说明耶稣基督,如同旧约很多明确的预言和新约书卷一样;或者是间接地指向耶稣基督和他的工作,像很多旧约的预表和历史记录一样;或者是以基督和他的工作为前提来说明接受救恩的百姓应该有的生活原则和样式,新旧约圣经中一切关于圣徒的生活和行为的命令都是如此。圣经自己说:“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b)圣经最关注的是神的百姓得救的问题,而问题的答案正是耶稣基督的替代性救赎。

 

虽然世界上有许多吸引人关心的事,但最根本也最重要的问题,是人因着犯罪面临神公义的追讨,并因此遭遇神的忿怒和责罚。因此,因为犯罪而被神定罪最终要承受地狱永死是人类最根本的困境,而如何使神的百姓脱离被定罪而被称义,脱离地狱永火而得到天国永生,正是神最为关心的问题。

 

神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基督的替代性救赎神差自己的独生子降世为人,使他做了神子民的代表,接受神对犯罪的百姓的责罚而死,又以对父神的彻底顺服,恢复了神对他子民的喜悦,使我们能因此脱离神的忿怒和责罚,与神和好并永远以神为乐。这忿怒免除和喜悦恢复的证据,就是耶稣基督的复活升天和此后的圣灵降临。

 

接受这救恩的唯一方法,就是信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以他为主,与他在生命上联合;但这样的信心和联合,也是神自己在教会中藉着福音之道和圣灵的工作,来赐给神所爱的人。这替代性救赎的拯救就是整本圣经告诉我们的生命之道,是赐人永远生命的福音。

 

在教会中,有人会谈论耶稣的教训和榜样,把耶稣说成是深刻智慧和完美人格的典范,并以为自己可以听从耶稣的教训并效法他的生活,这毫无疑问也是很好的;但如果他不懂得耶稣的教训和行为的意义首先是代替我们承担神的忿怒,那么他所追随的也不真的是耶稣的教训和榜样,而是人类伪善的智慧和矫情的道德梦想。我们若不以耶稣为我们的代赎者,他就不是我们的榜样和导师,追随他的教训和榜样于我们也毫无益处。

 

二、与替代性救赎的真理相关的前提

 

圣经告诉我们的,不单是某个信仰群体信奉的教义,而是于我们关系重大的一系列客观事实。如果想认识神在基督里的救赎工作,我们需要先认真地面对这样一些事实:

 

1、神对于罪的忿怒

 

神是良善的,这是圣经告诉我们的一项极为严肃可怕的事实。之所以可怕是因为我们自己不是良善的,而是邪恶的。

 

真正的良善不可能接受邪恶为正当,真正的诚实也不可能接受虚谎为正当,完全的爱不可能接受带来毁坏的背叛和仇恨为正当。我们真的是邪恶败坏、虚谎犯法的罪人,可是这位伟大的君王却是毫无邪恶也绝不容忍邪恶的良善纯洁的主宰。那么,他会怎样对待邪恶和罪孽呢?

 

圣经中说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b)

 

对于罪恶,圣经中说:“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4:24)

 

2、罪是冒犯神

 

扪心自问,我们是有机会知道自己常常是不诚实、不善良、说谎、恨人、恶待人而且放纵的,知道我们的内心和言行都不清洁。但我们常常并不因此痛恨自己的罪,反而安之若素。之所以如此,原因之一是我们对于神的存在、神的伟大和神的在场都缺乏实在感,内心愚昧而且充满不信,我们“眼中没有神”(参诗10:4,54:3)。因此,我们虽然偶尔会感到不安和愧疚,也只是觉得对不起良心或者觉得自己冒犯了他人,却不知道罪虽然违背律法和良心,得罪的却不是律法和良心,而是颁赐律法和赐下良心的神本身;我们也不仅仅是犯罪亏负了他人,乃是冒犯了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的神。

 

所以,罪远远超越人类能体验和理解的限度,是极为深刻和严重的大问题。人犯罪时,神被轻蔑,被看为如同无有。人若直接这样冒犯了在上的长辈或者上司,都会何等惊慌,何况人生于天地间,竟然冒犯了伟大的神呢?他是创造、供应、掌管这世界,并且施行公义审判的主宰者。

 

3、人因为罪而激怒神,在自己里面毫无希望

 

圣经中常常用“祸哉!”的惊呼来说明人在神面前的处境,人类生命的悲剧性在于犯罪引起了神的忿怒。人的生命气息和在世一切的美福,都来自创造和掌管宇宙万物的全能全善的神,但作为被造物和接受供应者,我们却以全部的存在、本性、心思和言行来与神为敌,得罪着人所由之得生命气息和一切美福的恩主神,因此神也以其神性的公义和忿怒加在罪有应得的罪人身上。

 

我们在今生已经遭遇着内在和外在的毁坏,陷在盲目、放纵的邪恶当中,靠自己毫无可能摆脱败坏的本性、邪恶的行为,更不可能修复和神已经破坏了的关系,以至于必须承受神的忿怒和刑罚。而且,在人自己和所处的世界所提供的一切力量和资源中,没有任何什么能使我们摆脱当下的困境和将来永远灭亡的命运。

 

4、神跟人立约,并单方面向人守约施慈爱

 

神虽然有完全的自由,但他并不是随意行动,而是主动地带人进入规范的关系,就是约。他以约的方式赋予人责任和福分,也约束自己在这个约当中。

 

格外惊人的是,他向着不能够守约的罪人立约,却又以恩典应许自己要单方面守约(参创15章)。也就是说,人犯罪毁约因此要按约受罚时,神仍单方面守约,使约得以存续。这样,百姓虽然犯罪,却被神赦免,仍然能活在与神亲密的关系中,并得享约中的美福。

 

但这样就意味着神自己要承担和解决他百姓背约的后果,就是违约的咒诅和责罚,而且神自己实际上通过耶稣基督这样做了: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4-6)

 

这正是整本圣经告诉我们的神单方面守约施慈爱的做法。

 

在自己里面和世界中,人毫无指望,但在神那里,却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可以依靠。通过基督,神给我们的是远远超越今生经验的福分:永远与神同在且亲密相交的生命,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无法隔绝的神在基督里的大爱,没有任何今生和世界的事物能够改变和减损这爱。

神和人关系里的一切都是基于约,而神是守约施慈爱的神,神的约是在基督耶稣里,你的指望全在乎他。

 

5、终极性

 

所以人的存在和命运有其远远超越今生经验的终极性。人是神面前的人,面对永恒无限之神,因着被神定罪或称义而有永恒无限的结局,或是永生永福,或是永死永刑。

 

被神定罪,结局就是地狱的永火;被神称义,结局就是永远的生命和荣耀。

 

基督里的福分具有超越的、终极的特征,今天很多人不了解,反而试图在有限的今生经验中找到生命的本质,探寻人类祸福的谜底,甚至基督徒也常常试图在今生的经验中理解神的作为。但这些都不得要领。因为人是神面前的人,人的命运和际遇就是具有终极性的,远远超越今生经验和见识的限度。神通过基督的死和复活,把我们从终极性的邪恶和悲惨中带入到终极性的良善和美福中,这就是圣经记录的福音,没有终极性,就不是福音。

 

三、神在基督十字架上的工作:以基督的死和复活成就的替代性救赎

 

1、神成为人

 

当天使预告马利亚将要生下救主时说:“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耶稣的降生是神在肉身显现,是神自己成为肉身来到世界上施行拯救。那么,为什么要拯救人必须是神自己来拯救?又为什么要拯救人,神必须成为人才行呢?

 

1)神和人之间,必须有一位中保

 

人的生命和美福单单在于和神的关联和相交。但人因为犯罪得罪神,不仅与神隔绝,失去了真正的生命和完美的福分,也激起了神的忿怒,要遭受神的刑罚。这样,人和神之间需要一位中保,他必须是神而且是人:向神,他是作为人的代表和元首;向人,他又是神自己,神的一切都通过他临到人。中保是向着两面做的,如此才能使人和神保持相交。

 

2)只有神才能拯救人

 

人犯罪是在神面前犯罪,所冒犯的是神,因此只有神自己才能赦免人。人是被神处罚而在罪、死和魔鬼的权下,只有神才能胜过这权势而释放人。所有的百姓都犯众多的罪,只有神作为超越人间祭司的属天的大祭司,才能替所有的百姓献上超越一切人总和的、完全而且无罪的生命为有效的祭物,除掉众多子民所犯的众多的罪。所以这中保和救主必须是神本身成为人。

 

3神只有成为人才能代替人

 

人是作为人,在人的身体里犯罪;也作为人,在人的身体上遭受罪的报应。神如果要救赎人,也必须成为有人的身体、性情的人。

 

因为只有作为人才能做人的代表,才能代替他人,才能体恤他人;只有人,他的顺服才能使百姓得神的喜悦;只有人才能在身体上受神的刑罚;只有人才能真正经历人的试探、苦难及死亡。

 

4只有“神而人”,才能是神与我们同在

 

我们的问题是与神隔绝,神的拯救是神与我们同在。但只有通过“神而人”的一位我们才能通过他与神同在,只有“神而人”才能使我们在肉身上认识神并与之交往。总之,只有“神而人”才是我们的救主。

 

2、他代替我们

 

基督的死成为神拯救我们的关键,是因为他是神,又成为了人。他成为我们的样子,站在我们的地位上,作为我们的代表,尽上我们当尽的本分,因为我们的缘故,为了我们的益处,担当我们的罪孽和责罚,这就是“替”我们。他成为人,所以能够代替人;因为他是神成为人,所以能够救他的所有百姓。

 

圣经有很多经文表明耶稣替我们。旧约明确地预言了要来的弥赛亚的受难、死亡和复活。比如以赛亚书53:4-6——他忧患,但担当的是我们的忧患;他痛苦,但背负的是我们的痛苦;他受苦仿佛在遭遇着神的责罚和击打,却是为我们的过犯受害;神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这是极为明确地说明耶稣受难是代替我们。

 

新约圣经也多次说到同样的教训:

 

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他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太8:17)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

 

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2:24)

 

因基督也曾一次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3:18a)

 

所以我们要在他里面为他而活:

 

他替我们死,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他同活。(帖前5:10)

 

而且,要爱主里的弟兄: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罗14:15)

 

就连立意要处死耶稣的大祭司该亚法,也称耶稣的死乃是“一个人替百姓死”:

 

“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约11:50-51)

 

除此以外,还有很多经文,虽然中文没有翻译为“替我们”,而是翻译为“为我们”,但也都包含替代的含义。比如:

 

耶稣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可14:24)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1)

 

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

 

他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2:14)

 

此外,还有很多这样的经文,比如哥林多前书15:3,加拉太书1:4和2:20,希伯来书2:9,约翰一书3:16等等。

 

我们还应该来思想罗马书5:6-8: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这一切经文中的“为”,意思和“替”一样,都包含着成为我们的样子、站在我们的地位上、作为我们的代表、因为我们的缘故、尽上我们当尽的本分、接受我们当受的处置并最终为我们带来益处的含义。

 

这个“替”或“为”,都是和基督道成肉身、受死、复活相关,他降卑为人,为了与我们认同以代替我们。如圣经所说:

 

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他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2:14-18)

 

3、他为我们流血

 

圣经一直把救恩和血连在一起,也是因为血很鲜明地表达了替代性救赎的原则。耶稣的拯救唯独是以牺牲,而且必须是以牺牲才成为可能。

 

1)流出的血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17:11)

 

血里有生命,所以流出的血就不意味着生,而是意味着死。血的关键是“死”,死中完成对罪的清算,使罪得到应受的刑罚而洁除罪恶。

 

既然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1:20)

 

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弗1:7)

 

旧约所有跟献祭有关的内容,从伊甸园中动物的皮子、亚伯的献祭、逾越节的羔羊、会幕的献祭,以及后来圣殿中的献祭,还有喇合的朱红线绳等等标记,实际上也都和流血而死完成赎罪的景象有关。也就是:血里有生命,流血而死,完成救赎。

 

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而死,意味着他被定罪,被咒诅和弃绝,被刑罚致死。

 

他被定罪: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b)

 

被咒诅和弃绝: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受”原文作“成”),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3:13)

 

基督在十字架上喊叫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b)

 

他也实际被刑罚致死,就如旧约以赛亚书53章中的预言。

 

耶稣得以替他的百姓完成救赎,是因为耶稣降卑为人、与人认同,同时也就在人肉身的软弱中,受了苦难和试探,并且使人在对他的信靠中与他联合。如此,他流血而死就成了神的百姓得救的根源。

 

但这是藉着基督对父完全顺服以至于死而完成的。完全顺服的圣洁公义者为什么受刑罚?乃是为代替我们。

 

2)血洗净罪

 

圣经中说:

 

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来9:14)

 

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一1:7)

 

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脱离”有古卷作“洗去”)。(启1:5b)

 

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患难中出来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启7:14b)

 

圣经中最意味深长的表达就是基督的血洗净我们的罪。它实际的意思是什么呢?

 

第一,清算罪:清算罪的唯一方式就是付出罪的代价,也就是接受罪的刑罚。

 

我未曾报复(或作“洗除”。下同)流血的罪,现在我要报复。”(约珥书3:21)

 

洗除罪恶的方式就是刑罚罪恶。但是耶稣先为他的百姓受了刑罚,就为他的百姓免去了终极的刑罚。

 

第二,脱离罪的控告:罪既已刑罚,就不再被控告。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 ”。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7-18)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3-34)

 

第三,实际也指得以脱离罪的辖制:藉着福音之道和圣灵的工作,我们得以联结于基督的死,以至于我们原有的性情和倾向在十字架上被定罪,被消解权势和能力;而联结于复活的基督使我们“活着”,如此脱离了罪的辖制,可以靠着基督,活出随从圣灵、体贴圣灵、与福音相称的生活,结出圣灵的果子。

 

3)立约的血

 

圣经说,我们与神和好的关系是以基督的血作为根据的。

 

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8)

 

旧约中已经说:

 

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24:8)

 

神这样称罪人为义,与罪人和好,并且以确定不改变的约来保证这福音的应许。

 

四、理解替代性救赎的三个重要模型,以罗马书3:24-25为例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3:24-25a

 

这段经文说明基督的救恩,其中的每一个字眼都极为宝贵。但我们要特别注意其中的“救赎”、“挽回祭”和“称义”这三个词汇,因为圣经是使用这三个词汇特别说明替代性救赎的原理。

 

1、救赎——带来自由,带来归属的转变

 

经文说如今人却得到了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什么叫救赎呢?救赎原文意思是买赎,字面意思如同我们今天有些人在当铺典当物品,后来再出钱把这些物品取回来,这个取,就叫做“赎”,意思是付上相应的代价使该物品脱离原有的归属。

 

但这个字眼在圣经时代也常用于人身。如果某人沦为战俘或者因债务成为债务奴,而关心他的人希望救出他,使他脱离奴隶的身份和捆锁,就要为他向他的主人支付价银作为赎价。主人接受了这赎价,就当释放这奴隶,使他归于出银的人。

 

那么,以此来理解基督的救赎,就是说:我们犯罪沦为奴仆,神把我们交付到罪、死和魔鬼的权下,并面临最终的审判和刑罚。神以自己儿子的生命为赎价,作为所有百姓的罪的代价,把我们从神公义的定罪、忿怒、咒诅、弃绝以及永远的刑罚中释放出来,也由此,我们就脱离了罪、死和魔鬼的权势。这样基督自愿顺服父的旨意,付上自己的生命为赎价,就赎出我们脱离了神的忿怒,也脱离了罪、死、魔鬼的权势。

 

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8)

 

耶稣来要自己成为赎出我们脱离奴隶地位和捆锁的赎价,就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首先是足够的价值。这意味着三件事:1)要付上神正当地要求他百姓的忠诚和顺服;2)要接受神对于犯罪施加的刑罚;3)赎价是为多人付出的,所以所付的赎价必须是人的生命却又超越于人,是神性的生命,否则耶稣即使是完全的义人,也只能以生命赎出一位子民,而非所有子民。

 

这正是基督的特征,他是完全的神却是作为人而对父彻底地顺服,又接受父的责罚而死。

 

其次是实际地付出了赎价。也就是说,作为赎价,他必须真实地履行顺服和忠诚的责任,而且真实地担当神对于背约百姓的罪的责罚。这正是耶稣所做的。耶稣真实地降卑、顺服、受苦,在其所受的患难中,包括同时被神被人定罪、弃绝、咒诅、刑罚以致真实地死亡,埋葬。

 

第三他付出赎价必须有证据表明他是代替人的罪而不是死于自己的罪,并且神接受并喜悦所付出的赎价。这证据不仅有耶稣在世服事时神以神迹奇事和直接显现发声对他一再地确认,而且有他的复活和升高为证据,而神因此赦免和喜悦他的百姓的证据极为明显的就是五旬节圣灵大能的降临。

 

如此因着基督的救赎,我们的归属、在神面前的地位、我们存在的样式和方向都被改变。

 

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6:18)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

 

2、挽回祭——带来和好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3:25)

 

这里的“挽回祭”,原文意思是“施恩座”,即会幕的至圣所内约柜以上的金板,有两基路伯高张翅膀遮掩,每年到了赎罪日,要将祭牲的血洒在上面,是表示替人赎罪。这里译成“挽回祭”是把施恩座理解成挽回祭的指代用法,如同我们会用五角大楼指代美国国防部一样。

 

不同于买赎是用市场景象来说明付代价把人从被奴役下释放出来,这个挽回祭是使用旧约的赎罪祭的献祭场景——神人在敌对的关系中,藉着祭司中保的工作达成和好,使神从对于百姓的忿怒中心意转回,转而施慈爱给他的百姓。

 

挽回祭的前提是神正当地对于罪恶的忿怒。人作为渺小可怜的被造物,其存在、维持和需要的一切供应、美福都是从神而来,以至于其存留和福分片刻都不能不倚赖于赐人生命气息并维护万有之全能的神,但人却以无理的藐视和仇恨来贬低、抵挡甚至攻击他理应敬畏、感激和爱慕的伟大恩主,这实在是骇人听闻、逆天悖理的滔天大恶;而这样一个人竟然最终得以向神回转,也是令人惊骇莫名的伟大而根本性的转变。

 

但人敌对神不是最为严重可怕的事态,人的回转也不是最为伟大和惊心动魄的回转。因为人的敌意毕竟不过是人的敌意,卑微无力,而且这是不应该有的敌意,因此当正义的要求实现时,这个敌意无论曾经多么嚣张,都必须被废除,或者因敌对者的回转,或者因敌对者被毁灭。同样,人的回转也不是最伟大的回转,因为不过是人的回转,而且是应该有的回转,因为向神转回,人才真正成为人。人抵挡神是扭曲的不应有的状态,向神转回不过是恢复到自然正常的、应该的状态。

 

比人的敌意更可怕的是神对于人的敌意。首先这是神的敌意,是永恒无限不可冒犯之神,对于自己的伟大和尊荣受到藐视、自己的至圣至洁的公义和慈爱受到攻击时发生的正义的反应,有着神无限存在的深度、广度和强度,还有着出于神纯洁本性的坚决。尤其可怕的,是人对于神的敌意是不应该的敌意,正义要求人取消这个敌意;但神对于人的敌意是正义的、应该有的敌意,神性和正义都要求神实施这个敌意,甚至这个敌意若不实施,耶和华就不能显为是神。所以,即使神长久隐忍不发,神最终必须实施这个敌意来维护其荣耀和法度,他必须报复罪恶,击打仇敌,且是以其神性的全部威严和能力来施行报应,圣经说,到最后神向世界倾倒的忿怒之杯纯一不杂(参启14:10),这该是多么可怕!

 

人的处境之可怕就在于此!

 

什么能使向人发烈怒的神转为向人施慈爱的神呢?什么能解决这敌对关系,使神掩面不看我们的罪(参诗51:9),不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不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103:10),转而以怜悯恩慈待我们,把我们不配得的恩惠平安加给我们呢?

 

我们需要的正是使我们与神和好,能止息神的忿怒,挽回神的心意,使他喜悦的挽回祭。

 

那么,什么样的祭司献上什么样的祭物能使忿怒的神回转呢?

 

这样的献祭要求两件事:一是消极的,神对于罪恶的忿怒需要止息,只有罪被清除,忿怒才能止息,但只有通过责罚,罪恶才能被清除;所以,需要接受神的责罚。二是积极的,必须献上足以使神喜悦的供物,但足以使神喜悦的供物只有完全舍己的对神听命和顺从:“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所以,神自己设立耶稣为挽回祭来使自己向人回转。主动的顺服和被动的承担罪责,这两件使神的心意转回的事正是耶稣在其一生中,特别是在十字架上所行的。他以其受苦特别是十字架的苦难和死亡承担了神对于罪的公义的忿怒,又以一生对神顺服至死的忠诚,得到神的喜悦,使神因百姓的代表和元首耶稣的缘故,就向百姓心意转回,使我们与神和好,赦免我们并且赐福给我们。

 

顺从者代我们受责罚,神如此取消敌意,使我们也与他和好,并眷顾我们,这是神的救法。

 

因此,理应弃绝我们,向我们发烈怒的神向我们成为眷顾和拯救我们、向我们施慈爱的神,万不以有罪为无罪的神向我们做了称罪人为义的神,这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回转。但是这样的回转不是世界上的任何善行、人类的任何努力能引起的,这是神主动的行动,神设立耶稣为挽回祭,并通过耶稣向人回转,大施慈爱。

 

3、称义——带来赦罪,免去刑罚,恢复相交

 

称义首先是法庭用语,就是依据实情,或者依据某种程序,以权威决定的方式宣告某人或者某事被法律定为合法有效或者是不被法律定罪,宣告解除控告等。如今天的法庭,一个人或一件事,既可能因实际被审查判断为无违法事实,也可能因程序等原因,甚至在事实上可以确认其犯罪的情况下不予定罪,而宣告无罪释放。基督带来的称义就是指在确认有罪的情况下,通过某种程序被赦免,而算为无罪,即被算为义。

 

但称义对于个人来说也是生存论的问题。一个人得以称义,也就是其存在和拥有被权威性地判断为合法和正当,因此得到权威的支持和保护;或者一个人未被称义,也就是其存在和所拥有的,被权威性地判断为非法和不正当,因此要受到剥夺并实际予以剥夺和毁灭。

 

你凭什么获得并拥有生命和美福?

 

若我被称义,那就是神批准和赐给我的,那么我得到神的接纳和保护。若我未被称义,那么就是神不批准、不赐给我,那么我就是非法地拥有生命和美福,正义实施时,我将被剥夺并且受到惩处。

 

我是犯罪得罪神的人,因此理应被定罪,也就是说,按着神圣洁的律法审查我的性情、意念和言行,我不是被称义而是被定罪,我的存在和行动都受到神的否定和拒绝,我将要在神最终的审判中被永远剥夺并受到永远的责罚。可是我却被圣洁公义的神终极性地判决为义,并予以神圣的保护和赐福,为什么呢?

 

神称我们为义的本质是因基督的缘故,算罪人为义。

 

这不是称义人为义,也不是称义少的人为义多的人,也不是先把罪人转化为义人,然后称这转化为义人的前罪人为义,而是罪人除了犯罪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因信基督,就被称义。神在其中明确地称罪人为义。如罗马书4:4-8中所说:

 

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这是藉着有效的赦免,称原本有罪的罪人为义,所以不是真的是义,而是蒙主不算为有罪,被算为义。这人真是有福的!

 

那么,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的神,究竟是怎样称罪人为义又不违背其公义诚实呢?请见图一:

 

图1

 

1)我们右边的那个十字架代表基督。基督代替我们,神成为人,与人认同,代替人受了责罚。

 

2)人伸出的手和十字架上伸出的横木连在一起,代表基督与我们联合。神引导人悔改和归信,使人在基督里,与基督联合。在这样的联合中,我们和基督就算为是一体的,不是他是他,我是我,而是我在他里面,他在我里面,他就是我,我就是他,如同人们献赎罪祭的时候,犯罪的人要按手在献祭牲上,表示我就是这牺牲,这牺牲就是我。

 

3)箭头表示基督的义归算给我们,我们的罪归给他。基督自己以对神完全的顺服被神称义,这完全顺服的义被归给我们、算为我们的。而基督与我们认同,他作为我们的代表和元首,替我们受罚。

 

4)神就根据这“基督被定罪受罚”而赦免我们,称我们罪人为义。

 

因此,同一个罪人,面对神有两个不同的地位和立场:一个是不在基督里,直接面对神,这是以一个背约反叛者的身份,面对一位公义正直良善的神,这位神要按罪人该受的报应来报应他,以忿怒恼恨对待他,无论现在他的境遇如何,神最终要彻底地按他的罪来毁坏他;但在另外一个立场、另外一个位置中,他却面对的是同一位神完全不同的另一面——是不顾他的罪而向他施慈爱的神,是自己替人承担罪责的神,是尽全部神性的力量、智慧和献身来立意要赦免罪人成全子民的神——不是弃绝人的神,而是亲近人的神,不是责罚人的神,而是帮助人的神,不是要毁灭人的神,而是要把人安置在安全稳妥之处成全人的神。

 

区别在哪里?区别就在于:在还是不在耶稣基督里!基督徒知道自己的罪,也知道神对罪的忿怒,却仍然满带着欢喜说我的神是慈爱的,是赦免人的,是要接我在天上的荣耀里永远同住的,是与忧伤痛悔的人亲近的,是在危难中伸手帮助我的,是与孤独者同在的,是扶持孤儿寡母的……我的神是安慰之神,我的神是赐喜乐之神!为什么,因为他不是直接面对神,而是通过耶稣来面对神。

 

那么,你是在哪里面对神呢?

 

五、替代性救赎和神的国

 

在前三卷福音书中,耶稣传讲的最重要的信息是神的国,福音也被称为天国(或者神的国)的福音。耶稣在宣告神应许的永恒国度正在通过他的宣讲和行动进入世界,因此怎样对待耶稣,就是怎样对待神的国:信耶稣接受耶稣的统治,就是接受神的国,就得到神国的永福;不信耶稣,拒绝耶稣的统治,也就是拒绝和反抗耶稣带来的神国度的永恒统治,因此要被这国度定罪而受永远的刑罚。这就是我们很多人传福音时简单地说成“信耶稣,进天国;不信耶稣,下地狱”这一说法的根据。虽然这样过于简单会使人误解和反感,但信息本身却是正确的。

 

这位带来永远国度的天国君王,给他的百姓带来救恩,也给反抗者带来永远的审判和责罚,而这一位却被定罪而且处死!当他被定罪,背起十字架走向各各他的时候,圣经记录说:

 

有许多百姓跟随耶稣,内中有好些妇女,妇女们为他号啕痛哭。耶稣转身对她们说:“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因为日子要到,人必说:‘不生育的和未曾怀胎的,未曾乳养婴孩的,有福了!’那时,人要向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向小山说:‘遮盖我们!’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路23:27-31)

 

耶稣的意思是说:女子们啊,你们看到我在遭遇极重的痛苦走向毁灭,所以这样为我号啕痛哭吗?你们不要为我哭,因为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将要遭遇比这更加深重的苦难,就是末世责罚来临时的苦难。那时人们都要灭亡,进入极为惨重的痛苦。和那些要面对所有的儿女都痛苦而死的母亲们相比,不生育、不生养的人,因为经历不到儿女惨死的痛苦,倒算为有福气的了!那时,人要像旧约预言“那日子”时所说的:宁愿被压在大山小山下面,期待这样或许能隔开神直接倾倒下来的严厉的忿怒(参何10:8;启6:16-17)。耶稣这样说,是警告他们及时悔改好脱离末世审判的痛苦。

 

但耶稣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却是对自己的苦难和死亡的最为重要的说明:“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

 

在最终的审判还没有来到时,完全无罪的神之子,代替有罪的百姓预先接受神国最终的责罚,所受的既然是如此的惨烈,那么那些实际有罪的人,在将来亲身接受自己罪孽的责罚时,将要怎么样呢?

 

这句意味深长的话在警告我们,现在耶稣受的苦难是预先替人承受将来神国终极性的刑罚,但将来会有在全地上施行的、完全规模和程度的、终极性的审判。现在属于基督的人,因为耶稣已经预先替他们受了刑罚,那时就不再定罪受责罚,而是带着复活改变了的荣耀的身体进入神永远的国度,但那些不在基督里的人,就必须亲自接受定罪和刑罚。因为那时不再是忍耐宽容的时候,而是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的时候。

 

神的国意味着永远的拯救和审判,这审判预先对着百姓的代表和元首实施了,所以他的百姓就因基督的缘故得到赦免,进入永远的救恩。

 

六、替代性救赎和约翰福音中的“生命”

 

圣经使用多种不同的方式告诉我们关于基督伟大救恩的真理,为的是让我们明白这奥秘,因为神喜悦我们悔改得生命,而不是喜悦我们在恶道上死亡。

 

约翰福音虽然也是教导我们耶稣拯救的真理,但是使用了和前三福音不同的方式。约翰福音的关注点不是神的国,而是生命。

 

首先,约翰福音告诉我们生命在基督里,因为神自己是生命之主、生命之源。基督作为永远从父而生的独生子在自己里头有生命,所以我们真正的生命是在与基督的联合和相交中才能拥有的。

 

其次,我们是在罪中与神隔绝、沉溺在肉体的欲望和邪恶的性情中,是属肉体的、属地的、属魔鬼的,永远在神的震怒中,而且将要灭亡。

 

第三,耶稣从天降世,向着我们成为了生命之光、之水、之饼,使我们进入他,就得到天上赐下的生命。

 

最终,他赐生命的方式就是自己舍命,如此却使原来无生命、必死的人因为信入耶稣而共有耶稣给予的生命。

 

所以,在约翰福音中使用的模型是:耶稣舍命赐生命,我们接受耶稣而得生命。于是,原本属地的、属肉体的人因为基督里的恩典而重生、联合于基督,因而与基督共有属天的、属灵的有神的性情的生命,也就是得永生。约翰福音的重点不是耶稣替罪人承受神永远的刑罚,而是生命之主舍命以使在死权之下的人得生命,这是以代赎的事实为依据来强调耶稣救赎赐人生命的作为。我们要认出肉体生命和属灵生命完全不同的本质。约翰福音的基本格式不是信耶稣进天国,而是信耶稣得永生。

 

七、替代性救赎的功效

 

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最后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参约19:30)

 

在一个人临死的最后一刻,不是万念俱灰,也不是“壮志未酬身先死”的悲叹,而是简单明确肯定地说:“成了!”这是宣告神对百姓的拯救工作,也就是通过耶稣基督的代赎对百姓的拯救,已经彻底完成了;人子已经行完了当行的苦路,喝尽了当喝的苦杯,向差他来的父神完成了一切职分和任务,神的儿子已经彻底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参腓2:8)

 

此后,这各各他的十字架事件通过道和圣灵的工作,成为了真基督徒生命中的实际,引我们进入基督的死,并死于基督的死,进入基督的复活,且是和基督一道复活,以至于我们进入他的生命。这是说,基督的代赎有完全的、充分的功效,能救所有属基督的人,既脱离罪的刑罚,也脱离罪的辖制而得生命和自由。

 

1、整体性的功效

 

通过一位的顺服和受死,一次而且永远地完成了对神所有百姓的一切罪恶的救赎。

 

不同于旧约中要一次又一次地献上预表基督的赎罪祭,却只能叫人想起罪并且意识到自己需要真正的救赎,如今耶稣基督已经一次而且永远地完成了赎罪的事。对此圣经说: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1-12)

 

又说:

 

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来9:26b-28)

 

这样,基督只一次把自己献为赎罪祭,就除掉了罪,也就是:通过担当多人的罪而被定罪受责罚,耶稣除掉了一切信他之人的一切罪。所以,虽然将来他再来时会有伟大的、最终的审判,但信他的人却不被定罪,反而复活得荣耀,得到完全的拯救。而且圣经还说: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0-14)

 

这样,他只一次献祭就叫我们得以成圣而且是永远完全。

 

他如此是成就了旧约的预言,一人担当多人的罪: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

 

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份,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赛53:11-12)

 

新约也说明了这救赎的大能:

 

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罗5:16b)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8-19)

 

这样,他只在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而且只一次献上,就使我们得以成圣,且永远完全;因基督的顺从和献祭,众人就都从过犯得赦罪,都称义得生命了。

 

如此,就保证了一切信耶稣的人都蒙救赎,且永不失落。

 

所有被神拣选拯救的人,一个也不会失落。正如圣经所说:

 

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39-40)

 

总结起来就是:因基督一人一次的顺从和献祭,就永远地除掉了所有百姓一切的罪,使他们成圣且是永远完全,并保证所有蒙救赎的子民永不失落。

 

2、对个体的具体功效

 

这救赎一次且永远地通过一人的顺服和受死临到所有的子民,得救赎的每一个体都蒙无限的恩典。

 

1)清算了所有罪恶

 

圣经对于罪的态度极为严肃,旧约中说耶和华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7b);新约中耶稣也说:“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太5:26),也就是说,如果有一丁点儿罪的问题没有解决,人就不能逃脱神的审判和责罚。但神的百姓却得到了恩典,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一切的罪付清了代价,也就洗净除掉了我们一切的罪。

 

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西2:13)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7、9)

 

经文说“一切的过犯”、“一切的不义”、“一切的罪”,就是无论心思意念的罪、言语行为的罪、对神对人对事的所有的罪,过去所犯的、现今在失败中所犯的、还有将来失败会犯的罪,记得的罪和不记得的罪,已经认清的罪和尚未认清的罪……所有一切的罪全部都彻底洗净除掉了!

 

2)蒙神赦罪,不再被定罪

 

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

 

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弗1:7)

 

圣经中的赦罪的意思是豁免罪责,如同已经为罪偿清了罪债一般。

 

圣经中这样说明神的赦免:“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诗103:10)。而且“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诗103:12)

 

也就是因基督耶稣的缘故,神豁免我们的罪责,不再要求我们为罪付上代价,也不追讨我们,他放过我们的罪,如同罪不曾发生过一样;因为这罪已经被清算过了。就好比我们欠下了债务,有恩人为我们偿还,因此我们的账单上如今写着“付讫”的字样。

 

3)称义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4)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8)

 

正如前文所述,称义的直接意思就是按着有效的规则或程序被宣告为合法、正当、可接纳的。我们有着罪恶的本性和喜悦罪的倾向,与神处于隔绝甚至敌对的关系,而且实际上也以心思意念、言语行为犯罪违背了神的律法,得罪了神。而我们这些按着所是和所为,该被定罪的百姓,如今却不付任何代价,只因着基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得生命了。若我们是在基督里到神面前,神就把基督的顺服归算给我们,使我们被算为具有耶稣完全的义。

 

4)脱离了神的忿怒,被神喜悦

 

在旧约圣经中,当神的百姓深陷罪中、引起神的忿怒时,神却预言将来会有一个决定性的时刻——那时因着神自己的行动,他止息了忿怒,转而以无限的慈爱对待他的子民。神再次喜悦他们时,他们会蒙福兴旺。

 

到那日,你必说:“耶和华啊,我要称谢你!因为你虽然向我发怒,你的怒气却已转消,你又安慰了我。”(赛12:1)

 

我必医治他们背道的病,甘心爱他们,因为我的怒气向他们转消。我必向以色列如甘露,他必如百合花开放,如黎巴嫩的树木扎根。(何14:4-5)

 

新约圣经告诉我们基督的日子就是神悦纳和拯救的时候,当耶稣的代赎完成以后,我们脱离了神的忿怒,并且,被神喜悦。

 

现在就是所预告的那个决定性的时候,神要喜悦并拯救他的百姓。

 

因为他说:“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后6:2)

 

5)与神恢复了相交的关系,被接纳为神的儿女,也因此改变了归属

 

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3)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

 

这段话的意思是我们本是惹神忿怒的罪人,通过归入基督,被接纳收养成了被神喜悦的儿女。而且我们也改变了归属: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8)

 

6)因被圣灵重生为儿女,就改变了生命性情。

 

我们不仅仅是被收养为神的儿女,也是被圣灵重生为神的儿女: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3)

 

如此,我们的生命性情也发生了变化:

 

因此,他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份。(彼后1:4)

 

7)被授予权柄和使命

 

我们既然有份于耶稣基督的生命和性情,也就能同时有份于耶稣基督的事工和权柄。事实上,耶稣授权给我们,和他一道担当拯救的使命。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约14:12)

 

而且,他也赐给我们胜过仇敌和死亡权势的权能可以履行他的使命:

 

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路10:19)

 

8)被保守到永远,救恩不至失落

 

尤为重要的是,因为他的救恩是基于神自己的永恒无限不变的本质,所以被拯救的百姓被保守而永不失落。

 

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

 

这一切都是神在引领我们与他儿子耶稣基督联合时,在基督里因着他的代赎所赐给我们的。

 

八、替代性救赎的实施

 

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以他彻底的顺服和死亡完成了救赎,复活升到天上为他的百姓代求,并且藉着教会以圣灵和福音之道在地上作工,使其代赎的功效得以成就。

 

概括地说,神实施替代性救赎的原则是在基督里;具体的实施工具是道、圣灵和教会;实施的程序是拣选预定,呼召,重生,称义,和好和相交,更新和成长(成圣),保守(或者说坚忍,就是分辨、持守、争战等),直到最后得荣这样一个救恩次序;神命令人,又在人生命中引起的接受救恩的反应就是悔改、归信、相交、成长及持守,这些都是以信靠和顺服藉着接受神用施恩工具向人所做工作的反应,也就是说,神使人接受救恩的方法是归信和持守。

 

我们格外需要了解的是原则和工具,如此我们就可以按神使我们接受救恩的方法来接受救恩。

 

1)代赎实施的原则:在基督里

 

人绝对需要神的赦罪和眷顾,但是神只使用一个方式来实施他的救恩,就是“在基督里”。这不仅仅是说,神通过耶稣基督在各各他十字架上的死来完成对百姓赎罪的事,并且通过复活把这个奥秘显明出来,也是说神向着百姓这赎罪恩典的原则,是在基督里;换言之,神启示自己、使人接受救恩并保守人持续地在与他的相交中,也唯独是在基督里。

 

很多人设想自己如今真诚地相信有神,并且试图过一种敬虔道德的生活就可以得救。但神不是这样直接地向人实施救恩,人也不能直接到神面前来得救恩,因为神恨恶人的罪,罪人也不得亲近神。即使是神最直接的行动和命令,人也不能靠着这些来得救恩:如接受、了解并努力依循神创造和护理的准则,又或者遵循神关于自然、人和事的命令。创造、护理以及律法诫命虽然都是属神的,且于真正得赎的百姓是极有益处的,但却仍然无法使我们得救。“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使徒保罗说只夸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但这十字架的救赎,不单单是限定在各各他山上,而是继续通过对福音的宣讲和圣灵的工作在教会中向每一个蒙拣选的百姓发出行动。而且,这藉着道和圣灵在教会中行动的基督,也就是死于十字架、三天后复活、后又升天,在父右边为我们代求的耶稣基督。无论是耶稣在各各他山上完成赎罪的工作,还是把这赎罪救恩实施在百姓身上,神都一样是唯独在耶稣基督里进行的;而且我们领受这救恩,也一样是唯独在于信靠和归入耶稣基督,在他里面才有救恩和一切美福。

 

这样,神给人的一切美善之事,生命、智慧、美德、福分都是在基督里给予人,而人从神领受这一切,也是且只是唯独在基督里领受。同样,人向着神献上的供物,一切信靠、顺服、敬虔、善行,也都是唯独在基督里才真正是有价值的,神只在基督里悦纳人的一切感恩、奉献和服事。

 

2)代赎实施的工具是道、圣灵和教会

 

神实施救赎,是把在各各他山上已经在爱子里完成了的赎罪工作实施在蒙拣选的百姓身上,这也是在基督里进行的,也就是神在爱子里藉着宣告神赎罪工作的福音之道,藉着与福音之道一起作工的圣灵,向着教会也是通过教会向着自己的百姓实施的。

 

所以,“在基督里”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而是神实施救恩的实实在在的方法。

 

在基督里,具体就是在福音之道里,在圣灵里,在教会里;被保守在基督里也就是被保守在福音之道里,在圣灵里,在教会里。

 

 

基督与道、圣灵以及教会在救赎的实施中是不可分离的,对于这四者来说,任何一个都得由其他三个来规定和落实才是真实的。但整体而言,基督是核心。位格之基督以圣经福音之道通过命题的方式显明给人,乃是启示之基督;又在人里面行动,带来生命和更新,乃是临在和行动之基督;又在教会中,藉着教会之敬拜、圣礼、宣讲和相交及事工以有形有体可见的方式显明基督的临在和统治,是可见的彰显之基督。
图2

神乃是这样在基督里以道和圣灵在教会中,向着教会又在教会中向着世人,施行其在爱子里的救赎工作。

 

3)神使我们接受救恩的方法:信道、悔改、以基督为主,走十字架道路

 

——信道

 

神是通过其说话来行动的,神的拯救也是以福音之道的传讲来实施的。我们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而得以听道是因为神差遣人传道。(参罗10:14-17)

 

神的行动是话语的行动,同样,接受神的拯救必须是从领受福音之道而来。

 

虽然不通过神启示的圣言,我们凭内在的知觉和良心的作用,以及观察受造之物的特征,或者省思人间的祸福兴衰的际遇,也可获知关于神的一般知识;但这些知识绝不可能使罪人回转而得救,更不可能使其在信心上持守和成长。因为,我们为了得救而必须领受的关于替代性救赎的真理,虽然是圣经中最重大、最首要的真理,却是这世界的一切知识中所没有的。“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b)所以,人需要获得得救的智慧,明白救恩的原理,并在这根基上生根建造,就必须知道:神唯独通过圣经所记录的福音之道来施行救赎。领人归信之初是如此,一个已经归信的人,若想要确立足以使他得救的信心,并在此信心上建立足以讨神喜悦的人生,也唯独是通过信从这圣经所记录的得救之道。耶稣也命令人要听他的话,并且在这话语的根基上建造人生的房屋,这样的人才是智慧人;不然,把人生之屋建立在话语以外的根基上,在神鉴察的日子就会完全显为是无知的人,建造的房屋也经不起考验。

 

——悔改

 

耶稣传讲的福音命令我们:“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参可1:15)

 

悔改是福音最为根本的命令,其含义不是要我们在已有的方向和价值上改进,而是整体的方向性的回转。从亚当犯罪以来,人已经转而背离神,而且在这种状态下,其整体生命的方向和根基也完全是“以背向神”,而非“以面向神”(参耶32:33)。所以,神所要求的悔改是人整体的生命从原来的归属、目的、动力和原则都完全向神回转,并且要离弃自己原有的梦想和道路,真实地弃绝偶像假神、罪中之乐和今生骄傲。这样的舍罪、舍己、舍世界,才能真正地归属于基督,并被基督更新、装备,以受差遣进入世界担当基督的使命。

 

所以,悔改既要对付具体的道德上的罪,也要对付自己的自高自爱、属世贪恋和今生的骄傲,并且也要对付骄傲、任性、懒惰等肉体的性情;但更重要的,这一切是通过明确地离弃私欲和世界而归给基督来实现的。

 

——归信:以基督为主

 

归信基督也就是以基督为主。这不仅仅是承认基督的神性,承认其超越的权柄和尊荣,更要紧的是具体地在人格性的投靠中,向基督移交生命的主权,按着福音以基督为自己的主人。

 

为什么我们不要以自己为主,而是以基督为主呢?

 

我们首先客观上就不是自主自存的,我们存在并成为现在的样式是受制于我们意志以外的因素;不仅如此,在我们自以为是在自主时,实际上是受着罪、死和魔鬼的权势的辖制,不能摆脱地被欲望和惧怕驱迫着,是不义的奴仆。

 

但基督却实实在在是我们正当的主人,我们理应归入他的掌管。因为,基督是永存之神,万有都是藉着他也是为着他而造的,他是万有的主,自然也是你正当的主人。尤其是当我们在罪中沉沦灭亡,他以自己的死付出代价买赎了我们。

 

那么,我们既归入基督,以他为主,并与他联合,我们就不再继续是罪、死和魔鬼权下的奴仆,而是被基督释放、以灵魂救恩的喜乐和感激自由地服事的义的奴仆。我们的生命就换了主人:不再是为了满足今生的骄傲、从人来的荣耀、肉体的欲望和冲动而奔走,也不再是想要在世上成就自己的雄心和欲求,也不是为了让自己满意和喜悦;而是为了让基督喜悦,为了实现基督的旨意,为了随从圣灵,为了荣耀神而热切地事奉,爱基督、爱教会、爱灵魂。不再是今世之子,而是天国之子;不再是临死贪欢的罪中死囚,而是基督元帅麾下忠勇的精兵。

 

——走与世界分别的十字架道路

 

虽然基督徒在世界上要凭信心跟随耶稣,也要竭力追求圣洁,竭力与罪争战,竭力担当使命;但是基督徒在世的目标却不是追求道德和精神的自我完善,基督徒已经被福音分别到一个与世界的道路完全不同的十字架道路上了。

 

其实世界共有一个基于人肉体倾向的背离神、高举人、试图立自己的义的根本性的目标与价值。这种扎根于反叛神的罪中却试图自义的倾向不仅体现在世界的种种不法不义之事上,也体现在世界所有的市民道德意义上的正义良善之事上。

 

信从福音,接受救恩,同时也就意味着被神以福音分别到“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的基督的国度里,也就走上了与世界分别的十字架道路。这不是说我们从今起要避世隐居,而是要在世上忠诚于被世界所恨恶的基督,并且弃绝追求人的名、人的荣耀、人的正义、人的价值的虚谎道路,和基督一起,一边承受世界的恨恶和逼迫,一边却仍是以仁爱、诚实、怜悯在饶恕、代求、宣讲和服事中竭力来引人归主。

 

这是你必须要走的道路,你当记得耶稣呼召门徒所要求的反应就是:放下网、舍了船、别了父亲,跟从耶稣。正如亚伯拉罕当年被召也是被要求离开本地本族父家一样。

 

悔改的命令,归信的命令,舍己的命令,虽然都是神命令我们使我们接受赎罪恩典的方法,但也是神自己主动以外在的福音宣讲、内在的圣灵感召并在教会中吸引我们归入基督,并被保守在与基督的相交中的方法。这不仅是神给我们命令,也是神施恩给我们、在我们里面引发的救恩的回应。因此,这接受救恩的方法,既不因为是神自己的工作而免除我们的责任,也不因为是神要我们顺从的命令就失去神自己施恩的保证和确据。总之,不仅各各他的十字架完全是神自己可靠的、有效的工作,连神给我们要求我们顺从以得生命的悔改、跟从基督的命令,也一样是神自己的可靠而且有效的工作,而且这正是神在各各他十字架上完全可靠、完全有效的工作在我们生命里面的行动。

 

九、结论:基督的爱激励我们

 

福音的奥秘,基督的奥秘,其中心就是替代性救赎。在替代性救赎里面有你人生问题的根本答案,也有你最深的安慰和确据。

 

今天你面对替代性救赎,要不断地思想四个问题,然后再以一个问题追问自己:

 

1)谁爱了你,爱你的是怎样的一位?——这其实是关于神的存在和性情的追问。

 

2)他爱了怎样的你?——这是关于人自身的罪恶与本性的认真的考察。

 

3)他怎样爱了你?——这是关于神整体的救恩计划;关于基督在世上的生死复活以及神的救恩的确据等问题的整理。

 

4)这爱带来了怎样的结果?解决了你的什么问题?——这是关于救恩的终极性的追问,似乎是要测量那测不透的爱的长阔高深,却反而会使我们在废然而返时,更深地震撼于这爱的能力和浩大。这会医治你。

 

最后,你要追问自己并认真地确认的问题是:你接受了这个爱吗?你在回应这个爱吗?你的回应与这个爱相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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