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樂絲‧潘恩(Doris Payne)50年來從不帶槍,也從沒打破玻璃或撬開保險櫃,她只是翹著二郎腿、談著玻璃櫥窗下的精致戒指、詢問與耳環相配的戒指、保證45分鐘內回來,但在她優雅退出後,店員才發現戒指不翼而飛。 多年後,人們已熟悉她的面孔,她的信息也通過網絡和傳真機迅速傳開。在她行竊的最後一天,她在尼門‧馬可斯公司(Neiman Marcus)查找目標,警衛則從電視屏幕監視她。當她動手偷東西,警衛立刻采取行動。 潘恩在內華達州監獄服刑兩年後,到丹佛服刑。對于多年持續偷竊,77歲高齡的她說︰「我覺得很好玩。」 潘恩13歲就試圖從一家商店偷手表,接下來數年,她在珠寶店練習偷竊,但從沒偷走任何東西。她27歲時偷了第一顆鑽石,想籌錢讓母親退出暴力丈夫。 她的偷竊模式很簡單︰挑一間高貴珠寶店、讓自己看來像貴婦。潘恩說︰「我知道如何穿得高貴。」但無論她穿什麼,都有很深的口袋。店員通常會給她看至少五件珠寶,當她決定要偷走哪一個時,她會把它戴上並確定店員看到。 接著她會開端分散店員注意力,討論其他戒指,要求店員展示更多珠寶。同時她會悄悄把戒指放到另一只手。她說︰「我會確定他看到戒指已經不在手上。」 潘恩偷遍世界各地,雖然從沒當場被抓,但經常在數日或數周後被捕。她至少在美國被判九次重竊罪。 她多年的竊盜生涯終于在10年前開端告終。她當時在丹佛的尼門‧馬可斯公司偷了一只五克拉鑽戒,數個月後在賓州一處賣場被捕。她1999年被判刑12年。2005年在科勞拉多州假釋出獄後,她又故技重施,先後在內州和加州偷取昂貴珠寶。 她不久後在拉斯維加斯的尼門‧馬可斯公司被捕,被判二到五年有期徒刑。她過去兩年在內州服刑,今年春天回到科州繼續服刑。等到出獄時,她將已81歲,但她還得回到加州面對控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