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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人类心中的上帝之声/良心/没有听过福音的好人能进天堂吗?
發佈時間: 8/23/2020 9:27:31 AM 被閲覽數: 406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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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人类心中的上帝之声

良心的本质

主教 亚历山大(米兰特)著

季·米·罗曼诺夫、约安·徐 中译

从前有一个贫困的女人从商店里偷走了一些东西。虽然没有人发现,但是在回家的路上忐忑不安的心情却一直困扰着她。她回到了商店,将所偷的东西放了回去,之后她才安心的回到了家中。还有数不胜数的类似的例子。他们都是关于人们被迫去作他们所不想作的正确的事情的。

每个人都熟悉他自己心灵深处的那声音。这声音有时控告与压迫他,有时令他快乐。这个与生俱来的微妙的声音被称作良心。良心在本质是一种精神上的本能,这种本能可以比思维更加准确与快速的辨别善与恶。人如果听从他良心的声音,他将永远不会为他的行为而羞愧或后悔。

在《圣经》中良心也被称为“心”。主耶酥基督在登山宝训中将良心比喻成人审视自己道德行为的“眼睛”(玛特泰福音/太/玛6:22)。主还把良心比喻为人必需在他面对上帝的审判前和解的“对头”(玛特泰福音/太/玛5:25)。“对头”这个词更加强调的是良心的本质是反对我们罪恶的欲望与意图的。

我们个人的经历使我们相信,我们体内的那被称为良心的声音是一种不为我们的意志所控制的本能的表现。另外,正如当我们饥饿的时候无法说服自己已经饱足,当我们劳累的时候无法说服自己已经休息够了一样,我们没有办法当受到良心指责时说服自己我们的行为是正确的。

在基督关于“不死之虫”(玛尔克福音/可/谷9:48)的话语中,教会的神父们看见了在未来将受到惩罚的犯了罪的心灵。俄国诗人普希金在他的戏剧《吝啬的骑士》中非常生动的描绘了这种折磨。

“良心——

一只抓伤心灵的带爪动物,

良心——

一位烦人演讲的不束之客,

粗鲁的债权人与美女,

哪个使月光与坟墓黯然失色。”

老骑士回忆起了那些他曾经残忍对待过的饥饿的人们的恐怖地哀求与眼泪。在另一部戏剧《鲍里斯 戈东诺夫》中,普希金再次塑造了犯罪的心灵的痛苦。从国王鲍里斯的口中说出了下面的话:“……是的,有一颗污秽的心是令人同情的!”

 

良心——一个宇宙的自然法则

正如《圣经》所记载的,上帝在创造人类的时候就在人性上打下了他神圣形象的烙印,这烙印引领人们向往所有精神上的善而拒绝一切精神上的恶。这个心灵的法则通过被公认的称之为上帝在人类灵魂之声的良心而做工。因为他是人性完整的部分,无论年龄、种族、教育或发展情况如何——他都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

真的,当我们研究过去与现在各民族的文化与风俗时,我们去注意所有的人时,会发现:即使是最原始的部落在区别好与坏,善与恶,美德与恶习时他们都有如此一致的看法:要为善而奋斗,要避免罪恶,善应受称赞,罪恶应受责备。尽管就个体的案例而言人们也许并不是在每一件事情上对善与恶的看法都是一致的,但他们却一致赞成行善避恶的基本原则。在一定场合下人们对一些行为的好坏评判取决于他的民族及成长等特定的环境。全世界一个公认的法则就是:一个人不应该去作其他人所不希望他去作的事情。罪恶总是把自己的隐藏起来或最少戴上美丽的面具。

使徒帕弗罗在写给罗马教会的书信中解释了一些关于道德如何在人身上发挥作用的具体细节。使徒责备了那些知道上帝律法却蓄意触犯的人。他们“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想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致罗马人书2:14-15)。依照圣帕弗罗的教导,在末日审判那日上帝不仅仅要审判他们的忠贞也要审判他们的良心。即使是异教徒也可能因为他们的良心而向上帝证明他们正直的一生。

通常,良心是最敏感的道德试金石——尤其是那些天真无瑕的孩子与年青人。如果我们不被罪所污染,我们就跟本不需要任何的外部的指导,因为我们的良心可以独自的正确的指导我们的行为。需要律法是因为人们的原罪而引起的,当人陷于情欲的时候就听不到心里的那声音了。在如今的情况下,律法与内心的良心的法则都是必要的。他们都是如此说的:“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么待人”(玛特泰福音/太/玛7:12)。

在处理日常的人际关系时,我们下意识的相信良心多过律法与规章。当然不可能有法律记有所有可能遇见的情况并预见如何排除任何企图逃避他的方法。毕竟精明的人总是设法迂回与利用法律,即使是最详细的法典也是一样。所以我们希望在每个人心中的良心可以迫使人们只做那些精神上认为是正确与应该的事情。

 

《圣经》中关于良心的论述

没有一本世俗的书像《圣经》一样清楚的证明了人类存在着良心。让我们看看关于这方面更多的卓越的例子。首先来看一些反面的例子。我们看到无情的行为会使得人羞愧、恐惧、难受、感觉内疚,甚至表现出绝望。例如:亚当与夏娃在偷食禁果之后就感到害羞并企图躲避上帝(起源之书/创3:7-10)。该隐出于妒忌而杀死自己的弟弟亚伯后就开始为他自己的生命而感到害怕(起源之书/创4:14)扫罗王破害大卫,但是当他得知大卫为避免复仇之罪而不取他的性命后他后悔的流下了眼泪(众王传一/撒上26章)。自大的文士与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女到基督面前,众人就因为基督在地上所写的他们自己的罪而羞愧地散开了(约安福音/约/若 8章)。商人和兑换银钱的人在基督说不要将上帝的殿当作做买卖的地方,驱赶他们的时候,他们因为羞愧而离开了(约安福音/约/若 2章)。

有时人们因为不堪忍受良心的谴责而宁愿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我们可以看见的最生动的例子就是叛徒犹大。犹大由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而在把基督出卖给大祭司之后把自己吊死了(玛特泰福音/太/玛27章5节)。通常,所有的罪人无论信徒还是非信徒都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而感到责任。因此基督的话如此预言:在末世罪人们看见上帝的审判即将来临,他们将躲在地里,让山掩护他们(路喀福音/路加 23:30; 约安之启示录 6:16)。

当一个人骚动时,经常会由于陷入了激情的漩涡或者恐惧的深渊而听不到心底的良心地呼唤。但之后他们将加倍的感到受良心谴责的痛苦。当约瑟的兄弟们遇见困难时,他们想起了他们把自己的弟弟卖去当奴隶的罪,他们还明白现在是对他们的残酷应得的惩罚(起源之书/创42:21)。大卫王为拔示巴的美貌而喜悦,他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通奸之罪是先知拿单所揭发他之后(众王传二/撒下12:13)。冲动的使徒彼得由于害怕压力而不认耶酥,但是当他听到鸡鸣三声时,他想起了基督预言而流下了痛苦的眼泪。在耶酥边上被同钉十字架的警醒地小偷在他临死前明白了他所经历的痛苦是对他的罪行的报应(路喀福音/路加 23:40)。税吏撒该被基督的爱所感动后,记起了他因为贪欲而对人们所犯下的罪恶并决定为此做出补偿(路喀福音/路加 19:8)。

另一方面,当人知道他的清白时,他的纯洁地良心会增加他对上帝的信心。例如:,当正直地约伯陷入痛苦时,他知道这不是因为自己犯了什么罪而是上帝的安排,于是他等候着上帝的怜悯(约弗传/伯/约27:6)。同样地,正直的希西家王在病得要死的时候得到了康复,因为他肯求了上帝因为他的好行为而医治他(众王传四/列下20:3)。一生专注于上帝与拯救人类工作的使徒帕弗罗不但不害怕死亡,而且还愿意放下地上的肉身与基督同在(致斐利彼人书/腓/斐1:23)。

对于一个罪人来说没有比得到宽恕与心灵的安宁更加安慰与快乐的事情了。福音书中有无数的有关悔改的例子。一个有罪的妇人在马太的家里为感谢基督赦免了她的罪而用她的眼泪洗耶酥的脚并用她的头发擦干(路喀福音/路加 7:38)。而另一方面,无视良心继续不断的犯罪使灵魂黑暗到人无法接受的程度时,就会如圣帕弗罗所警告的那是“他信仰的海难”,他将一直沉入那罪恶的深渊。(致提摩泰书一/提前/弟前 1:19)。

心理学关于良心的论述

研究人类良心与其精神属性的关系是心理学所研究的范畴。心理学家企图搞清楚两个问题:1)良心是人与生俱来的天生本性,还是后天的学识、成长经历和环境所决定的呢?2)良心是我们的精神、感觉和意志的结果,还是一个独立的特征?

对于第一个问题,最近的关于人类良心的研究使我们确信他即不是后天的态度,也不是生理本能,而是来自一个无法解释的更高的来源。例如:儿童良心的发育是在任何成人的教育或模式前产生的。如果是生理的本能控制良心的话,那良心应该指导人们去做那些更加有利可图或有快感的事情。但是良心却总是让人去做那些无利可图或自己所厌恶的事情。虽然表面上看过去恶人总是喜欢伤害正直善良的好人,但是良心告诉我们最终的正义必将出现,人们都将得到正义的回报。对很多人来说良心的普遍存在是对上帝存在与灵魂不会死亡的最好的论据。

关于良心与人类的其它精神属性的关系:与思想、感觉和自由意志。我们观查发现良心并不只是在理论上告诉人们对与错,而是它会迫使人们去行善和避免恶行。行善会使人们感到愉快与满足,而作恶则使人感到羞愧、恐惧与精神不安。这些全部表明:良心督促我们明白我们的自由意志与责任。

当然单凭动机是无法判定精神上的善与恶的。这样的判断是需要通过观察的,观察他是符合逻辑的还是不符合逻辑的,是明智的还是愚蠢的,是有益的还是无益的。这是选择惟利是图超过善行的一个基本动机。然而在有些事情上迫使他们去做的动机不单单是寻求利益,同时也考虑其目的地道德价值。如果我们的良心影响我们的动机,那么动机它是遵行良心的旨意,或是独立的,还是更高呢?

思考良心是如何作用于自由意志时,我们观察发现自由意志可以要求任何事情,但是这种能力并不规定人必需做什么。就我们所知,人类的意志经常与道德要求发生激烈的斗争并尝试从其束缚下摆脱。如果良心是自由意志的产物,那么就不可能发生斗争与冲突。但是良心的声音总是努力的去引导人的选择。意志并不总是满足良心的要求,他会自由选择,但是他不能忽视良心的声音,当天他忽视的时候,他将无法逃脱内心的惩罚。

总而言之,良心不可能看作是人类内心感觉的产物。心灵渴望愉快而避免不悦。但是拒绝道德要求的话往往会带来令人心碎般地强烈的精神斗争。尽管我们渴望与努力,但是却无法逃避结果。所以,尽管良心是附属和居住在人体内的,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良心是具有独立或者更高的角色,他是指导人类动机、意志与心理的神圣法则。

保持良心的洁净

“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或做“你要切切保守你心”)”(索洛蒙箴言4:23)。这些来自《圣经》的话语要求我们要保持道德的高尚。但是一个良心不洁的罪人会有什么希望呢?这是他命中注定的吗?当然不是!与其他宗教相比,基督的信仰中存在着一个巨大的赦免。这个赦免就是他为想彻底洁净自己心灵的人打开了一条道路。这条路存在于忏悔自己的罪,和真心渴望将生命变得更良善中。上帝原谅因为他的独生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献上了赦罪的祭品而饶恕了我们。在洗礼圣礼中,接着是忏悔与交通圣礼中,上帝洁净了人类的良心“从恶行中”(致希伯来人书9:14)。这也是为什么教会如此注重圣礼的原因。

此外,基督的教会通过永远在它里面的教导和圣灵的恩宠,能够使信徒道德更加完美 ,使他们的心更加敏感和有判断力。正如基督耶酥在登山宝训上所教导的:“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玛特泰福音/太/玛4章8节),这是我们基督徒生命最高的目标。上帝的就像穿过纯净的水晶一般穿过纯洁的心,进入我们心灵,弥漫到身体的每个角落。只要这光留在我们里面,他就会指导我们的思想、使我们更富于怜悯、坚定我们的意志、帮助我们的一切善举。通过这盏受祝福的明灯,很多基督徒成为上帝完成他的旨意的工具。当这发生时,一个基督徒不单在享受着精神上的祝福,他也成了救赎他人的工具。在教会的历史中有这样的圣人的例子数不胜数,如:萨罗夫的塞拉芬、喀琅施塔得的约安、奥普提纳的阿姆布勒苏长老、阿拉斯加的圣赫尔曼和因诺森德、彼得斯堡的蒙福者齐尼亚、旧金山的大主教约安和其他拯救了无数灵魂的人。

总之,纯洁的灵魂是一切祝福的源泉。心理纯净的人享受着内心的平安,他们文雅善良。在这个短暂的生命中似乎充满了试探与骚动,但上帝给了他们天国的预兆。正如圣约安所说的:“没有名望与财富,没有超人的力量与康健的体魄,没有华丽的餐桌与精美的衣裳,没有任何人类的优越条件可以带来真正的快乐,只有心理健康与纯洁才会带来真正的快乐。”

有关良心的箴言

没有比每个人心中的良心更加可怕的证人与恐怖的原告。(波力比阿,公元前202——126,《历史》 XVIII卷, 43章)

智慧不会进入邪恶的头脑,没有道德的科学仅仅是心灵堕落之因。(弗朗西斯·拉拍雷,1494——1553,《高康大与庞大固埃》II卷, 8章)

他丢失了良心就什么也没有什么值得保留的东西了。(警告 1645, 《圣廷》)

不要信任一个凡事都没有无良心的人。(劳伦斯·斯特恩,1713——1768,《崔斯特瑞姆 珊缔酒》17章)

良心是上帝独自进行审判的神圣避难所。(费理斯杰·阿·拉明钠斯)

我不能也不会为迎合今年的时尚而出卖我的良心。(利莲·哈尔曼,1905——1984,《致反美委员会的信》)

良心是上帝对人温柔的耳语。(爱德华·杨)

不要轻视你的良心,因为他总是给你最好的建议。他把你的意志摆在上帝与天使面前;他将你从隐密的污秽心灵中解救出来;当你离开人世,他将赐予你与上帝亲密的礼物。

——殉道圣人:圣马克西姆

上帝让我们的良心成为我们的益友与行万事的准则,这样我们便可以知道风向,从而扬帆远航。                                                      ——圣约安·莱德

活在罪里的人在受到地狱的惩罚前将被良心所穿通。     ——圣约安·克瑞索斯托姆

自从他小声的告诉我们如何按照上帝的旨意去作,在我们的思想被罪所感染时严格的责备我们,劝告我们作了错事的心灵悔改的时候开始,良心就不会逃避给我们愉快的劝告,告诉我们如何摆脱我们所处的糟糕处境。                      ——西奈山的圣费勒豪斯

和平超过世间的一切尊贵,

一颗寂静与安宁的心。                                          ——莎士比亚

世界上没有一个医生可以医治心灵罪恶的疾病的。                ——格拉德斯通





良心

 

  神造人與其他生物不同,因為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因此在人的裏面有永恆的本質,也有超自然的本性,也即有宗教的本能。“宗教”一詞在拉丁文的意思是:“神與人的關係”,當神與人有了正常的關係之後,就產生了宗教。只有人才有宗教意識,動物卻沒有,因為在人的內心裏有良知,也即良心,或作“靈性”。所以當理性歸回真理,就是靈性;感情歸向神的聖愛(agape),就是靈性;意志歸向神的旨意,就是靈性;德性歸向公義,就是靈性。“良心”(conscience)一詞,無論在希臘文,拉丁文或英文中,皆由“一同”及“知道”這兩個字根組成,良心就是在我們裏面“與我同知”的那一位。箴言第二十章27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這裏所言的“燈”,就是良心,是靈的功用之一,“光照”人裏面的一切,使人認識自己。讓我們來看看良心的功用和特性:
 1. 良心告訴我們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故常有人說,我行事為人憑良心,意思是說我沒有做壞事。
 2. 良心幫助我們分別是非,真假,邪正,善惡,叫我們朝着好的方向去做。
 3. 在要犯罪時,良心會叫“不”,有警戒的功用;人要犯罪時,內心會“碰碰跳”,發出警號,好像警鐘。
 4. 當警戒無效,良心會麻木,會睡覺,讓人為所欲為,情形正如保羅在聖經提摩太前書第四章2節所說:“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
 5. 等到犯罪之後,良心即“甦醒”過來,使人對所犯的罪後悔不已,深受責備,非常不安。
 6. 良心一直鑒察人的心腹,對過去所有罪行,常發出譴責,令人不安,即使過了幾十年,那個不安仍然存在不去,這就是為甚麼有人忍不住良心的譴責而不得不自首,有人甚至要自殺來解決。
 7. 良心不忠於人,只忠於神,所以會在審判台前“指控和見證”你所犯的罪。
  良心雖有上述的功用,但是如今人們口口聲聲說他憑良心行事為人,卻不知他的良心已受玷污,已經靠不住了,究竟受甚麼玷污?
 1. 良心受宗教的玷污:當耶穌基督在世上傳道時,祂責備得最嚴厲的,就是那班假冒為善的宗教領袖。他們藉宗教外表的禮儀行為來掩飾自己的惡行,根本沒有了解宗教真正的本質。此外,不同宗教對道德,是非,善惡的標準都不一樣,以至良心無所適從。
 2. 良心受文化的玷污:文化是對價值觀的探討,而產生對生活的指導,包涵思想形態與生活方式。過去中國人可以納妾,良心沒有不安,而且認為天公地道,就是因為有文化支持。
 3. 良心受群眾心理玷污:當人人都犯罪,變成理所當然,人就容易同流合污,沒有覺得不對了。
 4. 良心受犯罪的習慣玷污:第一次犯罪時會有罪疚感,但再三犯罪,良心就麻木了,不覺有罪了。
 5. 良心受傳統的玷污:社會的傳統,風俗的傳統和積習已深的壞習慣,上代傳下代,使人覺得習以為然,雖是違反真理,但也不覺有罪了。
  因此,沒有一個人的良心能成為絕對的標準,不少人在犯錯之後,不單不認錯,還要找許多藉口來為自己辯護,還說自己是清白的,例如美國的前任總統克林頓,明明犯了許多錯誤,卻一再找理由為自己解釋,並說自己沒有說謊,沒有違反司法,真不知他的良心在哪裏?他的良心可玷污得可怕!
  保羅在他寫給提摩太的信裏特別強調良心的重要,他說:“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聖經提摩太前書第三章9節)原來要固守真道的奧祕,必須有清潔的良心;反過來看,清潔的良心,是以真道為基礎,也即以神的話為標準,沒有真理基礎的良心是靠不住的。保羅另外在提摩太後書第一章3節說:“我感謝神,就是我接續祖先,用清潔的良心所事奉的神。…”事奉神需要用清潔的良心。許多人在社會上很有名望,事業可以很成功,但未必有清潔的良心,所賺的錢未必是以清潔的良心賺來的。敬拜神的人,卻必須有清潔的良心,人若要去到神面前,也必須先有清潔的良心。
  聖經說我們這些從前是良心不清潔的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聖經哥林多前書第六章11節),又說:

祂的血…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聖經希伯來書第九章14節,第十章19-22節)

  你的良心清潔嗎?你渴望良心得到潔淨嗎?(何衛中)



良心

(Conscience)

翻译做“良心”的希腊语sy·neiʹde·sis(西尼德西斯)由syn(辛,意即“一起”)和eiʹde·sis(伊德西斯,意即“知道”)两个部分组成,指“一起知道,或跟自己一起知道”。所谓良心,就是人类自我审视,自我裁判,自我作证的本能。谈到良心的作用,使徒保罗说:“我的良心受圣灵感动,和我一同作证。”(罗9:1

良心是与生俱来的,是上帝赋予人的本能。良心是内在的是非感,让人或自我开脱,或自我谴责。换句话说,良心能起自我审断的作用。另外,一个人通过学习和见闻所形成的根深柢固的想法、做法、信念以至守则,也使良心不断受到锻炼。根据这些因素,良心会衡量以往和未来要采取的行动。一旦发现自己的言行违规,良心就会发出警告;但良心的声音如果一再受到压抑,良心就会变得麻木,反应迟钝。良心可以充当“道德警报器”,行善叫自己欢欣快慰,行恶令自己愧疚不安。

良心在人类始祖身上就开始发挥作用。亚当和夏娃违犯了上帝律法后想躲起来,显然就是因为受到良心的谴责。(创3:7罗马书2:14,15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如果凭天性做合乎律法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约束,但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他们正好表明,律法的本质写在他们心里。良心和他们一同作证,他们就自我省察,或是指控自己有罪,或是裁定自己无罪。”因此,一个人即使不是基督徒,他的良心仍然能发挥作用。这是因为所有人都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而人类的始祖受造时已被赋予良心了。尽管许多国家和立法者并非受基督教信仰薰陶,他们制定的法律却大都合乎基督徒的良知,跟良心发出的指引是一致的。正因为人人生来就有道德良知,因此基督徒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以及传讲的信息,去启发别人的良心。(林后4:2

良心必须受到指点,好好锻炼,否则是有可能误导人的。没有以真理和正确标准薰陶过的良心,绝不可靠。另外,良心也会受一时一地的环境、风俗、信仰和习惯等因素影响,结果有些人按着错误的标准和价值观去判断是非对错。例如约翰福音16:2记述了耶稣的话,预告必有人起来杀害上帝的忠仆,还以为自己是为上帝效劳。扫罗(即后来的使徒保罗)四出搜捕基督徒,一心要消灭他们,认为自己格外热心地事奉上帝。(徒9:1;加1:13-16)一些犹太人不认识上帝的话语,结果受误导去跟上帝对抗。(罗10:2,3;何4:1-3;徒5:39,40)因此,惟独受过上帝话语薰陶的良心才能明辨是非,纠正错误,把生活纳入正轨。(提后3:16;来4:12)基督徒需要接受上帝的标准所指引,这套标准不但正确,而且永恒不变。

无愧的良心 人必须有无愧的良心,才能亲近耶和华。(来10:22)基督徒处世待人,凡事都该本着诚实的良心。(来13:18)保罗说:“我也为此时刻锻炼自己,务求自觉不冒犯上帝,也不冒犯人。”(徒24:16)经文的意思是,保罗不断按照上帝的话语和基督的教诲去纠正自己,认定人生的方向,因为他知道审断自己的,毕竟不是良心而是上帝。(林前4:4)一个人本着受过圣经薰陶的良心行事,也许会受到迫害,但彼得勉励基督徒说:“人为了叫良心对得住上帝,甘愿受苦受屈,这是可喜的。”(彼前2:19)即使遭受反对,基督徒仍然力求“良心无愧”。(彼前3:16

摩西律法中虽有献祭的安排,但这并不足以使人良心完全无愧,使罪得赦。可是,基督献出的赎价却能造福一切满怀信心的人,使他们的良心清白。(来9:9,14)彼得指出,人必须有无愧的良心,意即清白健全的良心,才能得救。(彼前3:21

顾及别人的良心 既然良心得按上帝的话语充分受到锻炼,才能明辨是非,因此没有受过锻炼的良心难免有点软弱。当事人也许常常压抑自己的良心,或者动辄把别人一些无伤大雅的言行,看作是对自己的冒犯。保罗举了一些例子,包括吃什么,喝什么,把某一日看得比另一日特别等等。(罗14:1-23;林前8:1-13)圣经劝勉所有具备知识、良心坚强的基督徒要顾及和体恤良心软弱的人,不要事事讲求自己的选择自由或个人“权利”,不要只求取悦自己,我行我素。(罗15:1)谁伤了别人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林前8:12)另一方面,保罗的话也暗示,尽管他无意做任何事去冒犯良心软弱的弟兄,招惹批评,可是良心软弱的基督徒也该顾及其他弟兄,努力吸收确切的知识,好好薰陶自己的良心,以求在灵性上迈向成熟;这样就不会动辄因为别人的言行而感到良心不安,甚至妄断别人了。(林前10:29,30;罗14:10

污秽的良心 良心经常被埋没,就会变得污秽,反应迟钝,结果无法及时发出警告,不能提出可靠的指引。(多1:15)要是这样,一个人做事就不是力求良心无愧,而只是受制于害怕被揭发或受罚的心理了。(罗13:5)保罗说有些人的良心仿佛用热铁烙过,意思是说,良心可以像灼伤了的皮肤那样结疤,神经坏死,完全麻木。(提前4:2)人的良心变得麻木,就无法分辨是非对错了。这样的人不珍惜上帝所赐的自由,结果因为悖逆而良心污秽,受其牵制。人的良心是很容易受到玷污的。因此,基督徒应该下定决心,按照使徒行传23:1的忠告而行。经文说:“各位弟兄,我在上帝面前,向来本着良心做事,无愧于心,直到今天。”



没有听过福音的“好人”能进天堂吗?

文/闻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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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听过福音的“好人”能进天堂吗?这个问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基督徒圈子内引起热烈讨论,也是布道会上慕道友常提的问题。这个问题通常以两种方式出现:第一,中国古代圣贤(如孔、孟、老、庄)们,人格高尚,且苦苦慕“道”、寻“道”,孔夫子甚至悲叹:“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第四》),却从来没有机会听福音,难道他们也会下地狱吗?第二,我所挚爱的亲人,生前没有机会听福音,现在已经离世,难道他们现在是在地狱里吗?如果是这样,神岂不是太不公义了?

 

有人这样回答:

 

“你不能断定他们在地狱里,因为圣经上有一句话说,没有听过福音就离开这个世界的人,神不偏待他们,神会按照他们的良心来审判他们。在没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良心,有律法的地方是按照律法。不知道的人,神也不追究他。所以亲人如果已经离开世界,你不能说他一定下地狱了,因为只有神知道他去哪里了。包括中国的孔、孟、老、庄、这些人,他们没有听过福音。但是你在读他们的文章的时候,你会发现他们是期盼的……可以说,他起码是个慕道友吧!我们不能说这些人都已经下地狱了。……因为耶稣降生两千年了,那在耶稣降生之前的人呢?耶稣还没有降生,很多人没有听到福音,不是他们不听,乃是没人向他传,福音还没有传到,你总不能怪他们吧?”

 

这样的回答是不符合圣经教训的。

 

不在律法之下、也未听过福音的人,神会让他们上天堂吗?

 

笔者注意到,对罗马书2:12的误解是上述错误回答的根源。让我们先来仔细研读一下这节经文:“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和合本)

 

这节经文的前半节,如果不仔细阅读可能会产生歧义:“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灭亡。”但是,这半节经文的原意是: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灭亡,只不过他们不按照律法来灭亡。吕振中译本比较准确地表达了原文的意思、且不会产生歧义:“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去灭亡;凡在律法以内犯了罪的,就要凭着律法来受定罪。”

 

再看英文钦定本的译文:“For as many as have sinned without law shall also perish withoutlaw: and as many as have sinned in the law shall be judged by the law.”(中文直译:因为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灭亡;而凡在律法以内犯了罪的,必将按律法被定罪。)杨氏直译本(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的译文为:“…foras many as without law did sin, without law also shall perish, and as many as didsin in law, through law shall be judged.”(中文直译:因为凡在律法以外的若犯了罪,[虽然]没有律法,也必灭亡;而凡在律法以内犯了罪的,将借着律法被定罪。)

 

可见,若是仔细研读罗2:12,不难看出,这节经文与整本圣经的救赎论信息是完全一致的,即:无论有没有律法赐下,基于人的罪,所有人(无论是古代圣贤还是今世“最好”的人)都是注定要灭亡的。圣经上许多经文都前后一致、毋容置疑地宣告了这一真理,例如:“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注意“污秽的衣服”原文意思是“污脏的月经布!”);“罪的工价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我(耶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耶稣),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除祂(耶稣)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等等。

 

神如何按人的良心来审判人?

 

另一个问题是神如何按人的良心来审判人。让我们查考一下与这个问题直接相关的几节圣经: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14-16)

 

仔细研读这段经文及其上下文,可以看出,保罗在这里的本意是:虽然神没有将律法赐给外邦人,但神在造人的时候已经把律法的功用刻在所有人的心里了,人的是非之心也与这刻在人心里的律法功用同作见证。请注意,和合本在这里译作“是非之心”、在其他地方译作“良心”的词,在新约圣经中出现过30次,原意并不是指“良善的心”,而是指“人皆有之、与生俱来的判断是非的直觉”。马太亨利圣经注释指出,刻在人心里的律法功用是指神的道德律(这些道德律是尽人皆知的),而不包括礼仪律。在末日审判时,神要按这道德律来审判人。

 

然而人的思念却与人的是非之心互相争战,判断何为是、何为非。末后,当耶稣基督再来审判世界的时候,一切的隐情都会显露出来,正如保罗所传扬的福音所宣告的那样。换言之,虽然外邦人没有律法赐给他们,但按照刻在他们心里的律法功用、以及他们的是非之心同作的见证,他们就应当知道律法的精义(即道德律)了。

 

总之,贯穿罗马书及全本圣经的真理是:神刻在人心里的律法功用、以及他们的是非之心同作的见证,必然会在审判之日定他们的罪,而绝不会替他们开脱。神按照人本有的是非之心来施行审判,仍然要定人的罪。“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11),祂要对所有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施行公义的审判。罗马书另一处经文与此遥相呼应:“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19-20)

 

二十世纪杰出神学家弗朗西斯‧薛华(FrancisSchaeffer)在他的名著《二十世纪末的教会》中举过这样一个例子:

 

如果全世界各地出生的每一个小小孩子,脖子上都挂着一部录音机;如果这部录音机只是记录下这孩子长大过程中对其他人所作的道德判断—虽然他的道德标准可能比圣经的律法要低得多,但这些仍然是道德判断。

 

最终,每个人都要面对那重大时刻:站在施行审判的神面前。设想神只是按下录音机的播放键,让每个人都听到他亲口陈述的、对其他人所作的道德判断。他也许要连续听这录音机播放好几年,听他自己亲口对其他人所作出的成千上万的道德判断—不是审美方面的判断,而是道德判断。

 

然后神很简单地对这人说:虽然你从来没有听过圣经,但现在按照你自己的道德判断来对照自己,你的表现怎样?

 

圣经指出,……每一个人都要哑口无言。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他们已经故意做了那些他们知道是错的事。没有人能否认这一点。

 

中国古代圣贤是“慕道友”吗?

 

中国古代圣贤,包括孔、孟、老、庄,确实都在他们的著述中多次提到过、讨论过“道”,且对他们心目中的“道”很渴慕。但是,这些圣贤们渴慕的“道”就是圣经中的“道”吗?仔细比较中国古代圣贤的作品中的“道”与圣经中的“道”,可以发现,前者是一种存在于这些圣贤心目中、被他们孜孜追求、适用于一切、指导一切、然而却始终隐而不现的一种“大统一律”。这个“大统一律”可以指导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是没有位格的;人可以通过“格物”(即通过自然启示而非特殊启示)而“致知”,并通过“诚意”、“正心”而得以施行(参见《礼记‧大学》)。

 

然而,圣经中人凭之得救的“道”,无论是旧约时代还是新约时代,都是指那位受膏者弥赛亚,即那位“道成肉身”、有位格的救赎主;人必须通过神的特殊启示才能认识祂。旧约时代神的选民得救,是通过前瞻性地信靠、仰望这位救赎主的代赎,使他们能够除掉罪恶,得以与圣洁、公义的神和好;新约时代神的选民得救,是通过仰望、信靠那位已经“道成肉身”来到世上的弥赛亚耶稣基督,这位救赎主在十字架上受死、并在三日后复活,使信靠祂的人罪恶得赎、并藉之而称义;人凭此才能够与圣洁公义的神和好。可见中国古代圣贤所仰慕的“道”与圣经里的“道”有着本质的差异;渴慕前一种“道”是无法让人得救(即与圣洁公义的神和好)的。

 

神让没有听福音的人下地狱,是不是不公义?

 

笔者有一位基督徒朋友,当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对话时,他试图用下面这个比喻来表明,神如果让没有听到福音的人下地狱就是不公义的:

 

“设想你死后灵魂来到天堂门口,天使问你:‘你听过福音吗?没有?对不起,你走吧。’你抗议说:‘我没有听过是因为没有出生在基督教的国家,这不是我能选择的呀?’天使手一摊:‘很遗憾,我们就是这么规定的。那些出生在基督教国家的人与生俱来就有这个福利,没办法。’”

 

注意这个比喻有两个前提假设:第一,神有义务把福音给所有人。第二,如果神把福音赐给人,人有可能不借助神的特殊恩典而得救。但是,若根据圣经来分析可以看到,这两个前提假设都是错误的。

 

首先,神有义务将福音赐给所有的人,否则就是不公义吗?在这里必须首先厘清公义的含义。公义是法律用语,指有罪的人就必须受到法律制裁。神是公义的、祂不偏待人(参:罗2:11),这意味着世上每个罪人(无论是耶稣道成肉身之前还是之后的人)都必须因他们的罪恶而受到应得的刑罚;不仅如此,神是无限、绝对公义的,这意味着罪人应得的刑罚就是永刑(即地狱)。然而,神凭着祂的恩典和怜悯,决定把福音赐给一部分人让其可以凭着得救,而不赐给另一部分人,这是神的主权,罪人无权置喙。

 

换言之,审判属公义的范畴,但恩典和怜悯不属公义的范畴,而属神主权的范畴。圣经上许多经文都表明了这一真理,例如:“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神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有什么不可呢?”(罗9:21-24)

 

因此,笔者用下面这则比喻来回答这位基督徒朋友:

 

甲、乙两个兄弟,各接受一大笔遗产后大肆挥霍净尽,很快沦为乞丐。一天他们俩来到一位财主门口乞讨。财主动了慈心,决定给甲1000元钱,却没有给乙任何钱。乙破口大骂:“你凭什么给他钱、却不给我?这不公平!”财主平静地说:“我有义务必须给你钱吗?我没有欠你们俩一分钱;钱是我的,我有权决定给谁和不给谁。你走开吧。”

 

其次,神即使把福音赐给了所有的人,如果圣灵不在罪人心中施行救赎之工,使罪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罪人一定会硬着颈项反叛、背离神,而不会悔改信耶稣而得救的。圣经上说:“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14:2-3);“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都偏行己路”(赛53:6)。

 

他们真的“都”会这样吗?有这么绝对吗?是的!如果不是圣灵做工,所有人依其罪性就是反叛神、逃离神!笔者这些年在传福音中注意到,即使是那些来教会的“慕道友”(包括笔者自己),开始时的目的也是在寻找一位听从他们指挥、为他们服务的偶像,而不是真心来寻求基督的救赎、更不会寻求基督作他们生命的主!只是后来心被神的圣言扎透、因着圣灵的光照,才逐渐感到自己是个多么污秽不堪且无可救药的罪人,需要耶稣的救赎、也需要耶稣作我生命的主。

 

既然圣经一再宣称“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都偏行己路”(赛53:6),“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罗3:11-12),因此不难推定,若是没有圣灵的光照,那位宣称“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孔夫子若真的有机会来到耶稣基督面前,听到耶稣基督宣告他是个无可救药的罪人、需要悔改接受祂的救赎,那么,依照罪人所共有的骄傲及反叛神的罪性,孔夫子也会照样“叶公好龙”,而不会欣然接受耶稣基督的福音、也不会接待耶稣基督作他的救赎主。

 

应当怎样回答“亲人是否在地狱里”这类问题?

 

罪人依着被玷污的理性和情感,往往很难接受自己所爱的亲人在地狱里这一事实(但常常并不在意他人所爱的亲人是否在地狱里)。因此,当被问到“亲人是非在地狱里”这类问题时,传道人该怎么回答呢?笔者也曾多次被问到这个问题,根据笔者的经验,以下的回答既符合圣经、又比较有智慧:

 

圣经很明确、很清楚地说,人得救只能通过耶稣基督的救赎,没有其它的路可以走。你的亲人是否在天堂,这属神主权的范畴,不是你所能左右的。神对所有人都是公义的,祂不会判无罪的人为有罪,也不会判有罪的人为无罪。无论你的亲人现在在什么地方,他一定会盼望你趁着尚能悔改的时候赶快悔改。路加福音第16章里记述一个财主,他自己虽在阴间里,却恳求亚伯拉罕派人去向他那五个仍活在世上的弟兄们传福音。所以,你若真心爱你的亲人,就应当顺应他的盼望,踏出信心的第一步,信靠耶稣而得救,然后赶快向周围还没有得救的亲人们传福音。

 

何必小题大做呢?

 

有人可能会这样认为:对这个问题,用人们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来回答,不会得罪人,即使说错了也无伤大雅;而按圣经真理来回答,答案却是残酷的,可能会得罪慕道友,使他们对神反感、并因此抵挡福音,失去得救的机会,得不偿失。因此,我们何必小题大做、挑起争端、并拦阻福音的传扬呢?

 

持这一观点的人忽略了一个圣经真理:人是否得救乃是神的主权;基督徒的责任是把纯正的福音传给人,而不是用甜言蜜语勾引人入教。基督徒把神所赐的真福音不折不扣地传给人,圣灵必然会在人心中动工印证神的话语,使神的真子民悔改、回转归向神;反之,如果我们传扬假福音、勾引人入了教会,让人自以为“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耶6:14),这样的人即使受洗加入了教会也没有真正得救。更可怕的是,他们日后可能更难真正悔改得救,这才是真正的悲哀。无论是旧约的先知还是新约的使徒,都没有避重就轻地专讲讨好人的话,而是不折不扣地忠实传扬神的圣道。耶稣基督自己在这方面更是为我们树立了完美的榜样(参见:约6:24-71)。

 

其次,对真理的任何偏移,哪怕是微小的偏移,都是危险的。历史上许多异端的产生,往往起始于一些看来微不足道的错误。这就是为什么圣经告诫我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犹3)。对这个问题的上述错误回答,有可能使人进一步滑向“普救论”的深渊,而且可能会导致另一个后果:既然在没有律法的地方神不会按律法来审判、因而人更有可能上天堂,那么基督徒有何必要去普天下传福音、导致人听了福音却不肯接受而下地狱呢?

 

因此,所有作神话语出口的传道人,让我们一起在神面前儆醒:神的讲台是圣洁的;神把祂的圣洁讲台托付给人,为要让人传扬祂的圣洁话语。传道人必须时刻怀着恐惧战兢的心恪守自己的神圣职守,努力查考并按圣经正意不折不扣地传讲神的圣洁真道。即使神的真道不受罪人欢迎、会招致罪人恼怒,传道人也必须不折不扣地传扬,否则我们将会受到神更重的审判(参:雅3:1)。

 

闻则信 来自中国大陆,现在在非洲一边工作,一边参与在非洲的华人宣教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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