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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億萬富翁結婚生子 詐騙1081萬
發佈時間: 8/2/2008 3:42:17 PM 被閲覽數: 117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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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2 | 重慶商報8月2日報道 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無業人員,自稱是一知名公司董事長,身家上億,曾買“寶馬”送女明星,騙取一重慶美女和他結婚生子。同時,他還以投資賭場可從中賺取高額利潤為誘餌,騙走“妻子”親戚朋友1081萬余元。昨日上午,這名冒牌的“億萬富翁”因犯重婚罪、詐騙罪被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冒充董事長購假証結婚
谷云光,1969年8月出生,是浙江溫州人。2004年11月,經好友介紹,已有妻有子的谷云光認識了重慶女青年美美(化名),谷云光謊稱自己是北京寶姿美容美發連鎖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5年4月,谷云光邀請美美和美美母親到北京等地游玩,坐寶馬車、住五星級酒店、吃大餐買名牌,谷云光出手很大方。同年6月,谷和美美確定了戀愛關系,于12月,谷在浙江省溫州市從假証販子手里購買了同美美結婚的結婚証,并于當月17日與美美在重慶萬豪酒店舉辦了婚禮。婚后,兩人一起飛往馬來西亞云頂,并以夫妻名義生活。美美于2006年6月1日生下女兒谷某某。
據美美事后向警方報案稱,2005年12月14日她與谷云光與飛往溫州辦理結婚証。由于谷云光是農村的戶口,她當時有身孕,來回坐車很不方便,就把戶口交給谷云光辦理。
高額返利 “妻”18親友上當
婚后,谷云光進一步騙取了美美家人和親戚朋友的信任,于2005年10月至2006年12月期間,谷云光以北京寶姿美容美發連鎖有限公司需補稅、繳納租金等為由,許諾支付高額利息,向郭某、周某、岳某等人“借款”。同時,谷云光又以自己在馬來西亞云頂賭場“洗碼”(大意是專門給賭客兌換籌碼)、在馬來西亞做光纜生意為由,許諾支付高額“投資”回報,騙取郭某、黎某、岳某、周某等18人共計人民幣1081.55萬元,最多的被騙了162萬元。
2006年5月后,谷云光的高利息還錢就很難兌現,在10月就沒利息了。2006年12月,美美對谷云光的生意有了懷疑。2007年3月,美美父親查出美美和谷云光的結婚証不是真的,且谷云光在之前已婚。同年4月,谷云光在浙江溫州一車站被抓獲。
華僑打飛的來渝出庭作証
今年7月8日,市五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谷云光一直否認自己設“套”騙錢,并稱沒收到1081.55萬元。“是看他們(美美的親戚朋友)的日子過得不好,想幫助他們投資、發財。”谷云光甚至不承認犯重婚罪,辯稱認識美美前,跟妻子曾協議離婚,只是沒到民政部門登記。谷云光一直辯稱自己無罪,甚至否認此前作過的有罪供訴。
庭審中,多名受害人出庭指証谷云光。其中,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的華僑黃某是專門打“飛的”來渝出庭作証的,他也是受害人之一,曾在夜總會喝酒時被谷云光“借”走5萬元。他証實,馬來西亞政府是嚴禁‘洗碼’的,所謂的‘洗碼’是谷云光騙錢的借口。
數罪并罰退賠贓款
法院審理認為,谷云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上述事實騙取1081.55萬余元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此外,在合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美美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構成重婚罪,應當數罪并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并責令其退賠18名受害人1081.5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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