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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嫂吳淑珍哥哥 遭檢舉扁任台北市長期間坐領干薪
發佈時間: 8/26/2006 8:47:48 PM 被閲覽數: 85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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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嫂吳淑珍哥哥遭檢舉扁任台北市長期間坐領干薪

   (台北訊)台灣聯合報報道: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昨天說,台灣總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期間,除幫助扁嫂推輪椅的羅太太占捷運局缺從未上班外,吳淑珍的哥哥吳景茂也遭檢舉,於借調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的一年一個月期間,不曾正規進辦公室上班,「只有偶爾來串門子」。

  潘懷宗昨天在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指出,吳景茂借調秘書處占機要缺一年多,每月坐領四萬零七百元,兩次人事考績都是甲等,近百萬薪資及獎金都由全台北市民埋單,他要求市府追回吳。

  對吳景茂是否「坐領乾薪」,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表示,市政府的考核出勤記錄只維持三年,加上吳景茂任職時的市府秘書長陳哲男目前「聯系困難」,只好逐一聯系當時任職的秘書處人員,預估兩周內查清楚吳是否曠職,或是「由當時秘書長交派出勤洽公等任務」。

  李述德說,捷運局日前已行文給總統府,要求代為聯系羅太太,繳回不當領取的九萬八千多元薪資。

  他說,若查出吳景茂也是曠職卻照常領薪,將循羅太太模式,發函總統府代為通知繳回市庫。

  市府人事處長鐘昱男則表示,市府公務員曠職將追回薪資,若為首長指派任務出外洽公,則即使在外時間并未從事公務,也僅能追究首長的行政責任,無法追回該公務員薪資。

  潘懷宗說,陳水扁擔任市長後,高中學歷的吳景茂在八十四年先任職環保局機要,引發「博士擬的稿卻要高中畢業的核稿」的爭議後,當年十月轉任民政局機要,再遭質疑「來去自如新特權」。

  1997年4月4日,吳景茂被當時的秘書長陳哲男借調至秘書處,直到1998年9月20日。

  潘懷宗說,為查証吳是否「坐領乾薪」,他逐一打電話問當時曾與吳景茂在同一辦公室、目前仍任職市府的郭姓秘書及許姓科員,得到的答案也都是「對吳景茂不大有印象」,看來吳不常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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