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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起風波:林鄭高調為中央保駕護航
發佈時間: 9/3/2020 12:40:52 AM 被閲覽數: 81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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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起風波:林鄭高調為中央保駕護航
2020-09-02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說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香港的憲制架構就是一個行政主導的架構。(路透社資料圖片)
第一位在立法機關提「三權分立」的人為親中人士、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本土研究社Facebook圖片/香港立法會文件截圖)
香港教育局網站已不能搜尋由時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撰寫,名為「基本法、法治與香港的優勢」之簡報。(香港教育局網站截圖)

特首林鄭月娥周二(9月1日)清楚表明,香港的憲制架構「就是一個行政主導的架構」,而行政主導的核心就是行政長官,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言論再次引起社會爭議。有教師相信,政府是要削弱司法獨立的機制。(文海欣 報道)

香港高中通識教科書經教育局「專業諮詢服務」審閱後,新版教科書刪去或修改當中有關「三權分立」的內容。香港教育局局長長楊潤雄周一(31日) 表示,香港無論是回歸前後,都沒有三權分立,言論引起社會爭議。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周二(1日)回應時斬釘截鐵地表示,完全支持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說法,並說楊潤雄就香港憲制制度解釋清楚是值得讚賞。林鄭月娥又指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並不是「全面自治」,強調香港享有的權是「中央授權給香港」。她又表示,香港的憲制架構「就是一個行政主導的架構」,而行政主導的核心就是行政長官。對於有司法界人士曾指香港有「三權分立」,林鄭月娥就認為相信有關人士所指的,是「功能上的分工和互相制衡」。

林鄭月娥說:香港是沒有三權分立。這種享有的高度自治並不是一個全面自治。這種享有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並不是一個和中央分權的憲制制度,我們享有的權是來自中央授權給香港的。這三個機關,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按《基本法》,大家要互相做自己的職能,互相制衡及配合,但最終這三個機關透過哪個機關或哪個人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就是行政長官。

政府的說法令人對香港是否擁有「三權分立」一事再感疑惑,過去不少資料亦有記載關於「三權分立」。記者翻查教育局網站紀錄顯示,一份在2011年由時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撰寫,名為「基本法、法治與香港的優勢」的簡報中提及,「權力分立(或稱三權)」。然而,記者周二再查閱時,發現該連結已失效,令人懷疑是否與楊潤雄說「香港無論是回歸前後都沒有三權分立」有關。

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周二接受本台訪問,指出過去通識科教科書仍保留「三權分立」的說法,但自從中聯辦指香港從沒「三權分立」一事後,部份教科書已作出調整例如說社會上對「三權分立」都有不同看法,他認為這符合通識科要令同學知道社會上有何討論的準則。不過楊子俊認為今次情況不同,由官方演繹、制定送審機制等,這有違通識科的精神。他續指,今天被扭曲的是「三權分立」,他日會否是談及司法獨立亦要轉口徑,由官方標準改變而令教學亦要更改。

楊子俊說: 這個是前所未見的,一直以來當局都是相信通識科的專業或相信校評局也好、教師專業也好,讓我們有自由度去做。所以(現在)有些違背了通識科的精神,原本是看社會上有甚麼意見、看法,但今次卻不同。今次變成好像因為要處理政府的聲音,而政府這個聲音其實本身是影響老師在學校的狀況、以至影響老師本身的工作,所以不敢說某些事情。

對於為何港府要發表「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言論,楊子俊估計最近不少反修例案件受關注,很多人批評律政司的做法,認為其針對示威者、偏幫警察,政府有見及此,於是著手打擊司法獨立的機制。

楊子俊說:他們(政府)可能想營造一個新的觀點,其實這是一個常態。所謂三權分立,他們是不認同司法獨立,從一開始就應該是行政主導,或香港政府才是最大權力的那個,他們可以根據其認為的社會狀況,決定香港可以如何被管治,所以希望可以削弱司法獨立的機制去看香港應走哪一個方向。

其實過去多位高官亦曾談及過「三權分立」,例如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於2014年就說「司法機關不是行政機關一部分」,「這亦是西方國家常說的三權分立,正正就是這三方面分開、獨立行使他們的職權」。

更令人注意的是,原來當初第一位在立法機關提「三權分立」的人正正是親中人士、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本土研究社」周二說,在1984年譚惠珠仍為親英派立法局議員,她首次於立法機關中提出「三權分立」。當時她說「維持香港安定與繁榮,有賴法治、經濟和人民的行動自由,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

在法律界方面,2001年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曾表示「權力分立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而2014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稱《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

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周二指香港「突然失去三權分立」,批評政府的說法不能令市民和國際社會信服。他說「三權分立」是普通法下的重要憲制原則,並說終審法院將在11月處理「禁蒙面法」司法覆核案,當中一個重要論點是「三權分立」,相信終院將就此原則作最新和最具權威性的論述,5位法官亦不會受林鄭月娥言論所影響。

郭榮鏗說:她(林鄭月娥)說終審法院過去在三權分立的論述上是錯誤的或是故意提起一些爭拗,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是可笑以及對司法機關很不尊重。首先由教育局局長去刪改教科書,就說以後不准談三權分立,這個肯定是一個政治舉措。我覺得找林鄭月娥出來,都不能令市民和國際社會信服香港是突然失去了三權分立,這個如此重要的制度。我相信這個政治舉措也是配合他們收到的指示。

教育局長楊潤雄周二出席電台節目時再被追問有關「香港無三權分立」的言論。他拒絕評論馬道立的說法,說要詳細看前文後理及三權分立的背後理念;並說要以《基本法》為準則,當局沒有否認香港有獨立的司法權,全國人大亦授權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有行政管理權及立法權,並且是以行政長官帶領的政治體制。

其實過去,中央已就香港是否「三權分立」發表自己的見解。2015年時任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香港從沒有三權分立,特首超然於三權之上。在2008年時任中共國家副主席、現任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期間,曾提出「三權合作論」,指「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要互相支持,2017年進一步表示立法、司法機構負責人要有「國家觀念」和「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此言論一度引發議論。

另一方面,教育團體「教育野」早前聯同「進步教師同盟」、「教育同行陣線」及「香港人教育支援平台」則為通識科教科書作出政治審查、包括刪除「三權分立」內容發起聯署,聯署人數已超過一萬人。
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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