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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征婚”騙財色 在眾女士家輪流居住(圖)
發佈時間: 3/1/2008 3:37:18 PM 被閲覽數: 13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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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1 |  呂志國涉嫌詐騙被刑拘
因工程詐騙入獄6年的無業游民呂志國,出獄兩年后重操舊業。此時,他已42歲。
這次,他選擇的對象不是企業老板,而是那些急需生活伴侶的女性。在征婚廣告中,他將自己說成是有錢、有房、有車的老板。一時間應者云集,他與十几名離異帶孩子的單身媽媽們進行交往,并不斷編造各種謊言:健康生活的父親生病住院了﹔子虛烏有的女兒做了腦瘤手朮﹔根本不存在的煤礦他正忙著辦手續……
編造謊言的目的,是為了騙錢。短短4個月時間,他不僅在眾女士家中輪流居住,還騙得近7萬元現金。
一個僅有初中文化、赤貧的人,如何騙財騙色?2月28日,記者赴晉城與他面對面。
騙女人錢 首次得逞
國字臉,濃眉大眼,身高近1.8米的呂志國出現在審訊室門口。
他身穿囚衣,灰著臉,摁著肚子,一進門就蹲了下去。几秒鐘后,抬起頭,眼含淚水,隔著鐵柵欄沖著站在記者身邊的刑警鄭富勝嘟囔:“我肚子不舒服!”
鄭富勝,晉城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刑警大隊一大隊隊長,親手將呂志國抓了進來。瞥了一眼,他低聲說,“這人特別愛哭,第一個被騙女士就是被他哭得受不住了,才同意他搬入她家住的。”
呂志國,晉城市高平人,無業。1998年,他卷入一起經濟詐騙案,騙了一個包工隊11.4萬元。服刑6年后,于2004年刑滿釋放。他回高平老家做小生意,但沒賺到錢。2006年,他來到晉城市,開始跑“黑摩的”,生意時好時壞。“生意好時每天能賺七八十元。”干了不到一年,他就堅持不下去了,整日無所事事。
2007年5月的一天,呂志國穿戴一新閑逛到市區一家婚姻介紹所,想為自己尋找一個“伴兒”。呂志國有家室,兒子今年已有20歲。出獄后,他很少回家,夫妻感情不好。向婚介所報名還得交費,為了省錢,他守在婚介所內,看到有前來登記的女士,主動上前推銷自己。用這種辦法他很快認識了許小梅。呂志國自稱是高平一煤礦老板,有房有車,正在與老婆鬧離婚。
二人相識三天后,清晨七點,呂志國哭著給許小梅打電話,謊稱被岳父、岳母與小舅子打出門來,什么值錢的東西都沒帶出來,沒有落腳地。心軟的許小梅同意他前往暫住。許小梅30歲出頭,與丈夫離異,帶著一個小女孩過日子。此時,她的父親正生病住院。
呂志國落網后,刑警找到許小梅對案,她向警方詳細講述了呂志國的騙朮:他住了沒几天,有一天從外面回來,突然說他的父親生病住院,急需交納住院費。此時,許小梅只有為父親看病的1500元錢,被呂志國全部借走。此后,呂志國又以父親急需做手朮、去北京跑煤礦手續為名,向許小梅多次借款。不到半個月時間,共借走7000元錢。
面對這個只會伸手借錢的“大款”,許小梅多次追問“你的房子在哪里?”“你的車子呢?”呂志國隨便編個晉城市內正在開發的樓盤,回答“房子正在蓋”、“汽車前兩天撞得一塌糊涂,正在修理廠修著呢”。
漸漸地,許小梅產生了懷疑,催促呂志國還錢。呂志國聞聽“勃然大怒”:咱這么大的老板借你那兩個錢還能不還?許小梅向刑警形容著自己的感受:“他裝得特別像,那口氣反而把我說得不好意思再向他要錢了。”
一個月后,許小梅察覺到呂志國來路不正,怕他纏著不放,主動說不用還那7000元,請其離開。呂志國見狀露出無賴嘴臉,說什么也不肯走,不僅在家威脅許小梅母女,還在她家門上貼恐嚇信:“不跟我過日子,就拿汽油燒了你全家!”
許小梅被糾纏得沒有辦法,連著几天不敢回家,找來哥哥幫忙,呂志國才被嚇跑。臨走時,他將許小梅家的米、面、油,白金戒指、項鏈全部偷走。并請人轉告許小梅,“如果想要回東西就來找我。”許小梅自認倒霉,破財免災,說什么也不想再見到他。
而呂志國對二人的交往卻不這么看,“我一分錢也沒向她借過,她是個窮鬼,花了我不少錢呢。”鄭富勝被氣笑了:“你連摩的也不跑了,哪來的錢給許小梅花?”呂志國略一思考,迅速挺了挺腰,沖著鄭富勝反問“他父親住院時我里里外外伺候,為他端屎倒尿,醫院的人都說我是個好女婿呢!”
利用“交友”又騙一人
認識許小梅不久,2007年7月,他注意到一則“交友信息”。登記者名叫王芳,30歲出頭,丈夫已去世,她獨自帶一小女孩生活。呂志國一見信息,立即打電話與王芳聯系,自稱是煤礦老板﹔在北京與晉城有房有車﹔煤礦正在停產,自己抽空相親,想與長年癱瘓在床的妻子離婚。
刑警鄭富勝不僅親手抓了呂志國,還親自審訊他,對他編造的各種謊言一清二楚:“他特別會抓人的心理,與眾多受害者撒謊,不帶重樣的。”與受害者見過一次面后,三天之內,呂志國決不會主動聯系她們。等三天過后,吊足了她們的胃口,會突然打電話,請她們吃飯。
呂志國就是這樣對付王芳的。兩人在高檔飯店大吃一頓后,王芳見他周身名牌,闊綽的出手,對其大款身份絲毫沒有懷疑。呂志國再趁送王芳回家之機掌握了具體住址。之后,便主動提出要與王芳“結婚”,迅速住進王芳家。
騙王芳的錢,呂志國用的是另一套把戲:“咱們都准備結婚了,我現在弄到人民廣場一套房子的指標,22萬元,我掏20萬,你咋也得出兩萬吧。”王芳聽后,毫不猶豫地借來兩萬元交給呂志國。
在王芳家,呂志國的“私家車”被他以“養車費用太高”為理由,“報停了”。
自落網前,王芳家始終是呂志國一個較為固定的居住地,共住了8個月。鄭富勝分析,一次性騙出兩萬元后,他也認識到工資微薄的王芳再也榨不出什么油水,不用再處心積慮地與她周旋﹔而且她沒有兄弟,不會有人對他不客氣。
在眾多的受害人中,呂志國聲稱自己對王芳最好、最真心,就是想和她過日子。
這樣一個口口聲聲對王芳好的男人,竟然將王芳偷了一把。去年12月份,呂志國前往北京,臨走前,他順手偷走了王芳家的一台筆記本電腦,在北京以900元的價格賣掉。
鄭富勝這樣總結呂志國:“他與王芳相處時,根本沒有工作,也沒有經濟來源。用的全是王芳那兩萬元房款。他的眼中只有錢,還有能換成錢的東西!”
廣告“征婚”騙了多人
受王芳登記交友信息的啟示,呂志國于2007年11月9日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征婚廣告:“企業老板,在高平、陽城等地經營煤礦,在市內有住房,有私人汽車,有丰厚的經濟基礎,欲找一位30多歲左右的女子為伴,帶一女孩也可。”
廣告刊出,呂志國每天都能接到不少要求交友的電話。一個月之內共接到30余位女士的電話。那段時間,呂志國特別注意修飾自己,從里到外穿著名牌服裝,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地道的老板形象。
每次,呂志國總要請對方吃飯,并在里面尋找那些擁有自己住房的女士。確定目標后,他總會在短時間內住進去。到今年過年前,他共與十几名女士保持聯系,其中同居的有6位。
呂志國一邊與王芳保持著固定的關系,一邊與6位女士周旋,騙財騙色。
此時,不論對誰,呂志國撒謊的口徑一致:“我的煤礦正在驗資,資金被凍結了,我的錢拿不出來。”以此為名,呂志國從受害人手中騙出几千至上萬元不等的現金。6位女士中被騙最多的是32歲的白珠,共被騙了1.3萬元。據刑警初步對案顯示,呂志國從6位女士手中騙到3萬余元。
為了不讓眾人看出破綻,呂志國總是裝出一副非常忙碌的樣子,一會兒要去北京做生意,一會兒要去辦煤礦手續,一會兒還得去簽合同。他出東家,進西家,在每位受害者家中住的時間都不超過3天。
將大家輪流騙了一圈后,呂志國再施什么計策,大家總會經常問他:“你那么有錢,怎么總問我借錢?”見再難以騙到錢,呂志國又想出一個騙人辦法。
去年12月,呂志國直奔北京,開了3個賬戶。用北京固定電話給諸位受害人打電話:“我女兒得了腦瘤,在北京做手朮,花了好多錢,我煤礦上的錢拿不出來,你快借給我點錢。”心軟的3位女士給他匯了錢,總共1.3萬元。揣起錢回到晉城,他又過上了有錢人的生活,在受害人家中轉著圈住。“我說自己有個女兒在北京做手朮,這件事情做得不好。”面對記者一一列舉受害人,列舉她們被騙的現金數額,呂志國終于憋出這句話,但隨即強調:“你們可不能說我騙財騙色,我是向她們借了點錢”,呂志國始終不說自己是在騙錢,執著地使用著“借錢”的說法。至于騙色,他認為更不能算一回事情:“我和她們都是兩情相悅,不存在騙啊!”說完狠狠地拍下一巴掌,打得鐵桌嗡嗡直響。
涉嫌犯罪 已被刑拘
今年1月中旬,被呂志國騙走1.3萬元的白珠發現呂志國從人間蒸發。立即向刑警報案。依據呂志國的通話記錄,刑警們順利找到了王芳。
王芳對呂志國恨之入骨,刑警找到她對案時,她咬牙切齒地說:“快把他抓走吧,再遲抓几天我就要殺了他了,他逼得我活不下去了。”
王芳在公安機關的証言中稱,呂志國不僅騙錢,而且控制她的交往,一旦發現她回家晚了,與單位同事有交往就打。有一次,她在同事家中打麻將,呂志國找來后,沖上前抓住她的頭發就抽耳光。至于打王芳的原因,呂志國為自己辯解:“我是真心跟她過日子,可我最不滿意她的一點,就是總替她前夫還債。”“你有老婆還賴著王芳不走,真心和王芳過日子,為什么還輪流住在別的女人家?”面對鄭富勝的反問,呂志國想解釋,但反復張開嘴卻說不出一個字,之后,便是良久的沉默。
王芳不停地挨打,終于被打怕了。過年后,她連續3天沒敢回家。呂志國早已對她的上下班時間了如指掌,不停地去王芳工作單位騷擾。
2月18日上午,呂志國再次去王芳單位准備攔截她,被早已守候的刑警拍了拍肩膀:“公安局的,跟我們走一趟吧。”鄭富勝回想起當時的情景就笑,“他本來是一副盛氣凌人的樣子,那味道就是做給王芳看的:有本事你就別來上班。一見到我們臉就灰了。”看著眼前的刑警,呂志國半天才回過神來。
呂志國詐騙錢財,涉嫌犯罪,被刑拘。
“你怎么看待這些被你傷害的女人們?”離開審訊室前,記者提出最后的問題。“她們都是沖著我廣告上的錢來的。她們想花我的錢,可本事不行,被我花了她們的錢了。”對自己的行為,呂志國沒有絲毫悔恨,反而覺得自己很聰明。
晉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郭新剛分析呂志國屢騙屢成的原因:他抓住了30多歲單身媽媽急于尋找生活伴侶的心理,用騙來的錢維持他在女人圈中的生活,裝扮自己,然后接著行騙。
郭新剛建議,不論哪個年齡段的征婚者,都應當去正規的婚介中心征婚,不能輕信小廣告。而且在交往前,應當對對方的家庭、工作做一番了解,更不能輕易與對方同居。
(除民警外,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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