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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與中央黨校聯合調查發現以法整治商業賄賂六成公眾沒信心
發佈時間: 8/22/2006 2:36:42 PM 被閲覽數: 81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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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與中央黨校聯合調查發現
  以法整治商業賄賂
  六成公眾沒信心


● 韓詠紅(北京特派員)

  商業賄賂正在擾亂中國的經濟秩序,助長官員腐敗并影響政府的公信力。中國政府今年來呼吁通過法制整治商業賄賂,但許多民眾與學者認為,法律不敵“潛規則”。

  南開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與中央黨校《中國黨政干部論壇》編輯部最近就商業賄賂問題進行了一項聯合問卷調查,發現絕大多數的受訪者認為,不請客送禮做不好生意。另外,六成公眾對反商業賄賂的成效缺乏信心。

  根據這項調查,94.39%的受訪者為了做成生意,會答應給予對方回扣﹔90.65%的人為了逃避巨額罰款,會選擇宴請執法人員。

多數人不會舉報

  在看到其他生意人向執法人員行賄時,只有14.02%的人選擇舉報,54.21%的人一般不會,多達31.78%的人肯定不會舉報。

  調查也顯示,民眾對官員的廉潔沒有信心。

  絕大多數受訪者認為,政府官員在發放許可証、資格認証、監督檢查和其他市場管理環節中受賄的現象普遍。在政府干預較多、公益性強的行業和領域里,商業賄賂的問題最嚴重。

  這調查的對象是來自中國不同省市和地區的部分中央黨校學員、公司企業人員和普通民眾。

  南開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程寶庫昨天在《中國青年報》上撰文指出:“商業賄賂在我國滋生蔓延,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中國歷來被形容為一個“講關系”的社會,請客送禮以建立“關系”,并由此獲得差別對待的風氣由來已久。

  在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賄賂一度被有效克制。但近年發展市場經濟發展,商業賄賂的名目與手段也日益繁多,形式日益隱蔽,除了送“紅包”和銀行卡,一些企業與官員也借“技朮服務費”、“顧問費”、“咨詢費”等收取回扣或賄賂。

  過去半年多來,有關商業賄賂的議題在中國逐漸得到關注。

  有評論指出,商業賄賂在中國蔓延,既有執法不立的因素,也有立法問題。中國社會“以權代法”的慣性經常為賄賂創造條件。

  例如,起草立法的部門為了給本部門的“權力行為”留出充裕的空間,故意在法律規定上含糊一些,對各部門法律之間的不協調、沖突、脫節之處采取回避的做法,把矛盾留給“權力行為”去運作。

  于是,漏洞百出或含糊不清的法律讓企業無所適從,讓政府部門和官員有了干涉市場的“需要”。此外,企業遵守法律不易,也讓執法部門有提高“幫助”的必要。

涉商法律繁多

部門“生財有道”

  在談到商業賄賂的“潛規則”時,曾有外商憤憤不平告訴本報,中國涉商法律繁多,“每一個條例,都是有關部門索要錢財的工具”。

  自去年底以來,包括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以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內的中共與中國政府領袖,几次明確提出要集中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行動,利用法制來整治商業賄賂。

  在南開大學的上述調查中,受訪者普遍支持中央治理商業賄賂的舉措。

  不過,只有9.09%的人認為能夠徹底根除商業領域的賄賂現象﹔而認為不容易取得大成效或者認為不會取得明確成效的達60.13%。

  事實上,中國并不乏反商業賄賂的條例。如199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1996年的《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等,可是轉換到現實中,法律不敵“潛規則”。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公眾對待商業賄賂的態度持續消極,并且被默認為一種有效的營銷手段或中國商界的特殊問題,其治理更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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