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收件箱 : bangtai.us@gmail.com 劉福祿:為什麼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 | | | 送交者: 劉福祿 2008年10月30日 [茗香茶語] | | 因為無論是同性還是異性,婚姻合法化根本毫無意義。合法婚姻所帶來的差別或者好處是一些社會福利。但是這種差異在現代社會已經越來越小。
比如孩子領養,法律已經建立了一套程序,獨身都可以領養,婚姻合法性就不再是一個必要條件。再比如遺產繼承,你可以指定任何人,婚姻合法性也不是一個必要條件。
的確,公司的保險福利必須是合法配偶,但這並不是同性合法婚姻的主要目的。
必須看到,這一切的好處,都是建立在1︰1的婚姻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如果為了人權,平權,大家應該朝著取消婚姻合法性的方向發展。
一旦訂立了明確的責任,為什麼一定要法律的束縛,任何人都可以隨時生活在一起,並且當社會富裕到一定程度,完全可以是1對多,或者多對多的關系。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的觀念也在發展。木子美的錯誤不是在于她的生活方式,而是她在炫耀自己的隱私的同時,也公布了別人的隱私。這一點,墩子就做得比較好,使用了匿名。所以這就是他的經歷很受大家歡迎的原因。
人類在法律化異性婚姻上已經犯了錯誤,為什麼還要在同性婚姻的問題上犯同樣的錯誤。
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才是對人權的尊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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