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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團伙偽造礦難殺人騙賠 手段殘忍/大陸兩龍頭科學院 建議解散?
發佈時間: 2/29/2008 7:39:59 PM 被閲覽數: 139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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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團伙偽造礦難殺人騙賠 組織嚴密手段殘忍


2008/02/29 


南方網 


凌晨2時,馬安平蹲在礦井邊,含著一根水管,使勁地吸。這是一根由井上往井下送水的水管,必須吸出水,才能把井上水池中的水引過來。隨后他就要帶著這根水管下到百米深的井下,埋炸藥、找鐵礦。


工頭盛秀春走到他身后,馬安平也沒有察覺,仍只顧著一個勁地吸,他還不知道死神已經逼近。盛秀春在背后猛踢一腳,馬安平滾入井內,沒有了聲響。張林芳(女)隨即開絞車,讓盛秀春下井。井下40米處的坡面上,馬安平頭被亂石撞破,躺在那里一動不動。盛秀春証實馬已經死亡。


張林芳和盛秀春暗自得意:人為制造的礦難發生之后,精心安排的“親屬”將從礦方騙得一筆不菲的賠償金。盛秀春馬上給老板打電話,“出礦難了!一個工人不小心從井口摔下去,死了!”


這個仿若電影《盲井》中的殘酷場景,是去年底發生在山西左權的真實案件,隨著警方的調查深入,一個分工組織嚴密的團伙作案過程逐漸明晰。這個團伙橫跨河北、山西偽造礦難殺人騙錢,目前已被証實作案5起,致5人死亡。該團伙究竟從何開始作案,暫時還無法給出一個答案。但團伙“老大”的弟弟則在十年前,就涉嫌參與用此類手法犯罪,被被江蘇徐州警方所通緝。而在兩起相隔10年的系列案中,警方查明作案人員絕大部分來自同一個地方───陝西漢陰。《南方都市報》記者采訪的几名漢陰縣嫌疑人稱,殺人制造礦難騙錢,在漢陰縣已經不是祕密,有一部分人已經將這個當成了了“副業”。江蘇徐州警方有關人士表示,此類案件還有相當的“黑數”,希望公安部能引起重視。


物色人選,殺人索賠


死者是她精心物色的。馬安平家里沒有父母,沒結過婚,也沒有別的親戚,張林芳看后非常滿意


2007年12月6日凌晨,山西省左權縣粟城鎮故驛村一鐵礦礦主楊付祥接到電話后心急如焚:“最怕死人。”


按照左權當地政府的規定,礦上出現工人死亡事故,不僅要給死者家屬賠償20萬元以上,還要接受各個部門的調查,極有可能面臨被罰款100萬元和停產整頓的雙重處罰。“何況我這個礦,投資了上百萬,還沒能挖到鐵。”楊付祥說。


趕到礦上,楊付祥發現死者確實是摔死的,趕緊叫工人拿兩床被子,把尸體裹起來。楊付祥后來承認,為了隱瞞事故,他首先藏尸。當晚他開車把尸體運到百公里之外的河北涉縣殯儀館寄存。為了能盡早“私了”,楊付祥讓盛秀春趕緊通知死者家屬,前來洽談賠償事宜。在礦上,礦主一般不認識一線工人,只認識一些工頭,一線工人都是由工頭自己找,或者工人之間互相引荐。盛秀春是這里的小工頭,張林芳是他的情婦,馬安平則是張林芳找來的工人。盛秀春告訴礦主,張林芳認識馬安平家人。


由張林芳通知死者家屬,這早在她意料之中,因為死者就是她精心物色的。張林芳向警方交代,2007年夏天,她就有了殺人偽造礦難,冒充親屬領賠償的念頭,就找到自己的兩個情人───盛秀春和肖合生幫忙。盛秀春在礦上工作,負責殺人,肖合生則負責物色人選和冒充親屬。


肖合生向警方交代,張林芳讓找能干活不要錢的那種人,“也就是有點傻的人”。最初他找了兩個人,張林芳不滿意,因為這兩個人家中有老婆,她擔心人被殺死后,家人尋找會引起警方介入,帶來麻煩。隨后肖合生又托人找到了馬安平。馬安平家里沒有父母,沒結過婚,也沒有別的親戚,張林芳看后非常滿意,就帶走了。


張林芳帶著馬安平到盛秀春這里,一起干活,三人正好組成一個班組。張林芳在井上負責開絞車,盛秀春、馬安平則下井作業。盛秀春向警方交代,作案時,就他們三個人在上班,礦上沒有其他人,是下手最好的機會,他便趁此機會把馬安平踢入井下摔死。


12月8日,3名死者的“家屬”來了,一個自稱叫馬萬奇,是死者的叔叔,另外兩人一人是村干部,一人是同村人。礦主楊付祥見對方持有身份証以及村里的証明,趕緊談賠償事宜,“盡早私了”。馬萬奇一開始要求賠償23萬,礦上覺得太高,就沒有同意,后來在張林芳的斡旋下,談定16萬。這個價格讓礦主楊付祥對張林芳頗為感激───“比20萬的標准低”。他馬上派人和馬萬奇簽協議,付現金,火化尸體。在簽訂的協議上,礦方沒有用真名字,用了假名。楊付祥解釋,這是怕死者家屬再來以此事故要挾要錢。“只要尸體沒了,就沒人知道我礦上出事了。”


情夫處學來騙局設局單干


張林芳交代,她還有第三個情人,叫趙老大(趙良峰),作案手法都是從他那里學來的


12月9日,付款之后,尸體當即火化,礦主楊付祥還暗自慶幸,事故處理得頗為順利。可他并不知道,這其實是張林芳精心安排的一個騙局。礦方見到的証件,全部都是假証,“馬萬奇”實際上是張林芳的第二個情夫肖合生。


肖合生說,死者其實也不叫馬安平,是張林芳起的名字,那個人為了能有工作,有吃住,就同意了改名。他則按照張林芳的要求,在河南老家做了假身份証,以便后來自稱馬萬奇,是“馬安平”的叔叔,好騙取賠償。同時他還買來公章,偽造了村委會的証明。肖合生又找來兩人幫忙,讓索賠時一人自稱是村干部,一人自稱是同村人。12月7日,肖合生接到張林芳通知,說馬安平死了,便開始冒充親屬騙賠償金。拿到錢后,肖合生帶著“馬安平”的骨灰盒回到河南老家,隨后把骨灰盒砸爛后扔到了垃圾堆里。


為避免引起礦方懷疑,張林芳和盛秀春并沒有立即辭工,但他們沒有料到,一周后還是落入了法網。12月12日,左權警方接到舉報,稱楊付祥瞞報礦難。左權縣公安局隨即介入調查,在對死者身份的調查中,發現了疑問。面對警方的詢問,張林芳和盛秀春對死者以及死者家屬情況的描述矛盾重重。經過耐心工作之后,張林芳和盛秀春供述了殺人的過程,肖合生隨之落網。


張林芳的作案過程如此縝密,難道是慣犯?經過一段時間偵查之后,左權警方并未發現該團伙其它犯罪行為。張林芳交代,她還有第三個情人,叫趙老大(趙良峰),作案手法都是從他那里學來的。去年她和第一個情人盛秀春吵架,便向趙老大哭訴。趙老大提出把盛秀春干掉,一方面可以替她出氣,也可以偽造礦難騙錢。出于多年和盛秀春的男女關系,張林芳說她沒有同意。但此后,趙老大希望通過她和盛秀春合作。因為盛秀春在煤礦干了多年,朋友很多,可以給很多煤礦推荐工人去工作,這樣趙老大就可以在礦上殺人騙錢了。


張林芳說,趙老大答應,合作一次給一萬元。就這樣,她在和趙老大多次溝通中,獲悉了作案的全過程。后又覺得趙老大太小氣,參與作案才分一萬元,就沒有合伙,決定單干。隨后張林芳精心設計了上面的殺人騙局。

一個組織嚴密的殘忍團伙


這個團伙中有人物色被殺人選,有人找煤礦,有人則負責井下殺人,還有人則專門冒充親屬索賠


根據張林芳的供述,趙老大隨即進入警方視線,很快落入法網。在抓獲17名犯罪嫌疑人之后,以趙老大為首的團伙作案過程逐漸明晰。根據警方目前的調查情況,這個團伙橫跨河北、山西偽造礦難殺人騙錢,已被証實作案5起,致5人死亡,其中河北4起,山西1起。


左權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李永飛稱,這個團伙分工組織嚴密,非常明確,比電影《盲井》組織分工更加嚴密。《盲井》講述了一個發生在礦區的故事,兩個生活在礦區的閑人靠害人賺錢,他們將打工者誘騙到礦區后害死在礦井下,并制造事故假象,再假扮死者家屬向礦主索要賠償。他們一次次得手,金錢似乎已經讓兩人喪盡了天良。


李永飛說,這個團伙中有人物色被殺人選,一定要是家中親屬少的,沒有結婚的人,然后以介紹工作、介紹女朋友為由騙到礦上打工﹔有人找煤礦,煤礦合不合法關系不大,關鍵要管理松散,好讓自己的團伙同時上班﹔有人則負責井下殺人,有人則專門冒充親屬索賠。


該團伙殺人手法非常殘忍:在一起案件中,他們先將人用斧頭、木棒打死,后把炸藥捆在死者胸部,然后用電引爆炸藥,導致死者面目全非,尸骨橫飛,偽造成死者在井下埋炸藥或雷管時,不慎出現礦難的假象﹔在另一起案件中,凶手用坑木打人后腦導致死亡,然后把尸體移到罐車軌道上,偽造罐車剎車失靈擠死人的假象……更喪心病狂的是,29歲的陝西民工何成兵,竟把與自己一同在煤礦打工的堂叔,送給犯罪團伙作為“獵物”,在堂叔慘遭殺害之后,何成兵以親屬的身份,向礦主索要賠償金21.6萬元。


10年前的一個類似團伙


嫌疑人趙老大的弟弟趙良貴在十年前,就涉嫌參與用此類手法犯罪,被江蘇徐州警方通緝


由于該案還在偵查之中,該團伙究竟從何開始作案,暫時還無法給出一個答案。但嫌疑人趙老大的弟弟趙良貴在十年前,就涉嫌參與用此類手法犯罪,被江蘇徐州警方通緝。通緝令內容顯示,趙良貴涉嫌作案2起殺3人,騙7.8萬元。


趙良貴參與的這個團伙,江蘇徐州警方當時抓了22人犯罪分子。據當地警方介紹,該團伙作案相當猖獗,案發時間高度集中,在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至少作案19起,其中17起就殺害了27人,另外2起殺人未遂。死者都是在火車站等地方,被犯罪分子以介紹工作為名騙到礦上工作的。該團伙作案手法非常毒辣,在井下甚至同時殺死2人、3人,然后把尸體合在一起偽造爆炸。


警方資料顯示,在1998年6月6日銅山縣利國鄉馬國村煤礦一案中,騙來的工人“王青”、“王明”、“蔣永剛”在巷口干活,几名犯罪分子便跑過來用鐵鏟將三人分別砸死,然后在尸體上放炸藥,連接導線,將尸體炸碎。在1997年11月24日青山泉四清7井一案中,犯罪分子先用木棍在“陳壽康”背后猛擊,將其擊倒在地。隨后把“陳壽康”抬至罐車軌道上,然后給開絞車的同伙發信號,把坡上的罐車銷子拔掉,罐車從坡上滑下,當場將陳頭部軋扁,小腿部軋斷。


屢屢得手后的礦主心態


“這主要抓住了礦主的心理──怕,出了事故不敢讓政府知道。”礦方即使發現事故有蹊蹺,也不敢輕易報案


作案緣何能屢屢得手?趙老大系列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付強多年在礦上打工,在這起系列案中充當殺手。他認為,“這主要抓住了礦主的心理───怕,出了事故不敢讓政府知道。”付強說,國家一直都很注重對礦難的查處,礦主們都很害怕,政府獲悉事故,定會派人調查,煤礦則需暫時關閉整頓,這樣損失更大,“煤礦關一天,就可能損失數十萬元”,何況還要面臨罰款。


河北一礦主抱怨,更為擔心的是,政府甚至會取消采煤權。該礦主表示,瞞報事故,可以說是當前情況下礦主不得不選擇的途徑,不僅僅是黑煤礦,合法煤礦也是如此。他說,現在合法的中小礦,其實也都不可能真正徹底地達到安全標准,井下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安全隱患,偶爾出現事故,應該也是符合實情的。


河北另一礦主則指責官方,當前只要礦上死了人,相關部門不分青紅皂白,都會認定為礦難,而不真正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也不去關注是工人疏忽操作不當,還是另有原因。這種情況下,礦方即使發現事故有蹊蹺,也不敢輕易報案。


2007年11月,趙老大在河北武安市邑城鎮東林煤礦派人殺死一名礦工后,帶著几個人冒充親屬去和礦方索賠,在去殯儀館認識尸時,居然認錯了尸體。礦方當時也發現了疑問,也懷疑是對方冒充家屬騙錢,可是害怕這些人把事故捅出去,就干脆借這個理由壓價,由最初的16萬元,壓到14.5萬元。


“這類案件也并非不可以防范。”左權縣公安局副局長孫海毅指出,關鍵是礦上要切實加強用工管理,要對所有的工人身份進行核查。核查的途徑很多,比如辦暫住証。身份一旦搞清楚,其他人就難以冒充家屬了。然而當前礦方在用工環節上,登記只是個形式,有的則干脆不登記。對此,嫌疑人岳進平深有同感,“選擇作案的礦點,是不是黑礦關系不大,主要就是看是否認真核查工人身份。”孫海毅提醒,在親屬前來索賠這個環節,也要注意核實身份。左權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二中隊中隊長李俊表示,這類案件,在時間上有個特點,死者一般都是來礦上工作不久。他提醒礦主,遇到這類事故時要多留心,最好還是報警,由警方協助調查。另外對前來索賠的家屬身份也一定要核實,看清對方言行是否合乎常理,李俊舉例說。


經濟利益的驅使


從已破獲的5起案件來看,案發時間集中在2006年底至2007年11月,賠償均在16萬以上


“經濟利益的驅使是這個團伙犯罪的一個重要動機。”左權縣公安局副局長孫海毅分析,從已破獲的這5起案件來看,賠償均在16萬以上,案發時間集中在2006年底至2007年11月,也就是20萬賠償標准被人們普遍知曉之后,這個誘惑力更大了。


據了解,2004年年初出台的國務院提出提高賠償的標准,增加礦難的成本,“讓煤礦死不起人”。在這種大背景下,2004年11月30日,山西省出台規定,各類煤礦礦主對死亡職工的賠償標准每人不得低于二十萬元人民幣。這項政策出台并在全國推廣。2005年以來,隨著礦難的披露,“20萬元”的賠償標准也漸漸為人們所熟悉。目前,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對礦難事故遇難礦工的賠償金都是參照這一標准執行的。


更多類似案件沒有被發現?


警方內部對此有不同認識。有人認為更多案件沒有被發現,“這簡直就是一個黑洞”


十年前江蘇徐州發生的系列案件,此后也時有類似案件被媒體曝光。但該類案件被曝光的數量還不多,對于其中的原因,警方內部有不同的認識。有人認為發案本來就很少,有人則認為更多案件沒有被發現,“礦方隱瞞事故,死者尸體也火化了”,“這簡直就是一個黑洞”。


江蘇徐州警方有關人士介紹,從當時破獲的案件來看,案發后犯罪分子冒充死者家屬,從礦方騙取的金額,少則2萬元,多則7.8萬元。最終大部分涉案人員被執行槍決。遺憾的是,該案仍有數十名嫌疑人在逃。該位人士表示,由于在逃的嫌疑人掌握了犯罪技巧,在外極有可能瘋狂作案,并且傳授犯罪手法,這對社會來說,是個非常大的隱患。


據了解,左權警方和江蘇警方破獲的系列案中,作案人員的身份有個共同的特點,絕大部分均為陝西漢陰縣人。記者采訪的几名漢陰縣嫌疑人表示,殺人制造礦難騙錢,在漢陰縣已經不是祕密,有一部分人已經將這個當成了“副業”。


徐州警方該位人士坦言,此類案件偵破難度非常大,一般來說死者已經火化,連骨灰都被凶手拋棄,即使案件偵破以后,也很難弄清死者身份,偵查工作的量非常大。當時迫于人手等現實因素,也未能將涉及的案件徹底查完。該位人士建議,其實這類案件還有相當的“黑數”,希望公安部能引起重視,最好能統一協調辦理該類案件。江蘇徐州和左權警方雖然破獲了系列案,但死者的身份几乎均未能查清,可能永遠成了一個謎
。

 

大陸兩龍頭科學院 建議解散?


聯合報    2008-02-29

中共全國人大、政協開會在即,重慶市全國政協委員李曉紅和潘復生建議,解散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兩大知名的科學學術機構。

李曉紅是重慶大學校長,他建議,將兩大科學院的科研能力,集成到大學里。潘復生是重慶市科委副主任,他主張,解散兩大科學院,與國防科工委、國家科技部等有關部委進行合並,成立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管理全國科研機構。

兩位政協委員為何有解散兩院的建議?重慶晨報引述李曉紅的話說,在爭奪科研項目方面,兩大科學院和大學已形成不良競爭,在部分項目的爭取上,大學明顯處于劣勢。但實際上,大學的科研實力可能勝過兩大科學院。若放任大學和兩大科學院互相爭奪項目,科研機構各自為政,科研能力恐將彼此抵消,削弱大陸的科研核心競爭力。

潘復生觀察,國外的國家科學院和教育單位是集成在一起,例如德國,教育和科技歸在教育和研究部;在美國,科技統一由總統科技辦公室管理;在英國,由工業部負責科技集成。當前大陸的科技任務,管理機構如多頭馬車,包含國家科技部、國防科工委等單位,最大的缺點就是研究被分散,結果人力、物力和科研經費重復浪費。

李曉紅建議,兩大科學院集成到大學後,科研人員可轉到大學任務,不從事教學專門從事科研。原兩大科學院編制也可保留。潘復生認為,兩大科學院解散後,與國防科工委、國家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合並,成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管理全國科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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