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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留學同居7年!騙到PR後,竟稱自己是同性戀!
發佈時間: 1/9/2020 2:33:29 PM 被閲覽數: 97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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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留學同居7年!騙到PR後,竟稱自己是同性戀!
2020-01-08

來源:多倫多熱點



近日,加拿大溫哥華的一位網友,爆料了自己朋友被一個中國女留學生騙PR(Permanent Residenc永久居留權)的故事。

據稱兩人在一起7年,最終女生剛拿了身份就謊稱自己是同性戀,毅然決然地提出了分手......


爆料原文如下



據爆料人透露,故事男主是一個從小移民加拿大的小哥,人非常單純,由于不太喜歡讀書就沒上大學,現在是溫哥華一家4s店的汽修師傅。

而且這個男生長相帥氣,家庭條件也很不錯,爸爸是溫哥華當地的律師。

在小哥18歲那年,他認識了當時剛來溫哥華讀ESL的女友,女生長得也很漂亮,身材很好,總之兩個人站在一起就是非常養眼的組合!

小哥的女友作爲留學生,在溫哥華讀了兩年書之後就沒有繼續上學了,並且也沒有在當地找工作、上班。

整整七年的時間就什麽都不做,住在小哥家裏靠他養。小哥爲了可以和女友組建家庭,給她更加優質的生活,一個人打兩份工,私底下給人做私活,平時周末的時候還去做裝修......

就這樣努力了幾年,好不容易算是攢夠了一定的積蓄,加上小哥父母的資助,他在溫哥華買了兩套公寓。


溫哥華公寓示意圖


由于小哥本身特別簡單,他單純的以爲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就可以和女友和睦、長久的在一起,而且自己也是認定了這個女生,在兩人同居期間還幫女友辦了Common-Law 同居移民。

眼看著房也有了,女友的PR也有了,這下終于可以安心在一起了吧!不料噩夢才剛剛開始......


溫哥華HR示意圖

就在女友拿到PR之後,很快就去HR找到了一份Sales的工作,也算是有了獨立的收入。結果就在工作了一周後,她突然提出自己要從小哥家搬走.
理由是:“大家在一起太久了,分開住可以保持新鮮感。”
小哥就單純的相信了!!在那之後的一段時間,他們從一個月見面幾次,逐漸演變成一個月只見面一次......甚至就在前幾個月,女友還對小哥說自己其實是同性戀,向他提出了分手。

誰料!單純的小哥又一次相信了!

直到今年1月1日(也就是上周),女生在ins上po出了自己和新男友的照片,並配文:2020,全新的開始和愛。

然後還打電話給小哥,要他把他們兩人一起養的狗給她,並坦白稱自己已經有男朋友了,希望以後彼此都不要再聯系了!得知小哥的遭遇後,樓主作爲他的朋友,真是既氣憤又心疼,想求問廣大網友有沒有什麽方法能夠懲治這種騙PR的行爲?




據稱小哥現在的狀態也非常不好,心情極度抑郁,也不肯找新的女友。不得不說,這種遭遇確實很令人心疼......但也有人稱,這種情況並不罕見,自己身邊甚至還有朋友被“騙婚”!



這個世界並不溫暖,我身邊兩個朋友被騙婚了,還要分家産,裏面究竟是誰的問題不知道,反正兩個女生都是留學生,拿到身份就離婚了。然而,“騙PR”這種事情其實很難斷定的,畢竟兩個人“冷暖自知”,他人眼中所謂的“事實”未必就能說明一切。此外還有網友表示,自己的朋友是個女生,她和男朋友在一起時對方不斷劈腿,她對感情失望了,不離開就是想拿到自己需要的東西...



我身邊有同樣的例子,不同的是,我朋友是女生,也是拿了身份分的,但她的男友和她在一起時不斷劈腿,她對感情失望了,不離開就是想拿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別人的故事裏面的門門道道旁人是不了解的......我朋友的事兒在外人看都是她沒良心,但是在我看,就她那男友?良心?還真不如身份來的實際,如果精神上得不到滿足,那麽追求物質,或者別的好像也沒啥錯。我不支持她的行爲,因爲我認爲完全可以靠自己去拿身份,但是能理解她的選擇。這年頭,談感情,挺奢侈的,碰到真心的不容易......

在上文的爆料中,小哥女友在拿到PR之後立刻提出分居,這種行爲確實值得揣度,但兩個人在一起的七年時間,誰又能保證女生對小哥完全沒有感情呢?

對此,廣大網友們也紛紛給出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認爲小哥明顯被騙了,可以收集證據舉報給移民局。

st123zxcst:很明顯就是騙PR啊!舉報吧!

一路狂奔的番茄:明顯被騙了啊,說不定她之前就已經在劈腿了啊!

七夜四季:拿到PR後一星期就分開了,這都不用更多解釋了,必死。

alton911:一拿到身份就88了。還要什麽證據?移民局會查的!

leitian:寫信給移民局,表示兩個人的關系已經結束,把時間節點附上去。至于怎麽判斷,不管我們的事情。讓移民局去判斷。對不對,快報稅了,本身和報稅也有關系。我覺得這麽澄清合情合理。此外,可以調查,女方的新歡是什麽時候開始的。如果在申請之前,那麽欺騙的可能比較大。但是在申請之後呢,我覺得感情破裂,也是合情。巧合,並不是沒有可能,所以這樣子,讓移民局去判斷,最好了。

另一方面,也有很多網友表示,沒有人會願意浪費自己7年的青春騙一個PR!

更何況這種情況下,沒有確鑿的證據,其實是很難告倒的!

soywu:傷害已經造成,不要去糾纏,不要毀人家pr。反省自己爲啥不能吸引女的投入真心,慶幸自己早點看清不合適的人。

zby9888:一日夫妻百日恩、都睡了七年的青春無價。放人一條生路是渡自己的活路。

小魚戲三國:至于pr,我覺得很難告倒,收集證據也是很麻煩的一個過程,畢竟他倆之前也愛過很久,其實沒有絕對的對和錯。

kbforever:不管這7年男的怎麽一廂情願,女的怎麽有自己的算盤,事實是在一起7年了,是男女朋友,法律上講這個不算作假。沒辦法,人都要爲自己考慮的,至少女的不是一開始就沖pr去的,否則也不會耗7年。即然不愛了勉強在一起也沒有意思,男的肯定會走出來,需要時間。

Rzhou:所以這情況,也很難說服移民局和證明是騙的,畢竟她慢慢分開,不是一拿到就分開。

guo7310406:恕我直言,在一起7年爲了騙PR?恐怕是你戲太多。

對于這件事,你是怎麽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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